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JS202204130074 | 南京市玄武区梅园街道中山东路297号,垃圾分类站距离居民楼过近,因不定时断电,导致垃圾桶盖长期打开,产生异味扰民。 | 南京市玄武区 | 大气 | 4月14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区城管局、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小区居民楼间距约20米,公共区域基本被住户停车位所占,垃圾分类收集点位于小区自行车棚西侧,共设置6个投放口,其中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口各1个,其他垃圾投放口3个,距3幢1楼住户院墙约1米,距该居民楼约5米。该小区2020年11月开始施行垃圾分类,为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要求,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在正式施行垃圾分类之前,综合考虑小区实际情况,征求居民意见,并在建设前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该收集点位置。 二、 目前,该小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0.8吨,由南京玖生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厨余垃圾每日清运1次,其他垃圾每日清运2次,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每周清运1次。收集点配备1名垃圾分类指导员,集中投放时间为每日7:00-9:00、18:00-20:30。在非集中投放时间段,垃圾分类指导员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3个投放口关闭,3个其他垃圾投放口打开,方便居民误时投放,在此期间确实有异味外泄。 三、现场检查时还发现,垃圾分类收集点棚顶存在少量落叶和积水,周边有少量杂物,收集点附近有临时垃圾桶摆放。 综上,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4月14日,玄武区城管局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清理垃圾分类收集点棚顶落叶、积水和周边杂物,并撤除小区零散垃圾桶。责令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垃圾分类指导员做好垃圾分类的指导和监督;非集中投放时间段使用误时投放桶时,物业公司须加强巡查,保证误时投放桶即用即盖,减少异味外泄。每日定时清扫,保持小区及垃圾分类收集点周围干净整洁。 二、4月15日,玄武区城管局安排人员在收集点投口内部安装了除臭设备,减少异味扰民。 三、玄武区城管局要求垃圾清运公司严格落实垃圾清运合同,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确保按照垃圾收集点公示牌上的清运时间段及时清运,特殊情况下须增加收运频次,并定期对垃圾桶进行冲洗保洁。 四、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加强小区指导员的日常考核,规范垃圾分类,加强收集点及周边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联系亭房生产厂家于2022年4月24日前完成收集点顶棚改造,满足雨天排水需求。目前,已经完成改造。 五、玄武区城管局加大对该小区的巡查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玄武区城管局、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发挥好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 | 无 |
2 | D2JS202204130075 | 南京市秦淮区王府大街28号附近,鸟焱烧物等餐饮店,经营时通过排风扇外排油烟,油烟、异味扰民。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未在经营时间检查。 | 南京市秦淮区 | 大气 | 4月14日,接到交办单后,秦淮区人民政府安排朝天宫街道牵头,联合秦淮生态环境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经营时通过排风扇外排油烟,油烟、异味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核查,王府大街28号附近三家餐饮单位(“鸟焱烧物”、“小蓝鲸”、“沸腾鱼”)油烟均通过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排放,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现场有清洗记录,油烟在线数据显示达标。但上述3家餐饮单位油烟排口距离居民住宅较近,尽管油烟达标排放,但客观上油烟、异味对周边居民仍造成一定影响。 二、关于“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未在经营时间检查”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2021年10月14日有群众通过12345平台投诉“沸腾鱼”油烟扰民问题,2021年10月14日晚,朝天宫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现场油烟净化器运转正常,油烟在线监控显示油烟排放数据达标。检查人员督促店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提高净化效能,尽量减少油烟、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21年10月15日,朝天宫街道已通过12345平台将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 部分属实 | 一、4月14日,秦淮生态环境局要求三家餐饮单位暂停营业,优化排口设置,尽量避开居民住宅,减少油烟、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整改措施于本月底完成。 二、秦淮区朝天宫街道加强对该处店面巡查和监管,督促相关店家规范经营,加强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 无 |
3 | D2JS202204130053 | 南京市秦淮区保利堂悦小区,紧邻绕城公路,交通噪音扰民,夜间大型车辆通行导致噪音更加严重。开发商承诺种树、安装隔音屏等,至今未落实。 | 南京市秦淮区 | 噪音 | 此件为重复件,由秦淮区人民政府主办,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期处理情况 4月2日,秦淮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单位到现场调查处理。4月14日,秦淮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调度办理情况。 二、关于“交通噪音扰民”的问题 秦淮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3日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保利堂悦小区8栋1单元、9栋2单元部分点位,8栋1单元南侧边界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夜间噪声均超标,交通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三、关于“开发商承诺种树、安装隔音屏等,至今未落实”的问题 1. 南京绕城公路(刘村至马群段)2005年建成通车,匝道2012年建成通车,保利堂悦小区地块2013年出让,应由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落实新建房屋降噪隔声措施。经查阅资料,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显示,开发商已对高架可能存在噪声影响不利因素进行了说明,并按照合同要求安装了隔声门窗,已栽种乔木、灌木等多种树木,以高低错落布置保证一定密度,已落实相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 秦淮区建设局于2020年9月24日,积极协调高架桥的建设、设计、管养单位及有关部门,对该段声屏障改造工程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经研究论证,保利堂悦小区段超出了直立型声屏障降噪的范围,在该段建设直立型声屏障无明显效果。 | 部分属实 | 一、南京市交通局督促养护单位加强对道路设施的巡查和养护,按照养护规范做好道路的日常养护工作,避免因路面病害产生噪声影响。 二、南部新城管委会已着手绕城公路北侧-保利段绿化带建设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绿化(保利段总乔木数约2000多棵)、广场、给排水、海绵、园建、照明、智能化等工程,工程预计9月底竣工。绿化带工程投入使用后对高速噪声有一定的阻拦作用,并起到防尘作用。 | 无 |
4 | X2JS202204130022 | 南京市秦淮区红十字医院核磁共振室,距离五马街小区及白下路228号仅数米,且在未与居民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已开始试运行,长期机器震动、电磁波辐射影响周边居民。要求公示立项可行性报告及批复,3号楼使用性质批复,以及是否进行民意调查。 | 南京市秦淮区 | 辐射 | 经核查,该信访件与第八批27号信访件内容部分相同。4月14日,秦淮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调度办理情况,再次明确各单位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机器长期震动、电磁波辐射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 1. 经现场核查,核磁共振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无震动问题。考虑毗邻周边居民楼,为避免投入使用后可能产生噪声影响(主要来源于外部冷却散热机组),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于2022年3月3日对外部冷却散热机组安装隔音屏蔽罩。2022年4月2日,秦淮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对现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但因设备离周边居民楼较近,客观上不能完全消除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 该院所安装的核磁共振(MRI)是利用人体内氢原子在磁场中的作用产生影像的一种成像技术,成像过程不产生任何电离辐射,没有放射性,对人体无辐射损害。磁体距周边居民楼约12米,且安装在磁屏蔽的专用机房内,符合安装使用规范要求。2022年1月13日,医院委托第三方对机房屏蔽性能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屏蔽性能符合技术要求。 二、关于“要求公示立项可行性报告及批复,3号楼使用性质批复,是否进行民意调查”的问题 1.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于2019年12月31日取得经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MR)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审核通过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许可设备名称为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2021年11月11日,秦淮区卫健委邀请南京医院协会设备管理专业委员会有关专家召开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核磁共振设备安装论证会,经专家现场调研、论证,出具了《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核磁共振安装论证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了“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符合安装、使用条件”。医院购买、安装、使用核磁共振设备,无法律法规要求做前期民意调查。 2. 经核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南京市红十字医院3号楼属合法建筑且房屋用途明确为医疗用房。 | 部分属实 | 一、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将安排专人负责核磁共振机房内所有设备和各项设施的管理,在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共同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定期校正各种参数,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二、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积极配合属地洪武路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消除疑虑,争取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 无 |
5 | D2JS202204130018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金地广场商务楼,楼顶风机噪音扰民,与居民住宅仅相距一条马路,附近高层住户自行检测显示噪音严重超标。 | 南京市 建邺区 | 噪音 | 2022年4月14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立即组织建邺生态环境局和双闸街道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金地商场(即金地广场商务楼12#楼)于2021年12月28日开始营业,营业时间为10:00-22:00。现场核查时,金地商场顶楼平台安装有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配套风机20台,商户使用的空调外机33台,制冷机20台,风冷热泵2组,冷却塔3组。 二、噪声监测情况 1. 2022年4月14日,建邺生态环境局对金地商场顶楼平台处设备运行噪声排放情况开展监测工作。现场监测时,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配套风机15台开启运行,空调外机3台开启运行,制冷机6台开启运行,风冷热泵和冷却塔因现阶段未投入使用暂未开启运行。在上述设备运行工况下,监测结果显示:金地商场顶楼平台处设备运行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但金地商场顶楼平台设备大量投入使用时,不排除设备运行噪声超标对周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 2. 经了解,金地商场项目方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金地商场顶楼平台存在设备噪声扰民”的问题已在2022年2月18日确定隔声降噪整改方案,对项目整体噪声防治措施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目前,该项工作正处于招投标阶段。 | 基本属实 | 一、建邺生态环境局督促金地商场项目方加快落实商场顶楼平台处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二、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双闸街道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关注隔声降噪工作进展,及时跟进指导和督促。 三、建邺区双闸街道要求商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噪声防治主体责任,确保设备以及噪声防治措施运行正常。 | 无 |
6 | X2JS202204130018 | 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欧洲城铂金时代,小区内垃圾露天堆放,污水横流,无人管理。 | 南京市 建邺区 | 土壤 | 4月14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人民政府组织区房产局和南苑街道现场核实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核实,欧洲城铂金时代小区内北侧设有一处“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该处由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南京长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 二、现场检查时,该处露天堆放有建筑垃圾、破旧家具和枯枝落叶等杂物,周边有简陋围挡。因受4月13日当天降水影响,堆放点周边存在积水。 | 基本属实 | 一、建邺区房产局、南苑街道现场约谈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要求立即对临时堆放点内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堆放点及周边进行冲洗保洁,确保临时堆放点及周边环境卫生良好。截至4月16日,上述整改工作已落实到位。 二、建邺区南苑街道要求小区物业管理单位重新设置并加高临时堆放点围挡,实行封闭管理。截至4月16日,上述整改工作已落实到位。 三、建邺区南苑街道加强业务指导和抽查检查,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做好临时堆放点垃圾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大清运频次,切实做好日常消杀、降尘等工作。 | 无 |
7 | X2JS202204130027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30003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调查结果称“最大超出值为15.5分贝”,表述不实,应为“该点位平均值超标15.5分贝”;2.以拒绝建设单位进入小区开展噪声监测工作为由推卸噪音治理责任,与事实不符,居民早已多次配合建设单位进入住户家中检测噪音,建设单位检测后故意隐瞒噪音超标事实,同时检测的目的仅是确定隔声窗的安装范围,这一降噪措施与小区居民提出建造全封闭隔声罩要求不符。 | 南京市鼓楼区 | 噪声 | 4月14日,接到交办单后,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协办单位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交通噪音严重扰民。调查结果称“最大超出值为15.5分贝”,表述不实,应为“该点位平均值超标15.5分贝””的问题 1. 经调查核实,当前扬子江大道为主城区大型工程车夜间通行的重要通道,夜间通行的大型工程车数量较多,周边部分小区居民楼距离扬子江大道较近,客观上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2. 鼓楼区于2022年1月对瑞景家园小区噪声进行初步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小区昼间(6时至22时)噪声不超过70分贝限值,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噪声超过55分贝限值,夜间监测时段平均值中,最大点位噪声值为70.5分贝,超标15.5分贝。 二、关于“以拒绝建设单位进入小区开展噪声监测工作为由推卸噪音治理责任,与事实不符,居民早已多次配合建设单位进入住户家中检测噪音,建设单位检测后故意隐瞒噪音超标事实,同时检测的目的仅是确定隔声窗的安装范围,这一降噪措施与小区居民提出建造全封闭隔声罩要求不符”的问题 1. 经调查核实,前期,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20日组织过1次小区内部噪声监测,监测点位为西侧围墙边的小区内部道路,但当日气象情况为雨天,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监测结果无效,未出具相关数据。 2. 建设单位分别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3月7日、4月10日在居民见面会等不同场合提出需进入小区进行全面噪声监测,但均未与部分居民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全面噪声监测的目的是根据监测结果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以及为实施包括隔声窗安装在内的噪声综合治理提供重要支撑。 | 部分属实 | 针对噪声问题,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协办单位深入研究,采取综合手段,最大力度系统治理,根据居民诉求制定针对性措施: 一、协调推进完成噪声监测工作。在与小区居民对监测单位和监测时间协商一致后,建设单位尽快组织开展全面的噪声监测。 二、实施瑞景家园噪声综合治理。一方面为满足居民对改善声环境的急切诉求,建设单位已基本完成隔声窗实施方案的制定,对符合隔声窗更换条件且协商一致、有急切需求的住户,可立即安装。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强烈诉求,建设单位综合考虑噪声防治、交通功能、内涝排水、应急救援、景观效果等各方面因素,加快研究建设全封闭隔声棚的可行性,并尽快完成项目可行性的研究论证。 三、提升绿化对噪声的屏障作用。建设单位正加强对道路红线内沿线绿化的管养巡查,发现长势欠佳的苗木及时补种更换,目前已补种更换乔木108株、灌木1600平方米。此外,瑞景家园段道路红线外市政绿地还有密植高大树木的空间,待居民对围墙拆除、绿化方案的意见一致后,可纳入环保强化措施中统筹考虑。 四、继续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商。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在噪声监测、噪声综合治理、绿化密植等方面做好与居民群众的沟通协商和解释答复,共同推动相关措施的顺利实施。 | 无 |
8 | D2JS202204130013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30003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答复中提及“部分居民不配合”欠妥,答复中并未提及居民诉求。扬子江大道改扩建项目移除所有绿化,目前工程已完工,但绿化一直未恢复,交通噪音、尾气污染严重,夜间尤为严重。举报人认为安装隔音窗无法彻底解决噪音、尾气污染,要求对该段扬子江大道加装全封闭隔音罩。 | 南京市鼓楼区 | 噪声 | 4月14日,接交办单后,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协办单位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扬子江大道改扩建项目移除所有绿化,目前工程已完工,但绿化一直未恢复”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本次快速化改造工程按照规划红线实施到位,为沿线居民增设了慢行系统,获南京市绿化园林部门许可批复后,依法将道路红线内树木迁移。工程在中分带、侧分带、慢行道均进行了绿化设计并办理了绿色图章手续,经现场核查,已按图施工。由于种植时间较短,绿化及屏障效果尚不明显。 二、关于“交通噪音、尾气污染严重,夜间尤为严重”的问题 1. 经调查核实,当前扬子江大道为主城区大型工程车夜间通行的重要通道,夜间通行的大型工程车数量较多,周边部分小区居民楼距离扬子江大道较近,客观上存在噪声和尾气扰民的现象。 2. 3月31日,为了解瑞景家园噪声情况,鼓楼区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江东街道工作人员陪同,对扬子江大道瑞景家园小区段噪声进行监测,昼、夜各一次。根据监测结果,初步判断投诉内容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噪声和尾气问题,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协办单位深入研究,采取综合手段,最大力度系统治理,根据居民诉求制定针对性措施: 一、协调推进完成噪声监测工作。在与小区居民对监测单位和监测时间协商一致后,建设单位尽快组织开展全面的噪声监测。 二、实施瑞景家园噪声综合治理。一方面为满足居民对改善声环境的急切诉求,建设单位已基本完成隔声窗实施方案的制定,对符合隔声窗更换条件且协商一致、有急切需求的住户,可立即安装。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强烈诉求,建设单位综合考虑噪声防治、交通功能、内涝排水、应急救援、景观效果等各方面因素,加快研究建设全封闭隔声棚的可行性,并尽快完成项目可行性的研究论证。 三、提升绿化对噪声和尾气的屏障作用。建设单位正加强对道路红线内沿线绿化的管养巡查,发现长势欠佳的苗木及时补种更换,目前已补种更换乔木108株、灌木1600平方米。此外,瑞景家园段道路红线外市政绿地还有密植高大树木的空间,待居民对围墙拆除、绿化方案的意见一致后,可纳入环保强化措施中统筹考虑。 四、强化噪声尾气的源头管控。管养单位强化路面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减少噪声和车辆怠速产生的尾气。各相关部门持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对高排放机动车实行限行,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并开展大型车辆分流的研究。 五、继续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商。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在噪声监测、噪声综合治理、绿化密植等方面做好与居民群众的沟通协商和解释答复,共同推动相关措施的顺利实施。 | 无 |
9 | X2JS202204130009 | 南京市鼓楼区龙江路、南京西路对面的一处工地,泥浆运至江边船上,污染长江。 | 南京市鼓楼区 | 水 | 4月14日,接到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交办,明确由南京市下关滨江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和鼓楼区水务局主办,区城管局、建设局、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南京海事局协办。主协办单位接件即办,及时赴现场核实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泥浆运至江边船上”的问题 1.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工地内有一个水泥池,长约30m,宽约20m,深约3m。其设计日处理泥浆约5000m³,池底及池壁均采用混凝土浇筑,全敞开状态。该池子用于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基坑的土方外运泥浆收集,池子北侧有3根管道作为泥浆输送通道,管道从泥浆池开始,沿惠民河暗涵、惠民河、岸边段至火车主题公园前趸船,全长约1000m,为三根PE管道,其中2根直径350mm输泥管,1根直300mm回水管,全程处于密闭状态。工程渣土制作成泥浆后,采用280kw渣浆泵通过沿线管道泵送至运输船上,经2-3小时沉淀后,上层泥水经回水管回到泥浆池循环使用制浆,下层泥浆由船舶沿长江航道运输至泰兴经济开发区吹填上岸,用于土地复垦等。泥浆管道输送临时码头经海事局评审,位于上元门水厂西厂(系生态补水)上游约1500 m。该项目全程密闭,海事部门对运输安全提出了作业期间严格控制船舶装载,确保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油污水零排放;运输过程中落实隔仓等安全措施,船舶AIS设备24小时开启、严禁超载等明确要求。 2. 南京市、鼓楼区相关部门就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临时输泥管道规划意见的函》均给予了回复,原则上同意和支持该项目建设,并给予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因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基坑尚未开挖,该临时输泥管道系统目前尚未正式启用,处于试运行阶段,3月16日、4月1日-2日分别试运行一次,共通过管道输送泥浆约2000 m³,目前仍在东顺 218运输船上,船舶停靠在上元门锚地。 二、关于“污染长江”的问题 经南京海事局调查确认:未发现有污染长江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鼓楼区人民政府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项目施工方强化管理,并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维护好周边环境,避免扬尘污染。 二、制定应急预案。由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本工程土方输送过程中落实环保密闭,严防输泥管道爆裂、泥浆泄露等情况发生,保障输泥管沿线水环境安全。 三、加强日常监管。在输泥管道两端加装流量计,掌握泥浆出入量,便于及时发现泥浆有无泄漏入河情况。按要求做好泥浆质量检测,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检测报告。 | 无 |
10 | D2JS202204130040 |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新街及中垠紫金观邸周边,环境脏乱差。 | 南京市栖霞区 | 其他 | 4月14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马群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中垠紫金观邸小区。位于栖霞区马群街道中山门大街698号,由江苏中垠青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为市城市TOD项目,是集交通、商业、办公、居住、文化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其中住宅区于2015年8月开工,自2018年1月开始分批交付,至2019年12月交付完成。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住宅共计1470户。 中垠紫金观邸小区东侧为马群新街南段和马群综合换乘中心公交停保场项目,西侧为栖霞区马房山收储地块,南侧为中国水电八局南京宁句线项目部,北侧为中垠紫金城市广场和中山门大街。 2. 马群新街以中山门大街为界,分为马群新街南段和北段,马群新街南段为在建道路工程,全长460米,宽度23.5米。工程周边涵盖马群综合换乘中心公交停保场项目、中垠紫金城市广场,该片区域由江苏中垠青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整体开发,工程于2017年8月开始建设,目前尚在建设中。马群新街北段,北起太阳城路,南至中山门大街,距离中垠紫金观邸小区约250米,道路全长945.17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27至35米。马群新街北段为双向四车道,于1999年2月份建设完成。马群新街北段周边为居住区及沿街商铺。 3. 中垠紫金城市广场项目,占地面积 2.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0万平方米,项目业态包括:商业、办公及酒店式公寓等业态的综合开发。项目汇集了2条地铁线及麒麟有轨电车线,规划形成以轨道交通为核心,集城市公交、短途城际、小汽车、出租车、非机动车等多种运输方式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换乘中心,目前尚在建设中,并未交付。 4. 马群综合换乘中心公交停保场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7.65万平方米。工程于2019年4月10日开工,2021年底年基本建设完工,用于公交车停车及维修保养,目前工程主体基本完工,并未交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中垠紫金观邸周边“环境脏乱差”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 1. 关于“马群街道马群新街南段环境脏乱差”问题 马群新街北段为城市次干路,距离中垠紫金观邸小区较远,但道路日常管养和维护有序进行。马群新街南段为在建道路工程,因中垠紫金城市广场项目尚未投入使用,为缓解居民停车需求,开发商将马群新街南延道路临时打开,用于缓解该片区域“停车难”问题。该建设工程现场围挡破损缺失、部分裸土未覆盖;道路路面积尘较多,隔离护栏破损缺失、车辆停放无序。 2. 关于“中垠紫金观邸西侧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 中垠紫金观邸小区西侧为栖霞区马房山收储地块,由市交通局进行收储,委托栖霞区征收办进行征地拆迁,目前该项目正在拆迁过程中,可能存在拆除建筑物时保洁和降尘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属实 | 一、栖霞区人民政府约谈地产开发商江苏中垠青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因该段尚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工地管理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换乘中心、停保场、马群新街南延道路等周边配套建设和养护移交,尽快完善中垠紫金观邸小区相关配套,整体提升周边环境面貌。 二、栖霞区马群街道组织人员对中垠紫金观邸周边公共区域、卫生死角加大清扫、保洁。加大自备洒水车、雾炮车对中垠紫金观邸周边道路作业,由原来一天一次,增加至一天两次。安排自备小型消防车,每周两次夜间对马群新街沿线进行冲洗保洁,对护栏进行维修维护,清洗保洁。 三、栖霞区马群街道加强对中垠紫金观邸周边工地的监管,督促施工方按照“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对暂不施工地段加密防尘网覆盖。 四、栖霞区马群街道协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百水桥中队,进一步规范中山门大街、马群新街停车秩序,加大对沿线机动车违规停车查处力度。马群街道已聘用10名交通协管特勤保安员,协助开展交通执勤和周边综合秩序维护工作。 | 无 |
11 | D2JS202204130065 |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恒永东苑,小区2栋与3栋之间非法建设垃圾池,存在焚烧垃圾现象,噪音、异味、扬尘扰民。 | 南京市雨花台区 | 大气 | 4月14日,雨花台区政府接到交办件后,安排西善桥街道办事处主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协办。 一、基本情况 恒永东苑小区位于西善桥街道岱山周村街10号,建成于2014年7月底,房屋性质为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为南京江鸿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岱山项目部(以下简称“江鸿物业”)。举报人提及的“垃圾池”位于恒永东苑小区2栋与3栋之间,长16m,宽6m,四周墙体高2.1m,占地面积96m2,是小区内部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的固定堆放场所。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恒永东苑小区2栋与3栋之间,存在非法建设垃圾池”问题 恒永东苑小区建成交付时,开发商已经将该处设置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固定堆存场所;2020年8月,为消除临时堆放点四周墙体安全隐患,江鸿物业在原垃圾池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固、美化。根据《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将“大件、装修垃圾有固定堆放场所”列入评价项目,因此,居民小区应设置大件、装修垃圾固定堆放场所。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第二批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经区住建局核实,大件、装修垃圾固定堆放场所因尚未明确纳入规划管理的范畴,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2. 关于“恒永东苑小区2栋与3栋之间的垃圾池存在焚烧垃圾现象,噪声、异味、扬尘扰民”问题 (1)针对焚烧垃圾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垃圾焚烧的痕迹,但据江鸿物业介绍,曾发生过因路人丢弃烟头,引起垃圾池内落叶小范围燃烧情况。 (2)针对噪声扰民问题。当垃圾池内的大件、装修垃圾堆放达到一定量时,江鸿物业交由第三方公司(南京涛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运处置。4月14日检查时,第三方公司工作人员持“五小”工程临时准运证进入小区进行垃圾清运,装车过程中使用的装载机声音较大,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3)针对异味、扬尘扰民问题。检查发现,垃圾池内混有部分生活垃圾,一是装修住户投放装修垃圾时混入的少量生活垃圾,二是部分居民将生活垃圾隔墙抛入垃圾池,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容易产生异味;另外,垃圾池内的部分装修垃圾未严格落实袋装要求,清理过程中易产生扬尘。 | 部分属实 | 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区城管局、住建局责令江鸿物业: 一、4月22日前在垃圾池附近安装监控设施,并安排专人对垃圾池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无乱丢烟头等不当行为导致枯枝落叶燃烧的现象。 二、调整作业时段,清拖时间调整为上午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作业过程中文明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管理,严禁生活垃圾混投。如发现生活垃圾混投情况,由江鸿物业安排专人进行分拣清理,防止异味扰民。 四、严格落实装修垃圾管理要求,垃圾池内所有临时堆放的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处理,对未达到清拖量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采用防尘网覆盖到位,在清拖前后与清拖过程中,物业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洒水降尘,并安排保洁人员对垃圾池内部及周边进行清扫,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无 |
12 | D2JS202204130035 | 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街道金地自在城4期北门,超香炸串、泰山啤酒屋、麻辣小吃,新疆买买提、淮南牛肉汤,油烟、烧烤烟气扰民,且存在露天烧烤现象。 | 南京市雨花台区 | 大气 | 4月14日,雨花台区政府接到交办件后,安排古雄街道办事处主办,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协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地自在城4期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大方路与莲花湖东街交叉口,投诉人举报的5家餐饮店均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5家餐饮店均涉及油烟排放,分别为3家烧烤店和2家饭店。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超香炸串、泰山啤酒屋、麻辣小吃、新疆买买提、淮南牛肉汤,油烟、烧烤烟气扰民”问题 经第十三批69号交办件现场调查处理后,现整改情况如下: (1)雨花台区纯味淮南牛肉汤店已于4月8日新装了油烟净化器。 (2)南京市雨花台区依睿诺餐饮店(泰山啤酒屋)、雨花台区超香烤串店(超香炸串)、南京市雨花台区甄争鲜餐饮店(麻辣小吃)3家餐饮店在油烟净化器清洗过程中发现存在设施老化、清洗不净的情况,已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4月14日检查时,发现雨花台区超香烤串店(超香炸串)整改后油烟管道和墙孔间存在间隙,部分油烟外溢。 (3)南京市雨花台区麦麦提敏烧烤店(新疆买买提)对已有油烟净化器进行了清洗,并提供了纸质清洗台帐。截至4月15日,5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与油烟在线监控,营业期间设施运行正常,调阅在线监控油烟排放数据,均为达标排放。 2. 关于“金地自在城4期北门烧烤店,存在露天烧烤现象”问题 4月7日晚间检查时,3家烧烤店,均无夜间占道经营行为,但南京市雨花台区麦麦提敏烧烤店(新疆买买提烧烤店)有1台自带油烟净化设施的烧烤炉,检查时存在倚门出摊的情况。4月14日,古雄街道通过现场调阅近期监控视频,未发现露天烧烤现象。自4月7日以来,雨花台区古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社区工作人员每日巡查,亦未发现烧烤店有露天经营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雨花台区超香烤串店油烟管道和墙孔间存在间隙,部分油烟外溢”问题。雨花台生态环境局现场责令雨花台区超香烤串店立即整改,4月14日已将缝隙封堵到位。 二、针对“4月7日前,南京市雨花台区麦麦提敏烧烤店倚门出摊”问题。雨花台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对店主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持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干净有序,不得倚门出摊。古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未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 无 |
13 | X2JS202204130026 |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南京中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有汽车喷漆工艺,污染环境;南京交家电车车辆有限公司旁的工地,污水横流。 | 南京市雨花台区 | 大气 | 4月14日,接到交办件后,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安排雨花街道办事处主办,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协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中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和实际经营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152号,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系统设计,软件、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等。 举报人提及的“南京交家电车车辆有限公司旁的工地”原为宁南汽配城二期项目,地址为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8-1号。2009年因南部新城建设征地拆迁,于2012年征拆完毕,由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划归南部新城管理,占地面积约60亩。因暂不具备土地出让条件,南部新城委托雨花台区政府进行管理,由雨花街道丁墙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丁墙社区委托第三方公司(南京新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该地块目前实际作为停车场和物流公司使用。其中,停车场2家:南京怀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邦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物流5家:南京亚豪物流有限公司、南京飞宇晗有限公司、南京旭久鑫物流有限公司、南京诚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啊宁物流有限公司。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南京中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有汽车喷漆工艺,污染环境”问题 (1)雨花台区雨花街道调查核实并走访周边群众,未在软件大道发现中舜公司相关办公场所。 (2)经雨花台区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雨花台生态环境局、赛虹桥街道现场共同核实,该公司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152号,实际经营内容为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与工商登记信息相符,其经营所在地中舜赛虹产业园内未发现汽修单位及烤漆喷漆行为。 2. 关于“南京交家电车车辆有限公司旁的工地,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软件大道18-1号拆迁地块内部路面坑洼不平,部分地面有积水,内部设有一处临时车辆冲洗点,有外溢水痕。 | 部分属实 | 雨花台区雨花街道责令第三方公司立行立改,对路面积水进行清理,对坑洼路面进行修补,并关闭内部自用车辆冲洗点,要求场内车辆自行前往正规洗车网点洗车。截至4月15日,现场车辆冲洗设备已完全拆除,场内部分道路已完成整平、沥青铺设,剩余道路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 无 |
14 | D2JS202204130023 | 南京市江宁区上坊新城龙茂嘉悦,小区大门东侧高速公路交通噪音扰民,无隔音屏无绿植。 | 南京市江宁区 | 噪音 | 4月14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上坊建设开发公司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江宁区上坊新城龙茂嘉悦,小区大门东侧高速公路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1. 经核实,举报反映的“龙茂嘉悦”实为“龙茂嘉苑”小区。该小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西路以北、润麒路以东,是由南京宝茂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11月建设完成,主要建设内容为15栋26层住宅楼、4栋沿街商业及配套设施。 2. 该小区迟于南京绕城高速公路建设,2号住宅楼(建筑工程号为9号)距绕城高速公路最近,约221米。经上坊建设核实,已采取封闭阳台、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2021年12月7日至12月8日,项目验收对2号住宅楼不同楼层声环境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卧室昼、夜间室内声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卧室(昼间≤45dB(A),夜间≤37dB(A))标准要求;起居室的昼间室内声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起居室(昼间≤45dB(A))标准要求。此外,开发商在房屋销售时,已将项目内外可能产生噪声的不利因素向购房人做出风险提示,并写进房屋认购合同。 3. 2022年4月14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龙茂嘉苑小区2幢12楼和18楼东侧楼梯北窗外1米昼、夜间声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龙茂嘉苑小区2幢12楼和18楼北侧窗外1米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66dB(A),66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6 dB(A);龙茂嘉苑小区2幢12楼和18楼东侧楼梯北窗外1米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63dB(A),64 dB(A),分别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13dB(A)、14dB(A)。 4. 2022年4月16日,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小区2号楼,3号楼不同楼层起居室、卧室的昼、夜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均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标准要求。 综上,虽然龙茂嘉苑小区声环境质量超标,但室内监测结果均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标准要求。 二、关于“无隔音屏无绿植”问题 1. 经现场核实,南京绕越高速公路龙茂嘉苑小区段未安装隔音屏,公路两侧已种植绿化林带。 2. 4月15日,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就“无隔音屏、绿植”投诉内容与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对接。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沪蓉国道主干线南京绕越公路东南段2013年通过原环保部环评验收和交通部竣工验收。根据《关于沪蓉国道主干线南京绕越公路东南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3〕222号),工程沿线共有声环境敏感点29处,均为居民住房。其中,10处声环境敏感点安装了声屏障,其余19处声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未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现状公路两侧已种植有绿化林带。 | 部分属实 | 南京江宁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督促上坊社区及龙茂嘉苑小区物业进一步加强小区绿化,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回应小区居民诉求,及时化解矛盾。 | 无 |
15 | D2JS202204130020 |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门镇东郊小镇南侧徐家边村垂钓中心旁的大型废品收购站,路两侧露天堆放垃圾,每天废品运输车辆行驶噪音扰民,油污肆意流淌,扬尘扰民,无环保措施;麒麟门镇西村靶场中心路的超大型废品收购站,露天堆放垃圾,大型打包机打包铁皮,扬尘、粉尘扰民,7、8台大型机械露天操作,卸货噪音扰民,油污未经处理直排。 | 南京市江宁区 | 大气,噪音,水 | 4月14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麒麟街道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门镇东郊小镇南侧徐家边村垂钓中心旁的大型废品收购站,路两侧露天堆放垃圾,每天废品运输车辆行驶噪音扰民,油污肆意流淌,扬尘扰民,无环保措施”问题 信访件反映的“麒麟门镇东郊小镇南侧徐家边村垂钓中心旁的大型废品收购站”为南京市江宁区建勇废品回收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115MA1N2YH36A,营业执照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晨光社区徐家边村,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2017年1月该单位租赁现址从事经营,经营面积约4亩,从业人员4人,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来料—剪切—打包—成品。 经麒麟街道核实,原徐家边村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建勇废品回收中心东侧,2020年4月拆迁。周边最近居民点为东郊小镇二街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建勇废品回收中心北侧约500米。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露天堆放约900吨废旧金属料,有1台吊机、1台龙门剪、1台剪切机、1台打包机。现场虽未生产作业,但不排除废品运输车辆行驶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的可能。厂区保洁不到位,现场未发现油污流淌现象,但有数个废润滑油桶和部分含油废旧金属料露天堆放。 二、关于“麒麟门镇西村靶场中心路的超大型废品收购站,露天堆放垃圾,大型打包机打包铁皮,扬尘、粉尘扰民,7、8台大型机械露天操作,卸货噪音扰民,油污未经处理直排”问题 信访件反映的“麒麟门镇西村靶场中心路的超大型废品收购站”为南京市建邺区园心侠废品回收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105MA1WKJ711W,营业执照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26-1号,现场经营地址为西村靶场中心路15号,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2020年6月该单位租赁现址从事经营,从事废品打包经营业务,经营面积约7亩,从业人员8人,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来料—剪切—打包—成品。经麒麟街道核实,南京市建邺区园心侠废品回收中心周边最近居民点为麒麟山庄小区,距离该废品收购站西北侧约900米。西村靶场地块属驻宁某部队,2020年6月,南京市建邺区园心侠废品回收中心承租约7亩场地,从事废品打包经营业务。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露天堆放约800吨废旧金属料,室外有3台装爪机、2台剪切机、1台打包机。现场虽未生产作业,但不排除卸货、剪切、打包等生产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的可能。厂区地面保洁不到位,现场未发现油污直排现象,但打包机散热器设备存在矿物油跑冒滴漏现象,现场有一桶废机械油和部分含油废旧金属材料露天堆放。 | 基本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1. 江宁区麒麟街道督促南京市江宁区建勇废品回收中心立即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开展物料清运,目前废旧金属料已清理约300吨;麒麟街道已发函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驻宁某部队督促南京市建邺区园心侠废品回收中心停止生产经营、限期清运物料,该企业正在清理厂内物料,厂区门口竖了停收牌。 2. 4月14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市江宁区建勇废品回收中心、南京市建邺区园心侠废品回收中心废润滑油桶和含油废旧金属料未按规范贮存立案调查。 3. 4月16日,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建邺区园心侠废品回收中心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的行为立案调查。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区麒麟街道安排专人定岗值守,督促南京市江宁区建勇废品回收中心物料只出不进,并于4月24日前完成物料和设备清运,同时做好厂区卫生保洁;麒麟街道积极协调驻宁某部队督促南京市建邺区园心侠废品回收中心限期清运物料并做好厂区卫生保洁。 2.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调查情况对南京市建邺区园心侠废品回收中心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江宁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市江宁区建勇废品回收中心、南京市建邺区园心侠废品回收中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 江宁区麒麟街道、江宁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按规范贮存危险废物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转移审批手续。 | 无 |
16 | D2JS202204130019 | 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中路95号,南京腾骏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审批手续及处理设施,违规进行电焊、喷漆等行为,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危险废切液流入雨水管网,于2019年10月被江宁生态环境局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至今未执行到位,项目仍未批复,但该公司仍在非法作业。 | 南京市江宁区 | 其他污染 | 4月14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秣陵街道、江宁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无审批手续及处理设施”问题 1. 2019年7月22日,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机械加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使用,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2019年10月21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环罚〔2019〕15188号),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肆仟叁佰圆整。2020年8月12日,该公司向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申请环评审批(机加工项目),后因办理期间接群众举报该项目未批先建、现场设备数量及布局与环评报告内容不一致被退件修改,至今未重新报批。 2022年3月31日,江宁区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后(编号X2JS202203300003),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根据企业叙述并结合现场情况,初步判定该企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4月14日再次收到信访件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依据该公司提供的材料,于2022年4月15日和4月16日两次现场核查了生产工艺,该公司4月17日向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提供了现场核查工艺确认表,结合专家意见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最终判定该公司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焊接、手工打磨等工艺产生废气。焊接房配备有四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手工打磨工序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二、关于“违规进行电焊、喷漆等行为”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公司装配车间有1间焊接房,配备有四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零部件喷漆为外协代加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厂区存在喷漆工序。 三、关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危险废切液流入雨水管网”问题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量切削液流入雨水管网”问题。据公司负责人介绍,2台数控龙门铣、2台数控车床、2台加工中心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切削液在机加工过程中有损耗,只添加,不更换。2019年开始使用以来,共购买切削液12桶(200L大桶9桶、20L小桶3桶),目前尚存3大桶、2小桶未用。已用7个空桶(6大1小)全部存放在危废库房中。 四、关于“于2019年10月被江宁生态环境局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至今未执行到位,项目仍未批复,但该公司仍在非法作业”问题 2019年10月24日,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5月13日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宁环催字〔2020〕15032号),2020年6月3日申请江宁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1年1月26日,江宁区人民法院下达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书(〔2021〕苏0115行审1号)。2021年12月28日,该公司缴纳了第一笔执行款贰万元整,剩余罚款仍在执行过程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装配车间停产,机加工车间正在生产。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江宁生态环境局会同江宁区人民法院督促该公司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会同江宁区人民法院督促企业尽快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2. 江宁区秣陵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 江宁区水务局牵头,建立完善企业所在区域雨污水管网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排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无 |
17 | X2JS202204130004 | 南京市江宁区宏远大道、双龙大道规划建设高架,紧邻武夷商城,高架与居民楼最近距离约9.7米,目前该处晚间噪音已超标,建成后将加剧噪音、尾气污染。 | 南京市江宁区 | 噪音 | 4月14日,接到交办单后,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宁区宏远大道、双龙大道规划建设高架,紧邻武夷商城,高架与居民楼最近距离约9.7米”问题 1. 双龙大道高架桥于2009年建成通车;宏远大道实为宏运大道,宏运大道(双龙大道以东段)于2000年建成通车。武夷商城小区建于2004年前后,一期天骄阁9栋,二期风尚阁3栋,共计12栋,总面积约19万平方米,位于双龙大道以东、宏运大道以北。武夷商城小区建筑与现状宏运大道机动车道边界最近距离约12米;与双龙大道地面行车道最近距离约31米,与双龙大道高架桥最近距离约37米。 2. 根据南京市建委目前批复的宏运大道快速路(机场高速至外秦淮河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武夷商城小区(包括风尚阁和天骄阁)位于拟建项目的岔路口互通东北象限,小区建筑位于道路北侧,与拟建的主线高架桥梁最近距离约20米,与地面道路机动车道边界最近距离约12米。 二、关于“目前该处晚间噪音已超标,高架建成后将加剧噪音、尾气污染”问题 1. 武夷商城小区隶属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岔路社区,位于双龙大道和现状宏运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双龙大道主线高架和现状宏运大道由江宁区分别于2009年、2000年建设。因岔路口高架建成通车加剧噪声污染,江宁区交通集团于2017年在高架桥两侧设置声屏障,但降噪效果有限,噪声污染情况依旧存在。市民反映的现状噪声超标问题属实。 2. 宏运大道快速路(机场高速至外秦淮河段)建设工程尚未开工,目前根据建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仍在研究深化中,具体建设方案会结合外部建设条件、环境影响统筹考虑、科学决策。同时该项目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目前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展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针对市民提出的“高架建成后将加剧噪音、尾气污染”问题,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已会同江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环评报告符合相关规划和环保政策要求。在后续的工程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执行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尽可能降低项目建成后的噪声、尾气污染。 | 基本属实 | 一、针对现状噪声超标问题,江宁区交建集团于2017年在高架桥两侧设置声屏障,鉴于现状噪声依然超标,江宁区政府对现状双龙大道综合降噪措施进一步研究,同时督促双龙大道及宏运大道管理养护单位加强对道路、桥梁设施的巡查和养护,按照规范做好日常保洁养护工作,尽量避免因路面病害产生噪声影响。 二、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深化宏运大道快速路(机场高速至外秦淮河段)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建设方案,细化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项目开工建设后,认真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江宁区人民政府做好群众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争取居民支持。 四、对建成后车辆尾气排放问题,管养单位强化路面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减少车辆怠速产生的尾气;同时,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对高排放机动车实行限行,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并开展大型车辆分流的研究。 | 无 |
18 | D2JS202204130080 | 南京市浦口区金珠花苑小区10栋3单元,有住户在阳台私搭乱建鸽棚,常年养鸽子,鸽粪洒落,臭气刺鼻,影响小区环境及居民,且存在禽流感风险隐患。要求拆除相关设施。 | 南京市浦口区 | 大气 | 4月14日,接到交办单后,浦口区人民政府组织江浦街道会同有关部门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举报人投诉对象为金珠花苑10栋3单元住户,于2012年在自家阳台、窗台处搭建鸽棚饲养信鸽,面积约4平方米,拥有南京市信鸽协会信鸽养殖证,现有信鸽57只。该户主定期对鸽笼及隔离板进行清理和消毒,已由市信鸽协会牵头落实防疫要求。经核实,该业主搭建鸽棚涉嫌违建。 | 基本属实 | 4月17日,违建鸽棚已拆除。户主承诺一年内逐步减少信鸽饲养数量,直至清空不再饲养。 | 无 |
19 | D2JS202204130017 |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悦江府小区旁的312高速,未设置隔音屏,交通噪音扰民。 | 南京市浦口区 | 噪音 | 4月14日,接到交办单后,浦口区人民政府会同市交通局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312高速”即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2016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9月开工建设,其中龙华立交至五里桥互通段已于2020年12月通过交工验收并开放通车。悦江府小区位于312国道以西地块,2018年9月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2022年1月分三批交付,剩余一批未交付,该小区建筑距离312国道最近点约44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对2016年时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在建和待建小区落实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防护措施,其中不含2018年新建的悦江府小区。2016年环评编制和批复时,悦江府小区地块尚未出让,现场为空地,应由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落实新建房屋降噪隔声措施。 2. 4月14日,浦口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悦江府临近312国道一侧的1幢、2幢、4幢开展区域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表明,1幢南侧昼间环境噪声分别为61-69分贝、夜间环境噪声分别为52-62分贝;2幢楼南侧昼间环境噪声分别为60-67分贝、夜间环境噪声分别为50-56分贝;4幢楼南侧昼间环境噪声分别为60-67分贝、夜间环境噪声分别为52-62分贝。上述点位昼、夜区域环境噪声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 悦江府小区住宅卧室窗户设计为三玻两腔铝合金窗,其他窗户为双层中空玻璃铝合金窗,符合环评登记备案内容。小区竣工验收时,外窗隔声性能、室内背景噪声检测结果也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要求。 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虽已采取隔音玻璃、景观隔离墙等技术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影响,但区域环境噪声现状值不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浦口区人民政府积极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并与市级主管部门主动对接沟通,研究政策路径,商讨解决办法。 二、浦口区人民政府已于4月14日着手开展悦江府小区临路侧噪声监测工作,将基于噪声监测数据,结合悦江府小区现状,开展综合降噪研究和减噪分析,论证相关降噪措施的可行性和降噪效果的有效性。 | 无 |
20 | D2JS202204130056 |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西路199号文馨花苑一楼门面房,吉瑞小厨,不符合相关要求,且餐饮油烟扰民。 | 南京市六合区 | 大气 | 4月14日,接到交办件后,六合区人民政府安排雄州街道办事处主办,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合生态环境局和区城市管理局协同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件所述吉瑞小厨,为店招名,其位于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西路199号8幢161号,系文馨花苑小区门面房;开设于2016年1月,主要从事中式餐饮经营,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0123198407201412,注册名称为南京市六合区陈天下鱼馆);实际经营面积约80平方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经调查核实,吉瑞小厨现证照齐全,烹饪区炉灶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排放;油烟净化设施有自行记录的维保台账;烟道排口经管道延伸至店面前方,距最近住宅直线距离约15米。 2. 经了解核实,该店于今年3月中下旬为落实《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升级调整的通告(第11号)》相关要求(停止堂食)自行停业;4月9日申请恢复经营。 3. 4月15日,六合生态环境局委托检测机构对该店进行油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其油烟排放浓度在1mg/m³以内,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浓度限值要求。因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嗅阈值偏低,易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加快问题整改。六合区雄州街道办事处跟踪督促该店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规范经营,并进一步做好沟通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六合区雄州街道办事处将对该店开展巡查,督促店方经营期间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维保,确保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三、做好举一反三。六合区雄州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区域内餐饮油烟的日常管理,开展巡查检查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规范经营,及时解决群众环境信访问题。
| 无 |
21 | X2JS202204130001 |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李姚社区小黄、胡庄、排葛(2个村民小组)、崔韩黄(2个村民小组)共6个村民小组,距离扬子石化约2公里,扬子石化及化工园废气污染严重。 | 南京市江北新区 | 大气 | 4月14日,收到信访交办件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安排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六合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对扬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进行调阅分析,同时调度大气走航车对扬子公司厂界及附近居民敏感区等开展走航监测,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扬子公司1号门、3号门,李姚社区等3个点位进行连续采样监测。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新材料科技园废气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六合区龙池街道对6个村民小组周边污染情况进行巡查和走访。 一、监测情况 (一)在线监测情况 1. 扬子公司。扬子公司48个主要废气排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其中20个点位监测氮氧化物因子,2个点位监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因子,19个点位监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因子,7个点位监测非甲烷总烃因子。调阅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该企业3月26日起已全面停产。 2. 新材料科技园。新材料科技园3个边界站今年一季度VOCs浓度均值分别为25.6、23.8、23.2μg/m3,硫化氢浓度均值分别为4.3、3.9、2.7μg/m3,氨气浓度均值分别为8.2、8.2、6.5μg/m3,均远低于相关限值要求。 (二)走航监测情况 1. 扬子公司。4月14日—16日下午,5次对扬子公司厂界进行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点,未监测到氨气与硫化氢等异味气体。 2. 新材料科技园。4月14日,白天和晚上2次对新材料科技园周边进行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点。 (三)第三方监测情况 1. 扬子公司。4月14日—15日,扬子公司1号门监测点:氨最大值0.08mg/Nm³,非甲烷总烃最大值0.43mg/Nm³,臭气浓度最大值14,硫化氢未检出;扬子公司3号门监测点:氨最大值0.08mg/Nm³,非甲烷总烃最大值0.50mg/Nm³,臭气浓度最大值15,硫化氢未检出; 2. 李姚社区监测点:氨最大值0.07mg/Nm³,非甲烷总烃最大值0.49mg/Nm³,臭气浓度和硫化氢均未检出。根据《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监测结果均不超标。 3. 新材料科技园。4月14日,新材料科技园周边及李姚社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监测结果均不超标;臭气浓度、二硫化碳、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苯、乙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均未检出。 二、现场调查情况 1. 4月14日起,六合区龙池街道对6个村民小组周边异味情况开展巡查,没有发现异常。同时对6个村民小组部分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反映偶尔能闻到异味。 2. 4月14日下午、4月15日晚上,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2次对扬子公司厂界及周边异味情况进行巡查,没有发现异常。 3. 目前,扬子公司已按照年度计划完成生产装置停车,正在进行全面检修作业。生产装置检修口打开、管线拆除过程中,内部板结的化工物料固体残留物在铲除过程中易散发异味,易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尽管环境监测数据达标,但新材料科技园企业众多、排放总量较大,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气象条件不利时,企业生产波动等情况产生的阵发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叠加周边地区特别是上风向化工企业废气污染物,可能会对下风向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综合调查情况分析,举报人反映的“扬子石化及化工园废气污染严重”情况部分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扬子公司、新材料科技园企业日常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扬子石化公司加强大修期间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大修期环境保障方案要求,特别是在装置退料、吹扫、去垢、检修等重点环节,采取一切措施加强污染物的收集和控制,努力减少污染排放,减小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三、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安排执法人员驻点,对扬子公司大修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环境问题。 四、扬子石化公司进一步压减氮氧化物排放,加快推进芳烃厂片区加热炉群氮氧化物超低氮改造,按期关停1#至5#燃煤锅炉和3台乙烯辅锅;加快推进VOCs深度治理,年内对炼油厂部分真实蒸汽压小于5.2kPa的柴油罐和水务车间三台电脱盐污水罐进行深度治理;积极开展低嗅阈值物料异味治理尝试,年底前完成苯乙烯装车环节尾气逸散治理试点。 五、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加强新材料科技园企业废气治理,从无组织废气收集、储罐治理、敞开式整治等方面开展提升整治工作,持续深化VOCs治理和“恶臭”整治,年底前推动园区企业实施不少于30项废气治理工程。 六、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4月底前组织开展新材料科技园园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贯活动,督促企业重视群众诉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
22 | D2JS202204130021 |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大梅村西侧十余米,20余亩基本农田上无手续开挖池塘,池塘边堆放十余吨建筑垃圾,并设置1米多围挡。 | 南京市溧水区 | 土壤 | 4月14日,接到交办单后,溧水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和凤镇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大梅村位于溧水区和凤镇中杨社区,“该村西侧十余米”原有黄泥塘、满丝塘、藕塘、胡汀塘四个水塘,以及水塘西侧散水滩,形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每年汛期高水位都会被水淹没,村民无法使用,一直荒废到2021年。2021年7月,大梅村组将四个水塘租赁给个人使用,后该承租人对承租的水塘以及水塘西侧散水滩进行淤泥清理、塘口修砌、水面扩挖,在鱼塘附近搭建鸡棚、鸭舍2处(约60平方米)。 二、现场核实情况 1. 关于“大梅村西侧十余米,20余亩基本农田上无手续开挖池塘”的问题 经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实地调查核实,承租人现使用范围用地总面积7.99亩。其中:承租范围内原有水面面积 2.64 亩,新开挖水面面积 3.66 亩(基本农田 3.48 亩,河流、坑塘水面0.18亩);固化水泥地面积 1.66 亩(基本农田 0.71 亩,河流、坑塘水面0.95亩)。鱼塘扩挖、水泥地固化均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 2. 关于“池塘边堆放十余吨建筑垃圾”的问题 经核实,反映的“十余吨建筑垃圾”实为承租人自行散乱堆放于鱼塘南北两侧空地上的电力设备、电缆线、电缆管材等杂物,数量约50吨。 3. 关于“池塘边设置1米多围挡”的问题 经核实,反映的“池塘边1米多围挡”为承租人自行修建的挡土墙,高度约1米,长约50米,属违建。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15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向承租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溧责停〔2022〕376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等待处理。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承租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溧水区和凤镇综法〔2022〕105051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2022年4月24日前拆除挡土墙。 二、溧水区和凤镇组织人员、机械、车辆完成现场堆放的电力设备、电缆线、电缆管材等杂物清运;承租人正对挡土墙等违建实施拆除。 三、溧水区和凤镇督促承租人2022年4月底前拆除现使用范围用地内2处鸡棚、鸭舍;2022年5月底前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按规定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四、溧水区将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发包行为,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规定办理。压实违法用地网格化巡查防控工作责任,对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源头防控措施。 | 无 |
23 | D2JS202204130024 | 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陆瓠西路202、201号,两家无名厂房,无环评,扬尘污染严重,晚间23点后排放废气扰民。 | 无锡市 江阴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4日,江阴生态环境局、华士镇政府、华士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华西五村陆瓠西路202号,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距西侧华家基约180m、南侧华西十二村约166m、西南朱徐巷村约368m。华西五村陆瓠西路201号,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距西北华家基约108米、东南华西十二村约260米、西侧朱徐巷村约237米。 关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陆瓠西路202、201号,两家无名厂房,无环评,扬尘污染严重,晚间23点后排放废气扰民”的问题。 1、经查,华西五村陆瓠西路202号无名厂房内现有生产企业2家。⑴江阴市德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德丰金属制品”),主要从事合金丝村、通讯线路五金件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⑵江阴市华士镇祥顺塑料制品厂(简称“祥顺塑料制品”),主要从事废PVC板破碎和废PE边角料造粒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4月14日23时左右检查时,2家企业均不在生产。检查发现“德丰金属制品”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祥顺塑料制品” 废PVC板破碎、废PE边角料造粒生产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分别于2012年、2020年1月建成投产,破碎、造粒工序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 2、经查,华西五村陆瓠西路201号无名厂房现有生产企业4家。⑴江阴市共创塑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共创塑胶”),主要从事合成树脂改性材料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⑵江阴市锐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税宇包装材料”),主要从事包装膜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⑶江阴市鑫盟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盟达新型材料”),主要从事防火保温板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⑷江阴市西马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西马仑环保科技”),主要从事PE管式滤芯生产,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4月14日23时左右检查时,4家企业均不在生产。 3、华士镇政府走访附近村民及村委,村民反映上述企业基本没什么影响。 | 部分 属实 | 1、针对“德丰金属制品”未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自行检测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51号); 2、针对“祥顺塑料制品” 废PVC板破碎、废PE边角料造粒生产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针对“祥顺塑料制品” 废PVC板破碎、废PE边角料造粒生产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53万元,并对生产车间配电柜进行查封。 3、江阴生态环境局将待企业全面复产后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 无 |
24 | D2JS202204130067 | 徐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徐村村南的一家污水处理厂,无环评手续。 | 徐州市市辖区 | 其他污染 | 针对徐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徐村村南的一家污水处理厂,无环评手续问题,2022年4月14日,徐州高新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联合高新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新区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调查。 经核查,徐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计划在徐村村南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目前项目未立项,未办理环评手续,土地尚未征收,现场未发现已开工建设迹象。 | 不属实 | 徐州高新区管委会责成相关部门对拟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严格对照项目建设要求,认真履行立项和环评等手续,扎实做好项目选址、卫生防护距离、公众满意度等工作,严格审查,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建设。 | 无 |
25 | D2JS202204130064 | 徐州市泉山区桃园街道临黄社区,徐州市恒基管业有限公司,无环评、立项手续,生产时通过暗管排放工业废水至附近河道。 | 徐州市泉山区 | 水 | 2022年4月14日,泉山区政府组织徐州市泉山生态环境局、泉山区农水局、泉山区攻坚办、桃园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2006年1月,拾某租用泉山区临黄村原铸造厂场地筹建徐州市恒基管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立项手续,《机械加工、钢结构加工、线管加工、废旧物资收购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2年4月18日取得原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项目实际未建设。期间,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于2014年8月租赁其厂房加工生产混凝土添加剂,《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混凝土添加剂混合加工项目》2014年8月29日通过取得原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该项目生产无废水,2015年7月因企业管理原因主动关停撤厂,2017年6月工商注销,现场留有生产水泥缓凝剂设备。 2022年初,恒基管业有限公司所在场地改为仓储用途,现场贮存复合板材。经走访群众了解,徐州市恒基管业有限公司无实际生产行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厂房内有暗管向河道排放工业废水,现场正在清理拆除博特新材料公司厂房内遗留报废设备(2个卧罐、3个竖罐)。 2.该公司厂房东侧存在振源养殖场,养鸡存栏量约8000只。该养殖场建设三级净化沉淀池,搭建防雨大棚,西北角建有化粪池,存在鸡粪外溢至北围墙外沟渠的问题,沟渠内有部分渗水,未发现暗管。 | 部分属实 | 1.2022年4月20日,泉山区人民政府已将现场遗留生产水泥缓凝剂设备拆除清理完毕;桃园街道临黄社区将依法终止与徐州市恒基管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收回该地块使用权。 2.泉山区人民政府计划于2022年4月24日之前,完成对厂房周边沟渠杂物打捞工作,清理沉淀池和鸡场内环境卫生,确保污水不外排。 3.街道和社区加强对该养殖场管理,做到一天一巡查;目前不再补栏新鸡苗,并逐步清理现有存栏数量,桃园街道计划于2022年9月30日前对养殖场依法实施关停。 | 无 |
26 | D2JS202204130060 | 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程庄村,徐州固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商用混凝土,基本夜间生产,常年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 徐州市铜山区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4日,铜山区人民政府组织铜山区住建局、大彭镇政府至现场调查。 1.经核查,徐州固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铜山区大彭镇机械工业园内,该公司干混砂浆、PC构件生产项目于2020年4月22日通过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审批,2021年8月15日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干混砂浆项目干混预拌砂浆烘干工序配套建设脉冲收尘和分级燃烧、FIR烟气内循环和FGR烟气外循环处理装置,筒仓、搅拌工序配套建设单脉冲反吹除尘器及脉冲式收尘器;PC构件项目配套建设单脉冲反吹式除尘器及两台脉冲式布袋收尘器。该公司于2021年7月3日进行了排污登记,有效期:2021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日。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PC构件项目处于生产状态,干混砂浆项目未生产,生产原料存放于物料大棚内,大棚配套建设喷淋系统。查询徐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2021年3月以来涉及徐州固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线索共4件,经现场核实,确实存在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扬尘污染问题。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北侧为农用地及跑马场,东南西三面厂界外200米范围内无医院、学校、居民区及其他环境敏感点。 3.现场检查发现徐州固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的徐州市富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搅拌站迁建后,未取得混凝土生产资质,混凝土生产未按照规定到所在地住建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 属实 | 1.铜山区政府督促徐州固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加强厂房车间密闭,降低生产噪音,减少粉尘外排。企业正常生产时组织进行厂界噪声、扬尘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扬尘污染扰民。 2.2022年4月14日,铜山区住建局对徐州市富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资质,进行混凝土生产行为,及未按照规定到所在地住建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行为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铜住建)停字〔2022〕3号,责令该公司停产限期整顿。
| 无 |
27 | D2JS202204130059 | 徐州市鼓楼区前陈庄村西侧,铁路(靠近万寨港)与村庄交汇的一处下穿涵洞,雨天大量积水,涵洞向北路两侧水泥路破碎,路边堆放垃圾,扬尘污染严重。 | 徐州市鼓楼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4日,鼓楼区包案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经查,反映的涵洞内约有20厘米积水,地势低洼,路面两侧无排水地下管道,如遇雨天将会出现积水问题。涵洞东侧和北边水泥路面有破损地方,该处位于三环北路以北,为乡村道路,位置偏僻,未纳入城市道路日常保洁范围,未进行洒水作业,车辆通过有扬尘现象。路边存在少量混合垃圾,走访附近村民了解,因涵洞北侧道路两侧地方偏僻,有偷倒垃圾现象。 | 属实 | 鼓楼区政府已组织相关人员将涵洞内积水排净,拆除涵洞上方铁路线及涵洞顶板、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墙,回填压实涵洞,恢复正行驶路面,目前已完成。 鼓楼区政府针对水泥路破损坑洼问题,目前已填平,暂时采用抑尘网覆盖路面。另外,正在制定道路维修方案,计划招标对此路段进行道路修复改造,修复后安排保洁人员及洒水车共同开展日常保洁,并纳入道路日常化保洁考核。 鼓楼区政府对道路两侧垃圾已进行清运,并播撒草种进行绿化。下步在道路两侧设置“禁止乱倒垃圾”标识牌,加大巡查力度和环保宣传,提升群众环保意识。 | 无 |
28 | D2JS202204130057 | 徐州市沛县敬安镇政府北侧约500米,徐州华龙涂料厂,无环保手续及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直排,废水未经收集直排下水管道。2019年环保部门已拆除设备,但该企业擅自安装2个5吨反应罐、1个10吨反应罐,继续生产。近期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 徐州市沛县 | 水,大气 | 2022年4月14日至16日,沛县人民政府组织沛县经济发展局、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及敬安镇政府相关人员多次到现场核查。 经查,徐州华龙涂料厂成立于1997年3月31日,原为乳胶制造销售的一般化工生产企业,2016年12月徐州华龙涂料厂年产1600吨纸管胶建设项目自查报告通过审核,该厂建设了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徐州华龙涂料厂是园区外的化工企业,按照2017年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及徐州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暨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该企业属于关闭取缔类型,已于2018年关闭取缔。目前部分仓库对外租赁存放瓷砖,现场无生产迹象,未发现废气直排、废水未经收集直排下水道现象,已实现“两断三清”。厂区内也未发现信访反映的新安装的2个5吨反应罐、1个10吨反应罐,不存在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行为。 | 部分属实 | 沛县人民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避免厂房内建设其他非法生产项目,严防问题死灰复燃。 | 无 |
29 | D2JS202204130049 | 徐州市铜山区蔺家坝向北八一大桥东北方向4-5公里,大量农田改养虾蟹,每年11、12月份将塘内含农药水废水排入南水北调大运河内,导致河水污染;南水北调大运河内晚间有人电鱼。 | 徐州市铜山区 | 水 | 2022年4月14日、15日铜山区人民政府、港务区管委会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至现场进行核查。 1.关于农田改养虾蟹,含农药废水排入大运河问题。2022年4月14日至15日,铜山区人民政府、港务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实。经调查走访,该区域前期为农田,后期因“城子河煤矿”开采导致周边地块塌陷,无法种植农作物,改造为稻虾综合种养和池塘。稻虾综合种养模式为水稻和小龙虾共生模式,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底改加微生态制剂调水。池塘养殖均为河蟹和南美白对虾生态混养模式,生产用投入品使用主要是芽孢菌、乳酸菌、光合细菌及培育小球藻等微生态制剂及葡萄糖粒子钙、应急VC、氨基酸肥水等,清塘药物使用漂白粉和生石灰,均属于白名单允许使用。该片区水系自成体系,仅有万亩方西北角1处节制闸,由徐州市水务局管理,为常闭状态,仅汛期水量过大时,通过强排水泵排水,11月、12月为非汛期、枯水期,不存在排入南水北调大运河内的情况。京杭大运河洞山西省考断面位于该区域下游,该断面常年达到Ⅲ类水标准。 2.针对大运河晚间有人电鱼问题,2022年4月14日下午,铜山区人民政府组织3名执法人员前往信访件涉及大运河段巡查,未发现电鱼现象;2022年4月15日22时至24时,再次组织11名执法人员,出动快艇2艘,对所属大运河段进行了夜间检查,现场收缴可视锚鱼器2套,未发现电鱼现象。4月14日和4月15日晚9时至12时,港务区组织6名执法人员对所属大运河段进行了夜间检查,未发现电鱼现象。 | 部分属实 | 1.铜山区、港务区加大对养殖户的培训力度,提高养殖户生态养殖意识,引导养殖户以质量增效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新(改、扩)建的百亩连片养殖池塘集中排放期监督性抽查监测,实施养殖尾水排放报备制度,水质不达标不得排放。 2.铜山区、港务区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先进技术,强化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加大对渔业投入品使用环节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使用白名单以外的渔业投入品,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实现产品可追溯。 3.铜山区、港务区指导池塘实施养殖生态化改造,建设养殖尾水处理区,采用循环净化等方式处理养殖尾水,确保达标排放。 4.铜山区、港务区将大运河段作为执法工作重点,加大夜间巡查频次,发现违法捕捞,严肃查处。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保护鱼类,保护好水域生态环境。 | 无 |
30 | D2JS202204130048 | 徐州市泉山区火花街道史庄村6组,垃圾、泥浆覆盖土地,破坏环境。 | 徐州市泉山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4日,徐州市泉山生态环境局、泉山区攻坚办、火花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核实。 徐州市泉山区火花街道史庄村6组已完成拆迁,为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地块,该地块占地90.14亩,位于新淮海西路北侧,G311国道南侧,纵五路西侧(中梁香缇公馆路西对面),由徐州市政府征收建设公租房及配套幼儿园使用。经现场核查,该地块前期已经进行过平整,场内有积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原拆迁遗留及周边居民上房装修倾倒产生,大约250立方左右;生活垃圾多为周边居民随意倾倒产生,大约10立方左右,在地块内零星分布。2021年4月16日,火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周边施工工地向地块随意倾倒泥浆,占地面积近500平方米,火花街道办事处立即责令责任单位对倾倒位置进行围挡,待泥浆自然干燥后由责任单位安排车辆转运。2022年4月14日现场核查时,原泥浆位置已经清理完毕。火花街道办事处使用黑色防尘网对裸土进行覆盖,但依然存在大约8千平方裸土未完全覆盖。 | 部分属实 | 泉山区政府安排人员清理生活垃圾,对建筑垃圾及裸土进行覆盖。 泉山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该地块的日常管理,强化检查巡查力度及频次,长效巩固整治成果。 | 无 |
31 | D2JS202204130006 | 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杏窝村,中联水泥厂,3号门路两侧露天堆放各种石子、土方,长期未清理。 | 徐州市贾汪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4日,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江庄镇政府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紧邻中联水泥厂3号门路东侧存在小型宕口,周边散布少量碎石,已全部覆盖。路东侧向北存在3个院落, 1号院有人居住,院外有少量石块和生活垃圾,院内存有约3000方铁矿筛选废渣;2号院外有少量砌块砖,院内摊存大面积洗沙泥土,靠东墙存有约1000方石粉,均已覆盖;2号院北墙外为停车场,东侧堆放大量石料,已覆盖;3号院南侧一建筑内发现有一套洗沙设备,刚组装未生产,院子南部堆放大量铝土和石料,均已覆盖。上述物料均为长期堆放,虽已覆盖但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利用。 | 属实 | 贾汪区人民政府督促江庄镇政府对裸露山岩碎石进行清理,将3个院落长期堆存的物料彻底清理干净。 贾汪区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执法监管,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 | 无 |
32 | D2JS202204130068 | 常州市武进区青阳镇与无锡市江阴市桐蓉路交界,常州锋奥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压铸,环保设备不齐全且未正常开启,粉尘污染严重,熔炼炉烟尘异味严重。 | 常州经开区 | 大气 | 4月15日,横山桥镇政府会同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对常州锋奥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主要从事铝压铸项目的生产,未办理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时,常州锋奥机械有限公司全厂停产,车间内无异味,地面有积尘。该单位生物质颗粒炉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收集不到位。检查中发现,常州锋奥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另有一家名为常州祁美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主要从事铝压铸件生产,项目无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 | 部分属实 | 1、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责令横山桥镇政府在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常州锋奥机械有限公司和常州祁美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取缔工作。目前2家企业已停产,正在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2、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求横山桥镇政府按照《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常州锋奥机械有限公司和常州祁美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取缔到位,不发生“死灰复燃”情况。 | 无 |
33 | D2JS202204130051 | 常州市金坛区白塔镇兴园路的一家塑料加工厂,24小时生产,夜间噪音扰民,厂区周边河面漂有油污。 | 常州市金坛区 | 噪音 | 4月14日,金坛生态环境局会同金城镇政府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塑料加工厂位于金坛区金城镇白塔集镇兴园路56号,负责人孙某,未办理经营、生产手续。孙某于2021年7月租赁江苏翔瑜新材料有限公司800平方米闲置厂房,从事废布料破碎造粒。 1、关于“24小时生产,夜间噪音扰民”问题。经查,孙某塑料加工厂生产时间为晚间8时至次日清晨7时。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已开始拆除生产设备,已不具备生产条件,无法进行噪声监测。 2、关于“厂区周边河面漂有油污”问题。检查发现,孙某塑料加工厂东南侧河塘水面漂有油花,油烟净化装置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车间东侧围墙外有油渍。 | 部分属实 | 1、金城镇政府要求孙某塑料加工厂立即停产,同时对周边河道进行清理,消除环境影响。 2、金坛生态环境局对孙某塑料加工厂存在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31.215万元。4月17日,孙某塑料加工厂生产设备已拆除。 | 无 |
34 | D2JS202204130044 |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东桥村,江苏常灿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全天生产噪音、扬尘污染严重。 | 常州市新北区 | 大气,噪音 | 4月14日,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奔牛镇政府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信访反映的江苏常灿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北区奔牛镇东桥村弯里村35号,厂区内另有3家租赁企业,分别为新北区奔牛顺灿建材厂(从事混凝土砖生产)、常州善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袋打包)、江苏皇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机械加工)。检查时,江苏常灿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善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皇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新北区奔牛顺灿建材厂未在生产。 1、关于“噪音污染严重”问题。现场检查发现,江苏常灿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振动筛、水泥稳定碎石搅拌线,生产设备位于厂房内,利用厂房门窗和墙体进行隔音。新北区奔牛顺灿建材厂主要噪声源有破碎线、筛分线、制砖生产线,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江苏皇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加工过程中有噪声产生,生产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利用厂房门窗和墙体进行隔音。经现场监测,弯里村35号的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月14日夜间,新北生态环境局进行突击检查,厂区内企业均不在生产,未监测夜间噪声,后续待符合监测条件时将开展监测。 2、关于“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现场检查发现:江苏常灿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扬尘物料覆盖不到位,厂区内地面有积尘。新北区奔牛顺灿建材厂破碎、筛分、压制、物料贮存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积尘严重。经现场监测,弯里村35号的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属实 | 1、对江苏常灿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北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 2、新北区政府责成奔牛镇政府按照“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要求,对新北区奔牛顺灿建材厂实施关停取缔。4月16日,奔牛镇政府已关停取缔新北区奔牛顺灿建材厂,厂房及生产设备均已拆除。 3、新北区政府责成奔牛镇政府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责成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从严从速查处。 | 无 |
35 | X2JS202204130035 |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东都西路156号厂门向内走到底的车间,一家铝渣冶炼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及环保设施,夜间非法生产,粉尘、烟尘污染严重。 | 常州市武进区 | 大气 | 4月14日,洛阳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交办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铝渣冶炼加工厂实为武进区洛阳应浩五金加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在生产。经查,该单位目前实际从事废铝制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主要生产设备有1只坩埚、1台生物质颗粒加热炉、1个冷灰桶。坩埚内有少量熔化的铝水,坩埚旁模具内有浇铸好的铝锭,冷灰桶出料口有铝灰和铝渣。车间内堆放有大量废铝箔等废铝制品,另有十余吨袋包装的铝灰渣以及铝锭,车间环境较差,地面有明显积尘。 | 属实 | 1、洛阳镇政府按“危污乱散低”整治要求,对武进区洛阳应浩五金加工厂实施取缔,已于4月16日完成取缔。 2、对铝灰未按要求规范处置的问题,洛阳镇政府联合武进生态环境局督促武进区洛阳应浩五金加工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该单位于4月16日将铝灰委托江苏海光金属有限公司处置到位。 3、洛阳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 无 |
36 | X2JS202204130033 | 常州市经开区横林镇崔桥共庆村的一处新建黄沙堆场和钢管租赁站,无证照经营,物料露天堆放,无环保防护措施,地面未硬化,车辆进出导致扬尘严重。 | 常州经开区 | 大气 | 4月15日,横林镇政府会同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件交办问题开展联合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黄沙堆场”实为武进区横林腾帆建材经营部,“钢管租赁站”实为武进区横林霞玲建筑设备服务部。 1、关于“无证照经营”问题。经查,武进区横林腾帆建材经营部核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钢筋、钢材、铁板、五金产品零售,脚手架租赁,但该单位实际从事黄沙经营,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武进区横林霞玲建筑设备服务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为横林镇共庆工业园园区路7号,核定的经营范围为:脚手架、塔吊、钢管、扣件租赁。该单位实际在横林镇共庆村孟角尖东从事脚手架租赁,与注册经营场所不一致。 2、关于“物料露天堆放,无环保防护措施,地面未硬化,车辆进出导致扬尘严重”问题。经查,武进区横林腾帆建材经营部黄沙露天堆放,围挡设置不规范,场地地面未硬化,未建车辆冲洗设备,现场无喷淋设施,车辆进出时扬尘严重。 | 属实 | 1、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责令横林镇政府立即对武进区横林腾帆建材经营部和武进区横林霞玲建筑设备服务部进行取缔。目前,场地内黄沙和脚手架已清理完毕。 2、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求横林镇政府按照《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防止发生“死灰复燃”情况。 | 无 |
37 | D2JS202204130027 |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杨园工业园玉龙北路554号,近30家工厂,粉尘污染严重,生产噪音及废气扰民,晚间21点异味尤其严重。如常州市裕丰塑胶有限公司, | 常州市新北区 | 大气,噪音 | 4月14日,接到信访件后,魏村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杨园工业园实为杨园安置工业园,园区内现有31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从事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制品加工、电器配件加工等。其中,7家企业生产中有废气产生,已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1家企业生产中有清洗废水产生,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信访件反映的“常州市裕丰塑胶有限公司”实为常州新区裕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单位2013年购买了杨园安置工业园内7号楼部分厂房,并将公司注册于此处,但从未进行生产。2014年起,常州新区裕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将此厂房租赁给常州中基达机械有限公司。常州中基达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路机械配件和轨道交通设备的加工制造,2016年10月编制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已进行排污登记,产生的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经对杨园工业园内7家涉气企业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常州市乐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在生产,车间有明显异味。特耐王包装(江苏)有限公司常州滨江分公司未在生产,印刷工段已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但车间内有异味。常州市嘉逸电气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浸漆工段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烘干工段废气收集不到位,车间内有明显异味。常州中基达机械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生产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按自查评估报告要求无组织排放,车间内无明显异味。现场对杨园安置工业园园区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月14日夜间,新北生态环境局进行突击检查,园区内企业均未生产。 | 部分属实 | 1、对常州市乐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特耐王包装(江苏)有限公司常州滨江分公司废气收集不到位、常州中基达机械有限公司焊接和打磨工段烟粉尘未有效收集处理问题,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督促两家单位于5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按照“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的要求,将常州市嘉逸电气有限公司纳入“散乱污”名单,实施关停取缔工作。魏村街道办事处已实施断电措施,计划5月30日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 3、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加强网格化监管,切实提高园区整体污染防治水平;责成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从速从严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38 | D2JS202204130005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庙边村,长明塑件、群星车业,均设有喷漆工序,喷漆异味扰民。 | 常州市新北区 | 大气 | 4月14日,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孟河镇政府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常州市长明塑料配件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庙边村37号,主要从事“汽车配件”项目生产,于2016年编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已进行排污登记。常州群星车业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庙边村,主要从事“汽车灯具、汽车塑料件”项目生产,已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已进行排污登记。 1、关于“长明塑件设有喷漆工序,喷漆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常州市长明塑料配件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喷漆工段正在生产,喷漆车间未密闭,车间内有异味。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关于“群星车业设有喷漆工序,喷漆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常州群星车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喷漆工段正在生产,喷漆房大门未关闭,门口有异味。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历史查处情况。2018年6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常州群星车业有限公司被信访举报存在焚烧工业废料的行为(第十五批30号交办信访,编号:D320000201806190006)。经调查,常州群星车业有限公司确有焚烧工业垃圾行为,新北区政府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该单位已与无锡绿达源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协议,根据合同要求定期处置,近期无焚烧情况。 | 部分属实 | 1、对常州市长明塑料配件有限公司、常州群星车业有限公司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北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 2、新北区政府责成孟河镇加强网格化监管,责成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速从严查处。 | 无 |
39 | D2JS202204130061 | 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杨锦公路605号,兴鑫医用设备有限公司,大量使用金属铝钛,噪音、粉尘污染严重,且使用有异味的废机油。 | 苏州市张家港市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4日-15日,张家港市锦丰镇政府会同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兴鑫公司开展信访核查,受疫情影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主要从事牵引床、熏蒸治疗器等医用设备生产加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1.“关于大量使用金属铝钛”问题,该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钢板、不锈钢板和角铁,现场查看车间原料和成品仓库,未发现车间存放金属铝、钛原料和相关产品。 2.“关于噪音、粉尘污染严重,且使用有异味的废机油”问题,企业在正常生产时,切割和焊接工段产生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加工设备有噪声产生,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车间内外有明显积尘。铣床和锯床等机加工设备使用皂化油冷却,在设备自带循环槽内加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车间内存放和使用废机油,也未发现车间内外有明显异味。 | 部分属实 | 待企业复产后,张家港市锦丰镇将会同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兴鑫公司粉尘和噪声情况进行监督监测,视监测情况依法处理。 | 无 |
40 | X2JS202204130042 | 苏州市高新区诺贝尔湖西南侧,因支流设计过窄,未做好驳岸建设,后期维护不当,导致支流污泥淤积严重,杂草丛生,水体黑臭,影响周边居民。 | 苏州市高新区 | 水 | 2022年4月14日,苏州科技城管委会对诺贝尔湖西南侧水体黑臭等相关问题进行信访核查。 1.2022年4月14日,反映“因支流设计过窄,未做好驳岸建设,后期维护不当”的问题,因环湖支汊北侧建有别墅,因地制宜,在未改变原地貌环境的前提下自然留有河浜,以供居民滨水而居,美化景观,非广义的“支流”,并未经过特别设计。 诺贝尔湖西南侧支汊北侧为别墅区居民,院落临河建有木桩护岸,因居民装修致个别围挡木桩角度倾斜;支汊南侧为自然坡地,虽经全面绿化,但常有垂钓者前往之,致绿化反复被踩踏有所损坏,南侧靠西较垂直驳岸长约7米,不宜绿化,裸露滑土,同时因湖体支汊末端水动力不足、水环境容量较小、水体交换性能不高等不利因素影响,该支汊底部有污泥淤积的现象。 2.2022年4月14日,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诺贝尔湖西南侧支汊水质进行检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成〔2015〕130号)文件布点要求,选择包括诺贝尔湖西南侧支汊在内的3个点位,根据城市黑臭水体判定标准,从现场取样检测结果来看,诺贝尔湖西南侧支汊不属于黑臭水体。 | 部分属实 | 1.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立行立改,对驳岸进行建设修复,已于2022年4月19日完成。 2.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管理委员对诺贝尔湖西南侧支汊水质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评估水质结果。 3.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管理委员定期对诺贝尔湖西南侧支汊进行清淤和驳岸维护,打捞水草,保持河道整洁。 | 无 |
41 | D2JS202204130050 | 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张家桥村南侧1-2公里处,靠近庙金河的一家工厂,设有喷漆工序,含漆渣废水流入庙金河,导致河内鱼类死亡。 | 苏州市常熟市 | 水 | 4月14日,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辛庄镇政府赴现场进行调查。 信访件中提到的工厂经查为常熟市敖声乐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敖声乐器”),位于辛庄镇张桥市镇,主要从事乐器、木制工艺品、吉他外包装加工、制造、销售。 1.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因疫情影响,已停产一周,其中漆渣2021年3月2日转移0.5吨,今年未转移,危废仓库内存有0.305吨漆渣。厂区东南侧围墙外有白色固体物,经查为打磨工段产生的粉尘经水帘除尘沉淀后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在清理过程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造成部分流失在厂区外东南角处,此处距离庙泾河仅5米。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喷漆工段设置不合理,喷漆废气收集不全面,存在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挥发性有机物去除效率低。执法人员对厂区南侧庙泾河2个断面(分别位于厂区东西两侧)进行了采样,结果显示均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 2.对张家桥村加林荡自然村组部分居民进行了走访,均表示未看到含漆渣废水流入庙泾河,也未发现庙泾河有鱼类死亡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1.辛庄镇督促敖声乐器对厂区内的环境进行整改。 2.辛庄镇综合执法局于2022年4月15日对敖声乐器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的问题立案处罚,拟处罚款10万,并要求其按规定处置。 3.辛庄镇督促敖声乐器对喷漆工段进行改造,完善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 | 无 |
42 | D2JS202204130032 | 苏州市常熟市梅李镇开发区通江路,龙潭旦钢 ,废气扰民。 | 苏州市常熟市 | 大气 | 4月14-15日,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梅李镇政府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信访件中提到的“通江路龙潭旦钢”实为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聚沙分公司(以下简称“龙腾特钢聚沙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为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特种异型钢材轧钢生产,设计产能50万吨/年。 1、检查时,该公司2条580型钢生产线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安排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2条生产线加热炉排气筒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新580生产线、老580生产线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厂界下风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2、4月14日,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梅李镇政府派员对龙腾特钢聚沙分公司北侧银塘苑小区、西侧富佳名苑小区10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其中,2户居民表示该公司废气排放对其有影响,其余均表示无明显影响。 3、虽然经检测,龙腾特钢聚沙分公司各项废气排放指标均达标,但由于距北侧、西侧居民太近,废气排放仍可能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厂区东侧过道上露天杂乱堆放有废旧设备配件、保温棉、耐火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等,现场环境较差。 | 基本属实 | 1.常熟生态环境局要求龙腾特钢聚沙分公司加强现有设备的运行维护,在确保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龙腾特钢聚沙分公司已于4月16日对厂区东侧过道上露天堆放的废旧设备配件、保温棉、耐火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等进行了清理,妥善贮存。 | 无 |
43 | X2JS202204130014 | 苏州市吴中区浦庄和安路1239号内的一处木材堆场,属于违章搭建,常年扬尘扰民,且存在安全隐患。 | 苏州市吴中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4日,吴中区临湖镇政府会同吴中区城管局、应急管理局、供销合作社、生态环境局开展信访检查。反映的“木材堆场”实为苏州大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常公司”),公司为装卸搬运和仓储企业,主要从事废木材的回收转运。 1.现场检查时发现,约800吨废木料于露天堆放,配有用于防火、防尘的3个点位的人工高压洒水泵均未使用,未发现涉气工艺及涉气设备。 2.大常公司注册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11号星湖都市生活广场3幢302室,于2020年8月20日租用苏州航泰蜂窝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并签订土地出租合同,约定租用面积8亩,于2021年4月正式搬迁至现址。 3.大常公司主要通道旁木材堆垛堆放过高,集装箱上堆放废铁等杂物较多,现场灭火器材配备数量不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大常公司西南角建有一座彩钢板仓库,约400平方米,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属于违章搭建。 4.大常公司在卸货等过程中确有扬尘产生,经向周边企业、村民走访询问,偶有扬尘扰民问题。监测人员现场采集了大常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总悬浮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0.167mg/m3,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1.0 mg/m3)。 | 属实 | 1. 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15日向大常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于5月14日之前办理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或者迁回登记的住所。 2. 大常公司已于4月18日前自行将违章建筑拆除完毕。 3. 吴中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14日对两家公司现场分别开具执法文书,要求大常公司立即组织整改,要求航泰公司作为出租方督促大常公司及时完成整改及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4月17日,吴中区临湖镇就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现场检查集装箱上堆放的废铁等杂物已立即清理完毕,现场配备4条消防水带可正常使用,但木材堆放货物过高问题未全面整改到位,吴中区临湖镇政府向大常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大常公司于4月22日前整改完成。 4. 吴中区临湖镇要求大常公司增加安装喷洒水设备,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吴中区临湖镇政府将指派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同时联合吴中生态环境局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进一步有效防止堆场扬尘问题反弹。 | 无 |
44 | X2JS202204130011 | 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办事处星火村,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为名实施拆迁,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导致河水黑臭,良田抛荒。 | 苏州市张家港市 | 土壤,水 | 2022年4月14日,张家港市锦丰镇会同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对星火村开展信访核查。 1.反映问题一: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为名实施拆迁问题。 经核查,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市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的批复》(张政复2020164号),星火村部分区域属于搬迁拆并类村庄,依据规划实施拆迁,与农村环境整治无关。该区域内无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2.反映问题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导致河水黑臭。 经核查,受疫情影响,星火村拆迁区域房屋建筑拆除物未能及时外运消纳处置,均暂存在拆迁原址,现场采取了防尘网覆盖措施,但存在少量区域覆盖不到位情况。 经现场检查,该区域内村组河道水面存在少量漂浮垃圾。2021年11月起,由于杨锦公路高架建设过程中阻隔水流造成河道流通不畅,影响星火村拆迁区域内星火17组农村河道水质。4月15日,对星火村拆迁区域内4条主要农村河道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经检测,星火4组河、星火7组河为Ⅲ类、星火21组河为Ⅳ类,星火17组河为劣Ⅴ类。 3.反映问题三:良田抛荒。 经核查,星火村拆迁区域内有农田104亩,未种植的40亩,星火村拟将未种植的40亩农田用地申请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因此从2021年6月后未再安排种植,目前暂未征收。 | 部分属实 | 1.张家港市锦丰镇政府已要求星火村委会加快房屋建筑拆除物清理消纳,对少量覆盖不到位区域用防尘网覆盖,待疫情管控解除后,立即开展清运消纳。星火村委会立查立改,已于4月16日完成防尘网覆盖。 2.张家港市锦丰镇政府已要求星火村委会加强河道保洁,加快星火17组河的整治。 3.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已要求星火村委会适时恢复农作物种植。星火村委会计划根据农作物生长习性,于2022年6月底恢复农作物种植。 | 无 |
45 | X2JS202204130012 | 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工业园区,坦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新材料为名处理钢渣,并偷倒危废,环保防护措施不到位,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长江。 | 苏州市张家港市 | 水 | 2022年4月14日,张家港市南丰镇会同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开展信访核查。因疫情原因,企业停产中。反映的“坦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全称为张家港坦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坦途新材料”),位于张家港市原东沙化工集中区内,该公司主要从事钢渣、矿渣处理及透水砖生产。 1.反映问题一:以新材料为名处理钢渣。 根据企业项目立项、环评等资料,钢渣是该公司主要生产原料,处理钢渣符合相关审批要求。 2.反映问题二:关于“偷倒危废”问题。 矿渣项目有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产生,年产生量分别为0.5吨、0.2吨。现场检查时,企业危废仓库内有废矿物油约0.24吨,废包装桶约0.1吨。经调查,该公司自2019年8月投产以来危废贮存于危废仓库内,尚未处置。检查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在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 3.反映问题三:环保防护措施不到位,粉尘污染严重。 现场检查时,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原辅料仓库,地面水泥硬化,并铺设土工布防水层。现场防尘网、防尘围挡等设施基本完好,场地上有压滤后的少量湿润沙土露天堆放于压滤机旁,未采取防尘措施,现场未见明显扬尘。 4.反映问题四:污水直排长江。 企业项目分A(透水砖生产线)、B(60万吨钢渣处理线)、C(100万吨矿渣处理线)三个区域建设,A区、B区位于走马塘和东福河交界处,距离走马塘入长江口约6.3公里,C区位于走马塘支流七干河边,距离走马塘入长江口约7公里。坦途新材料沿河区域未发现废水外排,周边河道水质感观正常,现场对厂区周边东福河2个点位、厂区南侧七干河支流1个点位采样监测,相关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查阅走马塘上下游两个点位地表水自动站监测数据,水质能稳定达到Ⅲ类,近两年未发现有异常现象。 | 部分属实 | 1.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已对坦途新材料危险废物未按规定申报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万元。 2.张家港市南丰镇会同张家港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申报转移危险废物,对物料堆场进行严密覆盖并落实扬尘管控长效管理措施。 | 无 |
46 | X2JS202204130007 |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临沪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康师傅水厂斜对面)皖豫超市后的院内,建有一处塑料加工作坊,从事危废塑料桶和危废金属桶的回收加工,无污染防治设施,粉碎时排放大量刺鼻废气,清洗废水直排。 | 苏州市吴江区 | 大气,水 | 2022年4月14日,吴江汾湖高新区、吴江生态环境局对黎里镇临沪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李某塑料作坊进行开展信访核查。 1.检查时,李某塑料作坊已关停取缔,设备已拆除,场地已清空。 2.2021年10月20日,吴江区公安局会同吴江生态环境局对该塑料作坊进行突击联合检查,检查发现,李某塑料作坊从事旧桶破碎加工活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该作坊存在未批先建、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吴江生态环境局已对李某塑料作坊立案处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022年3月3日下达了处罚告知书,待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拟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原有9.85吨残留物料(废桶及破碎后物料,经鉴定属一般固废)2022年3月28日已交苏州中月鑫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 部分属实 | 1.吴江生态环境局针对该作坊存在的旧桶加工项目未批先建、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对其立案处罚,待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2.汾湖高新区加强巡查监管,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此类作坊死灰复燃,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 无 |
47 | X2JS202204130006 | 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张桥村,伯克砖厂,紧邻望虞河,常年堆存大量渣土用于烧砖,粉尘、异味扰民,且污染望虞河。 | 苏州市常熟市 | 大气,水 | 4月14日-15日,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辛庄镇政府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信访件中提到的“伯克砖厂”全称为常熟市伯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克材料”),位于辛庄镇张桥旺倪桥村沿河路10号,紧邻望虞河东岸,主要从事保温砖、多孔砖生产,产能为150000立方米/年。 1.4月14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沿河巡查,未发现有废水排入望虞河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安排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以及厂区西侧望虞河2个断面(分别位于厂区南北两侧)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浓度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及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限值要求;望虞河厂区北侧、南侧断面河水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 2.该公司在位于锡太路南侧、望虞河东岸有一处原料堆场(在厂区以南约400米),该堆场有部分煤矸石未放入原料棚,露天堆放、无遮盖,但无异味,现场环境较差。 | 部分属实 | 1.辛庄镇综合执法局已于4月15日对伯克材料煤矸石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控措施的问题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5万元。 2.伯克材料已对露天堆放的煤矸石进行全面覆盖,并对场地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目前该公司正在扩建原料棚,预计15天内完成,待建成后露天堆放的原料将全部入棚储存,防止粉尘污染。 | 无 |
48 | D2JS202204130004 | 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沙北路,太仓市中溪食品有限公司,每晚18点至次日早6点杀猪,恶臭扰民,夏季尤为严重;沿路门面房内杀鸡,鸡毛等废物随意丢弃,宰杀废水随意排放,流入下水道。 | 苏州市太仓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4日、15日,沙溪镇政府会同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太仓市中溪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家禽屠宰,其中家禽宰杀项目于2021年9月开始建设,相关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在调试中。目前,该公司承担全市疫情期间猪肉、家禽保供任务。 2.4月14日下午检查时,该公司不在生产。经了解,公司正常情况下生产时间为晚18点至次日6点,目前,该公司为疫情期间太仓市民生物资保供单位,当前阶段生产时间为晚22点至次日4点。现场检查人员发现,因防疫要求,装运生猪的车辆需在公司门口进行防疫检查,由于停留时间较长造成该点位气味较重。 3.4月15日夜间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屠宰作业,废水处理设施在运行,屠宰区、待宰区废气处理设施正常开启,厂界无明显异味。现场察看该公司提供的最近一次检测报告(2022年2月23日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噪声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由于本市检测机构无臭味检测手段,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因近期疫情形势严峻不能进入太仓,因此,计划待疫情缓解后立即安排对该公司的臭味检测。 4.家禽屠宰车间位于公司西侧区域,鸡毛等固体废物由公司专人负责进行清扫,并委托太仓市沙溪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处理,每日清运一次。现场未发现宰杀废水随意排放现象。4月15日晚,苏州市太仓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接管排放口废水及南厂界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1.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要求太仓市中溪食品有限公司抓紧完成污水处理装置区的废气收集处理工程及家禽屠宰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在保障供应期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沙溪镇政府要求该公司合理调整装运生猪、家禽车辆进公司时间和屠宰时间,尽量减少装运车辆在公司外停留时间以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待疫情好转后,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开展废气监测。 | 无 |
49 | D2JS202204130070 | 南通市如东县袁庄镇工业园区南侧约230米沿双线上,南通亿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塑胶手套,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开启,直排外环境,废水通过下水道直排厂区正前方红星河。 | 南通市 如东县 | 大气,水 | 2022年4月14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袁庄镇赴现场调查核实。 1.南通亿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丁腈手套、乳胶手套生产、销售,年产40万打PU手套、20万打丁腈手套、30万打乳胶手套、15万条被芯项目通过环保审批,实际建设年产20万打丁腈手套、30万打乳胶手套项目并通过自主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疫情自3月28日停产至今,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不在运行,用电监控数据显示近六个月内无异常。该企业已进行雨污分流,厂区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管网排至厂区北侧外园区雨水管网。现场检查时,雨水排口不在排水,闸控处于关闭状态;雨水管网窨井内无积水,无其他管道接入。执法人员沿河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废水排口和废水排河迹象。 3.企业建有一间约15㎡的危废仓库,仓库内危废均已粘贴标签。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在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开户,未按环保要求申报。 | 部分属实 | 1. 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按规定在危废管理系统申报危废有关材料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19.9万元,并责令该企业在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行相关材料申报,强化危险废物管理。 2. 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废水、废气监测,强化日常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 如东县政府责令袁庄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做好环境管理。 | 无 |
50 | D2JS202204130042 | 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河滨路15号,南通瑶华纤维有限公司,通过高压泵将废水直接打入厂区的一处深井内(压滤房东北侧),严重污染地下水,异味刺鼻。 | 南通市 如东县 | 水 | 2022年4月14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岔河镇赴现场核查。 1.南通瑶华纤维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精制棉生产,年产新增4000吨精制棉技改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自3月23日开始,准备对污水处理站异味及全厂环境治理进行整治提升,制定整改方案并停产整改至今。该企业生产废水经生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岔栟河,现场检查时入河排污口阀门处于关闭状态。经查,该企业1992、2002和2014年经批准开凿三眼深度分别为282、300和350米的深水井,现场未发现除取水管外的其他管道。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采取3口井里的地下水水样,经监测,前两眼深水井的地下水为Ⅲ类;压滤房东北侧的地下水为Ⅴ类,氨氮2.28mg/L、氯化物3370mg/L,存在数据异常。 3.该企业共有40台高压泵,执法人员现场对所有的高压泵进行检查,未发现有除3台深水井取水泵之外的高压泵与地下连通的情况。取水井监控视频仍在排查中。 4.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附近存在异味。 | 基本属实 | 如东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南通瑶华纤维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无 |
51 | D2JS202204130026 | 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城山村8组,桃园路北侧三亩二分农田被侵占用于建设公寓楼,无采伐许可证,强制砍伐农田旁上万棵树木,包括银杏树、葡萄树等。 | 南通市 崇川区 | 生态 | 2022年4月15日,崇川区组织狼山街道调阅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1.群众反映的桃园路北侧三亩二分农田,为原城山村一群众自有宅基地及租用的部分集体土地。2006年该地块拆迁,目前建设为南通聚贤公寓。 2.经查,2000年该城山村群众在上述地块种植银杏树和葡萄树,总数200余棵。2004年,该地块经批准征为国有土地;2006年拆迁时砍伐了该地块所种树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2008年,该群众签订了补偿协议并搬离房屋,补偿及安置均已到位。 | 部分属实 | 崇川区政府责成狼山镇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 无 |
52 | D2JS202204130025 | 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兴业路12号,南通百盈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工业废水通过下水道直排厂区后10米左右河道内。 | 南通市 如东县 | 水 | 2022年4月14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曹埠镇赴现场核查。 1.南通百盈劳保用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PU、丁腈、乳胶手套生产,该企业年产60万打PU手套、80万打丁腈手套、40万打乳胶手套生产项目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是供热管道冷凝水、生活污水,生活废水排至曹埠镇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排口有废水排放,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污水排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纳管标准。PU手套泡洗工序产生的废水为含DMF废水,作为危废处置,已与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 3.该企业已实行雨污分流,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雨水管网窨井,窨井内无积水,未发现有其他管道接入,雨水排口不在排水。该企业附近唯一一条河道为厂区北侧约70米的上吕河,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上吕河以及厂区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有外排管道和废水排放痕迹。 4.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线浸胶、淋胶、烘干等部分工段未进行密闭。现场执法人员使用便携式VOCs检测仪在生产线烘箱未密闭处、车间内进行检测,数值较高。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工段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罚款2万元;要求完成2条丁腈手套生产线涉气工段密闭整改,完成整改前丁腈手套生产线不得投入生产。供热管道冷凝水作为清下水单独排放。 2.如东县政府责令曹埠镇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企业巡查,督促该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加强环境内部管理。 | 无 |
53 | D2JS202204130011 | 南通市如东县袁庄镇018县道旁,南通众悦门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未经处理直排,距离居民区较近,废气、扬尘、噪音扰民。 | 南通市 如东县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袁庄镇赴现场核查。 1.南通众悦门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门窗、装饰材料(油漆除外)生产、销售,门窗制造项目已进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清理排查确认登记。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疫情原因停产,污染治理设施不在运行。该企业南侧为018县道,西侧厂界围墙为商铺,东侧厂界围墙为住户,北侧不足10米为住户。调阅资料显示,2022年1月21日该企业委托第三方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3.现场检查发现:(1)该企业尚未编制应急预案;(2)企业排污许可中静电喷涂配套的设施为袋式除尘+脉冲除尘+水喷淋,但是实际上配套为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与排污许可证不一致;(3)该企业危废仓库内有部分铝渣堆放在铁质托盘中,未张贴危废标识标签。 | 部分属实 | 1. 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编制应急预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44万元,并责令企业立即对危险废物仓库内铝灰渣张贴危废标识,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和排污许可证的变更。 2. 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如东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企业排放废气、扬尘、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根据监测结果,科学评估该企业对周边环境影响,提出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3.如东县政府责令袁庄镇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 无 |
54 | X2JS202204130010 | 南通市启东市对病死动物仍采取深埋处理的方式,污染地下水,部分养殖户随意丢弃或违法销售病死动物,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停止收集病死动物。 | 南通市 启东市 | 水 | 2022年4月15日,启东市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各属地镇区立即开展调查。 1.经查,启东市病死动物原由南通环益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处置,但该企业2021年10月16日因废气环境问题被处罚后停运至今,无法接受病死动物。目前启东市各镇区采用“深埋法”处理病死动物。深埋法属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方式之一,启东市按照规定实施深埋。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深埋点开展地下水检测,结果待出。 2.经查,启东市病死动物处理过程中,病死动物深埋无害化均由所在区镇属兽医人员监督并留存相关照片,未发现有养殖户随意丢弃或违法销售病死动物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启东市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置中心重新选址、异地新建,开展新建项目环评、稳评工作,对处理设施设备网上采购公示。 2.启东市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属地区镇多措并举,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妥善解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问题。 | 无 |
55 | X2JS202204130005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300010信访件的答复不满意 ,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3条明确禁止通过下水管道、私挖地沟等方式排放油烟“,《大气防治法》中并未明确是污水管道还是雨水管道,《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13条要求“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烹饪油烟”:而公示结果中却答复”12家餐饮经营户餐饮废水和油烟排入污水井,并非雨水井 “地排式油烟”。 | 南通市 崇川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3月31日、4月1日,崇川区城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属地街道进行现场调查。 1.崇川区健康公寓小区位于崇川区健康路,经排查该小区周边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5家,其中产生油烟的有12家,营业场所面积均在20平方米以下。 2.通过调查核实,12家餐饮经营户普遍存在油烟净化设备老旧、净化效率较差;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入污水井的问题。崇川区城管局要求12家餐饮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同步拆除地排油烟管道。目前,2家恢复营业的餐饮单位升级了高效净化设备并拆除了地排油烟管道。 | 属实 | 1.崇川区城管局已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普及油烟净化设备基础知识,要求经营户对净化设备更换升级或改变经营业态,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12家餐饮单位实施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同步拆除地排油烟管道,该片区餐饮单位均表示积极配合整改。 2. 崇川区责成城管局、新城桥街道加强监管,强化网格化巡查力度,同时结合群众举报地点周边餐饮油烟区域整治,提升管理要求,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无 |
56 | D2JS202204130066 | 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西山后村,该村土地及石梁河水库附近泥沙自2017年起被私自盗卖。曾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 | 连云港市东海县 | 生态 | 4月14日,东海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石梁河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1.自2017年开始,在西山后村北侧石梁河水库库区范围内有许多采砂场,采砂场所涉及的土地在石梁河水库管理处范围内,采砂场的采砂许可证经过连云港市水利局批准。由于石梁河水库存在无序采砂现象,一定程度造成水环境污染。2018年,市委市政府对水库无序采砂全面禁止,其间打击了一批盗采涉黑案件。2018年4月30日采砂许可证到期后,所有采砂场自行关停。同时启动实施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和富民工程,对水库岸线进行修复、修建环湖防汛道路、清理水库周边“两违三乱”,并开始进行国有公司规范化采砂、养殖等项目。目前连云港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正在进行道路修建、绿化栽种和河口湿地修复。经查,未发现西山后村土地被盗采私自倒卖黄砂现象。 2.石梁河镇曾于2021年8月11日接到非法采砂的信访举报,现场检查未发现盗采砂行为。2022年4月14日,联合调查组与市水利局水库管理处水政执法支队联系,反馈2017年以来该支队通过举报、巡查共立案查处涉水涉砂案件76起,其中两起涉及西山后村西北侧位置盗采砂,已立案查处。 | 部分属实 | 石梁河镇、县水务局将联合市水利局水库管理处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坚决杜绝盗卖黄砂行为。 | 无 |
57 | D2JS202204130045 |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街道屏竹路四季金辉小区,垃圾清理车早6:30左右开始清运垃圾,噪音、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 连云港市海州区 | 噪音 | 4月14日,海州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郁洲街道现场会办,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实地排查核实。 1.经查,根据我国城市区域噪声1类标准,在环卫车辆作业过程中,产生噪声低于40分贝,未超标(1类标准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在现场调查时,在垃圾收集点近距离,确实闻到一定异味。 2.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间,海州区城管局于2021年8月11日收到12345平台转来关于“四季金辉小区一期近期早上5:00左右开始进行垃圾清运,噪音扰民,希望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的信访问题,8月15日,海州区城管局将四季金辉小区一期垃圾清运时间从上午5:00调整至上午6:30之后,并进行了回复。 | 部分属实 | 1.4月14日下午,海州区城管局环卫处与四季金辉小区物管共同商定将该小区一期垃圾清运时间从每天早上6:30改至下午4:00,并将垃圾桶位置移至小区西门门外,最大限度避免噪音和异味扰民。 2.郁洲街道东河社区督促小区物管加大对垃圾桶和地面的清洗频率,保证环境卫生质量。 | 无 |
58 | D2JS202204130036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1006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调查结果称“1998年至2003年,因年代久远,难以查清是否存在违规砍伐树木问题”,事实上,违规砍伐树木问题一直存在,举报人要求对比近10年的卫星图片;2、调查结果称“查阅信访、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条线数据平台,未发现有信访反映问题的相关记录”与事实不符,2010-2012年曾有人举报过该问题,并被林场处理;3、调查结果称“建设岗嘴村公益性公墓”,但该公墓售价并不属于公益性公墓,且批复面积与实际建设面积不符。 | 连云港市海州区 | 其他污染 | 4月14日,海州区政府组织海州区锦屏镇、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海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1.关于反映“违规砍伐树木问题一直存在,举报人要求对比近10年的卫星图片”的问题。 经查,《关于对锦屏山林区坟墓实行定点集中管理的意见》批复岗嘴村公墓四至范围为“从自留山南侧陡崖向南至二涧水库北岸止,东至采石场西侧,西至自然涧沟”。岗嘴村公墓位于二涧水库北侧,占地面积36.1亩,共建成墓穴2048座,已安葬1910余座。通过比对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自然资源厅近10年遥感影像,参照周边林地树木自然生长分布和立地条件状况,以及走访了解周边群众,发现在1998年至2018年间,在未获得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确实发生毁林建墓现象。但因年代久远具体毁林树木种类及数量无法查证。2012年,岗嘴村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陆续补栽了蜀桧、侧柏、龙柏、银杏和广玉兰等树木共计约853株。 2.关于反映“2010-2012年曾有人举报过该问题,并被林场处理”的问题。 经查阅2007年至2021年海州区信访、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档案数据,未发现关于岗嘴违法建设公墓的相关信访反映记录。经查阅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发现2012年和2014年森林警察大队曾经查处两起违法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其中一起案件发生于 2012年2月23日,岗嘴村村民张某某在锦屏山二涧水库北侧二虎礁南坡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修建坟墓,占地10平方米,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0元,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另一起发生于 2014年4月2日,锦屏镇岗嘴村委员会以修建防火通道的名义,在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锦屏山南坡岗嘴公墓西侧涧沟修建道路,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植被1800平方米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8000元,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以上两起案件均不在岗嘴村公墓范围内。 3.关于反映“公墓售价并不属于公益性公墓”的问题。 经查,根据1998年《意见》,岗嘴村定点集中管理墓穴定性为“公益性公墓,主要服务周边村民”。1998年,岗嘴村将公墓墓穴建设、销售承包给该村村民侯某某运营。2018年该公墓纳入《海州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9年纳入《连云港市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建设预留点。2020年11月,海州区纪委监委针对岗嘴村非法销售墓穴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2020年5月以来,该公墓未新建墓穴,服务对象仅限于岗嘴村村民,海州区民政局正在指导锦屏镇按规定程序核价、申报。 4.关于反映“批复面积与实际建设面积不符”的问题。 经查,1998年联合发文明确岗嘴村公墓四至范围为“从自留山南侧陡崖向南至二涧水库北岸止,东至采石场西侧,西至自然涧沟”,批复面积36.1亩,经现地测量实际建设面积为26.7亩,未超四至范围。 | 部分属实 | 1.针对锦屏镇岗嘴村毁林行为,海州区农业农村局已依法进行查处。 2.海州区民政局已根据相关规定,对岗嘴村擅自改变公益性公墓使用性质,违规销售墓穴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罚。 3.海州区锦屏镇将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公墓整改工作。一是成立岗嘴公墓问题整改专班,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防违规砍伐树木等现象发生。三是加大绿化力度,对墓区及周边地块植树造林,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四是加强公墓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销售公墓行为。 | 无 |
59 | D2JS202204130010 | 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六西路,天勤化工厂北门中心路向南,西侧最后一个车间,与隔壁永春化工厂围墙的中间地带,埋有大量危废,目前已转移部分,坑内仍有大部分未及时转移;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七路东段,亚然化工厂最南侧围墙边靠近明盛化工厂的一处仓库,仓库南门入口东侧地坪下埋有大量危废。目前该产业园正规划拆除。 | 连云港市灌云县 | 土壤 | 4月14日,灌云县政府组织县政府办、临港产业区、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1.经查,连云港天勤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克列西丁、克列西丁磺酸,年产量均为2000吨,该项目环评于2008年3月5日通过原连云港市环保局审批,2010年12月20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连云港亚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硫代乙酸钾、硫代乙酸,年产量分别为400吨、100吨,该项目环评于2006年9月26日通过原连云港市环保局审批,2009年5月25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两家公司均于2019年被列入关闭退出企业,已完成“两断三清”工作。 2.经查看连云港天勤化工有限公司环评文件,该公司产生的危废有精馏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举报提及的区域位于该公司危废仓库西侧,现场发现该区域水泥地面已被破除,有开挖痕迹。4月14日,灌云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编制了现场开挖、暂存方案,并指导举报位置进行挖掘,现场挖出的土壤中混有少量黑色不明固体,挖掘过程中公安、生态环境、园区管委会三方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固定证据。 3.经查看连云港亚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环评文件,该项目产生的危废为污泥渣、初蒸底液。4月14日,针对亚然化工环评中危废特性,灌云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司法鉴定所编制亚然填埋危废清挖、暂存方案。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联合灌云生态环境局、灌云县公安局对该企业举报位置进行清挖。通过清挖,在土层下发现有袋装半固态油状物质。公安部门已对现场进行封锁,挖掘过程中公安、生态环境、园区三方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固定证据,目前人工挖掘仍在继续。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全面开展厂区土壤与地下水调查。 | 部分属实 | 1.根据第三方制定的方案,继续开展清挖和转运,调查工作。 2.针对亚然公司发现的问题,灌云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司法鉴定所对亚然精细化工填埋固废进行现场采样,根据pH值测试结果,按照《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危险废物初步认定技术指南》,灌云生态环境局已出具初步认定意见,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同时开展司法鉴定。 3.针对天勤化工发现的问题,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灌云县政府针对天勤化工现场发现的开挖痕迹开展调查,进一步查明是否有非法转移行为。 | 无 |
60 | D2JS202204130009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1006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赣榆区水利局现场否认存在倒卖河沙、留下的坑洞用于掩埋建筑垃圾的行为。4月2-3日,600余方建筑垃圾运至凯舰建材公司内,目前现场仍有部分建筑垃圾未清运。 | 连云港市赣榆区 | 其他污染 | 4月14日,赣榆区政府组织区水利局、金山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 1.龙王河金山段曾经有私挖河沙行为并引起信访,2019年下半年以来,金山镇会同区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共清理物料堆点及洗沙点21处。在龙王河沿线村的重点路段、进出村口加装限高和监控设备,对于相关车辆进行查扣,至今未发现私挖盗采河沙行为,但偶尔存在村民零星挖沙自用现象。经赣榆区水利局执法人员现场察看和走访附近群众,未发现龙王河赣榆区金山镇前徐福村段河道内存在非法采沙及倒卖河沙现象,未发现用于掩埋建筑垃圾的坑洞。 2.4月2日,赣榆区第一次接到信访举报后,已组织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件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村民翻建房屋拆除的40余方垃圾擅自堆放在河滩上”的问题,4月4日,金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转运至具有建筑垃圾处理资质的连云港觊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理。4月13日,赣榆区第二次接到信访举报后,再次组织联合调查组现场查看,距离龙王河前徐福村段岸边西100米处发现一处占地约0.8平方米的碎石堆,不属于建筑垃圾,系附近村民建房后剩余砂石物料,于近日运至此处,4月13日下午5点全部清理完毕。
| 部分属实 | 1.环卫工人已将碎石堆清理完毕。 2.金山镇将加强对该地段的巡查监管,设立警示牌,杜绝采砂行为,提醒附近群众共同保护环境。 | 无 |
61 | X2JS202204130041 | 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十里村的两处废铝废渣工业固废堆放场地,一处位于香港路与434省道交叉西北角200米处,另一处位于十里村工业园一处废弃厂院内,堆放场地污水流入农田。多次反映无果。 | 淮安市淮阴区 | 土壤 | 4月15日,淮阴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包案人带领淮阴生态环境局、淮高镇主要负责同志现场推动信访事项整改工作,要求相关职能单位调查核实并迅速制定处置方案。经核实,2016年11月,淮安市公安局盐化工区公安分局对朱某等人危险废物(废铝灰渣)倾倒填埋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侦查。2017年2月,该案转交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侦办,经调查,查获在淮阴区淮高镇(原棉花庄镇)十里村、鑫园村境内,三树镇工业集中区(电子产业园)境内,渔沟镇境内等共4处地点存在非法从事收集、贮存废铝灰(渣)进行加工、熔融、倾倒填埋涉嫌污染环境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对作案场所及涉案人员采取查封和刑事控制。2018年7-8月,完成该案涉及4处污染场地的环境损害评估工作,对3处填埋废铝灰(渣)混合废物进行应急清挖,并暂存于原场地覆盖封存(香港路与434国道交叉路口西北角);同时,在公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下,渔沟镇将倾倒在渔沟镇蒋桥村淮沭河西岸的1处废铝灰(渣)运至淮高镇十里村原沈某厂房和高架桥下原厂房内(十里村工业集中点)进行覆盖封存,并对高架桥下原厂房道路进行管控。在调查取证期间,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属地政府对挖出混合废物进行过磅称重废铝灰(渣)4300余吨,2017年5月、8月对该案件涉及4处疑似废物进行危险特性司法技术鉴别,鉴定废铝灰(渣)为危险废物。2021年12月份沈某等人因犯环境污染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服刑。现场查看,堆放场地无污水流入农田现象。 | 部分 属实 | 2022年4月16日,淮阴区召开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明确由淮阴生态环境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要求于2022年4月26日前选定《危废应急清运处置技术方案》编制单位,6月6日前完成《危废应急清运处置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7月30日前明确招标代理公司并公开招标,8月30日前开展危废清运工作,9月30日前完成危废清运,同步开展污染场地的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目前处置工作已启动,已制订铝灰(渣)分步处置方案,对堆放场地已进一步采取覆盖压实、加固围堰等措施,防止污水流入农田。 | 无 |
62 | X2JS202204130034 |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关城社区锦和酒楼,破墙开门连通新兴和苑小区,侵占小区公共绿化草坪建设水泥地坪,餐厨垃圾倾倒在小区内,油烟通过管道排入小区。 | 淮安市清江浦区 | 大气 | 4月14日—19日,清江浦区委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城南街道、清江浦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督办。根据现场检查,该饭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和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向空中排放。调阅该饭店4月11日至17日油烟在线监控数据,发现该饭店存在瞬时(4月16日7:12、7:27、7:40)超标现象;该饭店私开的后门已封堵,未发现餐厨垃圾倾倒在小区内现象,存在占用绿化草坪建设水泥地坪问题。 | 部分属实 | 1、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饭店加强管理,及时关注油烟在线监测数据,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装置,并做好台账记录。后续将对企业油烟排放进行采样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2、属地街道已督促社区要求该饭店对水泥地坪进行拆除,恢复原有绿化草坪。 | 无 |
63 | D2JS202204130028 | 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越河村8组,淮阴电厂、华能杨庄电厂,在华能电厂西侧300米左右耕地堆放大量煤渣,扬尘污染严重;华能再生用于堆放粉煤灰的仓库,大型机器低频噪音扰民,晚间23点尤其明显,扬尘污染严重;华能电厂附近的旺城建材,扬尘污染严重。 | 淮安市淮阴区 | 大气,噪音 | 4月14日22时-4月15日02时,淮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突击检查。 (一)“淮阴电厂、华能杨庄电厂,在华能电厂西侧300米左右耕地上堆放大量煤渣,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举报人反映的淮阴电厂、华能杨庄电厂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阴电厂(简称华能电厂),华能杨庄电厂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阴电厂一期项目的名称。华能淮阴电厂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阴电厂二三期项目名称。一期拆除后电厂保留的二三期项目名称为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阴电厂目前排污许可证名称为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经查,堆放的煤渣是淮安市福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粉煤灰加气砌块生产,堆放煤渣为筛选粉煤灰时所留,存在占用耕地问题;粉煤灰露天堆放,未及时采取清扫、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厂区土地面积尘严重。现场检查时,华能电厂6号锅炉正在运行,3、4、5号锅炉停运,输煤系统、灰库、煤场、石膏库全部封闭并配有除尘抑尘设施,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 (二)“华能再生用于堆放粉煤灰的仓库,大型机器低频噪音扰民,晚间23点尤其明显,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举报反映的华能再生为淮安市华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越河村8组,其脱硫石膏压球及粉煤灰磨细项目于2009年8月经原淮阴区环保局批复,2012年9月20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该企业主要从事粉煤灰加工及销售,原料为火力发电机组产出的粉煤灰、从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购置的脱硫石膏,生产工艺为选粉与球磨,物料装卸时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装置吸收处理。库内暂存粉煤灰约2万吨。2022年4月14日夜间,淮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和监测,检查时该公司负压机等大型设备未作业,无法检测低频噪声,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控制负压机等大型设备开工时间,严格做好噪音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三类区夜间限值标准。但夜间安静的环境下,仍可能对声音敏感人群产生一定影响。 (三)“华能电厂附近的旺城建材,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淮安市旺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2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于2006年1月5日经原淮阴区环保局批复,2006年10月8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主要从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及销售。该公司原材料四周建有喷淋系统,水泥为全封闭式料浆罐存储,料浆罐进料口有收尘装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子公司淮安市福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筛分机筛选粉煤灰时漏在地面的粉煤灰露天堆放,未及时采取清扫、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厂区土地面积尘严重。 | 部分 属实 | 1、淮阴生态环境局对淮安市福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露天堆放,厂区地面积尘严重,未及时采取清扫、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将筛分机拆除,地面粉煤灰已清理入库,积尘已清理。 2、淮阴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针对淮安市福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占用耕地堆放煤渣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用地行为,并对违法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 3、淮阴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大气污染问题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4、淮阴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要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要达标排放。同时,要求企业夜间不得使用大型机器生产,减少噪音对群众的影响。 | 无 |
64 | D2JS202204130003 | 淮安市金湖县银涂镇淮建村,新金凌集团,在厂区焚烧垃圾,导致附近农作物受害。 | 淮安市金湖县 | 大气 | 4月14日—19日,金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属地银涂镇、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新金菱集团下属企业江苏金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织布厂房南侧(淮建河北侧)有焚烧痕迹,现场堆存焚烧灰渣。经对焚烧灰渣翻看,发现该厂焚烧物主要为塑料牛皮袋、生活垃圾等。询问企业负责人称该部分焚烧灰渣均为年前厂内职工焚烧。4月15日,金湖生态环境局、银涂镇人民政府及高沈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实地走访举报对象周边部分群众,核实附近农作物受害问题,被走访群众认为淮建工业集中区内新金菱集团下属企业偶尔会焚烧垃圾,但焚烧垃圾未造成农作物(小麦、油菜)死亡和损害,目前农作物长势良好,与往年无较大差异。 | 部分 属实 | 1、金湖生态环境局针对江苏金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淮环案立〔 2022 〕(金湖)44号),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责成新金菱集团对存在的垃圾焚烧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目前,新金菱集团已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与市政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做到及时收集、定期清运,杜绝垃圾焚烧现象再次发生。 | 无 |
65 | D2JS202204130062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黄巷村,鸿运麻机厂内的多家企业,废水直排西侧串场河内,厂区异味明显。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 | 水,大气 | 4月14日,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伍佑街道、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现场调查。 1、信访人反映的是鸿运机麻通用制品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目前无实质性生产项目。厂区内建筑物进行出租,共有14家企业;另有1栋办公楼和1栋宿舍楼出租给中铁四局盐通高铁项目指挥部使用。 2、鸿运机麻厂区内14家企业均为小微企业,没有工业废水产生。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管道排入厂区西北角1个约7m3的蓄水池中收集,定期用于厂区绿化浇灌。现场检查发现蓄水池存在少量生活污水渗漏流入串场河现象。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对渗漏点及上下游串场河水质采样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3、经排查,鸿运机麻厂区企业中有13家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气,仅中安卫生防护用品(盐城)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灌装免洗消毒喷雾,现场消毒液气味较浓。 | 部分属实 | 1、盐南高新区责令伍佑街道立即对鸿运机麻通用制品有限公司蓄水池渗漏点进行封堵。 2、盐南高新区督促中安卫生防护用品(盐城)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消毒液气味散发。 3、盐南高新区将加强日常巡查频次和水质检测力度,确保污水不入河,串场河水质不受影响。 | 无 |
66 | D2JS202204130054 | 盐城市阜宁县204国道西侧,城北大桥向西1公里处的河海加油站,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至今未拆迁。 | 盐城市阜宁县 | 其他污染 | 4月14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商务局、阜宁生态环境局、花园街道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阜宁县河海加油站,实际地址位于阜宁县花园街道顾庄居委会七组(城北大桥沿204国道向北约1200米、204国道西侧边、距离通榆河东侧河岸约30米)),1997年11月进行筹建,1998年8月投入成品油销售。2021年12月更名为阜宁县润泉加油站有限公司。该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于2003年3月经原阜宁县环保局审批,2018年8月完成双层罐更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于2021年6月经盐城市商务局审批换领。 2、该项目位于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内,属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范围。根据2012年出台的《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该公司加油站不属于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限制类项目,属于现有且合法的农业、交通运输、水利、旅游、安全防护、生产生活等各类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运行和维护项目。 | 部分属实 | 阜宁县将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对润泉公司的监管。同时,加强通榆河沿岸巡查检查,坚决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 无 |
67 | D2JS202204130041 | 盐城市射阳县临港工业区,安通纤维有限公司,长期向射阳河偷排有毒工业污水。 | 盐城市射阳县 | 水 | 4月14日,射阳县政府组织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并专题会办。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安通纤维有限公司位于射阳县临港工业园区道路14号,原为射阳县天富纤维素有限公司。天富公司年产3万吨精制棉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7月通过原射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一期年产1万吨精制棉项目于2010年12月份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1年1月,安通公司通过司法拍卖获得射阳县天富纤维素有限公司全部资产,2021年5月完成交接手续。 2、4月14日至15日,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射阳生态环境局核查人员沿安通公司厂界及射阳河河滩搜寻、开挖,未发现周边水域水质异常及外排管道。 3、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021年12月投入间断性试生产,因水处理设施一直处于调试状态,不能做到稳定达到射阳县新港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擅自将废水暂存在废水收集池和处理池内,约2.18万吨。 | 部分 属实 | 1、射阳生态环境局对安通公司涉嫌未获取排污许可证向外环境排放废气的行为立案查处。 2、射阳县政府督促企业加快污水处理设施调试,对暂存废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 3、射阳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生产;完成废水在线监控设备的验收和联网工作。 | 无 |
68 | D2JS202204130016 | 盐城市大丰区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填埋场渗漏,污染地下水;将水溶性盐总量大于10%的危险废物埋在地下,大部分为废盐,上面建设建筑物(靠近填埋场),废盐不在该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擅自将未经处理的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危险废物料坑内,混合进料焚烧。 | 盐城市大丰区 | 土壤 | 4月14日,大丰区政府组织港区、工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主要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的研发;一般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的项目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危废经营许可证。现有项目为33000吨/年、9000吨/年危废焚烧炉各一套,28万m³危废填埋场一座和5000m2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危废填埋场建设项目于2013年9月经原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环境保护厅审批;2016年12月取得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临时)》,2017年11月到期后,填埋场停运。填埋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无废盐处置资质。 2、关于“内部填埋场渗漏”问题,2021年10月,公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利用自主知识产权LDS-5型固体废物填埋场防渗层HDPE膜渗漏检测仪对填埋场底膜进行完好性检测,发现2个漏点(1号漏点位于填埋场泵房西北方位大约10m,2号漏点位于填埋场泵房西侧正下方),现已修复。 3、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据该公司近年来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地下水检测报告显示,该填埋场周边监测井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状态。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4月14日对该公司填埋场周边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21项指标进行水质监测,存在部分点位部分指标超标。 4、新宇辉丰公司危废填埋场经营期间,执行2002年7月1日实施的《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标准中未对危废水溶性盐总量作相关规定。经查,该公司填埋危废主要为焚烧炉渣、飞灰、废石棉、污泥等,曾填埋39批次共2204.86吨水溶性盐总量大于10%的危废,占填埋危废总量15380.968吨的14.33%。目前未发现直接填埋废盐,但是部分填埋物质含盐。含盐是因为收集的危废中含盐,在焚烧时会进行配伍导致焚烧产生的炉渣、飞灰等次生废物中含盐。2017年11月填埋场停运后,公司自身产生的炉渣和飞灰分别委托光大环保(盐城)有限公司、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光大环保(宿迁)有限公司、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和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泰州联兴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处置。 5、该公司填埋场东侧和北侧无构筑物,南侧为废气焚烧炉,西侧由北向南依次为配电房、排气筒、固化车间、RTO炉。大丰生态环境局已委托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于2022年4月14日、15日、17日对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周边建筑物的内外进行土壤取样排查,共钻孔取样9处,未发现填埋危废迹象。 6、2022年3月份以来,因疫情防控需要,该公司医废日接收量大幅增加,原有隔离点医废和普通医废都通过提升机送入回转窑的处置速率不能满足医疗废物“日产日清”要求。2022年3月9日,经大丰生态环境局备案,企业当日接受的普通医废改为先投入料坑、再用行吊送入回转窑的方式进行应急处置,高风险医废仍通过提升机进炉焚烧。 | 部分属实 | 1、大丰区政府将开展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依据调查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2、大丰区将强化垂直防渗膜渗漏情况的实时监测;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填埋场水平防渗膜渗漏情况和填埋场沉降情况进行监测。 3、大丰港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新宇辉丰公司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合法合规处置医疗危废。 4、大丰港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增加园区企业巡查、督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69 | X2JS202204130019 | 盐城市滨海县坎北街道孟杨社区五组,原滨海水泥厂原址上新建的几家水泥预制品厂和混凝土厂,收购大量铸造厂的废砂子,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运输、生产过程中粉尘、噪音扰民,粉尘随雨水流入河道。 | 盐城市滨海县 | 大气,噪音 | 4月14日,滨海县政府组织坎北街道、滨海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2家单位: 1、滨海县鹏飞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县响坎西路288号,2019年3月水泥砖生产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未在工信部门备案也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 2、滨海鼎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县城响坎路258号,2020年3月收购滨海仁舟混凝土有限公司后并更名,沿用相关环保手续。 3、经查,鹏飞公司共收购铸造废砂约120吨,部分已用于制砖,目前场地堆放约50吨废砂;铸造废砂制砖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十二条“建材”第11款“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江河湖(渠)海淤泥以及农林剩余物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备开发”的规定。鼎业公司未收购铸造厂废砂,厂区未发现有铸造废砂贮存。 4、现场检查时,鹏飞公司未生产,厂区露天堆放废砂、石粉等物料,未采取覆盖措施,地面积尘严重;未发现有水外排厂外河道。鼎业公司未生产,厂区露天堆放黄沙和石子等物料,物料已采取覆盖措施,地面有少量积尘;雨污未分流,粉尘治理设施不完善,存在地面积尘随雨水排入北侧响坎河支流的现象。 | 部分 属实 | 1、滨海县政府将依法关闭鹏飞公司水泥制砖项目,拆除鹏飞公司生产设备,做到“两断三清”。 2、滨海县督促鼎业公司完善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整治。 3、滨海县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化解群众矛盾。 | 无 |
70 | X2JS202204130020 | 盐城市滨海县坎北街道与界牌镇周庄社区交界,靠近北八滩船闸处的两家水泥砖厂,无围墙和厂房,堆放大量废渣,粉尘、异味严重扰民,污水流入北八滩渠。 | 盐城市滨海县 | 大气,水 | 4月14日,滨海县东坎街道、县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两家水泥砖厂分别为:(1)邱某经营的水泥制砖厂,位于滨海县东坎街道新安村北八滩船闸北侧场地,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2)滨海县登月水泥制品厂,实际位于滨海县新安村北八滩船闸北侧300米(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与实际不符),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检查时,两家水泥厂均未生产;无围墙和厂房,分别建有两个简易大棚用于放置生产设备;场地上露天堆放物料,未采取“三防”措施,有粉尘和异味产生;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 部分属实 | 1、滨海生态环境局对邱某水泥砖厂、滨海县登月水泥制品厂水泥砖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滨海县将跟踪督促两家公司尽快完成现场清理和物料清运工作。 | 无 |
71 | D2JS202204130008 | 盐城市东台市东台镇范公南路东城锦苑小区门牌号15-75,邻居中央空调外机组噪音扰民,夜间尤为严重。多次反映无果。 | 盐城市东台市 | 噪音 | 4月14日,东台市政府组织公安局、东台镇、东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被举报人在其房屋北侧地面安装2台中央空调外机,距离后排的房屋约5米。2022年4月14日22:16,东台市公安局委托东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空调外机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北侧敏感建筑外1米处噪音超标。 2、2022年1月25日、26日夜间,有群众拨打110报警,投诉噪音扰民,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进行调解。随后东台镇落实社区、物业办和环保办相关同志到场处置,协调化解矛盾。 | 部分属实 | 1、4月18日,当事人双方就中央空调外机组降噪方案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2、东台市责成属地及有关部门组织科学策划论证,实施空调外机组隔音墙安装,压降噪声。同时,加强环境监测。 | 无 |
72 | D2JS202204130002 |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东联村,江苏辉达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扬尘污染,污水直排到河道。该公司临时用地属于防洪大堤,且防洪林被该公司全部砍伐。要求恢复防洪大堤。 | 盐城市大丰区 | 生态 | 4月14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刘庄镇、大丰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交通局、工信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江苏辉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于2014年12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年5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2020年7月,辉达建材与盐城禾创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生产场地、设施设备等出租给盐城禾创建材生产经营。 3、4月10日检查时,曾发现盐城禾创建材存在砂石物料露天堆放、防尘网遮盖未到位、堆场周边地面有积尘、车辆行驶产生扬尘的问题。 4、4月14日再次检查时,盐城禾创建材未生产,现场物料已全部遮盖,但厂区地面上仍有少量积尘;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未发现周边河道有生产废水外排管道。该公司车辆、搅拌楼和生产场地清洗水收集在厂区清洗废水收集池中,沉淀后回用。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无组织粉尘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 5、辉达建材于2011年11月申请使用204国道以东斗龙港南侧东联村四组林业用地,后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林业局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苏林审字〔2012〕012号),原大丰市林业局出具林木采伐许可证(大林〔2012〕346号),该林业用地非防洪林。2019年11月,辉达建材取得盐城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决定书》(盐水行审〔2019〕91号),但未按照要求完成防洪墙建设。 | 部分属实 |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已对盐城禾创建材砂石堆场遮盖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盐城禾创建材在原有2台雾炮装置基础上新增1台雾炮装置,新增砂石堆场自动喷淋装置;厂区周边建设挡水墙,扩建清洗废水收集池,增加场地导流沟,确保清洗废水全部收集;按照水利部门要求,完成防洪墙建设。 | 无 |
73 | D2JS202204130001 | 盐城市建湖县经济开发区东杨锦苑,小区绿化被私自改为菜地、停车位等,南北两期小区中间道路(东西走向)经停大型车辆,路边摊贩叫卖等影响周边环境,且小区内存在大量违建。 | 盐城市建湖县 | 其他污染 | 4月14日建湖县政府组织建湖经济开发区、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东杨锦苑位于建湖县冠华东路北侧,建于2009年;分南区、北区,南区22幢楼704户,北区30幢楼980户。 2、东杨锦苑小区是安置房回迁小区,无专业物业队伍服务,目前由建湖县经济开发区物管办负责物业管理工作。住宅楼间绿化带基本被私自占用,主要用于种植蔬菜、改建停车位、违章搭建等,居民住宅楼周边也普遍存在违章搭建现象。南区、北区中间道路(东西走向)有大型车辆停放,上午路边有摊贩叫卖。 3、4月18日、19日上午两次检查时,东杨锦苑南区、北区中间道路已划定禁停标线,道路两侧已无路边摊贩售卖。 | 属实 | 1、建湖县将推进东杨锦苑小区环境提升改造工作,实施违章建筑拆除、停车位划线、绿化补植、小区封闭式管理等。 2、建湖县将加强东杨锦苑南区、北区中间道路管理和执法力度,做好常态化巡查和管理工作。 | 无 |
74 | D2JS202204130015 | 1、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引江新村上元组,苏泰制管厂北侧约 50 米处的一家混凝土搅拌站,位于生态红线内,紧临居民区,无环保手续,噪音、粉尘扰民;2、高寺桥南侧约 30-50 米处的一家沙石加工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 扬州市江都区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4日、15日,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政府会同江都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浦头镇引江新村上元组“苏泰制管厂北侧约50米处一家混凝土搅拌站”为“陈某混凝土作坊”,“高寺桥南侧约30-50米处一家沙石加工厂”为“扬州斯耐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斯耐特公司)。陈某混凝土作坊属无资质混凝土黑站,无工商营业执照,未经环保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斯耐特公司从事钢渣、鹅卵石破碎制砂,2008年11月办理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2020年3月通过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5月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该项目为湿法作业,生产废水压滤回用,压滤污泥用于制砖等,污泥堆放区建有围挡和顶棚,原料堆场落实了遮挡覆盖措施。 一、关于陈某混凝土作坊“位于生态红线内,紧邻居民区,无环保手续,噪音、粉尘扰民”问题。该作坊选址不在国家生态红线范围,实际位于引江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该作坊非法占用农用地,2021年1月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已立案处罚,对陈某处以4.6万元罚款,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恢复土地原状,陈某缴纳了罚款但未履行其他处罚决定,行政机关2021年4月8日向江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作坊同时存在“未依法报批环评擅自建设”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江都生态环境局已实施立案处罚,处以2.5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建设。该作坊位于江都区在泰州市的“飞地”,近期因疫情防控未能进入现场核查、监测,通过属地村组查看,该作坊停产,场地内堆有黄沙等原料,4月17日正在拆除生产设备。该作坊距离周边居民最近约150米,未落实有效防尘、降噪措施,生产运输过程存在扰民问题。 三、关于“扬州斯耐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噪音、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该企业西北侧有居民,最近距离约1500米。3月15日以来,该企业受疫情影响一直停产,现场未能开展噪声和大气监测。检查时厂区内堆放有鹅卵石,已落实遮挡覆盖防尘措施;破碎生产线位于厂区西侧彩钢瓦厂房内,破碎工段噪声经厂房阻隔。经查,该企业厂区部分地面未完全硬化,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新建1条反击破碎生产线。 | 基本属实 | 一、浦头镇政府负责依法督促陈某作坊落实关闭取缔措施,限期2022年5月31日前拆除生产设备,并全面完成物料、产品、设备清理,拆除清理期间严格落实物料覆盖等控尘措施。目前,厂区水泥罐已拆除,其余生产设备拆除正在进行。 二、江都生态环境局已对斯耐特公司1条破碎生产线“未批先建”问题立案调查(扬环案立〔2022〕4(D)77号),拟处罚1万元,并责令其违法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投产。责令斯耐特公司加强厂区环境管理,迅速落实道路硬化和各项控尘措施,合理控制作业时间,减少对环境和居民生活影响。 三、江都区住建局负责从行业管理和市场控制同时入手,全面摸底排查整治,依法依规打击混凝土“黑站”。 四、泰州引江河工程管理处加强斯耐特公司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环保要求,场地租赁到期后不得续签,及时落实场地退让。 五、浦头镇政府会同江都生态环境局加强两家企业(作坊)的网格巡查和执法监管,确保陈某作坊问题不反弹,督促斯耐特公司规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无 |
75 | D2JS202204 130029 | 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润杨森林公园,太阳岛旅游公司侵占公园一千亩土地用于建设高尔夫球场, 球场距离长江和扬州市自来水取水口仅 300 米,该项目违规审批,未经验收,使用农药养护草坪, 将污染水源。2018 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曾反映过该问题。 | 扬州市邗江区 | 其他 | 2022年4月15日上午,邗江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区发改委、邗江生态环境局、邗江自规分局和瓜洲镇政府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瓜洲镇润杨森林公园”应为“瓜洲湿地公园”,原名“润扬湿地公园”;反映的“太阳岛旅游公司”实际为“扬州元立国际度假俱乐部有限公司”(简称:元立度假俱乐部),位于瓜洲湿地公园北侧,主要从事体育训练和酒店等服务,该项目通过发改部门立项核准,项目环评通过环保审批,建有餐饮油烟和生活污水等处理设施。2015年,原邗江区环保局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依法对元立度假俱乐部实施了行政处罚。 一、关于“侵占公园1000亩土地用于建设高尔夫球场”问题。原润扬湿地公园2005年获批省级湿地公园,对照2012年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7年省湿地管理条例,为解决“功能分区、湿地占有率等不符合要求,长江滩涂湿地未纳入管理范围”问题,2018年扬州市报送了《关于调整江苏扬州润扬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及功能区划的请示》,2019年省林业局批复(苏林湿【2019】20号)同意相关调整,“润扬湿地公园”更名为“瓜洲湿地公园”。经实地查勘,“瓜洲湿地公园”和“润扬森林公园体育训练项目”(元立度假俱乐部报批项目名称)为两个独立功能区,项目边界清晰,元立度假俱乐部占地1010.34亩,不存在占用公园土地问题。 二、关于“球场距离长江和扬州市自来水取水口仅300米,污染水源”问题。该项目面江侧(南侧)边界距瓜洲饮用水取水口最近距离490米、距水源地保护区最近距离290米,项目配套建筑距水源地保护区最近距离为850米,全区域均不在饮用水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该项目餐厅油烟收集至楼顶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共污水管网,2022年4月4日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污水排放符合相应标准。 三、关于“项目违规审批”问题。经核查:2006年9月,邗江区发改委核准同意元立度假俱乐部在瓜洲镇规划定点范围内独资新建网球场、足球场、高尔夫练习等体育训练项目及普通酒店、会议中心、餐厅、酒吧、咖啡厅、健身中心、桑拿等项目;2009年2月,原邗江区环保局批复同意该项目环评;2009年5月,项目建成营业。2011年4月、2014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先后联合发文开展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推进落实整治措施,元立度假俱乐部高尔夫练习场被确定为“整改类”球场。经整改,该球场土地保护、环境保护、防洪、节水、取水等情况于2016年通过省政府办公厅核查。 四、关于“使用农药养护草坪,将污染水源”问题。经核查,元立度假俱乐部高尔夫球场主要在春、夏季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养护草坪,少量残留药剂可能溶入雨水。无内涝时,球场水系为内部循环;遇内涝时,雨水经内部水渠排入北侧翠屏河,由翠屏河分别排往军桥闸和青龙闸,两个闸口与饮用水取水口距离均超过2公里。2022年4月4日,对球场两个排水塘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达Ⅲ类标准。 现场检查发现,元立度假俱乐部未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15日,邗江生态环境局责令元立度假俱乐部立行立改完成排污登记,6月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自主验收。4月17日复查时,该企业已完成排污登记备案;2022年4月23日,邗江生态环境局针对该企业“未进行排污登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118号),拟处罚款5万元。 二、邗江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项目跟踪监管,督促企业如期完成环境问题整改,规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瓜洲镇政府严格落实环境网格监管责任,以企业生活污水、雨水排放和周边水体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异常情况,协同监管部门查处违法问题。 | 无 |
76 | D2JS202204 130039 | 扬州市邗江区站南路黄泥沟风景绿化带,建设一处垃圾棚,属于违建,位于河岸边,污染周围河道、生态绿化带;扬州段 S5 轨道环评报告造假,违规审批。 | 扬州市邗江区 | 水 | 4月14日,邗江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蒋王街道办、邗江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反映的“垃圾棚”位于蒋王街道美的城小区二期西南角;反映的“扬州段 S5 轨道”全称“南京至仪征(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简称“宁扬城际项目”),由江苏宁扬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该项目扬州段尚未实质性开工建设。 一、关于“扬州市邗江区站南路黄泥沟风景绿化带,建设一处垃圾棚,属于违建,位于河岸边,污染周围河道、生态绿化带”问题。经调查,反映的垃圾棚约30平方米,设置于黄泥沟、栖祥路口公共绿地内,主要用于临时收集转运美的城小区装修垃圾,垃圾棚为全封闭式,对周围河道、生态绿化带污染风险较小。该垃圾棚设置在绿化带不符合规划,属于违建。 二、关于“扬州段S5轨道环评报告造假,违规审批”问题。该信访件举报内容与本轮督察交办的第一批D2JS202203250009信访件、第十三批D2JS202204060082信访件、第十五批D2JS202204080083信访件、第十六批D2JS202204090101信访件内容部分重复。邗江区包案领导多次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扬州市发改、生态环境部门和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开展调查核实。根据市、区两级调查结果,该项目正常履行环评报批程序,由江苏宁扬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宁扬城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信息公开。省生态环境厅两次环评审批受理公示,以及拟审批公示的环评报告中,群众反映的路段均为地上敷设方式,其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部分属实 | 一、蒋王街道办立行立改,目前反映的垃圾棚已拆除,原址已补植了草皮。 二、邗江区政府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针对宁扬城际项目信访确定包案领导,牵头成立由发改、交通、生态环境、规划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建立沟通对话机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信访矛盾。 三、邗江区政府主动加强宁扬城际项目施工和营运期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工程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环评报告中有关噪声防治要求落到实处。 | 无 |
77 | D2JS202204130069 | 扬州市邗江区马太路梅岭中学附近的一处废弃院内,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环境脏乱差 | 邗江区 | 土壤 | 4月14日下午,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召集梅岭街道办和区应生局、综合执法局开展现场核查和整改部署。反映的“废弃院”权属扬州大学(原江苏商业专科学校1989年征用),拟作宿舍区配套幼儿园用地,目前未启建。该院位于梅岭街道便益门社区太平组(梅山岭中学东侧约150米),院子四周有围墙,总面积约2.7亩。院内西侧为空地,地面有防尘网覆盖;东北侧有1住户,住房3间(约100平方米);东南侧有多个连片混凝土废弃金鱼池(约900平方米);南侧围墙边有1处地埋式土陶缸旱厕。 关于“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环境脏乱差”问题。经调查,院内为梅岭街道便益门社区一对高龄夫妇长期居住,废弃金鱼池中、住房周边有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杂物,长期未清理,环境脏乱差;院内住户年迈体弱,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生活废水随意倾倒,旱厕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 属实 | 一、立行立改。4月17日下午,梅岭街道组织人员全面清运了院内垃圾、杂物,拆除清理了院内旱厕,完成住户生活废水收集和接管改造等工作。 二、长效管护。将院内住户生活垃圾纳入环卫部门统一管理,配置2个带盖垃圾桶,定期收集清运。将该地块环境日常监管纳入街道、社区两级网格化管理范围,责任到人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环境整洁。 | 无 |
78 | D2JS202204130073 | 扬州市邗江区宁扬城际站南路,1、环评内容缺失,站南路黄泥沟河道长 1.9 公里,环评中未提及,缺少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批复;缺少对周边学校日照影响的评价;2、流程审批违规操作,3次报告中,前两次有项目总投资的金额,终稿中没有;3、公示方面,前期版本为地下,送审稿为地上,重大变更未做公众参与;2 处敏感点(碧水蓝湾小区和蓝湾国际小区)未张贴公示。仅在《江南时报》公示,在扬州的发行点和发行量较小,违反公众参与评价办法。4 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市民对站点位置提出异议,建议站点往南迁移 1.2 公里,建设单位不同意,原因是道路和站点均为地下,后期又变成地上,自相矛盾。 | 扬州市邗江区 | 其他 | 该信访件与本轮督察交办第一批D2JS202203250009信访件、第十三批D2JS202204060082信访件、第十五批D2JS202204080083信访件、第十六批D2JS202204090101信访件重复。邗江区包案领导多次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扬州市发改委、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开展调查核实。反映的“扬州市邗江区宁扬城际站南路”全称“南京至仪征(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简称“宁扬城际项目”)扬州市站南路段。宁扬城际项目由江苏宁扬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该项目扬州段尚未实质性开工建设。 一、关于“环评内容缺失,站南路黄泥沟河道长1.9公里,环评中未提及,缺少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批复”问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关于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定义,水环境保护目标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涉水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区域,黄泥沟不属于上述定义范围,环评报告针对施工期、运营期的水环境影响均提出了相关保护措施;宁扬城际铁路跨越蒋王路后与黄泥沟河并行,根据《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市管河道管理范围为河口外两侧各不得小于5米,该项目位于黄泥沟管理范围以外,不需要水利部门批复。 二、关于“缺少对周边学校日照影响的评价”问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18)要求,轨道交通类项目不需要开展日照影响分析。 三、关于“流程审批违规操作,3次报告中,前两次有项目总投资的金额,终稿中没有”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未明确要求公示内容必须包含工程总投资,同时工程总投资不是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的内容。 四、关于“公示方面,前期版本为地下,送审稿为地上,重大变更未做公众参与,2处敏感点(碧水蓝湾小区和蓝湾国际小区)未张贴公示。仅在《江南时报》公示,在扬州的发行点和发行量较小,违反公众参与评价办法”问题。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分别于2021年2月7日、2021年4月9日—22日、2021年8月6日、2021年10月11日—22日、2021年10月25日依次对建设项目名称、概况、环编制单位和环评报告的征求意见稿、路线调整前后的批前稿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相关阶段建设单位通过“江苏环保公众网”、《江南时报》以及在沿线环境保护目标所处社区、村委、学校等张贴环评公众意见征询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其中包括投诉涉及的碧水蓝湾小区和蓝湾国际小区所属何桥社区。2021年8月10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0日,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生态环境厅依法进行了信息公示,两次项目环评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的环评报告中,群众反映的路段均为地上敷设方式,其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五、关于“4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市民对站点位置提出异议,建议站点往南迁移1.2公里,建设单位不同意,原因是道路和站点均为地下,后期又变成地上,自相矛盾”问题。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2021年4月12日收到关于“站南路站点设置位置”的公众意见1份,在《南京至扬州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文件中进行了答复,其中采纳情况说明(3)提出“站南路站为地下车站,线路敷设方式为地下线”,是指车站主体和车站范围内的线路敷设方式为地下,不是对城际铁路区间线路敷设方式的表述。该项目站南路车站结构主体和车站线路敷设均为地下,不存在前后矛盾。 | 部分属实 | 一、邗江区政府继续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针对宁扬城际项目信访确定包案领导,牵头成立由发改、交通、生态环境、规划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建立沟通对话机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信访矛盾。 二、邗江区政府将进一步主动加强宁扬城际项目施工和营运期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工程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环评报告中有关噪声防治要求落到实处。
| 无 |
79 | D2JS202204130047 | 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三明生物药材公司,将化工污泥填埋在厂区几百亩承包农田内,导致异味扰民。 | 镇江市 丹徒区 | 大气,土壤 | 2022年4月14日、15日、16日,丹徒区政府组织上党镇人民政府、丹徒生态环境局、丹徒区农业农村局赴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被举报单位为镇江三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丰城村,主要从事药食同源类中草药、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的种植;水产、蚯蚓的养殖;有机肥、有机基质的生产,生物法生产有机肥和有机基质项目生物法生产有机肥和有机基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2月31日经原镇江市丹徒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镇徒环审〔2013〕138号),并于2016年4月19日通过原镇江市丹徒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镇徒环验〔2016〕7号)。 一、关于将化工污泥填埋在厂区几百亩承包农田内问题。2022年4月16日,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赴现场对土地上堆放的污泥进行采样检测,同时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该公司承包土地开展场地调查,视调查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二、关于“导致异味扰民”问题。现场调查时,有机肥和有机基质项目未在生产,库房内堆放有营养土约250吨、污泥约250吨,库房内有明显异味。检查发现该公司将大量污泥堆放在生产区西侧、南侧土地上,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土地上堆放的污泥为生活污水处理厂水处理污泥,共约3000吨,现场有明显异味。2022年4月15日,丹徒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盈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开展厂界无组织臭气检测,视检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三、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 属实 | 一、丹徒生态环境局对镇江三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未办理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根据臭气检测结果、污泥检测结果和场地调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三、责令镇江三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污泥规范贮存,将露天堆放在土地上的污泥入库贮存。丹徒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污泥检测结果对镇江三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不规范贮存污泥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80 | X2JS202204130039 | 镇江市丹阳市陵口镇郑店村,100余亩基本农田被填埋危险废物。曾向镇江市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反映,采样检测后至今无结果。 | 镇江市 丹阳市 | 土壤 | 2022年4月14日,丹阳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丹阳市陵口镇人民政府、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调查,被举报单位为江苏恒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丹阳市海强铁业有限公司租用地块。江苏恒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再生利用项目,于2019年5月28日经原丹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丹环审〔2019〕73号),2019年12月17日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自主竣工验收工作。该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1321181MA1MT1FQ8J001X,有效期为:2020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3日。丹阳市海强铁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渣筛选项目(2019年该公司因在丹阳市陵口镇长裕码头西侧场地建设钢渣筛选项目涉嫌未批先建和原料、成品露天堆放被查处,镇丹环罚字〔2020〕16号)。 一、关于“镇江市丹阳市陵口镇郑店村,100余亩基本农田被填埋危险废物”问题。经查,2021年10月江苏恒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场地周边露天堆放原材料及成品,造成土壤污染。丹阳市陵口镇郑店村村委会在清理丹阳市海强铁业有限公司遗留物料过程中,将地面遗留物料翻入地面以下填埋,平整土地后覆盖了一层新土。目前,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司法鉴定所对上述两个地块进行勘探采样监测,鉴定结果预计2022年4月25日左右出具。 二、关于“曾向镇江市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反映,采样检测后至今无结果”问题。2021年10月,镇江市公安局曾收到过丹阳市陵口镇郑店村固废填埋的举报事项。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11月23日将相关线索的核查报告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明确:关于线索1提到的江苏恒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土地用作堆场“已清理完毕,恢复了土地原状”;江苏恒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东侧地块“未见有炼钢废弃堆积倾倒的现场,无违法占地建设行为”。4月14日,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丹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陵口镇“关于丹阳市陵口镇郑店村农田被填埋危险废物的情况”线索后,已于4月15日立案调查。经查,群众信访反映的郑店村100余亩土地分东西两个地块,均为基本农田,其中上述问题涉及土地面积约33亩。目前案件的调查、处理正在推进中,未结案。镇江市公安局、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会同丹阳市公安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阳市陵口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赴现场调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采样,开展初步鉴定。该案件的侦查、处理一直在推进中,未结案。 | 部分属实 | 一、镇江市公安局会同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江苏恒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处置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待专业技术单位出具鉴定结果后,立即开展后续查处工作。 二、丹阳市陵口镇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丹阳市陵口镇郑店村大禹庄原丹阳市海强铁业有限公司租赁地块开展进一步探测和鉴定,待出具鉴定结果后由丹阳市陵口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壤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 三、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责成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公安和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鉴定结果,查清查实相关情况,依法履职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 无 |
81 | X2JS202204130038 | 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盛润建材厂,使用移动粉碎机加工废料,刺鼻异味、粉尘严重扰民。 | 镇江市 京口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4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政府会同镇江新区管委会,组织京口区谏壁镇人民政府、镇江市新区大港街道办事处、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赴现场查勘。经查,被举报单位镇江盛润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制造,2019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4月29日领取排污许可证。 一、关于“使用移动粉碎机加工废料”问题。经查,“移动粉碎机”所处位置紧邻镇江盛润建材有限公司,属于镇江新区大港街道甸上村北谢组地界。地块上有两个个体户,分别杨志平户和戴金中户,两个个体户与镇江盛润建材有限公司没有生产经营关系,仅进出货时使用镇江盛润建材有限公司道路。杨志平户从2014年起租用大港街道甸上村北谢组3.5亩土地主要从事石子、水泥板堆放,2018年4月至7月短暂从事过轧石子(2018年8月轧石机被拆除),无相关立项、环保手续。戴金中户2020年5月起租用杨志平部分场地主要从事铸造砂磁选,无相关立项、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杨志平户和戴金中户均未生产。杨志平户场地内未发现移动粉碎加工机器,仅有已废弃的轧石机,现场堆放较多水泥块和少量石子,水泥块及石子均覆盖到位,现场无异味。戴金中户于2020年5月与杨志平共同建设铁皮房,建成后用于铸造砂磁选,铸造砂主要来源于镇江通济河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磁选后铁屑进行零散出售,铸造灰出售给丹阳市后巷镇五星村一制砖厂。 二、关于“刺鼻异味、粉尘严重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铁皮房”内未生产(今年1月底至今因疫情原因未生产),现场无异味,但厂房内粉尘较多。 | 部分属实 | 一、镇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镇江市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戴某中户进行调查,同时对其生产线进行查封。 二、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对两户进行清理,4月20日前清理到位。 三、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区域日常巡查,实施长效管理。 | 无 |
82 | X2JS202204130036 | 镇江市镇江新区姚桥镇兴隆村,开天工具,每晚19点后刺鼻废气扰民。 | 镇江市 新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4日上午,镇江新区管委会组织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镇江市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姚桥镇人民政府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镇江新区开天五金厂,主要从事锌合金、钻头的生产加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一、关于“每晚19点后刺鼻废气扰民”问题。经核实,该企业锌合金熔炉现场尚有余温,有明显的夜间生产迹象,熔炉使用生物质燃料,且现场有一定的熔炼异味。 二、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厂的锌合金生产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镇江市新区姚桥镇人民政府将其纳入“散乱污”取缔名单。 | 基本属实 | 姚桥镇人民政府对该厂的锌合金生产项目实施取缔,落实两断三清。 | 无 |
83 | D2JS202204130038 | 镇江市丹阳市界牌镇界中工业园,丹阳市长江塑件有限公司,喷漆异味扰民,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 | 镇江市 丹阳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4日,丹阳市包案领导组织丹阳市界牌镇政府、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丹阳市长江塑件有限公司未生产,企业无环保相关手续。 一、关于“喷漆异味扰民”问题。经查,丹阳市长江塑件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因该公司未生产,无法查明是否达标排放。因企业未生产,待正常生产后组织第三方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二、关于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丹阳市长江塑件有限公司生产和物料转运流程中无涉及扬尘工段,现场厂区内及厂区周边也无明显粉尘。 | 部分属实 |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市长江塑件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二、要求丹阳市长江塑件有限公司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治污设施,否则不得生产。 三、丹阳市人民政府要求丹阳市界牌镇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对丹阳市长江塑件有限公司加强监管,确保完善环保手续后合规生产。 | 无 |
84 | D2JS202204130033 | 镇江市句容市碧桂园凤凰城6期与7期之间,开设近十家餐饮店,个别店铺将油污水倒入雨水井,如沙县小吃,皮肚面。川味烧烤,油烟扰民,占用公共停车位摆放桌椅。 | 镇江市 句容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4日,句容市包案领导组织句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句容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核实,被举报对象为碧桂园凤凰城第六期柏丽湾和第七期翰林湾之间的凤凰大道两侧沿街商业店铺的餐饮店。凤凰大道全长约400米,沿街商铺经营餐饮类有38家,其中经营烧烤3家、小吃19家、饭店11家、火锅店1家、奶茶店4家。现场调查时,正常营业的有24家,未营业的有14家。 一、关于“个别店铺将油污水倒入雨水井,如沙县小吃,皮肚面”问题。通过对沿街辅道上26个雨水篦子检查,发现只有沙县小吃及皮肚面馆门前辅道上的1个雨水篦子上残留倾倒油污和餐余垃圾的痕迹,雨水篦子下管道内无污物。经调阅物管监控发现,近几日来皮肚面馆有人将餐余垃圾手提至店外的行为。通过调查询问,皮肚面馆负责人承认系该店员工将该店铺的餐余垃圾倾倒在门前辅道上雨水篦子中。通过调查和询问,未发现沙县小吃有向雨水篦子偷倒餐余垃圾的行为。 二、关于“川味烧烤油烟扰民”问题。经现场调查,自2022年4月14日起,川味烧烤由于受句容市疫情防控影响暂停经营,室内正在进行装修。该店铺有无烟净化烧烤车一辆,由临沂国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经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认证。经询问店铺负责人和走访周边群众了解,该店铺经营时使用的无烟净化烧烤车被安置在店铺门前,烟道对着街道,在油烟净化装置未正常运行时,有油烟扰民的情况。 三、关于“川味烧烤占用公共停车位摆放桌椅”问题。现场调查时发现,川味烧烤门前一停车位确被烧烤设备和餐桌椅违规占用。 | 属实 | 一、句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皮肚面馆乱倒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乱倒行为。针对川味烧烤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清理占道经营物品,同时对店铺负责人加强教育,对后期经营过程中油烟净化设施要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二、句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逐一入户走访发放告知书,引导沿街商铺文明经营,杜绝占道经营、偷倒污水和违规排放油烟等行为。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相关商户立即整改。 三、句容经济开发区将加大巡查次数,常态化开展“零点行动”,针对重点区域增设监控设施,通过“人防+机防”实现全域实时监管,确保相关问题及时发现,第一时间解决。同时,拓宽监管渠道,通过微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凝聚共治力量。 | 无 |
85 | D2JS202204130022 | 镇江市扬中市西来镇三新村,中海粮油公司,东风时扬尘扰民,江边码头无审批手续建设6千吨榨油生产线,与长江零距离。 | 镇江市 扬中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4日,扬中市西来桥镇人民政府会同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江苏中海粮油有限公司和江苏润华物流有限公司,其中江苏中海粮油有限公司因疫情原因,于2022年3月30日停产至今;江苏润华物流有限公司为镇江及长江流域粮食企业提供保供服务,公司码头有1条外轮正在进行大豆卸货作业(公司码头现有11台起重机,其中3台起重机正在作业)。 一、关于“东风时扬尘扰民”问题。 江苏润华物流有限公司堆场物料使用雨棚布进行了覆盖,物料输送带已密闭,上游码头作业区地面有粉尘,现场发现码头门机抓斗将粮食卸至料斗的过程中有粉尘无组织排放。2020年9月,2家公司在省交通厅要求下在厂界建有3个港口污染源在线监测综合管理系统,2022年3月和4月的在线数据达标,其中涉及粉尘浓度的数据达标,2022年4月15日,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对江苏润华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该公司为粮油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为管道运输,不涉及扬尘问题。 二、关于“江边码头无审批手续建设6千吨榨油生产线,与长江零距离”问题。 (一)江苏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离长江大堤500米距离,该公司项目为6000T/D 蛋白饲料加工、600T/D 棕榈油精炼分提项目,该公司2018年6月15日获得原扬中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8年9月17日通过环保项目竣工验收。该公司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二)2022年3月4日,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对江苏润华物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通用码头工程项目于2014年6日编制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书,同年8月经原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环境保护厅审批通过,2015年完成该项目一阶段工程建设,同年9月通过原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环境保护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调查核计,该项目环评及批复批准建设起重机数量13 台,项目一阶段环保验收报告中主要生产设施为下游码头门座式起重机3台(25吨带斗),该项目二阶段安装8台起重机,并于2018 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目前尚未完成该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3月16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镇扬环罚告[2022]11号),2022年3月11日,该公司正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环评修编和竣工验收。 | 部分属实 | 一、西来桥镇党委政府成立江苏中海粮油有限公司、江苏润华物流有限公司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包案市领导带领工作专班与企业董事长商讨整治方案事宜,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公司立即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杜绝跑冒现象;加快推进江苏润华物流公司环评修编和竣工验收技术报告书修编和专家评审工作,确保4月底完成。 二、扬中市西来桥党委政府要求两公司强化扬尘管控工作的长效管理。加大雾炮机、洒水车作业频次,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力度,及时更新防尘设备,确保防尘效果时时达标;专班向部分镇人大代表和周边群众代表通报针对该公司的处理情况。 | 无 |
86 | D2JS202204130014 | 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东风社区江苏大学东门对面的马路,人行盲道上设置300米摊位,搭建多处棚子,影响周边环境及盲人通行。 | 镇江市 京口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4日,镇江市京口区包案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举报件办理。2022年4月15日,组织象山街道办事处、京口区城市管理局赴现场查勘。 一、关于“江苏大学东门对面的马路人行盲道上设置300米摊位搭建多处棚子影响盲人通行”问题。根据现场核查,此处系象山街道原东风疏导点拆除后重新改造建设的惠民疏导点,由第三方公司负责管理和后期维护,东风步行街临时疏导点也是报省里的绿岛项目,疏导点中间有4米宽过道,不占用盲道及人行道,不影响行人出行。 二、关于“影响周边环境”问题。根据现场核查,原先东风步行街内营业设施设备简陋,环境较差,为彻底解决环境卫生问题,2019年象山街道重新规划打造东风步行街,根据环保等公共需求,通过规划设计,在新的疏导点统一铺设专用排烟管道、统一配备油烟净化装置、统一安装油烟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实现了油烟的集中治理和稳定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京口区象山街道将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江苏大学东门区域加强巡查,杜绝占道而影响周边环境及盲人通行的现象发生。 | 无 |
87 | D2JS202204130007 | 镇江市扬中市油坊镇长旺会龙村江滩上,大地水利有限公司,设有水泥生产线,建在长江滩涂上,占用长江水利生产线,多年来污染长江水体,厂区内建有码头,粉尘、污水排入长江。 | 镇江市 扬中市 | 水 | 2022年4月14日,扬中市油坊镇会同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扬中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2008年3月4日取得原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环境保护厅环评审批,2014年5月26日通过原扬中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一、关于“建在长江滩涂上,占用长江水利生产线”问题。根据水利部门1994年1月份航拍地形图显示,大地水泥现在所处地块位于长旺港闸南侧江堤和子堤之间,区域面积51.7亩。2020年,根据长江干流岸线利用整治要求,大地水泥按照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水利厅认可的防洪评估方案,自主拆除办公楼、电房综合楼、混凝土搅拌站、原料堆场、大熟料库、车棚,拆除总面积共计7432平方米,并对抬高区域实施降滩工程至3.2米,降滩面积4810平方米。2020年6月,整治工作结束。2020年7月,通过扬中市政府、镇江市政府和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水利厅的验收。 二、关于“多年来污染长江水体,厂区内建有码头,粉尘、污水排入长江”问题。 (一)关于“厂区内建有码头”问题。该自备码头先后取得行政审批、交通、航道、海事、水利部门等批准手续。2021年7月,该自备码头获得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交通运输厅港口岸线使用许可手续。目前正在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 (二)关于“粉尘”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水泥生产车间、码头均已停产。该公司生产车间全封闭,有粉尘收集系统;物料输送带全封闭;原料仓库半封闭,有喷淋系统;码头料斗半封闭,有雾炮系统。2021年11月,对大地水泥进行专项检查,提出大地水泥码头“未配有除尘抑尘设施、地面积尘严重”问题,该公司按照整改要求及时配套料斗收尘器、移动式雾炮设备,并对地面积尘进行清理,11月23日全部整改到位。 (三)关于“多年来污染长江水体”问题。该公司生产区靠近夹江处均建有围堰,厂区西北角建有三级沉淀池;厂区北侧冲洗水、雨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循环使用,不直排夹江;厂区南侧雨水排至雨水收集池,回收利用,不直排夹江;码头平台四周建有围堰,建有冲洗水、雨水收集系统,冲洗水、雨水排至三级沉淀池循环使用,不直排夹江;扬中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在降雨期间不进行水泥装卸作业,厂区南北两侧均建有冲洗水、雨水收集池。南侧收集池800 m³,为改建收集池,主要用于厂区初级雨水收集,北侧收集池700 m³,为新建的三格式沉淀收集池,主要用于码头初级雨水收集。两个收集池中的水均不外排,常年保持较低水位,大部分作为金大地混凝土(大地水泥关联企业)生产用水回收利用,少部分作为冲洗水回收利用,少部分自然蒸发。该公司生产区靠近夹江处均建有围堰,冲洗水、雨水均排入南、北两个收集池,回收利用,不外排。码头平台四周建有围堰,建有冲洗水、雨水收集系统,排至厂区北侧三级沉淀池回收利用,不外排。根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采用扬中市过去两年最高降水量计算,该公司在特大暴雨情况下,码头平台初期雨水量为38.2m³/15分钟,厂区其余部分初期雨水量为588.3 m³/15分钟,初期雨水量合计626.5 m³/15分钟,公司现有两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可满足需求;生产厂区生活污水有化粪池,定期使用吸粪车运至扬中市江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码头接收船舶污水,有船舶垃圾接收系统。 (四)多年来该公司针对“粉尘”及“污水排入长江”问题不断整改提升。2016年以来对物料输送机等设备进行密闭,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建设洗车池,将洗车废水采用水泵送至废水收集池作循环使用;封堵了江堤边的溢流口。2020年12月,该公司在防洪堤上建设围堰,并对厂区冲洗水沉淀池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冲洗水进入长江。 | 部分属实 | 一、扬中市油坊镇人民政府要求扬中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扬中市油坊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督促企业举一反三,自我排查,对厂区内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清理,切实维护好厂区环境。 | 无 |
88 | D2JS202204130063 |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徐桥村,长城汽车泰州生产基地,夜间生产异味扰民。 |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 大气 | 关于“夜间生产异味扰民”问题。经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现场核实,经查该公司年产10万辆纯电动轿车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20年1月19日经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生态环境厅批准同意建设,2020年11月投产,于2021年6月9日通过企业自主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年8月21日申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8月20日。生产过程中主要有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危废仓库等场地有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产生,涂装车间配套建设了2套“TNV燃烧装置”、2套“纤维棉过滤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套“干式除漆雾装置”+1套“沸石转轮+RTO”;总装车间配套建设了1套“纤维棉过滤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蜡室配套建设了1套“纤维棉过滤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焊装车间配套建设了1套“滤筒”;危废仓库配套建设了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公司由于疫情原因,原辅材料供应脱节,处于停产中。
根据现场核实该公司今年生产计划,该公司4月份以来只生产了6日、7日两天,其余时间均处于停产中。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厂内各项污染物定期进行检测,查阅2022年1-3月检测报告,无超标情况。2021年6月29日、11月12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委托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三个排气筒的有组织废气及厂界周边上风向的1个监测点和下风向的3个监测点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均未发现超标现象。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危废台账和转移联单,该公司2021年产生废过滤棉33.524吨,未产生废活性炭。2022年产生废过滤棉21.49吨,产生废活性炭1.82吨;截止调查之日,该公司危废仓库内贮存废过滤棉5.5吨,废活性炭1.82吨。根据该公司环评及验收意见内容,该公司每年应更换废纤维棉及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72.4吨,实际该公司2021年全年未按照要求更换挥发性有机废气设施的活性炭。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该公司未按照要求更换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设施的活性炭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5日立案调查(立案号202216),于2022年4月20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5-17号),拟处罚金额3.8万元。 二、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将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三、根据要求,该公司已于4月16日更换了厂内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和危废仓库等废气治理设施中的活性炭,共计1.924吨。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明确泰州港经济开发区为责任单位,加强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的巡查、监管,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同时做好企业的风险防控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 无 |
89 | D2JS202204130058 | 泰州市靖江市城东大道与江平路交界处,华达汽配有限公司,厂区三面均为居民区,内设电泳车间、喷漆车间,部分车间出租。凌晨2-5点排放刺鼻废气,类似氨气味道(不是氨气),噪音扰民。当地环保部门告知符合公路噪声标准。检查期间情况略有好转。 | 泰州市 靖江市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5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靖城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负责人,到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督查整改进展情况。经查该企业“年产800万套各类汽车配件”(一期)项目于2003年3月经原靖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轿车管类件,冲压件国产化扩改”(二期)项目于2003年4月经原靖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模具制造”项目于2008年7月经原靖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华达科技大楼”项目于2014年5月经原靖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靖环建审[2014]82号),“轿车零部件成品仓库”项目于2016年12月经原靖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靖环建审[2016]176号),“华达汽车科技大楼、轿配、管类件冲压件、模具制造生产线、轿车零部件成品仓库”项目于2017年7月24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靖环建验[2017]W055号)。该企业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007437239475001P(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4日),在生产过程中有机械加工噪声、钎焊燃烧废气、焊接废气、脱脂磷化废气、电泳和烘干废气产生。该企业对焊接废气进行了集中收集,电泳、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建有1 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脱脂、磷化工段产生的酸雾配套建有1套“二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电泳车间配套安装有1 套废水处理设施,电泳废水经“混凝沉淀+生物炭法”处理后接入城镇污水管网。4月14日-15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靖城街道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厂区三面均为居民区”问题。该企业厂区坐北朝南,北侧厂界外隔小路为东郊村南二组、南三组住户(最近距离约15米),西南侧厂界外紧邻江山社区教师新村多层住宅楼(最近距离约6米),南侧厂界外为江平路,西侧厂界外隔城东大道为虹桥四季花园和东郊花苑住户(最近距离约80米),东侧厂界外隔农田为东郊村南一组住户(最近距离约95米)。 二、关于“内设电泳车间、喷漆车间,部分车间出租”问题。该企业厂区共建有4个车间,分别为模具车间、管件车间、冲焊车间、电泳车间,厂区北侧为成品仓库。该企业无喷漆车间,经核查,该企业未有车间出租。 三、关于“凌晨2-5点排放刺鼻废气,类似氨气味道(不是氨气)”问题。该企业钎焊工段需向钎焊炉内连续通入液氨(液氨经850℃高温分解为氮气和氢气,氢气燃烧,氮气作为保护气防止管件氧化)。该企业管件车间东侧为钎焊区域(生产时门窗未关闭),设置有3台网带式气体保护连续钎焊炉,其中2台钎焊炉上方设置了集气罩,集中收集燃烧废气通过管道直接外排,1台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不排除氨逃逸现象。4月15日-16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无组织氨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4月15日13时-14时,该企业上风向(厂东北界外)氨浓度为0.114mg/m3,下风向(厂西南界外)3个点位氨浓度分别为0.382 mg/m3、0.418 mg/m3、0.321 mg/m3;4月16日3时-4时,该企业上风向(厂东北界外)氨浓度为0.103mg/m3,下风向(厂西南界外)3个点位氨浓度分别为0.334 mg/m3、0.305 mg/m3、0.347 mg/m3,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2mg/m3)。 四、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现场核查,该企业主要噪声源为冲焊车间的400T闭式双点压力机(4台),800T、1000T油压机(各2台),开式固定压力机(2台250T、1台40T),各类小型冲压机、油压机共72台;噪声敏感点应为公司管件车间西南侧围墙外紧邻的江山居委教师新村多层住宅楼及厂界北侧南二组、南三组住户。4月15日-16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在该企业南厂界外1米、北厂界外1米(偏中)和北厂界外1米(偏东)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4月15日10:32-11:00三个点位噪声值分别为54.2 dB、56.1dB、53.4 dB,4月16日凌晨2:09-2:37三个点位噪声值分别为44.8 dB、41.3dB、49.8dB,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但由于距离居民房屋较近,生产的噪声确实给住户造成影响。 五、关于“当地环保部门告知符合公路噪声标准。检查期间情况略有好转”问题。根据排污许可证,该企业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 dB,夜间50dB),但该企业西临城东大道,南临江平路,均为城市次干道。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靖江市因疫情防控,整体道路车流量明显减少,道路噪声减少。 | 基本属实 | 一、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钎焊工段和焊接工段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粉尘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5.96万元,同时责令该企业立即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二、要求该企业完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排气筒采样口非采样状态应保持密闭。进一步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在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控制到最低水平。 三、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工件轻拿轻放,生产时关闭门窗。 四、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及噪声、无组织废气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排放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 无 |
90 | D2JS202204130046 |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四季大道64号北侧小厂房,众成压铸件厂,厂区环境脏乱,熔铝炉、烘箱长时间运行,污染周边环境。 | 泰州市 海陵区 | 其他污染 | 4月15日上午,海陵区委常委、九龙镇党委书记带领九龙镇和相关部门察看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推进落实整改工作。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厂区环境脏乱”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车间地面存在油渍,厂区内拆除的设备未及时搬离,堆放杂乱。 二、关于“熔铝炉、烘箱长时间运行,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有一台电熔铝炉已拆除,未见烘箱设备,经询问当事人,熔铝炉未配套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废气无组织排放。目前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无污染物排放。 | 属实 | 一、4月17日,泰州市海陵区众成压铸件厂已将拆除设备搬离厂房。 二、因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已解决。 三、九龙镇将会同海陵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周边闲置厂房的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 无 |
91 | X2JS202204130032 | 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梁徐街道梁徐村,兴裕机械厂,非法电镀铜条(厂隔壁39号内),电镀废水直排下水道;润朋华程机械配件厂,从事电镀,污染周边环境。 | 泰州市 姜堰区 | 水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梁徐街道、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等领导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梁徐街道梁徐村,兴裕机械厂,非法电镀铜条(厂隔壁39号内),电镀废水直排下水道”问题。兴裕机械厂经营范围为通用机械零部件、柜架配件制造、加工、自销,主要原辅材料为铜条、热缩管,主要生产设备为冲床6台(其中2台损坏)、钻床1台,主要生产工艺为:铜条-冲压-电镀(外加工)-手工套热缩管-切皮-手工剥皮-成品。该单位生产场所约135平方米,务工人员3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厂项目属于通用零部件制造348,仅从事机械加工,不纳入环评管理。2021年12月,接到群众举报,姜堰生态环境局、梁徐街道检查发现,兴裕机械厂租用隔壁梁徐社区十九组39号房屋非法从事电镀加工,该厂为订单化生产加工点,现场检查时该厂非法电镀加工点未生产,未发现电镀废水排放现象。该电镀加工点于2021年12月22日自行拆除电镀相关设备,并将槽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2022年4月14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现场未发现电镀设备。该厂隔壁房屋(梁徐社区十九组39号)内无电镀设备。该厂负责人介绍,2021年12月22日之后,该厂电镀(镀锡)工件送海安市稀有金属提炼厂进行外加工,并提供2021年12月22日以来的电镀外加工送货单以及微信转账记录。 二、关于“润朋华程机械配件厂,从事电镀,污染周边环境”问题。润朋华程机械配件厂经营范围为通用机械零部件、电源连接线、弹簧支吊架制造、加工、销售,主要原辅材料为铜条、热缩管,主要生产设备为冲床5台、钻床2台,主要生产工艺为:铜条-冲压-电镀(外加工)-手工套热缩管-切皮-手工剥皮-成品。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公司项目属于通用零部件制造348,仅从事机械加工,不纳入环评管理。经现场核实,润朋华程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未发现电镀设备。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其电镀(镀锡)工件送海安市稀有金属提炼厂进行外加工,并提供2017年7月以来电镀外加工账目和部分电镀外加工送货单。检查时发现,润朋华程公司租用原梁徐农具厂厂房进行生产,该区域内共9家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分别从事机械加工、制线等,存在安全、环境风险隐患。 | 部分属实 | 一、责成梁徐街道举一反三,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同类型企业开展拉网排查,特别是对前期已整治的非法电镀加工点进行回头看,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责成梁徐街道对原梁徐农具厂内的9家单位进行全面整改,对不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要求的进行关停取缔,并对该区域内的环境进行整治提升。 三、责成梁徐街道、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 无 |
92 | X2JS202204130031 | 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泰兴市锦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锦云、锦汇化工公司,距离长江仅30米,曾设有排污管道直通长江,至今未挖出。多年前在新建厂房和道路下填埋大量危险固废,渗透至长江;多个产品未经申报违规生产。 | 泰州市 泰兴市 | 土壤,水 | 2022年4月14-17日,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兴经济开发区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锦云和锦汇两家公司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4月15日,泰兴市委书记,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现场督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距离长江仅30米,曾设有排污管道直通长江,至今未挖出”问题。锦鸡公司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最西侧,其西侧围墙南北长267m,距江堤约107m,西侧围墙与江堤路之间为公共绿地和老段港河(区内河),其中西南侧为公共绿地,西北侧为区内河。经查,根据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水环境治理实施规范化改造的通知》(泰环〔2010〕74号)要求,2010年,该公司沿其西、北围墙边全线构筑混凝土防渗墙,对其地下管线实施了清理。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锦鸡公司西侧围墙外另浇筑了2.5m深、50cm厚的防渗墙。2022年4月14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对锦鸡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水量情况进行水平衡核算,并对厂区周边的新港南路、通园路和江堤路等道路进行雷达探测。第三方出具的《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水资源利用分析报告》显示,锦鸡公司2022年一季度存在通过其他管路非正常排放废水的情况较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周边道路雷达探测报告》显示,共发现地下各类管线58处。经筛分排查,其中57处管线溯源明晰,未与长江相通。另有1处不明管线位于江堤上,经破碎开挖,该处管线为3根白色400mm管径的PVC管,为经济开发区预埋的过江堤路管线,主要作用是将来用于铺设电线、电缆等,在预埋时两侧已实施封堵,管中无排水迹象。其他未发现锦鸡公司有排污管道直通长江。 二、关于“多年前在新建厂房和道路下填埋大量危险废物,渗透至长江”问题。因信访反映地块建设周期较长,且可供追溯调查的信息量不足,无法直接认定该地块是否填埋危险废物。根据锦鸡公司提供的《地块(3212831260081)调查报告》显示,锦鸡公司地块各相应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二类用地标准。根据锦汇公司提供的《地块(3212831260008)调查报告》显示,部分点位苯、1,2-二氯丙烷、苯胺指标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二类用地标准。目前,锦鸡公司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详细调查,已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达成合作意向,拟聘请南京所对公司厂房和道路进行物探,相应地块开展场地调查。受限疫情管控,目前南京所尚未到现场开展工作。待条件允许,将尽快组织对锦鸡公司(含锦云、锦汇公司)相关地块开展勘探采样和固废鉴定工作,并将依据鉴定结果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关于“多个产品未经申报违规生产”问题。经查,锦云公司活性染料原粉环评产量为4.5万吨,包括12大系列400多个规格产品,各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过程相似,经合成(缩合、重氮化、偶合反应等)、喷干(根据生产需求有时称行膜分离)或盐析、烘干后得原粉,再根据客户需求,经混拼(拼色),并配以不同元明粉进行标准化加工,得到不同色系不同强度的各种规格产品。因最终外售的产品是在生产的活性染料原粉中添加元明粉加工得到,所以外售产品量大于原粉产量。2020年,锦云公司原粉产量29383吨,元明粉使用量5988.658吨,加工商品产量35371.658吨,销售量35970.411吨;2021年,原粉产量39628.8吨,元明粉使用量8269.992吨,加工商品产量47898.792吨,销售量48531.617吨;2022年1-3月,原粉产量10453.163吨,元明粉使用量2208吨,加工商品产量12661.163吨,销售11455.990吨。2022年4月16日,泰兴生态环境局委托专家对《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5万吨/年活性染料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简称《变动分析》)进行技术论证,专家意见明确:《变动分析》中提出的各系列型号产品规格的产量适当增加或减少,系列产品各单一产品最大可产量至最大值,但全年系列内各规格产品总产能不突破系列产品总和产能;公司总产能仍不突破4.5万吨/年的变动情况和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基本清楚,上述变动不纳入环评管理。锦汇公司环评批复对位酯产量1万吨、副产盐酸22300吨、硫酸34000吨、醋酸2840吨、盐30000吨。2020年,锦汇公司共生产对位酯8213吨,副产盐酸14463.26吨、硫酸19397.82吨、醋酸904.67吨、盐10870吨;2021年,生产对位酯10340吨,副产盐酸19301.73吨、硫酸26533.04吨、醋酸1785.17吨、盐13204.16吨;2022年,生产对位酯2680吨,副产盐酸4781.18吨、硫酸4767.92吨、醋酸465.49吨、盐3287.14吨。 | 部分属实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锦汇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超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已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2-89号),拟处罚款13万。 二、对信访反映的厂房和道路地块进行物探,对相应地块开展场地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泰兴经济开发区加强对锦鸡公司西侧江堤及预埋管道巡查监督,杜绝发生废水偷排长江行为。 | 无 |
93 | X2JS202204130030 | 泰州市泰兴市姚王街道,同益混凝土公司,位于生态红线内,未经规划部门审批,违建一条混凝土生产线。 | 泰州市 泰兴市 | 其他污染 | 4月14日-15,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姚王街道先后对同益混凝土公司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全称泰州市同益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泰兴市姚王镇石桥村如泰运河南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57039577XF,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码头运输。该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2年4月份经原泰兴市环保局审批,2018年3月完成废水、废气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19年1月通过泰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固废和噪声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码头项目于2021年9月份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1月经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2021年12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19年12月办理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编号9132128357039577XF001Q,有效期2019年12月18日-2022年12月17日。该公司码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道路扬尘,定期喷淋、洒水抑尘;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物料堆场扬尘、筒仓装卸料扬尘、物料运输扬尘,物料堆场采取喷淋装置洒水抑尘,筒仓配套建有布袋除尘装置,搅拌楼、南厂界建有喷淋装置,厂区内定期洒水、门口配有车辆冲洗平台。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同益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生态红线内”问题。根据2013年8月《省政府关于印发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该公司位置属于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为如泰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2020年1月8日,省政府印发《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该公司所处位置仍为如泰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属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泰兴市开展了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工作,调整方案于2021年12月9日获省自然资源厅复函批复(《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自然资源厅关于泰兴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526号)),此次调整,该公司所处位置已被调整出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二、关于“未经规划部门审批,违建一条混凝土生产线”问题。经查,该公司现有2条混凝土生产线,均取得了泰兴市发改委备案通知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验收文件,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该公司5666平方米占地中有2959平方米为租用姚王街道石桥村集体土地,无土地使用手续,系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 部分属实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对承租泰州市同益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的江苏长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立案处罚,拟处罚款1.54万元。督促加强现场管理,生产过程中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组织生产。 二、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8月5日已对泰州市同益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泰自然资罚字〔2020〕80号),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2959平方米土地,罚款14795元。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姚王街道办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 无 |
94 | D2JS202204130034 | 泰州市海陵区鑫隆环保,将固体废物填埋在四号圩农田内。 | 泰州市 海陵区 | 土壤 | 关于“泰州市海陵区鑫隆环保将固体废物填埋在四号圩农田内”问题。 2021年8月,有群众举报鑫隆环保将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四号圩,经查实,2021年3月-8月,泰州鑫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倾倒在四号圩地块。 问题发生后,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部署,市区联动成立工作专班和专案组,指导督促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开展处置工作。海陵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多次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现场督查。2021年8月10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门成立了“8·9华港固废问题专案组”,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对近30个点位土壤、地表水、坑塘废水取样检测。经勘查定界,该地块固废堆场25.35亩(耕地面积21.57亩),固化道路面积4.26亩(耕地面积3.67亩),合计29.61亩(耕地面积25.24亩)。8月27日,该案件移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犯罪10人,其中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海陵区同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固废鉴定鉴别、应急处置方案编制、清挖效果评估、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工作,确保处置过程科学规范高效。按照南京环科所专家应急处置方案和规范要求,于2022年1月完成现场固废全部清运并回填结束。根据南京环科所出具的《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泰州市海陵区四号圩场地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报告》,累计清挖一般固废40565.14吨,危险废物40.182吨,回填土方18226.45吨。清挖效果评估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显示,现场清挖效果已达到规范要求,无需进行生态修复。目前,四号圩地块已恢复农作物耕种。 截至2022年2月,四号圩固废倾倒堆放现场处置已全部完成整改,并种植农作物,恢复耕地功能。2022年4月16日下午,区委常委、副区长,华港镇镇长再次对四号圩整改现场进行核查。 | 属实 | 一、现场清挖效果经评估已达到规范要求,回填土方后已满足农作物耕作条件,地块已恢复种植。 二、华港镇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对流转农田的监管,防范固废污染事件的发生。 | 无 |
95 | D2JS202204130055 | 宿迁市沭阳县章集街道新派出所路南,326省道旁的无名洗沙厂,洗沙淤泥和废水直排洗沙厂南侧基本农田,污染面积约100亩。目前7台挖机正在清理农田表面淤泥(约2米多高土堆),并将表面淤泥掩埋在地下,将深层次土覆盖在土地表面。 | 宿迁市沭阳县 | 水,土壤 | 4月15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资规、工信、农业农村、章集街道对该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地点有2家洗砂厂,分别为沭阳鑫之源建材有限公司和鲍某明洗砂项目,两家均无相关环保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现场检查时,沭阳鑫之源建材有限公司未生产,场地无生产原料,在其承包农田的南侧建有沉淀池,沉淀池内洗砂土挖出后堆积在其承包的农田中,现场堆土占地面积约50亩,高度约0.8米。鲍某明洗砂项目未生产,正在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在其承包农田的南侧建有沉淀池,沉淀池内洗砂土挖出后堆积在其承包的农田中,面积大约50亩,高度约0.5米。 3.现场检查时,沭阳鑫之源建材有限公司有3台挖机正在将沉淀池内洗砂土挖出,堆放在沉淀池四周,未发现洗砂土掩埋地下情况鲍某明洗砂项目有1台挖机正在对农田南侧堆土进行摊平,经核实,该处堆土为开渠泥土回填,未发现洗砂土掩埋地下情况。 4.现场2家洗砂厂正在对堆积的沉淀池洗砂土进行转运。 | 基本属实 | 1.针对2家洗砂厂占用基本农田问题,沭阳资规部门已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启动破坏耕地立案查处程序,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邀请资质单位对破坏程度进行专业鉴定后依法查处,并组织对所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复耕,确保达到基本农田耕种要求。 2.属地章集街道已将2家洗砂厂纳入“散乱污”进行清理整治,沭阳鑫之源建材有限公司已实施断电措施,现场已无生产原料;鲍某明洗砂项目设备已经拆除,2家洗砂厂预计4月底前清理取缔到位。 | 无 |
96 | X2JS202204130021 | 宿迁市沭阳县章集街道章集养老院东侧300米处的三无碎石厂和搅拌站,占用基本农田,露天堆放碎石,粉尘、噪音污染严重。 | 宿迁市沭阳县 | 大气,噪音 | 4月14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章集街道对该信访件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经沭阳县核实,此次信访件中反映的三无碎石厂为沭阳县章集街道百盛建材加工厂,与交办的第十四批次编号D2JS202204070039、D2JS202204070024系同一企业;搅拌站为沭阳县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百盛建材加工厂院内北侧。 (一)现场检查时百盛建材加工厂已停产整改,现场正组织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转运,已采取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 经调查,该厂在基本农田上堆放沙石原料,占地面积约10亩,地面无建筑物、构筑物,地面未硬化。该企业破碎车间密闭不完全,存在破损情况。破碎车间东侧堆放大量物料,部分物料未覆盖且没有围挡,地面积尘较多。该厂机械噪音主要来自破碎工序,查看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生产噪音防治主要为厂房和减震措施。该厂运输噪音主要来自运输物料的车辆进出该厂产生的噪音。 (二)沭阳县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无手续,前期该公司已被属地章集街道纳入“散乱污”进行整治,属地政府已采取断电措施,目前正在清理取缔中。 | 属实 | (一)百盛建材加工厂 1.针对百盛建材加工厂占用基本农田问题,沭阳资规部门已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启动破坏耕地立案查处程序,在符合疫情防控前提下邀请资质单位对破坏程度进行专业鉴定后依法查处。并组织对所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复耕,确保达到基本农田耕种要求。 2.属地章集街道安排专人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落实停产整改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目标,监测达标后方可正常生产。 3.针对企业破碎车间东侧部分物料未覆盖、无围挡、地面积尘较多问题,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处罚,处罚款10000元,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宿环责改字〔2022〕(2)5010号)。目前,该公司已对物料堆放场物料进行覆盖,并正在建立物料储存库,预计5月20日完成。 4.该公司已制定噪音整改方案,对破碎车间进行密闭改造,减少机械噪音排放影响;在靠近居民区的路边加装隔音屏障,减少运输噪音,预计5月15日完成。 5.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督促该公司不得在夜间运输,属地按环境网格化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强化夜间管理,确保公司执行到位。 (二)沭阳县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属地章集街道正在加快推进沭阳县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清理取缔,预计4月底清理取缔到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