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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二十四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28 08:00 字体:[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

        D2JS202204170042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至葛塘段高速路上,周边工业园散发异味扰民;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原南京法勃尔纺织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时异味及扬尘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4月18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进行调查核实,4月19日,包案领导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产业发展平台主任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周边工业园散发异味扰民”问题
        1. 环境监测情况。4月18日16:00、22:00对新材料科技园边界、龙池至葛塘段高速路周边开展手工监测,数据均达标。
        2. 走航监测情况。4月18日,昼间(14:00-16:00)和夜间(21:00-22:30)对新材料科技园边界进行VOCs走航监测,VOCs浓度均值分别为33、36μg/m3,未发现异常。3月30日-4月18日,对新材料科技园进行VOCs走航监测125小时,未发现异常。
        3. 自动站监测情况。查阅新材料科技园一、二、三号边界站、幸福庄泵站以及靠近六合区的四柳空气自动站1月1日-4月18日数据发现,5个站点VOCs浓度均值分别为31.9、23.1、24.4、25.4、24.5μg/m3;硫化氢浓度均值分别为4.3、3.9、2.6、4.2、2.5μg/m3,氨气浓度均值分别为8.0、7.5、5.8、12.8、13.5μg/m3,均远低于相应的厂界限值标准。查阅扬子、扬巴、南化下风向空气站1月1日-4月18日数据发现,3个站点VOCs浓度均值分别为122.2、77.3、72.2μg/m3,硫化氢浓度均值分别为1.9、2.8、2.4μg/m3,氨气浓度均值分别为12.1、14.1、17.4μg/m3,均远低于相应的厂界限值标准。
        4. 目前扬子公司生产装置正处在大修期,59套生产装置停车,生产装置检修口打开、管线拆除、内部板结的化工物料固体残留物在铲除过程中易散发异味,易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环境监测数据达标,但沪陕高速(龙池至葛塘段)周边有六合区苏美达机电产业园、六合区新材料产业园、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等工业园区,以及扬子公司、扬巴公司等大型石化企业,排放总量大,即使单个企业达标排放,但受企业生产波动、偶发不利气象条件及特定风向条件等因素叠加影响,达标异味扰民现象仍可能存在。
        二、关于“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原南京法勃尔纺织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时异味及扬尘扰民”问题
        1. 4月18日下午,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六合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六合区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到现场调查核实,金羚公司年产40000吨Lyocell短纤维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项目主体于2021年7月完工,配套污水处理综合设备房项目于同年10月完工。目前,金羚公司正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尚不具备生产条件。
        2. 检查当日,金羚公司正在从事设备安装作业,现场未见生产迹象;但发现其在开展环氧地坪铺设及标志标识绘制作业中存在气味。

        部分属实

        一、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持续加强企业废气治理,从无组织废气收集、储罐治理、敞开式整治等方面开展提升整治工作,持续深化VOCs治理和“恶臭”整治,推动园区企业实施30项废气治理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持续推动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2023年3月底前完成16家。
        三、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严格企业执法监管,加强执法监测,开展不定期巡查、走航,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贯活动,首次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督促企业重视群众诉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五、针对金羚公司,六合经济开发区责令企业加强建设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使用环保材料,规范作业,防止扰民问题的发生;在企业投产后加强管理,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实施重点监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

        D2JS202204170039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花旗村山城组,铁路涵洞口北侧,往西的乡间道路由建筑垃圾铺设而成,坑洼不平,晴天扬尘、雨天泥泞。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4月18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调查核实,包案领导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产业发展平台主任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查,该机耕路原为坑洼不平的土路,由属地花旗社区山城组自行管养,委托新蓝天环境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进行保洁。
        二、2022年1月花旗社区山城组为解决道路坑洼问题对此道路进行修整,用建筑物骨料做底层垫层,因连续阴雨天,未能及时平整压实、铺设面层,工程未完工,造成道路晴天扬尘、雨天泥泞。

        属实

        一、立行立改,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对该机耕路进行修整,通过铺设碎石面层解决道路坑洼及次生的晴天扬尘、雨天泥泞问题。
        二、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加强道路巡查,发现有道路破损问题及时修复。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督促第三方保洁公司做好道路保洁。

        3

        D2JS202204170026

        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启新社区威尼斯水城5街区,启新路沿街底商常年噪音、异味、油烟扰民,多次反映未果。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4月18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对相关举报点位开展调查核实,包案领导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产业发展平台主任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威尼斯水城五街区启新路沿街底商共40家商铺,其中有10家餐饮店,另外30家主要涉及五金、理发、水果等经营业务。经调查核实,10家餐饮店铺均拥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合法商铺,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中川海丰尚麻辣烫、飞扬烧烤在油烟净化器的末端还加装了除异味装置。
        二、历史投诉处理情况
        今年以来,新区共收到5起关于威尼斯五街区餐饮油烟信访工单,均及时响应,特别是在2022年3月2日夜间,沿江街道办事处联合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威尼斯水城五街区10家餐饮店铺进行突击检查专项行动,并于3月7日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对10家餐饮店铺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餐饮店铺立即进行整改,提高环保意识,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10家餐饮店铺进行油烟监测,监测数据显示10家餐饮店铺油烟均达标。
        三、本次调查核实情况
        4月18日,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底层商铺正常营业期间,对其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昼间均达标,夜间噪声除1处因紧邻道路监测结果受干扰偏高外(高2dB),其他均达标。受疫情影响,沿街餐饮业态经营状况相对较差。4月18日,沿江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10家餐饮营业相对客流量大的时间段,对小区附近进行臭气浓度监测。数据显示,四个点位臭气浓度分别为小于10、14、22、16(无量纲),确有异味。经排查发现,异味主要来自螺蛳粉餐饮店的食材。

        部分属实

        一、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督促螺蛳粉店铺提高油烟净化器清洗频次至两个月一次。
        二、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加大对底商餐饮店铺检查力度,督促各餐饮店铺落实环保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
        三、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沿街底商的监督管理,提高商铺店主的环保意识,定期对商铺风机进行检查,对存在异响的风机及时进行维修,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
        四、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疫情期间纾困小微企业政策,同时要求商户守法经营,提高对周边居民投诉的重视程度,构建文明和谐的邻里关系。

        4

        X2JS202204170015

        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距新城香溢紫郡雅苑小区不足50米,夜间交通噪音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噪声

        4月20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生态环境和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进行调查核实,包案领导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产业发展平台主任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新城香溢紫郡雅苑小区最近楼栋距离星火路约50米,星火路沿线均有限速、禁鸣标牌,星火路与小区之间种有树木,以减轻交通道路噪声的影响。2022年4月18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夜查,未发现该路段有渣土运输行为,查看近期渣土车运行GPS,未发现此路段存在渣土车夜间行驶的情况。因江北大道禁货限行,星火路作为市政道路主干道,噪声检测时发现车流量较大,在22:50-23:10期间有16辆大型车和62辆小型车通过。
        二、2022年4月19日,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组织对星火路临新城香溢紫郡雅苑一侧交通噪声、敏感点(居民住宅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道路交通噪声白天11:10-11:30检测结果为50.1-83.7分贝,晚上22:50-23:10检测结果为40.3-78.9分贝,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声环境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和夜间均超标;敏感点白天11:50-12:10检测结果为54.7分贝,晚上23:30-23:50检测结果为48.8分贝,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声环境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敏感点昼间和夜间均未超标。
        三、今年以来,江北新区未收到关于投诉星火路道路噪声扰民的信访投诉。

        部分属实

        一、江北新区公安分局5个工作日内在新城香溢紫郡雅苑小区星火路段两端增设禁鸣标志。
        二、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检查,对夜间渣土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渣土运输、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三、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督促新城香溢紫郡雅苑小区物业,对业主进行文明驾驶宣传引导。

        5

        X2JS202204170030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27000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处理情况仅对两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未对附近加速器五期、六期、七期、八期同类问题进行调查;2.关于“未及时告知自建污水站提标改造标准”问题,调查情况仅从标准内容方面进行回复,而未考虑实际情况。企业环评要求执行《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间接排放限值标准,但2022年2月份,园区安环部门要求执行直接排放限值,与“企业在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时,环评报告均应明确列出执行何种标准”不符。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其他污染

        4月18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行政审批局开展调查核实,包案领导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产业发展平台主任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关于“未对附近加速器五期、六期、七期、八期同类问题进行调查”问题
        X2JS202203270003信访件反映的是“药谷加速器四期(华康路),海融、维立志博、鼎泰药研等多家企业先施工后环评”的问题,江北新区已对三家企业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海融、鼎泰药研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根据本件举报人反映情况,再次进行调查,具体如下:
        1. 加速器五期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尚未完工,仅房屋框架结构已建成,现场无企业入驻。
        2. 加速器六期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已完工,处于室外道路和绿化建设阶段,已入驻爱科睿特生物医疗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及南京力成药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1)爱科睿特生物医疗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租赁3号楼1-2层,主要从事病原体联合检测试剂盒的研发及生产,“病原体联合检测试剂盒及小儿心脏带瓣管道研发及生产项目”于2022年4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22〕40号),4月14日进场装修,现场正在进行地面平整和房屋隔断,不属于未批先建类型;(2)南京力成药业有限公司租赁9号楼,主要从事临床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炎和抗肿瘤治疗制剂、粉剂的研发和生产,“高端制剂的产品自主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评正在公示,尚未获得批复,现场正在进行地面平整和房屋隔断,有部分检测设备放置在实验区域,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3. “加速器七期、八期”目前不存在,也无相关规划。
        二、关于“企业环评要求执行《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间接排放限值标准,但2022年2月份,园区安环部门要求执行直接排放限值,与“企业在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时,环评报告均应明确列出执行何种标准”不符”问题
        1. 《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 /3560-2019)于2019年1月23日经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人民政府批准,适用对象为生物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生物医药研发机构,规定新建企业自2019年4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执行直接或是间接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则是根据标准4.1.2.3所载情况来判定:“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经由城镇污水管线排放,其第二类水污染物排放应达到表2直接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限值;废水进入具备处理此类污水特定工艺和能力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其第二类水污染物排放可与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商定间接排放限值,并签订协议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未签订协议的企业,其第二类水污染物执行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2.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督促化工园区及企业做好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生物制药企业及生物医药研发机构执行《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 /3560-2019)标准情况的监督。经江北新区生命健康办初步摸排发现,生物医药谷园区企业根据地下管线分布,废水分别排入盘城污水处理厂或桥北污水处理厂(均属城镇污水处理厂),均应执行直接排放标准,但部分企业环评要求执行《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间接排放限值标准,与上述标准规定不符。

        部分属实

        一、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南京力成药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高端制剂的产品自主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建设。
        二、南京市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南京力成药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恢复“高端制剂的产品自主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建设。
        三、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引导,结合园区实际,分类施策,推进生物医药谷内生物制药企业及生物医药研发机构执行《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 /3560-2019)标准。

        6

        D2JS202204170012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丁家山140号,周边化工园区废气严重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4月18日,收到信访交办件后,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大厂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包案领导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产业发展平台主任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环境监测情况。4月18日16时、22时对新材料科技园边界、大厂街道及周边区域开展手工监测,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等因子浓度均值无异常,臭气指标未检出。
        二、走航监测情况。4月18日14时至15时30分、20时50分至21时50分对新华七村社区丁家山组及周边开展两次走航监测,VOCs浓度均值分别为16、26μg/m3,未发现异常。3月30日至4月18日期间,共计对新材料科技园周边开展VOCs走航监测125小时(昼间53.5小时,夜间71.5小时),未发现异常。
        三、自动站监测情况。经统计梳理新材料科技园一、二、三号边界站1月1日至4月18日(19时至次日凌晨6时)数据,一、二、三号边界站VOCs浓度均值分别为33.7、24、26.5μg/m3,硫化氢浓度均值分别为4.5、4.4、2.7μg/m3,氨气浓度均值分别为8.6、7.3、5.7μg/m3,均低于有关厂界排放限值。经统计梳理南化公司、扬巴公司、扬子公司下风向空气站1月1日至4月18日(19时至次日凌晨6时)数据,南化公司、扬巴公司、扬子公司VOCs浓度均值分别为79.1、88.2、141μg/m3,硫化氢浓度均值分别为2.7、3.3、2.2μg/m3,氨气浓度均值分别为17.2、14.1、12.1μg/m3,均低于有关厂界排放限值。
        尽管环境监测数据达标,但丁家山140号及周边区域化工企业众多,其排放总量大,受企业生产波动、偶发不利气象条件及特定风向条件等叠加,达标异味扰民现象仍可能存在。

        部分属实

        一、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持续加强企业废气治理,从无组织废气收集、储罐治理、敞开式整治等方面开展提升整治工作,持续深化VOCs治理和“恶臭”整治,推动园区企业实施30项废气治理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持续推动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2023年3月底前完成16家。
        三、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严格企业执法监管,加强执法监测,开展不定期巡查、走航,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四、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贯活动,首次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督促企业重视群众诉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7

        D2JS202204170041

        南京市玄武区后半山园5号1栋,附近绿化带长期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部分绿植被砍伐。

        南京市 玄武区

        土壤

        4月18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小区于2021年实施并完成了雨污分流,施工单位为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集团”)。该小区1幢围墙外西南侧空地靠近围墙处有约40平方米区域用黄色水马进行围挡,其内存放同力集团施工所余管涵和1辆小型人工洒水车。该空地东南角因居民经常停放汽车,形成了裸露空地,物业公司将其作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有居民常在此丢弃生活垃圾和杂物。无绿植被砍伐现象。

        部分属实

        一、4月18日,南京市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责令同力集团立即清拖后半山园5号小区内雨污分流施工后遗留现场的施工材料、设备和水马,相关工作已于当日完成。
        二、4月18日,南京市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清理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和杂物,相关工作已于当日完成。
        三、4月19日,南京百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梅园新村分公司将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移至小区垃圾分类亭房,并在裸露地块覆盖黄土、种草复绿。
        四、南京市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强化常态长效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物业公司整改。

        8

        D2JS202204170047

        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春天家园小区,部分居民破坏小区内部绿化带,用于建设停车场;窨子山路周边汽修厂,喷漆异味扰民。

        南京市 秦淮区

        大气

        4月18日,接交办单后,秦淮区政府安排红花街道牵头,联合秦淮生态环境局和区房产局到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春天家园小区部分居民破坏小区内部绿化带,用于建设停车场”的问题。经现场核查,随着小区车辆逐渐增多,春天花园小区设立的停车位已无法满足居民停车需求,导致部分居民擅自占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但并未发现破坏内部绿化带用于建设停车场的问题。
        二、关于“窨子山路周边汽修厂,喷漆异味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核查,窨子山路春天家园小区门面房共有7家汽修店,均未发现有喷漆作业,现场无喷漆设备和材料。春天家园小区对面南京鹰之翼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有中涂房和烤漆房,经调阅该公司近一周的VOCs在线监控系统,显示废气达标排放,但客观上仍存在喷漆气味扰民。

        部分属实

        一、4月18日,秦淮区红花街道安排人员对破损绿地重新铺设草皮。4月21日完成铺设。4月18日晚上,红花街道春天家园社区组织网格员上门走访入户,针对该小区停车位无法满足居民停放车辆的实际,对被占用公共绿地附近7幢的居民进行意见征集,并将尽快再次组织召开居民协商议事会,讨论后续有关事宜。
        二、秦淮区红花街道和秦淮生态环境局将对春天家园小区门面房汽修店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坚决立案处罚。
        三、秦淮区红花街道进一步做好居民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并对群众合理诉求采取相应措施。

        9

        X2JS202204170013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76-3号废品回收站、京东物流,长期占道经营,夜间在人行道上分装垃圾,导致周边环境脏乱差。

        南京市 建邺区

        土壤

        4月18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兴隆街道进行现场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废品回收站由于业态特殊,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常将回收废品堆放在店前公共廊道,存在零散废品垃圾落地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同时,该废品回收站在夜间对回收废品分拣分类打包时存在占道的情况,对店前以及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
        二、京东物流受网点场地制约,将快递物品随意堆放,占道分拣,且派件三轮电动箱车无序停放,给周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建邺区兴隆街道要求“废品回收站”和“京东物流”立即整改,清理店前零散废品垃圾和随意堆放物品、有序停放派件车辆,确保该区域环境卫生状况良好。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10

        D2JS202204170059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清凉门大街291号辰龙绿苑东区,小区顶楼被住户堆放泥土用于种植植物,异味、污水扰民;小区2、3栋电梯运行噪音扰民。

        南京市 鼓楼区

        大气

        4月18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清凉门大街291号辰龙绿苑东区,小区顶楼被住户堆放泥土用于种植植物,异味、污水扰民”的问题。经核查,辰龙绿苑小区东区 1栋、2栋、3栋、4栋顶楼均有住户在楼顶种菜养花,住户在楼顶种菜养花过程中使用烂菜叶、豆饼等腐烂物制作花草肥料,产生异味。楼顶排水管道正常,未发现有污水漫溢、违规排水行为;楼顶有多个用于收集雨水的大容量水桶,随着气温升高,产生变质、异味。
        二、关于“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清凉门大街291号辰龙绿苑东区,小区2、3栋电梯运行噪音扰民”的问题。4月18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区房产局工作人员现场采取抽样检测的方式,委托南京宁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2栋2号电梯(设备代码为3110320106200803G752)、3栋4号电梯(设备代码为3110320106200803G776)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2栋2号电梯开关门过程噪声为86.0dB(A),超标;运行中轿厢内噪声45.9dB(A),不超标;机房噪声62.6dB(A),不超标;3栋4号电梯开关门过程噪声为78.6dB(A),超标;运行中轿厢内噪声42.1dB(A),不超标;机房噪声64.1dB(A),不超标。

        属实

        一、4月18日,南京昊海物业有限公司在小区宣传栏和单元门入口张贴告示,要求相关业主于4月19日前自行认领、清理存放于楼顶的花草肥料(含液体肥料)、用于种植蔬菜的泥土、收集雨水的大型容器和杂物。
        二、4月21日,鼓楼区江东街道组织召开小区居民代表、社区、街道、物业共同参与的居民议事会。会议明确4月25日前由居民自行认领并清理楼顶的花草肥料和种植的蔬菜,逾期不清理的,街道、社区将联合物业公司组织清理。
        三、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向南京昊海物业有限公司发函,督促物业立即对2栋、3栋所有18台电梯,采取调整、修理更换电梯门机系统等措施,解决电梯开关门噪声超标问题,并限于十五日内反馈整改结果。

        11

        D2JS202204170083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南路88号上河苑,小区绿化较差,保洁清扫不到位,地下停车场脏乱。

        南京市 鼓楼区

        生态

        4月18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单位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小区绿化较差”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小区绿化约占小区总面积的55%,其中98%以上的绿化在原有位置都保持正常生长状态,约有2%的呈土坡状绿化带,因难以锁住水份养料等原因导致补植的绿化存活时间难以长期维持,2020年试种小叶麦冬后发现此品种耐寒耐旱,存活率高,养护方便。2022年3月19日,业委会决定选用小叶麦冬予以补植绿化,因疫情原因推迟了小叶麦冬补种。
        二、关于“保洁清扫不到位”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3日期间,因物业公司监管不力,上河苑小区的楼道卫生存在打扫不到位,部分楼道的扶手有浮灰,电梯轿厢地面打扫不到位,地下一层电梯等候区域、楼梯走道局部死角区域有蜘蛛网等现象。该问题在业主多次反映后,物业公司自4月3日更换保洁员后已严格落实楼道卫生的打扫要求:要求保洁人员上午9点前完成楼道内的保洁,上午下班前完成公共路面的清扫,下午对内场楼道与外场路面进行巡视,查漏补缺,清理绿化带内存在的杂物。保洁员每天按要求填写楼道保洁日记。4月18日现场查看无较大环境卫生问题,仅见几处漂浮物和烟头。
        三、关于“地下停车场脏乱”的问题。经现场核查,整个区域大致清洁,局部墙角面有污渍,是之前墙体渗水维修后,未对维修区域进行及时清理粉刷造成;非机动车库有少量车辆长期堆放,车上有积尘。

        部分属实

        鼓楼区热河南路街道会同区城管局、房产局、人防办等相关部门现场约谈小区物业南京唐师傅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要求加强管理,落实问题整改:
        一、完成因疫情影响延迟的3月份绿植补种工作。4月19日物业公司已开始补植区域的翻土工作,计划在4月底完成绿植补种工作。
        二、加强地下停车场管理。4月19日,物业公司对小区整个地库进行冲水清理,去除地表浮尘。并安排工程队对墙体表面进行清污,待清污工作完成后再粉刷受污墙面。
        三、鼓楼区热河南路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物业对小区卫生工作进行一个全面的评估与量化,明确常规保洁卫生工作与专项保洁卫生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重点加强小区地下车库等专项保洁卫生工作。

        12

        D2JS202204170034

        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紫府名居,小区停车场南侧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长期无人清理。小区垃圾分类房脏乱差,垃圾桶满溢,遍地污渍,夜间情况严重。

        南京市 鼓楼区

        土壤

        4月18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紫府名居,小区停车场南侧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长期无人清理”的问题。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小区停车场南侧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实际为在小区停车场西侧堆存的小区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因物业公司未及时清运,导致建筑垃圾堆积。
        二、关于“小区垃圾分类房脏乱差,垃圾桶满溢,遍地污渍,夜间情况严重”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小区垃圾分类亭房位于紫府铭居小区东门围墙外,亭房周边地面不洁,有污渍,现场未发现垃圾桶满溢现象。但经了解,晚间有时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现象。

        属实

        一、4月18日,鼓楼区华侨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责成鼓房物业立即清运小区内堆积的建筑垃圾及杂物。当日下午,小区内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
        二、4月18日,鼓楼区华侨路街道督促鼓房物业联合区管养集团对垃圾分类亭房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保洁,对亭房内外进行清洗消杀。当日下午已保洁清洗完毕。
        三、鼓楼区华侨路街道协调区管养集团加大清运频次,确保晚间务必清运一次,杜绝垃圾漫溢问题。

        13

        D2JS202204170051

        南京市雨花台区大江路2号元化产业园,烂尾楼环境脏乱差。

        南京市 雨花台区

        其他污染

        4月18日,接到交办件后,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安排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办,区城管局、住建局、水务局,雨花生态环境局协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元化产业园烂尾楼”位于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大江路2号,开发商为江苏元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于2005年7月开始建设,总占地面积60亩,原规划建筑面积3.2万㎡。项目一期占地30亩,建筑面积1.6万㎡,于2007年建成;项目二期占地30亩,调整规划后建筑面积由1.6万㎡调整到6.3万㎡,于2011年10月开始施工,后因其他原因,该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由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日常环境管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元化产业园烂尾楼”是元化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该项目自2015年10月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现场无管理人员,工地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杂物等乱堆乱放,无人清理,道路积尘严重。此外,检查发现工地内存在开荒种植现象。

        属实

        一、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开荒种植区域进行清理,清理面积约300㎡;
        二、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场内堆放的建筑砂石等按照工地管理标准进行标准化覆盖,覆盖总面积约400㎡;
        三、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路面开展机械冲洗、人工清扫作业,清除路面积尘;
        四、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场内历史遗留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杂物等进行清拖,清运共计66车次。

        14

        X2JS202204170004

        南京市雨花台区上海梅山冶金有限公司炼铁厂,焦炉车间1号、2号焦炉烟气道底部预留空洞,偷排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南京市 雨花台区

        大气

        4月18日,接到信访交办件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交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了解,2017年以前,梅钢公司焦炉烟气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焦炉生产过程产生的焦炉烟气通过烟道进入烟囱底部,通过烟囱“自然拔风”原理高排。后因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放标准提高,梅钢公司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建设了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改造过程中将原直接接入烟囱底部的烟道闸断,利用引风机将烟气引入脱硫脱硝系统,处理后再接入原烟囱排放。但为防止引风机突然故障导致焦炉烟气无法进入烟囱,从而造成焦炉发生爆炸的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原直排烟囱的烟道并未完全物理隔断,而是在烟道上设置了闸板阀,作为应急排放通道予以保留。脱硫脱硝系统正常运行的时候,焦炉烟道闸板处于关闭状态,如果脱硫脱硝系统发生故障,焦炉烟道闸板自动开启,以保证焦炉烟气通过原有烟道进入烟囱排放,确保焦炉安全生产。经核实,梅钢公司4座焦炉原来共有4个烟道直排烟囱,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成后,梅钢公司于每个烟道上设置了2个闸板阀,共8个。
        二、2020年12月,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在对梅钢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非紧急情况下,2A2B焦炉烟道闸板因导轨上油泥附着导致未完全封闭到位,距底部约10厘米,未形成完全密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梅钢公司开展优化改造:新增视频监控摄像头;安装配电监控设施并与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确保焦炉烟道闸板管控到位;制定焦炉烟道闸板的岗位操作规程,每个月结合焦炉的定修对焦炉烟道闸板进行安全性启闭试验,启闭操作如实记录。
        三、4月19日,现场检查时,梅钢公司焦炉烟道闸板阀均处于关闭状态,调阅2022年以来配电监控系统,未发现非紧急情况下开启闸板阀的情况,调阅2022年以来焦炉废气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抽查2022年4月11日、3月30 日闸板阀操作记录和视频监控历史记录,开启时间均能相互印证。
        综上,梅钢公司焦炉烟囱底部确实留有应急排放通道。针对该应急排放通道,梅钢公司已制定操作记录台账,已设置视频监控,已加装配电监控系统和废气在线监控设施,配电监控信号和在线监控数据实时上传至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未发现偷排和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

        属实

        一、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焦炉闸板阀管控措施,严禁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
        二、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梅钢公司的环境监管,如发现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闸板阀的情况,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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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24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60007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该项目前期公示违规,仅在南京日报上进行公示,违背城乡规划重大项目必须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的要求。

        南京市 江宁区

        其他污染

        3月27日、4月8日、4月16日,江宁区人民政府先后接到关于该垃圾中转站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2JS202203260007、D2JS202204070005、D2JS202204150052),均及时办理、回复。
        2022年4月18日,再次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江宁高新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据《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和《南京市城乡规划公示办法》规定,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原计划采用项目现场、媒体公开及政府网站三种方式进行第一次方案公示征求周边群众意见,并于2021年10月25日在项目建设现场及南京日报对江宁高新区垃圾转运站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批前公示。由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工作人员未及时将规划设计方案电子文件提供给区政府网站维护人员,导致没有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考虑到后续如继续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将会出现网站公示时间和现场及报纸上的公示时间不一致的情况,故未在区政府网站进行补充公示。
        二、根据规划公示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又申请调整的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又申请变更的,均应当予以公示。目前,江宁高新区进一步优化转运站设计方案,如涉及对已公示内容进行调整,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将依照程序重新组织公示。

        属实

        一、目前,该项目尚未启动建设,仍处于设计、环评、稳评阶段,尚未办理规划方案审批手续。待项目方案稳定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将严格按照公示规范对最终确定的项目规划方案进行第二次批前公示。在项目手续完善前,不会启动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下一步,江宁高新区将继续加强与群众沟通,做好诉求、质疑解答,争取理解:
        1. 方案再论证。一方面,江宁高新区会同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对项目选址、交通组织再进一步论证、优化;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另一方面,围绕建成国内技术领先的中转站目标,对方案再优化,对意见再征集。
        2. 沟通再深入。一是畅通渠道、沟通平台,加强沟通引导。二是适时邀请组织群众代表实地参观,加深理解。三是待方案确定后,按照规范履行公众参与程序,争取得到广大群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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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17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铺东山下888号废品收购站,切割产生的废气、烟尘及机械设备运行、生产噪音扰民,厂区地面油污严重,堆放大量煤气罐、氧气罐,存在安全隐患。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噪音

        4月18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麒麟街道、江宁生态环境局、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铺东山下888号是一家废品回收集中交易市场,市场主办方是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67359679D),2007年11月承租南京江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址从事经营,占地面积约40亩,厂房面积约26000平方米,经营范围:生产设施租赁;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国家专项控制项目);物业管理。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42家经营户(含物回公司),其中41家经营户与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租赁关系。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切割产生的废气、烟尘及机械设备运行、生产噪音扰民,厂区地面油污严重”问题
        经麒麟街道核实,麒麟街道麒麟铺社区已全面拆迁,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周边1公里内无村庄。2020年10月10日南京江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办理注销,现房屋产权人分别于2021年12月6日、2022年3月12日与麒麟街道麒麟铺社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厂区内共有42家经营户(废品回收站41户,百货店1户)均依法领取了营业执照,其中39家废品收购站实际经营情况与登记事项相符,南京市雨花台区卢万顺废旧金属收购站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场所不一致,南京市光荣物资有限公司超经营范围从事废品收购,有4家商户在室外从事废铁回收打包。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有1台行吊、2台轮吊、6台剪切机、4台装抓机、4台大型打包机、6台小型打包机,主要生产工艺为来料—剪切—打包—成品。现场检查发现,切割金属料产生的颗粒物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剪切噪音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厂内部分地面存在油迹,废机械油桶和部分含油废旧金属材料露天堆放。
        (二)关于“堆放大量煤气罐、氧气罐,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现场检查时,厂区内堆放有氧气瓶136瓶(121瓶空瓶、15瓶实瓶)、丙烷气瓶18瓶(17瓶空瓶、1瓶实瓶)、液化气罐3罐,现场氧气瓶设置有防倾倒措施,丙烷气瓶均未设置防倾倒措施,未见安全警示标志。

        基本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1.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对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雨花台区卢万顺废旧金属收购站下发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京市光荣物资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3. 麒麟街道安监科对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场地(特种气瓶存放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麒麟街道督促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和立即开展物料清运,安排专人24小时定岗值守,物料只出不进,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清运。5月1日前完成物料和加工设备清运工作。
        2.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对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对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 麒麟街道负责推进南京物回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厂区拆迁工作。

        17

        D2JS202204170006

        南京市江宁区加州城别墅区附近的护城河,排污管道向河内排放污水,导致河水黑臭。

        南京市 江宁区

        4月18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人民政府组织江宁高新区、江宁区水务局等单位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现场核查,该护城河沿线有雨水排口3处,均位于河道上游加州城别墅区边界。4月18日—19日,江宁高新区多次巡查均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河道现象。护城河上游有1处直径约1米的补水涵管,引补水源为解溪河,通过提升泵及敷设管道将解溪河河水提升至护城河源头,通过常态化补水提高护城河水体流动性。
        二、护城河全线设置的景观叠水坝及连通小区与弘景大道排水管道形成阻断共计10处,现场检查时局部水位较低甚至干涸,水体无异味,但因小区物业缺失管护、补水频次低、叠水坝设置过高等原因,河道出现水体不流通、水质感官较差、河道岸坡及水面杂物较多等现象。
        三、4月19日,江宁区水务局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对护城河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

        部分属实

        一、现场处置情况
        1. 4月18日、19日,江宁高新区组织第三方河道保洁单位对河面落叶等漂浮物全面打捞清理。
        2. 4月18日,江宁高新区协调小区物业对护城河进行了补水蓄水,增强水体流动性。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高新区将该河道纳入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定期落实河面保洁,常态化落实水体管护。
        2. 江宁高新区加强片区内雨污水系统监管,同时督促小区物业加强护城河补水蓄水工作,增加引补水频次,进一步提高水体流动性。
        3. 江宁高新区加强该河道沿河排口、穿河排水管道检查管护,杜绝污水入河。

        18

        D2JS202204170057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高丽社区,南京顺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用梁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房,无环评手续从事生产。

        南京市 浦口区

        其他污染

        4月18日,接到交办单后,浦口区人民政府交办永宁街道、浦口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调查,南京顺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高丽村耿庄组,2019年8月与南京梁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合作,使用梁生公司场地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2020年7月,浦口生态环境局执法检查时发现,顺时公司正在安装部分生产设备,无法提供相关环保手续。浦口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顺时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环罚〔2020〕11054号,共处罚人民币6.8万元,该行政处罚已结案。
        三、2021年3月、2022年4月,浦口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检查时未发现生产行为,配电设备处于停用状态。顺时公司与粱生建材公司用电情况复杂,正在调查核实企业是否存在“未验先投”违法行为。
        四、该公司正在办理规划和土地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备后报批环评文件。

        属实

        一、 浦口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核实企业实际生产状况,将依据用电情况对企业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二、浦口生态环境局已要求顺时公司在规划、土地手续完善,并取得环评批复、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
        三、 浦口区永宁街道办事处已对顺时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断电处理,将配电房、配电柜进行查封并贴上封条,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手续完善前不得生产,并督促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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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17

        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华侨路188号依湖苑(天荟)小区,距S340省道最近处仅十余米,车辆行驶噪音、震动、扬尘严重扰民。要求加装隔音设施。

        南京市 溧水区

        噪音,大气

        4月18日,接到交办单后,溧水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开发区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投诉人反映的“依湖苑(天荟)小区”为银城天荟依湖苑小区,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华桥路188号,东至湖境西路,南至S340省道,西至华桥路,北至湖影路。银城天荟依湖苑小区于2019年5月开始建设,共有11幢住宅、1幢商业,总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总户数1037户,小区最南边3幢18层的高层住宅(9-11号楼)靠近S340省道,于2021年10月交付使用。
        2. 反映的S340省道共分三期建设,邻近银城天荟依湖苑小区的S340省道段为溧水经济开发区长乐大道,属二期工程,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竣工通车,该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63米,全线设计最高时速100公里/小时。
        二、现场核实情况
        1. 经调查核实:S340省道溧水经济开发区长乐大道段建设及通车早于银城天荟依湖苑小区建设,属“先有路后有房”情形;小区围墙距离S340省道道路红线最近处约50米,符合《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高速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该小区开发商(南京空港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开销售时已将小区红线内及周边影响因素告知函加入预售合同中,进行了红线外影响因素说明,告知“项目东侧、北侧、西侧有市政道路,南侧为S340省道”;通过对该小区房屋房间安装双层隔声玻璃窗、阳台安装双层隔声玻璃门,并在靠近S340省道的小区南侧围墙外种植树木(20棵6-7米高水杉;24棵5-7米高香樟树;21棵2-3米高紫叶李)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2. 2022年4月18日,溧水经济开发区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S340省道溧水经济开发区长乐大道段及周边有部分落叶,路面无明显积尘,溧水经济开发区及时组织对该路段开展清扫保洁,并确保每天不少于2次的清扫频次。4月20日,溧水生态环境局组织走航监测车对银城天荟依湖苑周边2公里范围内主要道路进行道路积尘走航监测,颗粒物等指标未见异常。

        部分属实

        一、2022年4月19日,溧水经济开发区组织3名声环境治理等方面专家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核查并会商解决方案,认为靠近银城天荟依湖苑小区的S340段两端均为十字交叉路口,设有红绿灯,且小区均为高层建筑,从交通安全、隔声效果、景观设置等方面综合考虑,此路段加装隔声屏不具有可行性。同时建议采取在依湖苑小区与S340省道之间密植灌木、增设执法岗亭、加大洒水保洁、停止该路段渣土车夜间通行审批等措施。
        二、2022年4月19日晚,溧水经济开发区会同区交运、交警、城管等部门,对S340省道邻近银城天荟依湖苑小区路段过往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违法运输渣土、抛洒滴漏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大型货车26辆,未发现超速超载、违法渣土车运输等行为。
        三、溧水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责任,跟踪督促小区开发商(南京空港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与S340省道之间密植灌木,增加绿化带声衰减量及隔尘效果(2022年5月底前完成);组织协调在S340省道邻近银城天荟依湖苑小区路段合理位置增设执法岗亭,强化现场执法(2022年5月底前完成);会同溧水区交运局进一步加大S340省道辖区段洒水保洁;会同溧水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做好群众沟通解释,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信访投诉。
        四、溧水区交运局加大该路段过往车辆抛洒滴漏执法检查、超载超限车辆治理以及道路保洁力度;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加大该路段过往车辆超速等行为执法检查力度;溧水区城管局禁止该路段渣土车夜间通行审批,并加大渣土车带泥上路、违法运输等行为执法检查力度。综合施策,强化执法,源头减少过往车辆对小区的噪声、扬尘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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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82

        举报人前期反映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无锡东亚燃气发电厂噪音、污水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该厂废水肯定超标,导致河内死鱼,噪音扰民现象确实存在。环评、三同时要求防护距离为150米,但实际距离居民区最近仅60米。

        无锡市
        锡山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8日、19日,锡山生态环境局、东港镇政府、锡北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东亚电力(无锡)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锡沙路旁,主要从事天然气发电,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距厂区西侧约80米的锡北镇光明村石桥浜居民点。
        1.该公司有2个涉水排放口,厂区北侧为污水接管口,该公司的冷却塔冷却水经活性炭+反渗透水处理装置处理后,75%为回用于生产,反渗透浓水、清洗膜酸碱废水和生活污水从该口排入锡北污水处理厂。厂区南侧为雨水排放口,排入石桥浜。经排查,石桥浜沿线仅有该公司和光明村石桥浜居民点2个雨水排放口,2022年以来,经多次现场踏勘,均未发现河道有死鱼及工业废水直排河道的现象。锡山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2年1月5日、3月29日、3月30日、4月11日、4月18日委托无第三方对该公司雨水收集池内积水进行采样监测,检测结果均达标。2022年3月30日、4月11日、4月18日锡山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石桥浜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Ⅲ类、Ⅲ类标准,水质逐步改善。
        2.该公司厂界噪声主要为机组开停机期间管线压力排气声和冷却塔水声。针对村民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该公司通过更换大型消音器、安装挡声墙、使用隔音棉包裹等措施,缓解噪声对村民的影响。4月7日,锡山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因企业于22时50分停产(受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电网公司调度),厂界东、南未监测夜间噪声,其余点位昼、夜间监测结果均达标。4月18日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时间为6时1分至20时24分,锡山生态环境局再次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和最近敏感点开展昼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3.该公司《东亚电力(无锡)燃气电厂2×400MW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明确噪声防护距离。2012年12月7日原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2012〕341号)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物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防止噪声扰民。同时,吹管、锅炉排气应采取降噪措施,吹管期间应公告周围居民。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厂界噪声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部分
        属实

        1、东亚电力(无锡)有限公司计划于4月底与江苏电力勘探设计院进行论证,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噪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2、锡山生态环境局将会同东港镇政府督促跟踪企业整改、加强对该公司业的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3、锡北镇政府加大对石桥浜的巡查,密切关注水质情况。
        4、锡北镇政府建立群众诉求及时收集反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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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54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50088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调查情况称“政府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建设的临时停车场”,该处土地性质为绿化用地,要求公示土地审批手续及临时性停车场的批复及招投标相关文件;2、目前该停车场内从事废电池拆卸,污染周边环境。

        无锡市
        惠山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8日,惠山生态环境局、洛社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信访反映的停车场位于惠山区洛社镇洛南大道南侧、钱洛路西侧,天汇路东侧,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70多亩,是洛社镇人民政府为解决超载货车、违章车辆、事故车辆停放难问题,于2019年建造的临时停车场,目前主要用于超载货车、违章车辆、事故车辆的停放。
        1、关于“该处土地性质为绿化用地,要求公示土地审批手续及临时停车场的批复及招投标相关文件”的问题。经查,根据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人民政府《关于无锡港藕塘港区二期工程F、G区及配套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1〕641号),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经调查,2019年,洛社镇人民政府为解决镇区超载货车、违章车辆、事故车辆停放难问题,经镇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在该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的事宜。该项目于2019年10月8日在无锡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开招投标,项目编号HSWXZJ2019009,于2019年11月开始建设,于2020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2、关于“目前该停车场内从事废电池拆卸,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经查,停车场内现停有800多辆三轮车(其中电瓶三轮车约500辆),为无锡市非法小飞龙专项整治行动中收缴。4月18日检查时,未见电池拆卸作业。
        3、检查发现:该停车场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部分
        属实

        洛社镇政府已责令该停车场加强扬尘管控措施,配置雾炮车抑制扬尘。目前雾炮车已采购,受疫情影响尚未到货,暂时采用洒水车洒水抑尘。待雾炮车到位后即刻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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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01

        无锡市江阴市夏港街道老包围汽渡口西侧200米,澄西造船厂,开设在长江河道内,生产机器噪音扰民,喷漆异味严重。

        无锡市
        江阴市

        噪音,大气

        2022年4月18日,江阴生态环境局、夏港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衡山路1号,主要从事船舶修造及钢制造、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南侧约150米处的怡江城居民小区。
        1、关于“澄西造船厂开设在长江河道内”的问题。经查,澄西造船厂原为“交通部江阴船舶修理厂”,根据国家计委1973年11月23日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及交通部1974年2月9日批准的《初步设计》,厂址选定靠近江阴港上游、黄田港和新沟之间,位于长江南岸大堤以外,拨用江边芦苇滩地和白滩吹填建厂;码头始建于1975年9月,1978年9月竣工投产;1982年更名为“澄西船舶修造厂”;2003年12月12日,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水利厅同意其在老夏港河口东侧和原厂区西南侧围滩建设造船生产基地;2006年改制成立“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2、关于“生产机器噪音扰民”的问题。4月18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钢结构车间打磨工段噪音较高,其余造船、修船项目噪音无异常。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对钢结构件车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因钢结构车间夜间(生产时间:8时至21时)不生产,夜间噪音未监测。
        3、关于“喷漆异味严重”的问题。4月18日检查时,该公司喷涂车间正在生产,厂界无异味,喷涂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后通过排气筒后高空排放。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钢结构车间喷涂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4、检查发现:该公司2021年1月擅自合并喷涂废气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排气筒数量不一致;新增3座涂装房(底漆、中漆、面漆)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于2019年1月投产至今。

        部分
        属实

        1、针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采取限制生产措施(澄环立字央督072号)。
        2、针对该公司擅自合并废气排放口、导致排放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不一致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8.48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73号),并要求该公司于5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针对该公司新增3座涂装房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针对该公司新增3座涂装房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单位拟处罚款52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70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拟处罚款8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71号),并要求该公司在六个月内完善环保手续。
        4、江阴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调整作业时间,晚上禁止开展高噪声的作业,该公司目前已委托苏州赛为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钢结构车间制定专业吸音消声改造方案,整改方案预计于6月30日前完成。
        5、江阴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力度,督促该企业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要求企业加强现场管理,积极倡导新型环保涂料的应用,尤其是落实噪音、废气的管理制度,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6、夏港街道要求该公司维护好占用段堤防、护岸等防洪设施,履行防洪抢险等义务,承担该区域的防汛责任,确保堤防和护岸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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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54

        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大屯铝板带厂,厂区危废仓库旁存在多年渗坑排污点,厂内多处分散排放废油。

        徐州市沛县

        2022年4月18日至20日,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会同沛县经济开发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大屯铝板带厂”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厂,位于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东侧、萧何路南侧。主要生产设备:2台75吨熔铝炉、2台75吨保温炉、1套10米长深井铸造75吨液压半连续铸造机、2台铸锭加热炉、1组2400mm热轧机、1组2300mm冷轧机;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铝锭)--熔炼炉--铸锭铣面--热轧--冷轧--待裁--产品,主要产品为铝板带。 。
        1.关于“厂区危废仓库旁存在多年渗坑排污点”问题。经查,“危废仓库旁的渗坑”实际为5个大小不一的坑塘,坑塘位于该铝板带厂危废库南侧,东西长约260米、南北宽约110米,面积约28600平方米。2020年10月,沛县汉兴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沛龙公路沟(铝板带厂东围墙外河道)清淤治理工程,为减少河道施工对两岸绿植的损毁,在铝板带厂南侧闲置空地开挖了5个坑塘用于存放沛龙公路沟河道清淤抽取的河底淤泥,清淤工程于2020年12月竣工。现场核查未发现铝板带厂有明管或暗管通往现有坑塘进行排污。部分坑塘内的水主要来源于雨水积存。2022年4月18日,沛县环境监测站对厂区东南及西部2处有水坑塘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要求。沛县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坑塘土壤及地下水进行检测,目前第三方检测公司已制定监测方案,检测结果待出具。
        2.关于“厂内多处分散排放废油”问题。经查,铝板带厂内产生的废油主要来源于熔铸车间半连续铸造机循环水、冷轧拉矫机组清洗含油废水和热轧机、轧辊修磨机及机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润滑乳液产生的含油废水。对产生的含油废水,该厂分别配套建设了熔铸工业废水、冷轧含油废水和热轧废乳液3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水回用不外排,产生的含油污泥按危险废物管理处置。调阅2020年以来管理台账,该厂产生的废油均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依法处置。

        部分属实

        1.沛县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坑塘土壤及地下水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采取处置措施。
        2.加强企业日常环境巡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危险废物规范贮存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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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53

        徐州市贾汪区大吴街道鹿庄社区,厚润建材,无混凝土生产手续,违规使用砂浆资质生产混凝土,污染严重。贾汪区存在类似企业十余家。

        徐州市贾汪区

        其他污染

        1.2022年4月18日,贾汪区包案领导组织贾汪区经发局、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贾汪区住建局、贾汪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核查时,徐州厚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疫情管控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项目备案为PC预制构件,实际生产商品砼(混凝土),厂区未建设PC预制构件生产线(混凝土生产线为PC预制构件的一部分)。企业未取得徐州市住建局核发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和试验室证书。该企业产品、生产线与备案、环评审批不符。企业有组织废气上料粉尘、无组织废气和搅拌产生的粉尘经过除尘器处置,生产车间上方安装了喷淋洒水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直排厂外南侧洼地,洼地未建设沉淀池和砂水分离器。
        2.2022年4月19日,贾汪区政府成立由贾汪区经发局、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贾汪区市场监管局、贾汪区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砂浆企业整治联合调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对18家已进行砂浆产品备案的企业逐一现场核实,其中10家项目手续齐全正常生产,6家企业项目已备案但未建设,1家企业已拆除,1家企业(徐州鸣翔建材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违规生产混凝土,已责令停产整改。

        基本属实

        1.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对徐州厚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中要求建设沉淀池和砂水分离器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2.贾汪区政府对徐州厚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断电措施,企业未建成PC预制构件生产线前不得进行生产。责令徐州鸣翔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
        3.贾汪区政府充分发挥砂浆企业整治联合调查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排查调查,对手续齐全企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对无手续、违规生产企业,依法查处。

        25

        X2JS202204170045

        徐州市宏祥玻璃厂、华阳玻璃厂,夜间排放黄烟,偷烧重油,在线数据造假。

        徐州市市辖区

        大气

        2022年4月18日,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马坡镇政府进行核查。
        1.徐州市宏祥玻璃厂,经调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范围无该公司,发现一家名称相似企业:铜山区宏祥玻璃制品销售部,该公司从事电商线上贸易,无生产行为,不存在信访反映的夜间排放黄烟,偷烧重油,在线数据造假问题。
        2.华阳玻璃厂,经调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范围无该公司,发现一家名称相似企业:徐州华阳玻璃工艺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8月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徐州玲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徐州市铜山区马坡镇九段村,该公司玻璃制品深加工项目于2008年1月通过原铜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17年3月通过原徐州市铜山区环境保护局验收,主要产品为玻璃瓶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喷涂机、1台烤花炉等,主要生产工艺为玻璃瓶—喷涂—烘干—成品,主要原辅材料为玻璃瓶、水性涂料等。该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编号为91320312331313773P。2022年4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玻璃制品深加工项目未生产。徐州玲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废气,原治理设施为水帘+水淋塔+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公司自2022年3月中旬全厂停产,正在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现场原污染防治设施已拆除,计划安装催化燃烧处理设施,车间地面粉刷环氧地坪。该公司玻璃制品深加工项目主要烘干设备为1台烤花炉(电炉),未发现燃烧重油的设施设备和燃料。徐州玲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未列入2022年度徐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不需要安装在线监控。前期监管中未发现该公司夜间排放黄烟问题,现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治阶段。

        不属实

        铜山区人民政府在徐州玲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复产后,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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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44

        徐州市铜山区园博园、方特游乐园,占用大量耕地及国家生态红线区域3000余亩,未批先建。

        徐州市铜山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8日,铜山区包案领导组织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山区经发局、铜山区住建局、伊庄镇政府、张集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一、“占用大量耕地及国家生态红线区域3000余亩”问题。
        1.经核查,“徐州市铜山区园博园”为徐州园博园【第十三届中国(徐 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及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位于铜山区伊庄镇,前期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已纳入徐州市铜山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拟新增重点项目清单,单独选址组卷和项目备案已完成。项目总面积183.0676公顷(2746亩),占用国家级生态红线183.0676公顷(一般农用地137.5090公顷,建设用地4.4575公顷,未利用地41.1011公顷)。2022年1月24日,对徐州园博园【第十三届中国(徐 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及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生态功能论证报告进行论证。经论证,形成如下意见:该项目是“重要生态修复工程”和“适度 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在采取相关措施后, 属于“不破坏生态功能的有限人为活动”,基本符合《中共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 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
        2.“徐州方特游乐园”包括徐州方特乐园项目及徐州汉华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XT2020—23地块建设项目(方特乐园配套商服),都位于铜山区张集镇孟庄村,目前都正在建设中。其中,徐州方特乐园项目总用地面积 401.58 亩;徐州汉华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XT2020—23地块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20亩。方特乐园项目实际供地面积约1157亩,已全部实施征收,征收面积共计1283.5亩。该项目用地未占用国家生态红线,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二、“未批先建”问题。
        1.经核查,园博园项目于2020年3月9日由徐州市发改委备案(备案证号:徐发改备〔2020〕20号),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
        2.方特乐园项目于2020年3月4日经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发展和改革委员核准。徐州汉华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XT2020—23地块建设项目(方特乐园配套商服)于2020年7月3日经徐州铜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徐铜发改备〔2020〕258号)。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13日,徐州市行政审批局共办理徐州方特乐园项目及徐州汉华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XT2020—23地块建设项目(方特乐园配套商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七个,许可建筑总面积54849.27平方米。2020年4月24日“徐州方特乐园项目”环评文件由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审批,并出具徐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徐州汉华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XT2020—23地块建设项目(方特乐园配套商服)2020年7月3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备案。

        部分属实

        1.铜山区人民政府针对徐州园博园项目违法用地问题,于2021年3月、2021年5月依法对园博园项目违法用地进行了查处,铜山区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2.铜山区人民政府启动园博园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实施了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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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58

        徐州市泉山区永安街道翠湖御景南区北门,玺茶茶社,经营私房菜,与营业执照不符,在小区15号楼沉降层内加装油烟管道(1层至11层),油烟从管道连接处泄漏,严重扰民。小区环评明确要求不准开设餐饮店。

        徐州市泉山区

        大气

        2022年4月18日,泉山区攻坚办、徐州市泉山生态环境局、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山区行政审批局和永安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核实。
        经核查,玺茶茶社位于翠湖御景15号楼北侧,经营场所为一层和二层,三层及以上为居民住宅。厨房位于二层东南角,厨房炉灶使用管道天然气,该处无专用烟道,该店经营者在厨房南侧自行破墙开孔,在小区15号楼2单元和3单元之间夹缝处加装铁质烟道(40米左右),烟道沿北侧墙体延伸至楼顶,存在油烟从管道连接处泄漏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店铺未有餐饮活动,无法对油烟进行检测,炉具、灶具、厨具等餐饮设备齐全。

        属实

        1.徐州市泉山生态环境局对该茶社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产生油烟、异味的餐饮服务活动,待改变经营业态后方可营业。
        2.玺茶茶社已对厨房灶具和加装烟道进行拆除,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依法依规恢复食品销售经营业态或者从事其他合法经营项目。目前,油烟管道已切割截断,15号楼加装的油烟管道待疫情缓解后组织拆除。

        28

        D2JS202204170036

        徐州市睢宁县多家污水处理厂(双沟镇污水处理厂、双沟镇双东村污水处理厂、王集镇污水处理厂、庆安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仅应付检查时开启,污水直排河道;双沟镇双东村内河道漂浮垃圾。

        徐州市睢宁县

        2022年4月18日,睢宁县水务局、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因当地疫情管控原因未进行全面监测。
        1.双沟镇污水处理厂即为双沟空港污水处理厂,睢宁县双沟镇双东村污水处理厂已停运,污水接入双沟空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厂各工艺段正常运行,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正在运行,调取并测算2022年度水量水质在线监测数据,每日处理水量约3600吨,平均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20mg/L,氨氮1.6mg/L,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等问题。
        2.庆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00吨/天,该厂各工艺段正常运行,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正在运行,调取并测算2022年度水量水质在线监测数据,每日处理水量约40吨,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10mg/L,氨氮0.2mg/L,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等问题。
        3.王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000吨/天,该厂各工艺段正常运行,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正在运行,调取并测算2022年度水量水质在线监测数据,每日处理水量约550吨,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17mg/L,氨氮1.73mg/L,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出水排入厂区南部104路边沟用于景观绿化、农业灌溉。该厂无生活用水需求,未接自来水。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等问题。
        4.徐沙河双西桥附近浮岛上存在少量枯萎的杂草及少量垃圾。

        部分属实

        1.睢宁县将进一步加强统筹调度,安排水务局加强日常监管和行业指导,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进出水水质监测监管,属地镇作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责任主体,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运维投入,切实做到生活污水应接必接、应处必处,督促第三方运维公司做好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2.睢宁县责令双沟镇政府打捞清理徐沙河双西桥附近浮岛上存在少量枯萎的杂草及少量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毕。
        3.睢宁县政府切实落实各级“河长制”确保河长治,督促属地镇政府做好镇村河道保洁常态化。
        4.待疫情稳定后,详细核查,依法依规处置。

        29

        X2JS202204170027

        举报人前期反映徐州市丰县孙楼街道三河里村徐敦安工艺品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对处理意见不满意:1.1400余吨工业固废和7000余吨汞超标污泥仍在养鱼塘内,至今未开挖清理;2.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未对涉案企业进行查处,未明确污染行为为何人所为;3.调查情况称“该厂2008年停产搬走”,事实上,2008年该厂仅少部分搬走,2014年才全部搬走;4.对“偷埋三处50公分水泥管、偷排废水”问题避而不谈,调查情况提及的“三处雨水进排水泥管”与“偷排有毒废水的三处水泥管”性质不同。

        徐州市丰县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8日,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核实;2022年4月20日,丰县纪委监委、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孙楼街道办事处联合走访坑塘周边住户。
        1.2016年3月8日,因村民反映该坑塘被工业废物污染,原丰县环保局组织徐州大禹抗旱排涝队将涉案坑塘内的水抽干,将15000吨坑塘水抽至丰县城区西环路污水管网,进入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置。2016年6月3日,原丰县环保局、丰县水利局、孙楼街道办事处、孙楼派出所共同对孙楼街道办事处东三河里村坑塘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危险废物1.778吨,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少量一般工业固废约150吨。为了彻底消除村民环境安全顾虑,将清理出的150吨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少量一般工业固废全部转运至丰县西关原钢材市场内,已清理。清理出来的危险废物送至徐州丰成盐化工有限公司危废库,2017年以行政代处置方式转移至徐州危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关于超标污泥未开挖,及污染源头未查明的问题。2022年1月、3月,丰县生态环境局分别委托两家第三方机构对坑塘水质进行监测,五个点位两次监测结果均未发现汞超标情况。2022年4月16日,丰县生态环境局委托中科环境土壤(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对坑塘水、地下水、底泥、护坡等开展检测。2022年4月23日,中科公司现场对坑塘水、地下水、底泥、护坡进行了取样,进入实验室分析阶段。下一步根据监测情况进行溯源分析,确定治理措施,并查处污染源头。
        2.经查阅档案,徐州市徐敦安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丰县孙楼街道东三河里村,2007年迁至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41号,2021年12月22日,丰县生态环境局向徐敦安子女进行问询了解,经多方证实,该公司于2008年前后进行了搬迁。原厂区2008年前后停止生产,后厂房租赁他人使用。
        3.2022年3月30日至4月1日,经调查走访,三处50公分水泥暗管均为村民自建,一处位于东三河里村坑塘东北角,主要用于汛期向外排坑塘溢出的水,通过村东的下水道,连接西环路雨水管网,最终排至白帝河;第二处位于坑塘东中间,用于向坑塘内排放村内道路雨水;第三处位于坑塘南边,用于向坑塘内排放居民家雨水和生活用水。目前三处管道均在使用,现场排查未发现其他暗管。
        4.涉诉情况:2017年8月16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三河里村民诉徐州市徐敦安工艺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水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该案2019年1月15日进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5月12日,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上诉人不服终审判决,再次上诉至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12月17日,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

        部分属实

        1.丰县人民政府加强坑塘周边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2.丰县人民政府委托中科环境土壤(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对坑塘水、地下水、底泥、护坡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坑塘综合整治,对污染源进行溯源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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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79

        常州市武进区江苏华凌机电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才获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之前均为违法排污。要求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

        其他污染

        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二批、第十批交办的信访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3月27日至4月1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以及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
        4月18日,接本信访交办件后,武进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单位表面处理线不在生产,已制定整改方案,正按照方案进行整改。查阅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该单位共有3次排污登记记录,编号均为:913204127876986161001X。该单位于2020年4月25日首次进行排污登记,2022年3月22日注销该排污登记,并更改为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但该单位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后发现,无需纳入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级别,只需登记管理,所以该单位于3月28日重新进行排污登记。因登记时漏填部分原辅材料,3月30日再次变更排污登记。

        部分属实

        1、前期,武进生态环境局已对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22年4月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77.75万元。
        2、礼嘉镇政府约谈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立即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在问题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生产。
        3、礼嘉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加快落实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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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69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30057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常州市武进竺山湖医院有限公司和江苏旷达太湖国际颐养庄园置业有限公司,冒用旷达太湖国际颐养庄园置业环评许可(已过期,只能作为居民康复使用),违规增加疗养服务、体检服务、看诊服务等项目,实际拥有86张床位,公司自行报批时擅自降低环评影响评价等级。调查结果中称“暂不能认定医疗机构,无需按照相应规定报批医疗机构环评文件”与事实不符,该医疗机构内的医院项目齐全并按照医院报批通过。按照室内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应征求周围居民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

        其他污染

        4月18日,雪堰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武进卫生健康局、武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
        1、关于“常州市武进竺山湖医院有限公司和江苏旷达太湖国际颐养庄园置业有限公司,冒用旷达太湖国际颐养庄园置业环评许可(已过期,只能作为居民康复使用)”问题。经查,“太湖国际颐养庄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9月21日经原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成,项目建设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相关规定。常州市武进竺山湖医院有限公司租赁的场所为“太湖国际颐养庄园(一期)”项目内的康养及配套用房,现场未发现设有从事医疗活动的相关器械,仅安装有86张床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未投入营业,暂不能认定为医疗机构,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关于“违规增加疗养服务、体检服务、看诊服务等项目,实际拥有86张床位”问题。该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十批交办的信访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4月7日现场检查发现常州市武进竺山湖医院有限公司尚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开展经营活动,存在地下车库北侧部分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用途,厨房未按规范设置油烟排放管道等问题。雪堰镇政府对该单位的违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拆除。 4月21日,接本信访交办件后,武进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雪堰镇政府再次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未开展经营活动,正在拆除涉及违法建设的构筑物,未发现增加疗养服务、体检服务、看诊服务等项目的情况。
        3、关于“公司自行报批时擅自降低环评影响评价等级”问题。经查,武进区行政审批局未收到该单位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也未收到过该单位关于医疗机构的环评材料,不存在“公司自行报批时擅自降低环评影响评价等级”的问题。
        4、关于“调查结果中称‘暂不能认定医疗机构,无需按照相应规定报批医疗机构环评文件’与事实不符,该医疗机构内的医院项目齐全并按照医院报批通过”问题。经查,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尚未向该单位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单位现不属于医疗机构。
        5、关于“按照室内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应征求周围居民意见”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室内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实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名录未对公众参与提出要求。常州市武进竺山湖医院有限公司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不属于医疗机构,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若该单位后续按医院项目报批环评,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适用于专项规划和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因此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要求其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部分属实

        1、前期,对常州市武进竺山湖医院有限公司存在的“地下车库北侧部分变更规划许可用途”和“厨房未按规范设置油烟排放管道”问题,雪堰镇政府已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11612.2元,并责令恢复经规划审批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雪堰镇政府于4月8日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加快问题整改。
        2、雪堰镇政府加强对常州市武进竺山湖医院有限公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该单位落实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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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47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坊前村,利用太滆运河清泥堆方耕地面积时,填埋大量从无锡、苏州运来的废土、废渣及工业垃圾,扬尘严重,污染环境。

        常州市武进区

        土壤

        4月19日,武进区农业农村局、武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联合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堆土事项为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武进区太滆运河前黄镇坊前村施工段排泥场项目。
        1、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坊前村,利用太滆运河清泥堆方耕地面积时,填埋大量从无锡、苏州运来的废土、废渣及工业垃圾”问题。根据武进区水利局提供的堆土区实测范围,整个堆土区共分10个排泥场地块,经套合2018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涉及耕地面积242.86亩。上述地块于2019年6月开始由村民小组流转至前黄镇坊前村委,再由坊前村委统一提供给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武进区太滆运河施工方进行堆土。根据调查,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武进区前黄镇坊前村段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土方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无外运土方进场消纳行为。经查,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武进区前黄镇坊前村段工程施工结束后,有5个地块涉及外运土方。分别是1号地块堆放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开挖弃土;3号地块堆放武进区前黄镇金科房地产开发和江苏广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滆运河桥梁1标产生的弃土;7号、8号和9号地块堆放常州市阳湖医院新建大楼弃土。
        2、关于“扬尘严重,污染环境”问题。4月19日和20日,前黄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调查发现,部分堆土区堆土未覆盖防尘网,存在扬尘污染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对坊前村堆土区存在扬尘污染环境的问题,前黄镇政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立即整改,目前裸土已覆盖到位,已完成整改。
        2、前黄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武进区前黄镇坊前村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太滆运河堆土区巡查力度,督促落实问题整改,严防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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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46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1、常州旭红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灵桥村委,主要经营汽车配件,无证、无照、无环评手续,废气、废水超标排放;2、常州双志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位于灵桥村,主要经营摩托车配件,无证、无照、无环评手续,废气、废水超标排放;3、常州泉茂机械有限公司,搬迁至杨园工业园,无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未安装到位,已投入生产;4、常州格林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增强塑料聚酯材料,2017 年被曝光停产,搬迁至青城工业园,无环保手续,已生产1年多,废气排放严重超标;5、常州春江伟峰眼镜厂,位于黄城墩村工业园,主要从事镜片打磨抛光,无环评手续,产生的废水和废弃物属于危废,打磨产生的工业危废直排该厂后面池塘;6.魏村街道的大部分企业未实施雨污分流,如:常州申灵变压器组件厂、常州鹤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常州江城不锈钢拉丝厂、常州市春成电器厂、魏村五金拉丝厂、常州兆根车辆配件厂、常州春江华伟车辆配件厂、常州超威包装厂等;7、钢材市场内的明晨环保科技公司,无环保手续,工业垃圾露天堆放,污水横流。

        常州市新北区

        大气,水

        4月18日,魏村街道办事处会同新北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
        1、关于“常州旭红机械有限公司无证、无照、无环评手续,废气、废水超标排放”问题。经查,常州旭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1551190111X,排污登记编号为91320411551190111X001W。该单位“机械零部件”抛光除锈工段配套建有除尘设备,生产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关于“常州双志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无证、无照、无环评手续,废气、废水超标排放”问题。经查,常州双志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1579497991K,排污登记编号为91320411579497991K001W。该单位“塑料”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注塑工段未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现场未见外排。
        3、关于“常州泉茂机械有限公司,搬迁至杨园工业园,无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未安装到位,已投入生产”问题。经查,常州泉茂机械有限公司原位于新北区魏村街道安家安宁路96号,2022年2月搬迁至魏村街道杨园工业园。单位“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现场检查时正在安装设备,尚未正式投入生产。
        4、关于“常州格林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增强塑料聚酯材料,2017 年被曝光停产,搬迁至青城工业园,无环保手续,已生产1年多,废气排放严重超标”问题。经查,常州格林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原位于新北区魏村街道安家塘东村委张家塘88号,2021年7月搬迁至新北区魏村街道青城村委青河路7号。该单位已编制“年产玻璃钢复合材料1000吨”项目环评报告表,正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玻璃钢复合材料”项目处于停产状态,搅拌、浸渍、固化工段配套建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5、关于“春江伟峰眼镜厂无环评手续,产生的废水和废弃物属于危废,打磨产生的工业危废直排该厂后面池塘”问题。经查,新北区春江伟峰眼镜厂主要从事“玻璃眼镜制造、加工”项目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打磨工段切削液循环池露天放置,切削液沉淀产生的玻璃粉露天晾干,堆放在简易棚内。
        6、关于“魏村街道的大部分企业未实施雨污分流”问题。经查,信访件中指出的7家企业均位于魏村街道灵桥村,该村尚不具备污水接管条件,村内企业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周边水体。排查中发现,常州申灵变压器组件厂主要从事锻造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未进行排污登记,锻造项目空气锤生产时有噪声和振动产生,未采取有限的减震、降噪措施。常州鹤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反光膜”项目拌料工段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复合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不到位,车间内有异味。常州春江华伟车辆配件厂塑料配件项目注塑工段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
        7、关于“钢材市场内的明晨环保科技公司,无环保手续,工业垃圾露天堆放,污水横流”问题。经查,常州鸣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秸秆收集,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单位建有工业固废贮存仓库,未发现一般工业固废露天堆放、场地污水横流和夹带危险废物等情况。

        部分属实

        1、对常州双志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常州春江华伟车辆配件厂、常州申灵变压器组件厂、常州鹤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和新北区春江伟峰眼镜厂等5家单位存在的问题,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按照《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关于深化“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常开委办〔2022〕41号)文件要求,将上述5家单位纳入“散乱污”名单,实施关停取缔工作。魏村街道办事处已对上述5家单位实施断电措施,计划于6月30日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
        2、对常州尚水机械有限公司、常州佳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北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
        3、对魏村街道灵桥村区域内容企业未实施雨污分流问题,新北区政府责成区魏村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企业雨污分流整治,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灵桥村区域企业生活污水接管,过渡期间采取临时托运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杜绝企业生活污水直排。
        4、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扎实开展工业集中区“危污乱散低”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切实提升工业集中区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有力推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责成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从严从速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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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32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银河村委二圩埭44号注塑小作坊,大型冲床设备噪音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常州市新北区

        噪音

        孟河镇政府会同新北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经查,信访反映的是新北区孟河骏烨机械加工厂,位于孟河镇银河村委二圩埭44号,
        1、关于“大型冲床设备噪音严重扰民”问题。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噪声源为液压机、冲床、叉车等设备。上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仅利用车间门窗和墙体进行隔音,未采取有效的减震措施,设备运行时厂房周边有明显振动和噪声。经现场监测,该单位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超出国家相关标准。
        2、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查阅环境信访投诉平台,2020年以来共收到环境信访投诉1件,反映该单位生产噪声扰民,孟河镇政府已按要求进行调处,要求该单位调整作息时间,作业时关闭门窗。

        属实

        1、对新北区孟河骏烨机械加工厂存在的问题,孟河镇政府按照“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要求,将其纳入“散乱污”名单,实施关停取缔工作。孟河镇政府已实施断电措施,计划于5月15日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
        2、新北区政府坚持“常态管控、严厉打击”原则,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合、制度保障、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落实“散乱污”常态化监管措施。
        3、新北区政府责成孟河镇加强网格化监管,责成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速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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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49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60020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相关部门4月7号采集水样,水样发黑,检测结果却达标,举报人认为检测结果造假;2、4月8日采样检测显示超标,却未公示超标多少;3、4月9日晚11点半,填埋露天污水池,导致污水外溢,流入鱼塘。

        常州市金坛区

        其他污染

        经查,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曾交办该养殖户反映的鱼塘水质污染、采样点位等问题(第十三批第56号、第十五批第74号、第十九批第77号),金坛生态环境局于4月8日对江苏一号农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单位常州金坛方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33.8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对河蚌损失情况进行价值评估,并组织召开河蚌死亡原因专家视频分析会得出两项意见:一是从地表水质监测数据和指标看,不足以引起本次河蚌的大量死亡;二是河蚌样品中检测出三角帆蚌的重要细菌性病原-嗜水气单胞菌,不排除由于外界因素而引发的病原性死亡的可能。
        1、关于“相关部门4月7号采集水样,水样发黑,检测结果却达标,举报人认为检测结果造假”问题。经查,4月7日采样时,该养殖户不在采样现场。核实4月7日采样记录单,标注水样感官色为“无”;现场采样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金坛分中心)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进行采样、记录,采样及分析人员经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环境监测中心考核发证,并用国标方法进行分析、出具报告,不存在监测结果造假行为。
        2、关于“4月8日采样检测显示超标,却未公示超标多少”问题。4月8日,金坛生态环境局对一号农场4号泄洪排口外排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外排水中氨氮浓度为23.4mg/L、总磷浓度为3.79mg/L,超过相关排放标准。4月22日,金坛生态环境局会同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将上述监测数据送达该养殖户,并告知其监测数据超标情况。
        3、关于“4月9日晚11点半,填埋露天污水池,导致污水外溢,流入鱼塘”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填埋的污水池实际为一约10平方米的低洼积水地,无污水沟或管道通入。4月8日晚至9日凌晨,一号农场清理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堆放场地,在清理过程中已将低洼积水地平整,部分积水外溢进入海底水库溢洪道。

        部分属实

        1、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金坛生态环境局督促一号农场加快废弃物堆放场所、雨污管网的改造工程。
        2、一号农场明确专人负责各项环境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环境意识,确保整改措施规范有序。
        3、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加快鱼塘蚌类受损情况的调查及评估工作。

        36

        D2JS202204170022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新华村,常州福兰德电器有限公司,粉尘、异味扰民;魏村街道滨江二路长江工业园区,废气异味扰民,如:常州柯龙电子有限公司,常州丰盛电子有限公司等。

        常州市新北区

        大气

        经查,常州福兰德电器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二十三批交办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新北生态环境局已对常州福兰德电器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长江工业园内企业的环境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十三批、第十九批交办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其中,第十三批交办件中涉及到常州市柯龙电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第十九批交办件涉及到常州丰盛电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新北生态环境局已对常州市柯龙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魏村街道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环境治理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1、关于常州福兰德电器有限公司“粉尘、异味扰民”问题。4月18日,接本信访交办件后,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魏村街道办事处对常州福兰德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单位不在生产。该单位已停止清洗工段和部分新增工艺生产,并委托专业机构对生产工艺、厂区雨污水管道进行排查,制订整改方案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2、关于长江工业园“废气异味扰民”问题。4月18日,接本信访交办件后,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魏村街道办事处对长江工业园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园区内企业均不在生产,常州市丰盛电子配件厂有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常州市柯龙电子有限公司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部分属实

        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督促常州福兰德电器有限公司和长江工业园内企业加快方案编制,切实推进企业问题整改到位;责成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从严从速查处。

        37

        D2JS202204170009

        常州市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村,村庄未做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排入村后中干河汇入长荡湖;农田用来养殖鱼虾,养殖废水排入中干河;上黄镇周山村,部分村民在长荡湖内围网养殖;山下村扬子水泥有限公司,在东山村飞家山开采石料,导致山体凹陷近200米。

        常州市溧阳市

        4月18日,上黄镇政府会同溧阳市水利局、溧阳市农业农村局、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溧阳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经查,莫庄圩村是溧阳市上黄镇西埝行政村下辖的自然村,该村紧邻中干河;周山村位于溧阳市上黄镇西部、长荡湖南侧;江苏扬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溧阳市上黄镇,主要从事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
        1、关于“莫庄圩村,村庄未做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排入村后中干河汇入长荡湖”问题。经核查,根据《溧阳市镇村布局规划(2020年版)》,莫庄圩村属于搬迁撤并村。规划明确拆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再新增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可适当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在农污方面不需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但要求户厕改造达到100%。现场排查发现,莫庄圩村位于中干河南侧,距离长荡湖约2公里,已于2017年前完成户厕改造,但生活污水没有接管。中干河为长荡湖出湖河道,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接排入中干河情况。
        2、关于“农田用来养殖鱼虾,养殖废水排入中干河”问题。经核查,莫庄圩村现有水产养殖面积约215亩,均为2017年前形成。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出台后,莫庄圩村没有新增水产养殖面积。该区域水产养殖模式全部为河蟹青虾套养,全年青虾放养两季,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养殖尾水排放,但是养殖池塘4-5年晒塘一次,晒塘时确有养殖尾水排入中干河的情况。4月19日,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溧阳分中心对该区域中干河水质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3、关于“上黄镇周山村,部分村民在长荡湖内围网养殖”问题。经核查,上世纪八十年代,周山村村民开始在长荡湖从事围网养殖。目前,周山村现有养殖户195户,总围网养殖面积5824亩,由长荡湖水产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日常管理。目前,溧阳市正在制定长荡湖内围网养殖清退实施方案。
        4、关于“山下村扬子水泥有限公司,在东山村飞家山开采石料,导致山体凹陷近200米”问题。经核查,位于东山村的飞家山矿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开采。2009年3月,该矿山首次挂牌,由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溧阳扬子石矿分公司竞得采矿权。最近一次挂牌为2021年2月,由江苏扬子矿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竞得采矿权,开采标高为14.14米至-98米。目前开采最深处标高-86米。2021年7月,江苏扬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材江苏总队作为技术和施工服务单位,对照矿区及周边环境生态建设要求,编制了《江苏扬子矿业有限公司水泥用灰岩矿边坡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对矿区实施挂网喷播、修筑硬质化截水沟、植树绿化等综合整治。

        部分属实

        1、上黄镇政府进一步明确莫庄圩村的村庄发展规划定位,在此基础上,严格按村庄发展规划要求完善村庄环境基础设施,杜绝污水排入中干河。
        2、溧阳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上黄镇政府积极指导莫庄圩村水产养殖户开展生态化养殖,加强水产养殖池塘水质监测;指导水产养殖户在池塘晒塘时做好养殖尾水处理工作,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3、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加快制定长荡湖围网养殖清退工作方案,确保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荡湖围网养殖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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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77

        苏州市吴中区木胥西路29号废品回收站,露天经营,扬尘、噪声扰民。

        苏州市吴中区

        大气

        2022年4月18日,吴中区木渎镇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供销社对苏州杰江通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举报的“废品回收站”实为苏州杰江通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28日,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胥西路29号7幢厂房北侧,主要从事废纸、废纸板的回收打包。生产流程为废纸-废纸板回收-打包-外售。
        2.2021年12月,因该公司现场存在潜在的安全火灾隐患,吴中区木渎镇与该公司负责人协商,公司负责人同意自主清退并停止经营活动,并于2022年4月底前清退。
        3.2022年1月-4月期间,吴中区木渎镇会同属地金桥开发区多次对该再生资源公司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该公司虽不在进行生产,但厂区内堆放物资未见明显减少,清退进度缓慢,工作人员也多次要求该公司加快清退进度。
        4.4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在生产。场地上搭建有可移动式棚,棚内堆放有约20余包已打包的废纸板及少量未打包的废纸板。执法人员现场查阅2022年4月16、17日监控,发现公司上午6:00-8:00,下午17:00-21:00在进行打包作业。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8日,吴中区木渎镇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供销合作社对苏州杰江通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按照原整改方案立即落实清退工作,不得擅自恢复经营。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近期物料“只出不进”,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清理。
        2.吴中区木渎镇在4月30日清退前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强日查夜巡,对问题点位落实监管责任,杜绝该公司擅自生产的行为。

        39

        D2JS202204170075

        苏州市虎丘区金山东路234号,荣杰电动汽车充电站旁的废品收购站,早8点之前、下午16点后经营,噪音、扬尘扰民,无证经营,废品运输过程中垃圾外溢。

        苏州市高新区

        噪音,大气


        2022年4月18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对苏再投公司进行信访核查。
        1.举报的“荣杰电动汽车充电站旁的废品收购站”实为苏州市再生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地址位于苏州高新区金山东路234号。该公司租用苏州普滤得净化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厂房从事废纸品回收业务。车间主要用于纸制品分类、打包、仓储,面积约2600平方米。
        2.该公司生产工艺仅为废纸品的收集、分类、打包、仓储、外运。生产设备为2台废纸品打包机,日常作业时间为8时至19时。生产均在车间内,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废气、扬尘排放。企业主要噪声源为打包机、叉车及运输车辆作业声响。
        3.经调阅监控,4月15-17日,该公司生产时间均在7:40-19:00之间,无夜间生产行为,并确认该公司运输车辆在货物装载完毕后,均有使用围布进行包裹,以防止货物在运输途中散落。
        4.4月18-20日,枫桥街道办多次于清晨(早于7:00)及晚间(晚于19:30)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卷帘门关闭,设备不在运行,不在生产。现场巡查厂区及厂界周边,未发现废纸品及垃圾散落情况,未发现明显噪声。
        5.4月18日,枫桥街道办走访该公司周边企业及公寓。东侧道路对面为圣鹿(苏州)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主管表示未感受到明显噪声;北侧紧邻为苏州利美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主管表示未感受到明显噪声;南侧隔路为苏州速迈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表示偶尔听到有运输车辆的启停声;最近集宿区知音公寓管理人员表示,夜间巡逻时未感受到明显噪声。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18日,枫桥街道办现场要求该公司定期维护废纸品打包机的机械部件,在叉车装运和车辆运输进出时缓进缓出,运输车辆启停要渐进缓慢,减少噪声;打包装载完毕的货物务必继续保持使用围布进行覆盖,避免运输途中出现散落现象。

        40

        X2JS202204170060

        苏州市常熟市常福街道常隆村南龚巷小组,宅基河(木渎墩)、南龚巷河常年养鱼,在河塘通向外河坝上打驳岸加高内河水位,导致周边堤岸大量疏松垮塌,经常发生内涝,河道清理的淤泥堆放在大丘耕地上,导致耕地荒废。

        苏州市常熟市

        2022年4月19日,常熟市常福街道办事处会同常熟市水务局赴现场进行调查。
        1.“南龚巷小组”为常熟市常福街道常隆村南龚巷组,现有农户38户。“宅基河(木渎墩)、南龚巷河”实为常隆村木渎墩,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常隆村204国道以南,河道长约180米,水域面积约5690平方米。“大丘耕地”位于木渎墩以东,面积约18亩。
        2.南龚巷村民龚某同该组村民组长协商承包木渎墩养鱼,按每年发给村民小组每户1-2条鲢鱼为标准来抵承包租金。
        3.2022年2月,常隆村委会为方便南龚巷村民建房时建筑材料进出,对该河坝进行了加固,同时排设管道使河道与外河相通,防止内涝。
        4.2020年3月25日,常隆村委会委托常熟市江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木渎墩等河道进行清淤。排泥场为河道边上的低洼耕地,共计清理淤泥约31000方(含外河清淤)。至2022年2月,该排泥场水份已沥干,达到了耕种条件。

        部分属实

        1.常熟市常福街道办事处督促河道养鱼户尽快完成捕捞,2022年12月底前清空,不再养鱼。
        2.常熟市常福街道办事处对木渎墩与外河相通的管道进行排查整治,同时优化建房高程,防止内涝。
        3.常熟市常福街道办事处对排泥场进行全面平整并恢复种植,恢复耕地用途。

        41

        D2JS202204170070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上供路胥口大桥北侧,胥口物资回收中心站,紧邻河道不足100米,选址不当,站内存在各种违章搭建,废品加工机器噪音扰民,露天堆放废品(含煤气瓶),粉尘、异味(含煤气味)扰民。

        苏州市吴中区

        大气

        2022年4月18日,吴中区胥口镇政府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吴中区城管局对苏州万事通商贸有限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反映的“物资回收中心站”实为苏州万事通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010年5月开始营业,位于胥口镇上供路1688号。该公司租用集体资产厂房,主要从事废纸、废塑料、废铁等废旧物资回收、分拣、打包。
        2.万事通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无需办理排污许可文件。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设备包括:废纸打包机1台、废铁打包机2台、爪机1台、铲车2辆、切割机2台、行吊1台、地磅1台。经现场检查厂区环境及查阅台账记录,未发现废煤气罐,也未发现废煤气罐回收记录。现场有废品露天堆放,未见明显粉尘,部分废纸打包机、废铁打包机、铲车开启时确有明显噪声。另外,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存在面积约1160.23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主要用于仓储。

        部分属实

        1.吴中区胥口镇政府与万事通公司负责人协商,负责人表示在未完成违章搭建、降噪除尘等方面整改前,该公司停止经营活动,废旧物资“只出不进”,厂内现有再生资源于2022年5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清除。
        2.吴中区胥口镇政府会同吴中区城管局要求万事通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前拆除违章建筑,如逾期未拆除,吴中区胥口镇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拆除。
        3.吴中区胥口镇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确保在未完成整改前做到废旧物资“只出不进”。

        42

        D2JS202204170062

        苏州市昆山市博士路99号和风雅颂,22栋楼顶水泵噪音扰民,相关部门处理效果不佳。

        苏州市昆山市

        噪音

        2022年4月19日,昆高新集团组织阳科园公司、天合物业相关负责人对现场进行踏勘和核实。
        1.根据和风雅颂的设计要求,在小区最高点设置一个稳压水箱,以满足消防要求。22栋楼为小区最高点,建设时按照图纸在22栋楼顶设置了一个消防水箱和增压泵。信访举报反映的22栋楼顶水泵噪音问题,实际为消防稳压系统自动补水时产生的声音。现场查看时,消防稳压系统运行正常,发出的声音是轻微水流运动声。
        2.2021年上半年,该信访投诉人曾向天合物业反映过该问题,天合物业于2021年8月给消防稳压系统的稳压泵增加了减震垫,于12月15日给消防稳压系统的水管增加了橡胶垫进行减震降噪处理。2022年1月初,天合物业结合第三方专业消防机电人员提出的降低消防稳压系统声音方案,完成“给稳压泵外围增加密闭空间”、“给水箱水管增加引流管,降低进水水流声”和“更换、增加减震垫”等工作。2022年2月12日,天合物业再次对消防管道进行减震处理,并于2022年2月24日完成。

        属实

        1. 经昆高新集团、阳科园公司、天合物业与信访人现场沟通,下一步天合物业将更换静音泵,待本轮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组织施工,一周内完成。
        2. 昆山阳澄湖科技园有限公司将在督促天合物业按期完成噪声整改措施的同时,要求天合物业进一步强化日常走访。

        43

        D2JS202204170066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古镇至梅堰镇,沿线河道周边建有多家石子加工厂,生产作业污染河道,导致河道变窄。

        苏州市吴江区

        2022年4月18日至19日,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平望镇政府会同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对頔塘河震泽古镇至平望段开展信访核查。
        1.自2021年起,吴江区按照“先停后治,分类施策”整治思路,对頔塘河沿线碎石企业开展综合整治。2021年12月底前,震泽镇取缔2家碎石企业,平望镇取缔9家碎石企业。頔塘河震泽古镇至平望(梅堰为平望镇辖区内社区)段现有4个包含石子加工的企业,分别是吴江市兴通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已停产关闭)、吴江市明港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吴江市明港商品砼有限公司、吴江市周氏建材有限公司。
        2.兴通石材已关闭停产多时,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剩余设备未拆除,去功能化已完成。
        3.明港道桥、明港商砼两家公司的石料加工、沥青砼、商品砼项目因疫情处于停产状态。两公司生活污水运至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雨水及生产废水在厂区内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后回用至明港商砼的混凝土搅拌项目,污水实现内循环不外排。沉淀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后送往苏州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处置。检查发现,明港道桥初级雨水收集系统不完善。
        4.周氏建材的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平望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厂区雨水、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以及生产废水均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实现内循环不外排。沉淀产生的污泥(含尾砂污泥)经压滤后,公司自行回用再生产,剩余污泥由吴江永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为原料搅拌加工处理。
        5.企业沿頔塘河均修筑有驳岸或码头,与周边岸线齐平或内缩,厂界与河道边界清晰,不存在侵占河道现象,未使河道变窄。 頔塘河水质稳定,2022年以来頔塘河下游国控断面平望新运河桥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1. 吴江区震泽镇政府依法依规尽快完成兴通石材生产设备拆除工作。
        2. 针对明港道桥初级雨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问题,吴江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该公司正委托专业公司设计,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改造。

        44

        D2JS202204170045

        苏州市张家港市国泰北路45号厂房A栋和B栋,联丰机械厂、普天奇广告有限公司,喷漆异味扰民。

        苏州市张家港市

        大气

        2022年4月18日和19日,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会同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分别对联丰机械、普天奇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反映的“联丰机械厂”全称为张家港市联丰机械制造厂,地址为张家港市杨舍镇田垛里村陈东庄工业园A栋南侧,厂主要从事弯管机、缩管机等生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厂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厂于2020年5月28日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该厂喷漆工段委外加工。
        2.反映的“普天奇广告有限公司”全称为张家港市普天奇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地址为张家港市杨舍镇田垛里村陈东庄工业园B栋南侧,主要从事广告设计策划及配套标识牌、平面广告制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该公司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需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标识牌生产仅需雕刻、平面广告使用写真机打印(户外需要覆膜),写真机使用水性油墨。
        3.现场核查时,两家企业均因疫情未生产。现场未见喷漆设备和油漆原料。
        4.经核查,发现A栋北侧企业为张家港市杨舍镇开发区鑫源汽车修理厂,现场检查时虽该厂不再经营,但车间内有做完油漆的储物货架,车间墙裙有刷漆痕迹。经了解,该厂从2022年3月25日开始停产装修,4月2日对车间进行了墙裙刷漆,4月9日对货架刷漆,近期还将对车间地面刷漆。经调查,该厂成立于2009年04月24日,从事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没有设置喷漆工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该公司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也无需排污许可登记。

        部分属实

        1.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张家港市杨舍镇田垛里村委将做好企业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

        45

        X2JS202204170009

        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板块),分布大量化工、造纸、金属表面处理、涂料(涂饰)、轮胎制造、纺织(印染)、煤电、垃圾焚烧发电等高污染企业,经常出现雾霾天气,其中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未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燃料中混有含印染污泥的一般工业固废,排放废气中含有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常熟第一、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未对入场焚烧垃圾分类处置,直接焚烧,二恶英超标排放。

        苏州市常熟市

        大气

        2022年4月18-19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常熟经开区管委会、辛庄镇政府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
        1.常熟经开区产业集群符合定位发展,对现有钢铁制品、化工、造纸、能源等传统支柱产业开展提档升级改造。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6.3%,PM2.5平均浓度为25.2μg/m³,臭氧平均浓度为143μg/m³,三项指标在常熟市14个板块中分列第2、第4和1位,均优于常熟市平均水平。
        2.对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常熟第一、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四家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超低排放)。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的9台机组废气排放口均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从历年来在线监控数据来看,各项指标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常熟第一、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常熟市境内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在入厂前常熟市环卫部门已对生活垃圾进行了分类,因此焚烧前无需再次进行分类。上述两家企业8台焚烧炉废气排口均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年对二恶英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一次监测,未有超标情况。
        3.尽管常熟经开区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客观上区内工业企业比较集中,尤其是两家燃煤电厂虽然能够满足国家超低排放要求,但排污总量总体较大,离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部分属实

        1.常熟市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量降低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2.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6

        D2JS202204170016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采香泾村14组文路头,丹利电镀有限公司,无环保治理设施,生产废气扰民。

        苏州市吴中区

        大气

        2022年4月18日,吴中区胥口镇政府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对丹利机械厂开展信访核查。
        1.举报的“丹利电镀有限公司”实为苏州市吴中区胥口丹利机械厂,成立于2014年8月8日,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灵山路21号,主要从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2022年3月26日,丹利机械厂租用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采香泾村(14)坟路头13号约200平方米闲置房屋,从事金属件的贸易业务,交易的金属件表面处理委外进行。
        2.丹利机械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十三类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四十四类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仓储类公司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无需办理排污许可文件。
        3.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营业,现场无生产设备,仅作为仓库使用,主要存放物品为金属制品。经核实,该厂金属件电镀、发黑、氧化业务均是委外处理,但未能提供相关委外协议。现场检查厂区时发现厂界周边无异味,厂区外露天占道堆放部分金属制品。

        部分属实

        1. 吴中区胥口镇政府要求丹利机械厂将露天堆放的金属制品搬至室内,并规范堆放。
        2. 吴中区胥口镇政府会同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丹利机械厂于2022年6月10日完成经营地址变更工作。
        3. 吴中区胥口镇政府加强对丹利机械厂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47

        D2JS202204170078

        南通市通州区南通天山建材,分别在九圩港大桥城港路889号、平桥镇九圩港32组长江岸线内、五接镇东沙长江大桥北岸桥头,违法建设散装水泥库(长江岸线治理保护的取缔项目),均位于长江岸线3公里内,破坏长江岸线生态环境。其中城港路889号还建有别墅。

        南通市
        通州区

        生态,水

        4月21日,南通市水利局组织通州区水利局、五接镇等部门赴现场核查,举报件反映的三处分别为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江苏润特建材有限公司。
        1.经查,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租用南通市水利局九圩港闸管所国有土地,该地块共6亩,建有散装水泥储罐及生产生活管理用房。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原九圩港闸管所)曾于2021年7月向该企业发出《告知函》,明确协议到期后收回该地块,停止所有生产经营活动,要求其提前做好土地归还准备工作。目前土地未归还,水泥储罐内仍有水泥,现场有运输车辆停放,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仍在使用。反映的“别墅”实为一幢二层楼房,一层办公、二层生活。
        2.经查,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曾因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厂区段长江堤防内建设3个水泥储罐。2020年2月,该企业停止经营行为,但违法建设的储罐和建筑未拆除。目前该企业的输送管道、桥架等辅助设备已实施拆除,同时,4月18日起对罐体内粉煤灰进行清运,待清运完成后拆除罐体。
        3.经查,江苏润特建材有限公司2021年起租用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方陆域从事水泥仓储项目经营,建设9个水泥中转库,因批建不符涉水行政违法行为,已由通州区水利局在2020年责令限期改正。后因行政处罚权赋予镇街行使,已将该案移交镇政府处置。

        部分属实

        1.南通市水利局责令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停止地块内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已签订承诺书,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不停放运输车辆,确保无人员生活和办公,将地块归还给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南通市水利局将跟踪督促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按协议收回土地。
        2.通州区政府约谈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加快违规建筑拆除进度,属地平潮镇政府跟踪督办。
        3.南通市水利局责令通州区水利局会同五接镇政府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督促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8

        D2JS202204170074

        南通市如东县袁庄镇工业园区内,1、盛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西侧一条小河(南北走向)的西侧,设有一处仓库,堆放大量固废,异味严重;2、江苏振通门业有限公司,南厂区外西侧一条南北走向的河,4月15日该条河流最北端水面外冒乳白色污水,当天下午相关部门用泵车向河内灌入混凝土,要求排查污水来源。

        南通市
        如东县

        2022年4月18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袁庄镇赴现场调查。
        1.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天然食用香料、香精生产、销售等,年产50吨桂醛项目2011年经环评审批,2014年通过环保验收;年产150吨苯甲醛项目2011年1月经环评审批,分两期建设,分别于2011年9月和2014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年产56吨天然香料技改项目2015年经环评审批,2017年通过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江苏振通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进户门、防火入户门、室内木门等生产和销售,年产6万平方米木质门生产项目2011年经环保审批、验收,年产15万扇防盗门生产项目2015年经环保审批,2017年通过环保验收;新建整体家具及木质门和钢质门改扩建项目2019年经环保审批,2022年通过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
        2.现场检查发现,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侧南北走向小河为公司内部河道,河道西侧设有5个仓库,南侧2栋为五金配件仓库,北侧3栋仓库分别为一个成品仓库(1号)和两个原料仓库(2号、3号)。检查时,1号仓库存放有苯甲醛成品,2号仓库存放有原料,3号仓库存放有苯甲醛回收料等物料。经查,该企业苯甲醛回收料为副产品,用于出售;该企业厂区内小河西侧的仓库建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检查发现,该企业3号仓库下风向有一定气味,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企业原料仓库下风向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企业在厂区东北侧建设有一间30平方米的危废仓库,地面设置防渗及导流槽。该企业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现场检查时,江苏振通门业有限公司西侧南北走向河道被封堵,河道内河水发黑,河面有漂浮物,并伴有一定异味。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在被封堵河道内和封堵两端外河道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被封堵河道水质属于劣Ⅴ类水质;封堵两端外河道南侧和北侧分别属劣Ⅴ类和Ⅴ类水质。执法人员调阅资料和现场询问发现,2022年4月15日该河段位于振通门业西北角对岸的河面上有白色废水泛出,袁庄镇政府为防止受污染河水扩散,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对该水下排口实施混凝土封堵,在河道南北两侧筑坝拦截,被拦截河道约260米。该排口实际为袁庄镇工业园区振兴路雨水管网排口,因该雨水排口上游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与雨水管网塌陷,导致相邻处两个管井串通,当污水管网水位升高时,污水从污水管网顺流到雨水管网,最终排入河道。
        4.执法人员现场排查该排口西侧上游4家企业和下游1家企业,分别为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南通轩舒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旷美帽业有限公司、南通宇叶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和南通振通门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自2月25日起油水沉淀工段停产,无生产废水产生,检查时应急池内贮存有废水,雨水、污水排口不在排水。厂区雨污管网混乱,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现象;南通轩舒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一条浆纱生产线正在生产,污水排口阀门紧闭,雨水排口正在排水,监测数据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因雨污分流不到位,部分沉淀池内生产污水串入厂内雨水管网,最终排进园区雨水收集管网;南通旷美帽业有限公司、南通宇叶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均无生产性废水产生,雨水、污水排口均不在排水。南通振通门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北厂区雨水、污水排口均不在排水。南厂区污水排口正在排放,监测结果符合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以上5家企业均配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

        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未按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应急池内贮存有废水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万元;对南通轩舒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隐患风险排查不到位,部分废水收集沉淀池内污水进入厂内雨水管网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44万元。
        2.如东县政府责令袁庄镇政府对受污染河水进行处理,对河道清淤疏浚。会同相关部门对袁庄镇工业园区雨污管网进行详查,对园区雨污总管规范设置。
        3.如东生态环境局、袁庄镇政府责令园区内企业全面自查自改,规范建设雨污管网和标准化雨污排口。

        49

        D2JS202204170072

        南通市海门市三星镇绣女路工业园区内的多家喷胶棉(如:德胜、天利、万锦等)生产企业和多家记忆枕小作坊,废气异味扰民,废水直排。

        南通市
        海门区

        大气,水

        2022年4月18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三星镇政府赴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海门区三星镇绣女路周边无工业园区,无喷胶棉、记忆枕生产企业。绣女路南起召良村22组,北至太益路,全长约2公里,两侧主要为商业街、家纺市场,有近400家沿街门面,其中有3家酒店、1家大润发超市、3家工业企业。3家工业企业均为家纺成品生产企业,无生产性废气、废水产生。绣女路区域生活污水已接管入市政管网。2.群众举报的德胜、天利、万锦三家企业均不在绣女路。德胜、天利两家原为喷胶棉生产企业,已分别于2014年、2021年10月停止喷胶棉生产。原德胜公司厂房现租给2家纯家纺类加工企业,无生产废气、废水产生;天利公司因拆迁2021年10月停产关闭,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3.经查,万锦喷胶棉厂全称为海门市万锦无胶棉厂,目前在经营,主要从事无胶棉制造和销售等,年产1800吨无胶棉项目2020年经环保审批,2021年完成自主验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至2025年。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一条无胶棉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明显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并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东侧泯沟及北侧安运河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时门窗未关闭。废气处理设施内活性炭自2020年11月底至今未更换;企业食堂有排水管通往东侧泯沟,未接入厂区化粪池。

        部分属实

        1.海门市万锦无胶棉厂自行停产整改,立行立改。4月18日当天封堵食堂生活污水排水管;4月19日,安装污水连接管道,将食堂生活污水接入厂区化粪池,并对化粪池进行清理抽运;4月20日,完成废气处理设施内活性炭更换,废活性炭规范贮存于危废仓库。
        2.海门生态环境局对海门市万锦无胶棉厂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3.8万元。
        3.海门区政府要求三星镇政府切实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海门生态环境局加强现场执法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确保问题处理到位。

        50

        D2JS202204170053

        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堰南路8号,高城精制棉有限公司,废水处置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开启时异味明显。处置废水产生的污泥露天堆放在厂区西侧马路东侧,污泥异味扰民。

        南通市
        如皋市

        大气

        2022年4月18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丁堰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
        1.如皋市高诚精制棉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精制棉及其制品项目生产。该公司年产3000吨精制棉技改项目经环保审批、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行业和疫情原因自行停产,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了停排报告,现场水处理设施好氧池正在曝气,未发现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调阅该公司2022年以来的在线监控数据,排放废水日均值均达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异味来源为厌氧池,厌氧池已加盖,污水处理设施旁未感觉有明显异味。2021年5月、9月,如皋生态环境部门曾对该公司废水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2022年1月、2月,该公司曾委托第三方公司分别对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3.该公司水处理污泥存放于公司西南侧污泥仓库内,地面采取防渗措施。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北侧另建有一临时污泥堆放场地,上方安装有雨棚,场地采取防渗措施,四周砌有围挡,污泥堆场有无组织异味散发。现场沿厂区西侧通扬运河沿岸排查,未发现有污泥堆放痕迹。该公司水处理污泥委托第三方处置,经核查污泥台账与转移联单相符。

        部分属实

        1.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将北侧临时污泥堆场内污泥进行清运,同时督促公司加强污泥堆场的管理,及时清运,减少异味扰民现象。
        2.如皋生态环境局、丁堰镇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定期巡检,督促企业常态化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3.待该公司正式复产后,如皋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对废水、废气开展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51

        D2JS202204170038

        南通市如东县卫海北路60号,磐石机械有限公司,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无环评手续,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切割及油漆异味扰民。

        南通市
        如东县

        大气

        2022年4月18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栟茶镇赴现场核查。
        1.信访件反映的磐石机械有限公司,实际为江苏如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扩大石油机械出口技改项目2006年经环保审批,2008年通过验收;年产120台智能型遥控钻井动力大钳技术改造项目2009年经环保审批,2015年通过验收;年产200台智能型遥控钻井动力大钳项目2014年经环保审批,2015年通过验收;新建固定式X、Y射线探伤项目2017年经环保审批,2018年通过验收;年产400台套A级锅炉配件2018年经环保审批,2019年废气、废水、噪声2019年通过验收、固废2021年通过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打磨、焊接正在生产,配套的移动式烟尘吸附净化设备正在运行。其他工序均不在生产。晾干车间内有喷完漆的设备正在晾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晾干车间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厂界下风向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3.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所有生产车间均为密闭车间,切割和焊接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吸附净化设备处理排放在车间内。热处理所有的处理炉全部采用电加热,回火工艺采用电加热保温后出炉自然冷却;多用炉采用电加热,不用其他燃料,多用炉渗碳和淬火工艺过程中使用甲醇和丙烷,箱式回火炉和多用炉的废气合并后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该企业废气产生工段距离最近居民约70米,不利天气情况下,企业排放废气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现场检查时,厂区内和下风向均未发现异味。同时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部分未作业焊接工段未配备有移动式焊烟净化设备。

        部分属实

        1.如东县政府责令栟茶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配备足额焊烟净化器,确保焊接烟尘得到有效收集。
        2.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该企业日常监管,及时开展废气排放检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52

        D2JS202204170023

        南通市海安县白甸镇,南通科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东侧设有一台燃油锅炉,至今未安装在线监测。2022年春节期间,车间内沾染化学品的建筑垃圾堆放在厂区丙类仓库内,非法处置危废,将危废放入厂区门口铁皮垃圾箱内,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南通市
        海安市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8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白甸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科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油垢清洗剂、磷化液、乳化液、防锈油等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项目2016年11月通过环保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登记备案,2019年1月按照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要求进行了整改并通过专家组验收,2019年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厂区东侧锅炉房内确有一台0.5吨/小时的燃油锅炉,主要用于冬季对原料解冻,排污许可证要求每月对燃油锅炉废气开展一次手工自行监测,未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调阅锅炉房运行记录,该单位2021年1月、2月、12月有使用燃油锅炉情况,并已开展手工自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标准。2022年1月起该单位使用保温槽罐车运输原料至厂区后直接输入储罐中,未再使用燃油锅炉。
        3.经查,该单位在1月15日至1月26日期间对厂区西北侧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环氧地坪修复,清理原有环氧地坪时产生了约1.3吨沾有化学品的环氧地坪打磨粉,使用吨袋包装贮存在厂区南侧丙类原料仓库内,未及时进入危废仓库贮存管理。3月25日,该单位与海安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合同,将1.3吨环氧地坪打磨废漆渣进行转运处置,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记录。
        4.经查,该单位危险废物为废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污泥、废乳化液、废机油,2020年以来均委托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调阅该单位危废贮存台账和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未发现该单位有擅自转移处置危废现象。经向负责白甸镇瓦甸片区的环卫工人了解,该单位南门外西侧的铁皮垃圾箱内为该单位的生活垃圾。
        5.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废活性炭实际更换量与自查评估报告中要求更换量相差较大,废气处理设施中的废活性炭未及时更换;2022年一季度未如实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及时更换废气处理设施中的废活性炭和未如实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5万元。
        2.海安市政府责成白甸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责任,督促该单位严格按照自查评估报告和排污许可证要求组织生产,及时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贮存处置危险废物。

        53

        D2JS202204170018

        1、南通市如皋市开发区邓元村电镀园区,聚园电镀厂、创园电镀厂及园区内其他2家电镀厂,生产废气扰民,电镀废水排入东风河;宏皓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入东风河内;伟达塑料厂、华鑫制药厂、高压电器厂,南通锻压厂、友邦涂料厂、华能漂染厂、中国肠衣城,生产废水晚间排入东风河,导致水体黑臭。2、如皋市开发区新生村姜桥港河两侧的新生工业小区,至信有限公司、新民食品厂、如皋酒厂、利都肠衣厂及新生木材市场内的木材厂(仅一家企业),生产废水均排入姜桥港河,导致河水黑臭;如城新民工业小区内的企业及如城方庄沿河工厂,废水排入姜桥港河,导致水体黑臭。3、东风河、姜桥港河建筑堤坝,导致河水无法流入如泰河,以保证如泰河内水质监测点位达标。

        南通市
        如皋市

        (一)举报件提及的东风河沿线核查情况
        1.东风河位于如皋城北街道中部,南北走向,南起如泰河,北接红旗河,全长4.126公里,属于三级河道。经查,电镀园区内创园电镀、聚园电镀、延康汽车零部件、华灿电讯4家企业的生产废水专管送至如皋宏皓金属表面水处理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园区污水处理中心)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伟达塑料厂、华鑫制药厂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宝林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高压电器厂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惠民西路污水管网。南通锻压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综合利用(还田)。友邦涂料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邓元路污水管网。华能漂染厂生活生产、生活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通扬路街道污水管网。“中国肠衣城”以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为主体,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其中,南通锻压厂、友邦涂料厂、华能漂染厂、中国肠衣城实际与东风河相距较远。
        2.经对举报件涉及东风河沿线企业核查,结合如皋生态环境局的日常监管情况,上述企业中东风河沿线的金属表面园区4家企业及宏皓污水处理厂在东风河未设置污水排口,仅有华灿电讯设置两个雨水排口,检查时雨水排口无水排放,应急控制阀门关闭。检查时金属表面园区内企业污染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落实了排污许可证要求,废水、废气设施正常运行。另查,有自建污水处理站的华伦漂染、江苏联众肠衣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处理后送恒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东风河。
        3.2022年4月19日,如皋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东风河起凤路、东风河仁寿路桥、东风河庆余路桥三个点位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对照轻度黑臭水体指标,东风河非黑臭水体。
        (二)举报件提及的姜桥港河沿线核查情况
        1.姜桥港河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东部与如城街道交界处,南北走向,南起如泰河,北接南凌河,全长4.8公里,属于三级河道。经查,新生工业小区实为皋开集团新生工业园区小作坊集中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工业区内未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出园区接入新北路南侧市政污水管网。至信有限公司实为江苏诚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清洗水经沉淀回用池处理后回用。新民食品厂实为南通市维尔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庆余东路污水管网。如皋酒厂实为南通水明楼酒业有限公司,生活废水排入万寿路污水管网。利都肠衣厂实为南通利都肠衣有限公司,肠衣生产废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庆余路污水管网。新生木材市场内一家简易的木材加工场生活污水排入仁寿东路污水管网。新民工业小区实为沿路自然形成的十多家小微企业,其中一家小型石材加工点涉及生产用水,废水经沉淀排入污水管网;另有一加油站有少量洗车水经沉淀排入污水管网,其余为少量工人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污水管网。如城方庄村沿姜桥港河只有一小微红木家具加工点,生活污水综合利用(还田)。其中,利都肠衣厂、如皋酒厂实际与姜桥港河相距较远。
        2.现场检查新生工业小区和诚豪玻璃所在的新北路至姜桥港雨水排口检查,未发现有排水入河现象。沿新生木材市场所在的仁寿路姜桥港雨水排口和新民食品厂所在的庆余东路姜桥港雨水排口检查,未发现有排水入河现象,但发现姜桥港沿线雨污水窨井部分有渗漏。
        3.2022年4月19日,如皋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姜桥港庆余路桥、姜桥港仁寿路桥两个点位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对照轻度黑臭水体指标,姜桥港河非黑臭水体。
        (三)东风河、姜桥港河建筑堤坝核查情况
        经查,举报所述东风河堤坝为2019年如皋市城北街道实施控制闸建设工程时所筑施工坝,该工程后因群众矛盾而搁置,施工坝未拆除。东风河控制闸工程已列入2022年建设项目,将于近期启动。姜桥港河堤坝为2021年实施生态河道建设项目时在北侧靠南凌河建设的一座滚水坝,另外在南端与如泰运河交界处建设一座控导泵站用来提水,目前该项目已完工。

        部分属实

        1.如皋市住建局、城北街道联合组织对东风河、姜桥港沿线雨污管网全面摸排,对排查发现的雨污混流管网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至污水管网;在下雨或污水管网水位高的情况下,及时打开姜桥港泵站,部分污水分流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管网污水溢流入河。
        2.如皋市政府责成城北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对皋开集团新生工业园区小作坊集中区内污水进行收集预处理。
        3.如皋生态环境局针对群众反映和关心的废水、废气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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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08

        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薛窑农场,勋盛建材厂,建在长江支流如海运河界址内,紧邻居民区,生产及运输过程中震动、噪音、扬尘严重扰民,清洗的混凝土直排如海运河。

        南通市
        如皋市

        噪音,大气

        2022年4月18日、4月19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长江镇赴现场核查。
        1.经查,如皋市勋盛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配套建有一座内河码头。该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分别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公司东侧为如海运河,码头建设在河道管理范围之内,2019年内河码头排查整改提升时对该公司相关手续进行了核实,码头建设地址符合整改提升要求。该公司西侧薛碾公路对面为薛窑农场职工自建房,50米范围内共有7户居民,其中4户被企业租赁作为职工宿舍使用。
        2.该公司混凝土项目检查时正常生产,运输车辆在厂区和西侧公路行驶时,有一定扬尘和噪音,伴有轻微震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东北角被处罚并责令拆除的干式混凝土加工线虽已停产,但未拆除到位。如皋生态环境局4月24日组织对该公司粉尘、噪音、震动进行监测,后续将根据监测结果作相应处理。
        3.该公司搅拌楼清洗水及罐车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楼生产。雨水及场地冲洗水经收集沟进入厂区的三格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现场检查发现,雨水收集沟内有沙泥淤积,雨水收集不畅,且雨水收集池、应急池建设容量未达到环评要求。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沿厂区河岸边巡查,未发现有异常排口及排水现象。

        部分属实

        1.如皋生态环境局针对该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合计48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规范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应急池。
        3.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卫生防护距离未达到环评要求前不得组织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4.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将东北角的干式混凝土加工线彻底拆除,做到两断三清,4月21日已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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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63

        连云港市东海县富华东路303号,幼儿园旁的东海永利电镀厂,喷漆、酸洗作业时异味、噪音扰民。

        连云港市东海县

        大气,噪音

        4月18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东海经济开发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东海永利电镀厂进行现场调查。
        1.经查,永利水晶电镀厂是租用厂房,产品为水晶制品,生产工艺:水晶-喷漆-真空镀膜机-通氧气-通电-电镀膜-清洗-成品。设备有热风循环高精度干燥箱1台、环保水帘柜1台、喷漆枪1个、真空离子镀1台、储气罐1个、冷却水罐1个,无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2.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现场有烘箱、真空离子镀及自己调制的水性油墨漆,并有喷漆设备,喷漆时废气经水帘处理设施处理,废水排入下水道,现场未发现有酸洗现象,无明显异味,有轻微噪音。

        部分属实

        1.东海经济开发区已停止该厂动力电供应,并要求其拆除生产设备,实施“两断三清”。
        2.因设备公司在唐山,已联系唐山设备公司上门拆除。

        56

        X2JS202204170031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29001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对该件定性为“不属实”不认可,一系列省、市化治办下达的文件及国务院点名通报、媒体报道足以证明该问题属实,要求明确被关停企业存在哪些无法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如何指导整改以及复产验收程序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连云港市市辖区

        其他污染

        4月18日,市工信局与灌云县、灌南县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接并赴灌南县化工园区召开座谈会,对信访人反映问题进行再次核实。
        1.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始建于2005年,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始建于2003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安全消防环保问题突出。
        2.连云港市政府积极主动做好化工园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为代价,组织对全市化工企业进行大排查,坚决关闭不达标企业,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环保水平,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经核查,“两灌”园区化工生产企业复产先后经历三个阶段:1. 第一阶段:2018年8月—2019年3月。2018年8月印发《关于做好灌云灌南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127号),期间批复9家企业复工复产,含信访人提到的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2. 第二阶段:2019年3月—2020年9月。2019年10月份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停产整改化工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连化治〔2019〕3 号),严格落实全省统一的安全环保整治标准。期间,未接到任何企业及县区复产申请。3. 第三阶段:2020年10月至今。2020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停产整改化工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并成立复产工作专班,对整改积极性高、整改投入大等企业,下沉企业现场,按照复产标准“一对一”指导整改,全力推动整改达标企业复产,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帮助企业排查问题、指导整改。期间批复10家企业复产。目前,正在推进第四批企业复产。

        不属实

        1. 市工信局将按照复产工作要求,严格标准,有力有序推进达标企业复产。对尚未复产的企业,围绕安全、环保、特种设备、职业健康等六个方面整治标准,强化系统思维,树立底线思维,突出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符合整改标准。
        2. 强化企业服务,严格复产流程,规范复产操作,坚持成熟一家、验收一家,通过一家、批复一家,确保符合整治要求。

        57

        D2JS202204170035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镇沙河子幼儿园东侧一处院内做煎饼,烧煤异味扰民,凌晨2、3点常有机器噪音扰民。

        连云港市赣榆区

        大气,噪音

        4月18日,赣榆生态环境局和城西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经查,信访反映的对象是赣榆区城西镇李某某煎饼作坊,该作坊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该作坊主要产品为煎饼,生产原料为面、水,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成糊、加热、成品。
        2.经查,该煎饼作坊共建有3条煎饼生产线,其中2条为电磁加热,1条为导热油加热,现场检查时2条电磁加热生产线正在生产,导热油加热生产线未生产,未发现燃煤现象,没有燃煤堆存。
        3.经查,该煎饼作坊通常每天凌晨3点至下午5点时间段生产,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气泵,会产生声音。该煎饼作坊距离村内幼儿园约65米,距离最近的民房约50米。现场走访周边住户3户,均表示夜间未听到噪音。赣榆生态环境局于4月19日凌晨对该作坊气泵声音进行监测,部分点位超标。

        部分属实

        赣榆生态环境局已向该煎饼作坊下达整改通知书。

        58

        D2JS202204170027

        连云港东海县平明镇汤庄桥,两侧大量废旧农机侵占农田、河道,平时拆解的废机油,雨天流入界河内,露天焚烧塑料,废气扰民。

        连云港市东海县

        大气

        4月18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明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
        1.现场检查时,该合作社位于汤庄桥东侧路南堆放有大量废旧农机,占地约6.5亩,其中5.4亩属于东海县平明镇,为一般农用地;1.1亩属于灌云县龙苴镇,为基本农田。堆放场地西侧为黑龙河,场地距离河道约有2米,未侵占河道。
        2.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拆解发动机迹象。据现场负责人称,该处主要用于堆放废旧农机以及进行整车分割,多为人工分割。现场无机械设施,场地上有少量堆放农机滴落的油渍,产生的少量油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河堤高于堆放场地。
        3.现场检查时,未在场地上发现有焚烧塑料的痕迹,同时,联合调查组走访了附近村民,均反映未发现露天焚烧塑料及废气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灌云久顺农机专业合作社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予以改正,清除所占地上附着物及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灌云久顺农机专业合作社已清理场地上的油渍,东海生态环境局、平明镇将加大对此处的监察力度,确保该合作社按要求整改到位。
        3. 4月18日,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灌云久顺农机专业合作社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予以改正,清除所占地上附着物及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59

        X2JS202204170029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31004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调查情况称未发现5-磷酸吡哆醛、苯磷酸铵、L-5-甲基四氢叶酸钙、4-甲氧基三苯基氯甲烷等产品生产线,该4种产品均在大浦工厂多功能车间生产,并通过ISO质量生产认证,已违法生产3年多,仅2021年舒布硫胺生产约4000多公斤、5-磷酸吡哆醛约1300公斤、L-5-甲基四氢叶酸钙约2000公斤,每年产生废水数千吨,固废近百吨,产品通过连云港冠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连云港诺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

        连云港市市辖区

        其他污染

        4月18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经调阅大浦公司厂区内生产车间平面图及相对应生产线的环评批复,未发现5-磷酸吡哆醛、苯磷酸铵、L-5-甲基四氢叶酸钙、4-甲氧基三苯基氯甲烷等4种产品生产线。 2 .该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建成年产5吨舒布硫胺生产能力,未投产,直接采购舒布硫胺进行贸易,未发现原料购买记录。 2。经查阅销售台账,该公司存在5-磷酸吡哆醛和L-5-甲基四氢叶酸钙2个产品贸易购销情况,未发现苯磷酸铵和4-甲氧基三苯基氯甲烷2个产品贸易购销情况。
        3.该公司与连云港冠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L-5-甲基四氢叶酸钙1种产品的贸易行为,与连云港诺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磷酸吡哆醛和舒布硫胺2种产品的贸易行为。 4.该公司在销售的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危险废物产生。

        部分属实

        1.开发区管委会加强连云港杰瑞药业有限公司监管,督促企业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2.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连云港杰瑞药业有限公司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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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18

        连云港市赣榆区江苏镔鑫钢铁集团,厂内违规自建搅拌站,无环评、规划等手续,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连云港市赣榆区

        大气

        4月18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柘汪镇相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1.经查,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西侧由东向西建有3个混凝土搅拌站,依次由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连云港兴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连云港纳百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并经营,建设地块为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产品主要供应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3个搅拌站均未办理环评、规划手续。
        2.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两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原料主要为砂、石子、水泥和粉煤灰。检查时西侧生产线正在生产,现场有铲车正在向物料斗内装卸原料,筒仓下料口有商砼罐车正在进行装车作业,拌料中控室显示设备正在运行。连云港兴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有一条混凝土生产线,项目配套建有两个搅拌机、三个上料斗、三个水泥罐、一辆铲车设备,该项目于2017年12月左右开始建设,2017年12月底建成,自2018年4月份投入生产, 2020年1月停止生产。连云港纳百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有一个小型搅拌站,该搅拌站主要生产设备为一座搅拌楼和一套上料设备,现场检查时该搅拌站处于停用状态。通过调查,该项目2018年建成使用,2019年停用。
        3.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建有两个封闭式搅拌楼和10个粉料仓罐,仓罐顶呼吸孔及搅拌站均配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项目建有一个约4000平方米封闭式物料仓,料仓内存有石子、沙、石粉等物料,料仓内已安装喷淋降尘装置,检查时水喷淋装置正在运行。西侧生产线送料口和物料输送带位于密闭料仓内,东侧生产线上料口和物料输送带单独封闭。物料仓库西侧是占地约600平方露天料场,场地堆放石子、石粉等原料,已用防尘网覆盖,道路有积尘。连云港兴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线南侧场地露天堆放有三堆石子物料,已用防尘网覆盖,厂区内有积尘。连云港纳百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料场沙石等物料和地面已用防尘网覆盖,厂区内有积尘。

        部分属实

        1. 赣榆区住建局已责令3个混凝土搅拌站立即停工,予以取缔。3个混凝土搅拌站已开始拆除,兴榆、纳百川2个混凝土搅拌站4月30日前拆除完毕,前进混凝土搅拌站5月31日前拆除完毕。
        2.赣榆生态环境局对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61

        D2JS202204170021

        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纬七路东段,盈润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违建大型碎石场,无环评手续及除尘设备,扬尘污染严重,破碎原料粘有化工污泥。

        连云港市灌云县

        大气

        4月18日下午,灌云县政府组织灌云临港产业区(以下简称园区)、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经查,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被列入关闭退出企业,当年生产设备拆除完毕,完成“两断三清”,并通过省化治办验收。
        2.信访举报中提到的碎石场位于原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现作为建筑垃圾临时破碎场地,现场有2套破碎设备,并非大型碎石场。2022年初,园区开展不达标化工企业关闭退出工作,部分化工企业主动申请退出,并委托园区管委会对厂房拆除进行招标。园区管委会经过严格招标程序,江苏银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中标,企业厂房拆除工作随即开展。经调查,由于盈润化工是拆除较早的企业,也因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理需要,银厦公司即在厂区内进行建筑垃圾破碎施工。之后又有其他企业陆续开展厂房拆除,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快检后,运输至盈润化工厂内进行粉碎,粉碎后的建筑垃圾没有进行使用,全部原地贮存。
        3.经查,盈润化工厂内的破碎场地占地面积约40亩,为临时破碎场所,并非大型碎石场。现场检查时,作业区域堆放大量碎石块和未粉碎的建筑垃圾,大部分物料覆盖防尘网。现场查看虽有洒水车等降尘设备,但除尘设备不齐全,仍有一定的扬尘污染。破碎设备从2022年2月开始启动,2022年3月20日停机至今。
        4.园区内所有企业均在通过省化治办“两断三清”验收后才进行拆除。对废水池内的化工污泥清理后,全部进行人工铲撅,清理打磨,产生的残留物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防止化工污泥沾染情况发生。

        部分属实

        1.园区管委会第一时间对该施工现场落实整改措施,立即拆除破碎设备,4月18日已拆除到位。
        2.江苏银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已产生的碎石料进行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发生。
        3.灌云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物料覆盖不完全的问题进行立案处罚。
        4.灌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4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江苏银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拾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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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02

        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横沟水库旁,连云港丰润饲料有限公司,曾因环保问题被关停,现又兼并多家饲料企业,出售地沟油给饲料厂,偷排废水。

        连云港市东海县

        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局、温泉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
        1.关于反映“连云港丰润饲料有限公司,曾因环保问题被关停,现又兼并多家饲料企业”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在2018年6月20日未经审批擅自新建三台生肉蒸煮锅的环境违法行为,被原东海县环境保护局立案处罚(连环行罚字〔2018〕52号),并责令该公司拆除新建设备,2018年7月该公司已经按要求拆除三台蒸煮锅。
        目前,柴某在东海县有两家饲料加工企业,一家位于东海县温泉镇石文港村,名为东海县丰润饲料有限公司;另一家位于东海县高新区振兴南路66号,名为连云港正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宠物饲料加工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
        2.关于反映“连云港丰润饲料有限公司出售地沟油给饲料厂”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为单一饲料生产、销售企业,主要从山东荣华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购进动物下脚料用于单一饲料生产,生产出的单一饲料销售给昆明通威饲料有限公司、日照圣沅中慧饲料有限公司、宿迁益客饲料有限公司等配合饲料企业,未发现出售地沟油给饲料厂情况。
        3.关于反映“连云港丰润饲料有限公司偷排废水”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目前未生产,现场无工人及生产原料。该公司距离横沟水库东大堤900米左右,位于横沟水库下游。正常生产时只有蒸煮时产生的冷凝水和冲洗地面以及清洗设备的废水,原料库内有一条长20米的废水收集槽,在蒸煮车间内有一废水收集口用PVC管连接,蒸煮产生的冷凝水由专用收集管道收集,以上三处均用管道连接至废水收集池,废水收集池约6米长,宽约4.5米,深约5米。收集池内废水集中送往东海县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处理。检查时企业现场提供了2019年11月1日与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签订的废水委托处理合同,但因废水产生量过少,目前还存于废水收集池内,还未向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送过废水。经现场查看,收集池内的废水距离池口约50公分左右。该公司院内南侧车间北侧有一条用于收集雨水的收集渠,雨水收集池通向公司西墙外排水渠。公司南侧车间北侧有一条用于收集雨水的收集渠,雨水收集池通向公司西墙外排水渠,东海生态局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石油类指标超标。

        部分属实

        1.东海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连云港丰润饲料有限公司监管,督促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因利用槽罐车跨乡镇转运废水至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东海生态环境局责令正润生物公司终止与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的处理合同,提标改造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3、待企业复产后,对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废水产生量及去向问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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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03

        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存在上百家地沟油小作坊,其中多家建在养殖场,污水随意排放,臭气严重扰民;该村原学校校园内违规开设一家沙石厂,污染严重。

        连云港市东海县

        水,大气

        4月18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石榴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
        1.关于反映“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存在上百家地沟油小作坊,其中多家建在养殖场,污水随意排放,臭气严重扰民”的问题。
        经查,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现有饲料企业7家,有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均未生产。都建有生物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配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引入碱水喷淋洗涤塔+UV光解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引入污水处理设施,与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转运至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污水处理协议,有运水台账。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7家饲料企业,其中1家企业距离住户约50米,3家企业距离住户约100米,3家企业距离住户约1000米。
        2.关于反映“该村原学校校园内违规开设一家沙石厂,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查,石榴街道东安村有东海县东安小学和东安村2家幼儿园。经现场检查,未发现3家学校内违规开设沙石厂。通过进一步排查,发现东海县石榴街道兴隆村兴隆小学东侧存在一家沙石厂,该沙石厂于2021年1月27日注册,登记名称为:连云港楚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法人:王某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MA254MPY45,土地性质为兴隆村集体建设用地,2019年9月11日由东安村村民葛某全转租给王某宾,占地10亩,2021年2月24日项目备案立项(备案证号:东海行审备〔2021〕16号),无环评手续,主要经营建筑材料销售等。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存在非法洗沙行为,现场有一台洗沙设备,2台环保压滤机,厂区南侧形成占地3亩多的沙坑水塘。同时,在东安村东安工商实业有限公司西北侧,排查发现一处露天沙厂,沙厂老板为东海县牛山街道居民尹某升,该沙厂无环评等相关手续,2022年2月6日开始安装洗沙设备,2022年2月8日即被查处取缔,目前现场还有一台洗沙设备,无原料。

        部分属实

        1.因利用槽罐车跨乡镇转运废水至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东海生态环境局责令7家饲料加工企业终止与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的处理合同,提标改造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2.石榴街道对连云港楚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非法洗沙行为进行取缔,限期拆除洗沙设备;东安村无名沙厂洗沙设备已拆除。
        3.东海生态环境局将在7家饲料企业恢复生产后,依法对上述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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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01

        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海洲湾生物科技园,连云港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多条生产线出租用于非法生产小化工,环评与实际不符,偷排污水,夜间运输危险品原料,异味扰民。

        连云港市赣榆区

        水,大气

        4月18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水利局、赣榆高新区相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连云港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经查,该公司有3条软骨素生产线,现场检查时未生产;1条中试生产线,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企业介绍未对外出租。3条软骨素生产线,环评批复产品为软骨素,实际产品为软骨素和蛋白稠料,与环评批复内容不符。该公司南侧厂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2月9日由原赣榆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未完成“三同时”验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新增一条生产线,未经审批验收,与该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不符。
        2.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园区通海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和连云港赣榆通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污水接管协议。现场检查发现,地面冲洗水和过滤废水进入雨水管网,经雨水排口流入厂区南侧兴海河。2022年4月18日,赣榆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对公司厂内污水处理站东北角雨水管网和公司雨水总排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超标。
        3.经查,该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为盐酸。2022年2月-5月,该公司在赣榆区公安局备案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盐酸150吨。
        4.现场核查时,该公司车间内存在异味。因企业已停产。

        部分属实

        1.赣榆生态环境局对通过雨水排口排放的废水超标、软骨素生产线项目批建不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验先投,新增一条生产线未批先建、未验先投、2021年2、3季度自行监测指标中缺少氨氮、总氮污染因子、厂区内北侧废机油桶露天堆放情况进行立案调查。连云港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定雨污分流整改措施。
        2.待企业生产后,组织有资质监测单位对企业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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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04

        连云港市海州区路南街道公园社区,天天私房菜,扩建至小区内部,油烟扰民,油污水排入下水道,导致下水道漫溢,食客喧哗声扰民。

        连云港市海州区

        大气

        4月18日,海州区政府组织海州区路南街道办事处、海州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
        1.经查,天天私房菜在小区院内租赁3间车库,分别作为包间使用。
        2.现场检查时,该饭店正在营业,厨房未进行烹饪作业,已安装油烟净化一体机。因受疫情影响,目前该饭店主要以订单外卖和出售配菜为主,没有进行连续烹饪,不具备进行油烟连续监测条件。检查发现,该饭店集烟罩附着较多油污,现场责令商户立即清洗。
        3.经查,天天私房菜将厨房污水排入小区内部下水道,造成下水道堵塞。该小区建成年代久远,基础设施薄弱,内部雨污管网合流,因下水道堵塞,楼上居民生活污水无法正常排放,导致污水漫溢。
        4.据了解,晚餐时段在院内包间偶有食客酒后说话声音较大,造成扰民。现受疫情影响,饭店经营主要是外卖,未正常营业,院内包间已封,停止使用,现场未发现食客喧哗声扰民。街道工作人员要求餐馆经营者加强管理,及时劝阻。

        部分属实

        1.4月19日,天天私房菜餐馆已对油烟净化一体机进行清洗,同时更换风机,并在室外加装一台油烟净化器,并完成油烟管道排烟口的整治。待该店恢复正常营业状态具备油烟监测条件时,海州生态环境局将委托监测机构现场监测,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等问题。
        2.4月19日,餐馆安装油水分离器,将油污水过滤后排放,并清掏了下水道。康泰北路22号楼已纳入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目前该楼已完成外墙面粉刷出新,管网材料已进场,本周内组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彻底解决下水管网堵塞、漫溢问题。
        3.要求餐馆经营者加强管理,遇到声音较大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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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84

        淮安市淮安区泾口工业园,飞胜铝业有限公司、振宇机械,晚间炒废铝灰,无环保手续,废气粉尘污染严重,转运过程中污染土壤。

        淮安市淮安区

        大气

        4月18日,淮安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带领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车桥镇政府等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查。
        1、淮安市飞胜铝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该公司《年产1.5万吨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8月27日取得原淮安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淮环表复〔2015〕33号),2017年11月6日通过原淮安区环保局组织的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2020年4月28日领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3208033312185496001Z。该公司主要排放污染物为在铝锭熔化、浇铸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车间强制排风系统排放。4月18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询问企业负责人称因受疫情影响,自2022年4月10日停产至今。企业产品为机械设备,未发现转运过程中污染土壤问题。现场发现有1个吨包内装有疑似废铝灰,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取样检测。电热炉熔化和压铸工序未按照环评要求设置集气罩和强制通风设备(风机),地面有少量积尘。该公司建设了铝冶炼生产项目,2017年8月投产,2019年7月停产后一直未生产,该项目未取得立项备案、环评等手续。4月22日夜间,淮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公司没有生产。
        2、淮安市久盛铝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该公司《年产1200吨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3月10日取得原淮安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淮环表复〔2017〕21号)。2019年9月8日通过环保设施“三同时”自主验收,2020年4月29日取得排污登记,登记编号:hb320800500000985B001W。该公司主要排放污染物为在铝锭熔化、铸造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无组织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车间强制排风系统排放;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4月18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据询问企业负责人,该公司因疫情和效益影响,自2022年1月以来一直停产,现场未发现有废铝灰及转运过程中污染土壤的问题。该公司生物质加热炉未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第110项工业炉窑的管理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废机械油)贮存库建设不规范,未设置识别标志。2022年4月22日夜间,淮安生态环境局进行突击检查,该公司未生产。

        部分
        属实

        1、淮安生态环境局对淮安市飞胜铝业有限公司铝冶炼生产项目未批先建立案调查;对该公司熔化、压铸工序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行为立案调查。根据取样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淮安生态环境局对淮安市久盛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不规范,未设置识别标志的行为立案调查;对该公司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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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31

        淮安市淮安区楚州区铁云路,飞翔纸业,24小时刺鼻异味、噪音扰民,废水直排厂区西侧三中沟河及南侧耳洞沟河内。

        淮安市淮安区

        大气,水,噪音

        4月20日,淮安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包案人带领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负责人第一时间赴现场进行调查。该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已全面停产整改。
        (一)关于偷排废水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 4月6日至4月20日,淮安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公司可能存在偷排废水的地下暗管进行了排查和开挖。
        1、该公司制浆车间底部埋设有排污暗槽,在车间外3米深地下,联结水泥暗管通向厂区西侧的三中沟;2、在上述水泥暗管上开设支管,将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2018年根据消防部门要求,该公司在三中沟边安装消防泵房并埋设管网取用三中沟水作为消防水源。2019年因该公司另选消防水源,原有设在三中沟边的消防泵房被废用。该公司将二路消防管路联通,利用废弃的消防管路排污到三中沟。目前这3条排污管路已被开挖。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噪声源主要为制浆车间的各类泵、振动筛、碎浆机和造纸车间的造纸机等。2021年6月份,该公司在与居民相近的8、9号线造纸生产车间南侧建设隔音棚。生产时关闭有噪声源的各生产车间门窗,降低噪声对界外的影响。查阅该公司2020、2021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放的噪声检测报告,显示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但生产时确实有噪声会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
        (三)关于刺鼻异味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自2018年4月份以来,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未超标。2022年3月30日、31日,淮安市、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但现场检查时,发现污水处理站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全封闭、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产生异味的制浆车间窗户未关闭,未设置大门,废气外溢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
        属实

        1、2022年4月6日,淮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2、2022年4月7日,淮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嫌私设暗管,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按照程序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移送公安机关。
        3、责令该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给排水及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所有生产废水全部实施明管化(含回用污水),重新铺设厂区雨污管道。目前该公司已委托专业机构设计了规划图纸。
        4、淮安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5、责令该公司拆除所有非法设置的管道,现已拆除废弃的消防管道。
        6、要求该公司在正常生产时采取降噪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取消夜间废纸装卸,同时叉车夜间作业时,关闭警示提醒装置。
        7、该公司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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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24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4030030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淮安益民船舶修造厂被破坏关停时,未出具任何合法手续,至今无任何部门说明情况和原因;2、该厂2004年成立,是由1997年市属国营企业船厂重组而来,土地使用权已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之初因资金紧张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但已办理房产证;3.2018年12月,市政府和市工信局出于民生需要,在拆除淮安市34家船厂后,发文保留益民船舶修造厂和运河造船厂。

        淮安市清江浦区

        其他

        4月18日—22日,清江浦区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浦楼街道、工信等部门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淮安市益民船舶修造厂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大运河北岸堤防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811759682190K,主要经营船舶维修、拆解和年检业务。该船厂是淮安市交通局原下属企业(船舶修造厂),占用大运河河堤而建,约33.87亩(征用部分河堤和集体土地),无土地使用证。原职工刘某于2003年9月通过拍卖从原淮阴市轮船运输公司破产清算组购得船舶修理厂厂房,不含土地,2004年注册淮安市益民船舶修造厂,自2005年起陆续办理房产证约2180㎡。根据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建设需要,2021年12月27日,清江浦区工信局对益民船厂下发《关于益民船厂停产关闭的通知》,清江浦区组织工作专班,与益民船厂负责人开展洽谈,但因土地补偿问题至今未能达成协议。工作专班在洽谈期间,一直督促其不能在河堤上从事破坏环境的生产作业,但在2021年12月底,该厂仍拉船上岸年检,清江浦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益民船厂违规生产作业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生产场地进行清理及绿网覆盖,保持常态长效。

        部分
        属实

        清江浦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与业主沟通,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69

        D2JS202204170085

        盐城市亭湖区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属于化工企业,关停拆除后,土壤未进行修复就建设公园和绿地。

        盐城市亭湖区

        土壤

        4月18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新洋经济区管委会、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盐城新洋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3月,该公司投资串场河景观带(北环路~S349省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位于串场河西侧,南起北环路,北至S349省道,全长约2.7公里,占地约330亩,施工内容为景观绿化、土方地形、雨污管道、道路亮化、驳岸、景观桥、沿河路等;已于2020年8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2、原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于1991年7月建成并投产,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石油液化气生产销售项目,2015年初停产,2019年12月该公司厂房和设备拆除完毕,2020年10月残留物料按规范处置完毕。2020年1月,新洋经济区管委会委托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土壤污染修复研发中心对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西厂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12月,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土壤污染修复研发中心编制的《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西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通过市级专家评审。2021年12月,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向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生态环境厅提交了《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西厂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目前待评审。原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地块(约200亩)土壤修复工程暂未启动。
        3、2021年3月盐城新洋投资有限公司在实施串场河景观带(北环路~S349省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过程中,占用原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共计22.15亩,其中串场河(南)公共厕所占用0.2亩(主体结构已建成,目前未投入使用),绿化带占用15.15亩(已建成),道路占用6.8亩(已建成)。

        部分属实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盐城新洋投资有限公司占用原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地块部分土地,建设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无关项目的行为立案查处。
        2、亭湖区责成新洋经济区管委会,对原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地块采取全域围挡并设置警示标志牌等严格风险管控措施,建立旬报制度,切实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
        3、亭湖区加快推进《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西厂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工作。
        4、亭湖区落实新洋经济区管委会在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后,按风险评估的要求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70

        D2JS202204170071

        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东侧,露天堆放上百亩土方,扬尘严重,无植被覆盖。

        盐城市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气

        4月18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区安监环保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东侧、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周围无居民居住。该地块属于盐城东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国有全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经营项目为园林工程、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养护;苗木、花卉、草坪、景观培育、销售;园林技术咨询等。
        2、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东侧地块共87亩,填土作业已接近尾声,现场已填土约20万方,为水面坑塘回填,回填土质为粘土,主要来源于德喜花园项目和会展中心改扩建项目土方。回填完成区域用防尘网覆盖,回填作业时有扬尘产生。峨眉山路西侧、南环路北侧部分裸土因填土作业未覆盖到位,有扬尘产生。填土完成后计划进行农业种植,暂未进行植被覆盖。

        部分属实

        1、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加强管理,定期进行巡查,确保裸土全覆盖;配备移动式雾炮洒水车,后期作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抑扬。
        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强化部门监管,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会同属地监管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属地落实常态管理责任。

        71

        X2JS202204170048

        盐城市东台市沿海经济区港区5路北侧,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属于重污染项目,在盐城沿海地区建有多个螺旋藻养殖基地,废水直排河流、海洋及周边土壤,污水未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公司早期在头灶镇的多处废弃基地土壤未修复。

        盐城市东台市

        4月18日,东台市政府组织沿海经济区、头灶镇及相关部门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东台市汤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位于东台市沿海经济区港区5路北侧,主要从事藻类养殖、加工、销售。螺旋藻养殖加工项目(东台永丰林厂区)2006年5月经原东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海洋微藻研发加工基地项目(东台沿海经济区)2014年12月经原东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年3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2020年4月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
        2)东台市汤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位于东台市沿海经济区中粮路、港5路东北侧,由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实际投资,海洋微藻原料生产基地项目于2015年1月经原东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公司主要生产螺旋藻泥配套给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原料。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公司螺旋藻养殖加工、海洋微藻研发加工基地项目不属于重污染项目。
        3、经查:(1)2018年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有工艺废水排放,已于2019年建成废水处理设施,完成整改。目前该公司螺旋藻养殖加工项目养殖基地已全部租赁给东台市汤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共建有水泥养殖池32个,目前使用18个。螺旋藻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水部分出售,用作化妆和保健品提取原料,部分循环,养殖期末养殖池清洗废水约150吨,收集处理后回用,公司无废水排放口。(2)东台市汤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洋微藻原料生产基地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养殖期末养殖池清洗废水约3000吨)和生活污水依托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东台沿海经济区厂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入沿海经济区污水管网,送东台市沿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养殖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未发现污水排放口。
        4、经查,群众反映该公司早期在头灶的废弃基地实为东台市托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台市头灶镇华丿村二组,成立于2002年8月,由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与他人共同投资,已于2012年全资转让,2015年5月完成变更备案,目前正常生产经营。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头灶没有其他基地,也没有土壤未修复情况。

        部分属实

        1、东台生态环境局对东台市汤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洋微藻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租赁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螺旋藻养殖加工项目(东台永丰林厂区)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东台市督促东台市汤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台沿海经济区)海洋微藻原料生产基地项目、所租赁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螺旋藻养殖加工项目(东台永丰林厂区)尽快进行环保自主验收。
        3、东台生态环境局对东台市赐百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东台市汤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用水量、排水量进一步核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72

        X2JS202204170041

        盐城市盐都区义丰镇义丰小学东侧的多家机械、铸造厂,如:飞亚利机械公司、热盛电器厂,环评与实际产品不符,生产废水直排小学北侧河道,流入蟒蛇河。

        盐城市盐都区

        4月18日,盐都区政府组织区工信、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大纵湖镇现场调查。
        1、经查,大纵湖镇(原义丰镇)小学东侧共有3家机械加工企业,分别为:
        1)江苏飞亚利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朝阳路8号,《新上年产涂装设备20套、电热电器200套、工业炉50台、环保设备100台项目》于2019年10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2)盐城市光明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朝阳中路89号,《电加热器项目》于1999年10月取得环保手续。
        3)盐城市热盛电器厂,位于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朝阳中路89号,厂房租用盐都区大纵湖镇迎阳居委会集体用房。
        2、经核查,江苏飞亚利机械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与备案信息一致;盐城市光明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与审批意见一致;盐城市热盛电器厂因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无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已于2022年4月2日关闭取缔,现场已实施“两断三清”。
        3、3家企业(作坊)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其中,江苏飞亚利机械有限公司和盐城市光明电热电器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存在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北侧小河沟的现象,小河沟与外河不连通;盐城市热盛电器厂已关闭取缔,无污水排放。

        部分属实

        1、江苏飞亚利机械公司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委托大纵湖镇环卫所定期转运处理。
        2、盐城市光明电热电器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化粪池沉淀后作为企业内部花木和蔬菜肥料,确保不外排。
        3、盐都区加强巡查监管,督促2家企业对厂区环境进行提升整治。

        73

        D2JS202204170061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宝华花园,小区绿化带被破坏用于建设停车场,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

        盐城市盐都区

        其他污染

        4月18日,盐都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潘黄街道现场调查。
        1、群反映的盐都潘黄街道宝华花园小区为拆迁安置小区,位于盐城市盐都区鹿鸣路1036号,建于2013年,共有住宅楼8幢,388户;2015年开始入住,截至目前,共有住户352户。
        2、经核查,小区建设时有54个车位设置在消防登高位上。2020年根据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基层社区和小区物业取消了部分登高位上的车位,同时在小区5号楼东侧移植约316㎡绿化,浇筑设置了19个停车位。目前,小区绿地率约为50.19%,超过小区规划中绿地率不少于40%的要求。
        3、现场调查时,宝华花园小区每幢楼都配置了生活垃圾桶,落实专人管理,专人清扫,未发现垃圾不及时清理的现象。

        部分属实

        1、盐都区落实潘黄街道加强与小区业主的宣传沟通,消除群众误解。
        2、盐都区落实潘黄街道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督促物业提升小区环境,车辆规范停靠,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开展巡查、督查,确保小区环境整洁。

        74

        D2JS202204170030

        盐城市东台市安乐公路与峰峰路交界处向南100米,长星水泥制品厂,污水直排厂区西侧串场河,厂区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盐城市东台市

        4月18日,东台市政府组织五烈镇、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东台市长星水泥制品厂,位于东台市五烈镇乐意村(串场河西、安乐大桥西北侧)。2020年9月19日,该企业与东台市五烈镇乐意村签订《东台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2020年10月底完成拆除工作。现场检查时,厂区已全部栽种苗木,未发现污水直排,周边未发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经调查,2020年9月份前该企业曾存在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情况。
        2、群众反映的安乐公路与峰峰路交界处向南100米,现在为串场河沿岸风光带沿线改造区域,原有仓库、吊机、水泥仓储罐等设施,全部停用并粉刷出新,作为串场河风光带提升改造工业遗迹。

        部分属实

        1、东台市将进一步落实属地日常管理责任,加强宣传解释。
        2、东台市将落实相关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75

        D2JS202204170029

        盐城市东台市鼓楼路步行街,梨三岁烧烤、幸福烧烤,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油烟扰民。

        盐城市东台市

        大气

        4月18日,东台市政府组织东台镇、东台市城市管理局、东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东台市梨弎岁烤肉店,位于东台市鼓楼路319号,使用燃料为天然气,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外排;2019年9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东台市东台镇幸福烤肉店,位于东台市鼓楼路323号,使用燃料为天然气,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外排;2019年10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3、现场检查时,2家餐饮店正常营业(门面相邻),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排口附近有轻微油烟味。梨弎岁烤肉店与东台市进源厨具经营部签订了油烟净化设施每年4次定期清洗的合同;幸福烤肉店与东台市东台镇爱你厨具经营部签订了油烟净化设施每年4次定期清洗的合同。通过查看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台账和付款记录,2家烤肉店的油烟净化设备2021年各清洗4次、2022年各清洗1次。东台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对2家烤肉店排放油烟采样监测,结果均达标。

        部分
        属实

        1、东台市责成有关部门督促2家烤肉店增加油烟净化设备清洗频次,完善清洗台账。
        2、东台市责成有关部门加大监管监测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76

        X2JS202204170021

        盐城市盐马路206号住宅楼,某一楼住户占用200多平公共场地,经营饭店和洗车场,油烟、噪音、污水、废气严重扰民,大量油污排入下水道,导致排水不通。

        盐城市亭湖区

        大气,水,噪音

        4月18日,亭湖区政府组织五星街道、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饭店是盐城市亭湖区红一坊茶酒座(现店名苏州藏书羊肉),位于盐城市盐马路206号住宅楼临街面的一楼101室,2006年3月至2014年2月由沈某经营茶酒座,并办理营业执照。2014年2月转租给孙某、杨某后经营苏州藏书羊肉(未办理新的营业执照),2021年11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排污登记表。2022年2月至今,处于停业状态。
        2、群众反映的洗车场是盐城市亭湖区肥仔汽车用品经营部,位于盐城市盐马路206号101室配套的1号地上车库(101室南侧),2008年9月,郭某租用该车库销售汽车用品及洗车服务,并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排污登记表。
        3、经查,盐城市亭湖区红一坊茶酒座门前空地南北长约18米、东西长约7米,面积约120平方米,现为公共停车区域,无加装道闸、地锁等占用行为。盐城市亭湖区肥仔汽车用品经营部门前空地南北长约5米、东西长约7米,面积约35平方米,正常在门前空地为客户提供洗车服务。
        4、盐城市盐马路206号住宅楼共5层3个单元30户,盐城市亭湖区红一坊茶酒座楼上及西侧为同幢住宅楼居民,该茶酒座在前期经营时有油烟、污水、噪音产生,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用风机通过管道排到南侧车库上方;已安装油水分离器,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噪音主要是油烟净化器风机和空调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未采取降噪措施。盐城市亭湖区肥仔汽车用品经营部无汽车维修等经营项目,无废气产生,仅在洗车过程中产生污水,流入场地东南侧排水沟(格栅盖板),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022年4月18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水沟内水体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5、现场检查发现,盐城市亭湖区红一坊茶酒座在前期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污经油水分离器分离、隔油池隔油后,析出的油脂未规范收集处理,导致茶酒座内部下水道排水不畅(住宅楼下水道公共部位畅通)。盐城市亭湖区肥仔汽车用品经营部在经营过程中不产生油污。

        部分属实

        1、亭湖区责令盐城市亭湖区红一坊茶酒座对积存的油脂进行规范处理,确保内部下水道畅通;在恢复营业前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对油烟、噪声进行监测,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噪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亭湖区责令盐城市亭湖区肥仔汽车用品经营部入室经营。

        77

        X2JS202204170007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万科悦达翡翠云台小区东侧围墙外,盐城新奥燃气公司调压站,长期高分贝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

        噪音

        4月18日,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科城街道和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现场调查。
        1、盐南高新区万科悦达翡翠云台小区(核准名为万悦花园),2018年开建,2020年4月开始交付。小区东侧围墙外燃气高中压调压柜,位于盐城市区人民南路和南环路高架交叉路口西北角,于2013年初建成通气。
        2、经查,该调压柜距小区围墙约17米,距小区5号楼(已入住16户)和10号楼(已入住10户)约30米。
        3、盐城新奥燃气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2年4月20日早、中、晚用气高峰及夜间四个时段在小区围墙外1米处和小区内检测,经检测以及关闭调压器检测对比分析,调压器运行噪声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音排放标准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但噪音数值接近标准值,存在扰民现象。
        4、经查,盐城新奥燃气公司在2021年10月31日,接到市民投诉调压柜噪音扰民问题。已于2022年1月6日在调压柜内侧和燃气管道上安装包裹了隔音棉,1月8日又装置消音器。

        部分属实

        1、盐南高新区督促盐城新奥燃气公司在调压站西侧再加装一道隔音板墙,进一步减少噪音影响。
        2、盐南高新区督促属地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宣传工作,化解群众矛盾。

        78

        D2JS202204170015

        盐城市东台市五烈镇薛岗村,正中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及排污许可,扬尘污染严重,洗车废水、工业废水排入厂区北侧车路河。

        盐城市东台市

        大气,水

        4月18日,东台市政府组织五烈镇、东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单位原为东台市展业混凝土有限公司,2022年2月名称变更为“江苏正中建材有限公司”,并向东台生态环境局报备。展业混凝土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1年11月由原东台市环保局审批,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经查,正中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建设有4座筒仓,一座搅拌楼和一条物料输送带已密闭,筒仓和搅拌楼配有一套收尘器。现场检查时,正中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未生产,厂区地面硬化工作未完成,物料堆场已覆盖,但四周防尘网未建设到位,地面有明显积尘。
        3、正中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生产过程中有搅拌车清洗水、场地冲洗水和设备冲洗水产生,经收集进入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沿公司北侧车路河察看,未发现沿岸有废水排口,也未发现有排水管道通往车路河。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沉淀池水面已与地面基本持平,存在废水外溢的环境隐患。

        部分
        属实

        1、东台生态环境局对正中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东台生态环境局督促正中公司完成项目验收;完成厂区地面硬化和防尘网建设;新建一座沉淀池。
        3、东台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

        79

        D2JS202204170010

        盐城市东台市东台镇海堰村一组,夏某猪场,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厂房,异味严重扰民,猪场西侧设有三条暗管通往东风河,雨季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通过暗管排入河道,大量猪粪填埋在猪场北侧渣土堆里。

        盐城市东台市

        水,大气

        4月18日,东台市政府组织东台镇、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东台市夏某生猪养猪场,位于东台市东台镇海堰村一组,北侧、南侧200米左右均有农户。生猪养殖及沼气利用项目于2015年7月经原东台市环保局审批,尚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共建有8座猪舍,现存栏生猪1001头,其中4座猪舍配套建设蓄粪池和发酵床,猪粪经发酵后和稻糠、木屑及菌剂混合发酵后作为花肥出售;另4座猪舍配套建设蓄粪池,通过管道进入沼气包(双层防渗沼气膜),沼气用于发电自用,沼液沼渣用于农户肥田。
        2、经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该养猪场使用土地为设施农业用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该养猪场在粪便中添加有机肥发酵菌剂,能有效抑制臭味。现场检查时,周边异味不明显。4月18日,东台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韵沣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养猪场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未超标。
        4、该养猪场未设置污水排放口,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厨房,进入化粪池后用于农户肥田;猪舍冲洗水和猪粪进入蓄粪池,或进入发酵床、沼气包处理,均不外排;未发现排口、暗管和废水排放迹象。经现场挖机挖开排查,群众反映的“暗管”实为蓄粪池通向沼气包的管道(直径约为10厘米的黑色管道)。东台生态环境局于4月19日对该养猪场西侧东风河进行采样监测,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劣V类。
        5、经现场核查,该养猪场北侧为沼气包并无渣土堆,未发现有猪粪露天堆放。

        部分
        属实

        1、东台生态环境局对该养猪场生猪养殖及沼气利用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东台市将督促该生猪养殖及沼气利用项目完成环保验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气浓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东台市督促东台镇采取清淤换水等措施改善东风河水质。

        80

        D2JS202204170081

        盐城市大丰区宝龙集团,污水排入西侧河道,流入斗龙港。

        盐城市大丰区

        4月18日,大丰区政府组织爱三龙镇、区水利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是江苏宝龙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大丰区三龙镇斗龙渔业创新路66号。该公司龙虾、鮰鱼、南美白对虾产品加工项目于2005年7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经原大丰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2007年4月投入生产,2015年2月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2、经查,2019年9月,该公司出口市场受阻,生产车间全面停止生产,其后陆续将企业冷库贮存产品向市场销售。截至2020年11月,库存产品全部清空后报停生产用电,仅保留生活用电,至今一直处于停产停电状态。根据国网盐城市大丰区供电公司提供的用电记录,2019年10月起该公司生产用电量明显减少,2020年12月起生产用电量为0。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车间干燥无生产痕迹,厂区只有1-2名值守人员,无生产工人,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长期停运状态。西南侧氧化塘水位低于溢流口约30厘米,排口处无废水排放痕迹。
        4、经查,该项目生产期间,废水主要来自龙虾清洗、龙虾冷却、鮰鱼清洗、南美白对虾浸泡产生的废水,经自建的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到车间西南侧氧化塘(约42亩,目前作为鱼塘使用),由氧化塘北侧进水,利用湿地进一步降解后,从西南侧排口溢流至氧化塘南侧的沟渠,向东流到东升河,再向南流到运料河,根据大丰闸和斗龙港闸开启的流量不同,运料河水或向东流到大丰干河或向西流到斗龙港。

        部分
        属实

        1、大丰区督促该公司严格依规复产,复产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大丰区落实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规查处。

        81

        D2JS202204170020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 83 号海德庄园西大门入口处的河塘,塘水不流动,水面漂浮大量树叶、青苔,长期无人清理,异味严重扰民。

        扬州市邗江区

        2022年4月18日下午,邗江区政府分管领导赴现场查看处置。反映的邗江区邗江北路83号海德庄园小区建于2002年,由上海锐翔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管理;反映的“河塘”位于居民小区内部(西大门附近)。
        关于“西大门入口处的河塘,塘水不流动,水面漂浮大量树叶、青苔,长期无人清理,异味严重扰民”问题。该小区内部池塘为封闭水体,水体不流动,无污水排入,补水源于自来水和雨水。池塘周边树木旺盛,枯枝落叶易掉落沉积,无其他外部污染因素。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疏于管理,现场发现水面青苔、枝叶等漂浮物未及时清理,水质感观较差,有异味。

        属实

        一、邗江区政府责成属地西湖街道办立行立改,抓紧完成池塘内漂浮物打捞清运和周边绿化修整,并完成池底淤泥杂物清运和池塘换水工作,2022年4月24日上述工作已整改落实到位。
        二、邗江区政府要求海德庄园小区物业单位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对池塘进行清理保洁和换水,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82

        D2JS202204170032

        扬州市仪征市枣林湾园艺试验场果园生产队,原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在龙安路西侧非法填埋数万吨工业污泥,2019年开始修复,5个填埋池已清理3个,其余2个未开挖,土壤含重金属。

        扬州市仪征市

        土壤

        4月18日,仪征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城管、住建、自规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督办。反映的“枣林湾园艺试验场果园生产队”应为“仪征市青山园艺试验场”;反映的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仪化公司)为中国石化中高端聚酯和特种纤维生产基地,生产项目均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持有《排污许可证》,建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一、关于“在龙安路西侧非法填埋数万吨工业污泥”问题。1986年经仪征市政府同意,相关方签订《垃圾堆放管理协议》,利用青山园艺试验场5个废弃矿坑作为仪化公司工业污泥和该公司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堆放场,其中1#、2#、3#坑堆放工业污泥(最终共约8.5万吨),4#坑堆放生活垃圾(最终约25万吨),5#为渗滤液池。随着环境管理要求提高,2005年仪化公司生活垃圾改送仪征市青山垃圾填埋场处理,2011年底仪化公司工业污泥改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为控制环境风险,2013年-2014年仪化公司投资370万元完成了青山园艺试验场污泥垃圾堆场规范化整治。
        二、关于“2019年开始修复,5个填埋池已清理3个”问题。2016年起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对该问题进行交办,仪化公司启动青山园艺试验场3个工业污泥坑(1#、2#、3#)的清理工作,2020年6月完成整治,按规范共清运处置工业污泥8.5万吨、渗滤液22万吨。清运后,仪化公司委托专业单位对上述地块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并根据调查报告的有关建议,落实了隔离管控、专人管理、地下水定期检测等风险管控措施,2020年12月相关整治通过督察交办问题核查销号。
        三、关于“其余2个未开挖,土壤含重金属”问题。4#生活垃圾坑和前期清理的1#、2#、3#污泥坑互不连通,生活垃圾独立堆放,经专业评估4#垃圾坑与污泥坑相邻区域的垃圾不具危险特性。5#渗滤液池为青山园艺试验场环境风险应急管控设施,仪化公司2013年规范整治期间已进行防渗处理,经技术论证渗滤积液由仪化公司收集转运至本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显示:清理后的3个污泥坑内土壤污染因子为钴、锰、砷,其中钴、砷风险控制计算值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简称《标准》)中的筛选值;锰基本全场偏高,但锰不属于《标准》中重金属关注指标,同时“对照点”锰含量也偏高,怀疑与土壤环境背景有关。

        部分
        属实

        一、2022年4月20日,仪征市城管局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实地勘查,确认1#、2#、3#坑污泥坑完成清理后,按相关国家标准对青山园艺试验场落实了管控措施;4#坑为生活垃圾坑;5#坑为渗滤液积水池,主要用于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目前,专业技术单位已制定4#垃圾坑调查处理工作计划,力争6月底前完成该区域初步调查。
        二、仪征市城管局将根据专业调查结果,组织青山园艺试验场和仪化公司于8月20日前确定对4#垃圾坑的处置方案,具体选定“现场封存和风险管控并进行长期监测”或“彻底开挖清理处置”措施。处置方案实施前,青山园艺试验场和仪化公司将继续加强现场管控,定期委托专业环境监测机构对地下水进行检测,确保现场环境风险可控。

        83

        D2JS202204170033

        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多家汽车 4s 店(大众、奥迪、奔驰等),从事喷漆作业,无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直排,异味扰民。

        扬州市邗江区

        大气

        2022年4月18日,扬州市邗江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领邗江生态环境局、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维扬经济开发区”境内共有汽车4S店和汽修企业43家,主要集中在扬子江北路 “汽车城”周边。反映的“大众、奥迪、奔驰”等4S店均在上述区域,其中扬州金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4S店已于2020年破产倒闭。
        关于多家汽车4S店“从事喷漆作业,无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直排,异味扰民”问题。经调查,维扬经济开发区境内43家汽车4S店、汽修企业中,有喷漆工序的共38家,喷漆工序均配套装有“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光氧”或“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等废气处理设施。2022年2月,根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查研判情况,邗江生态环境局对该区域汽修店(企)专题开展了执法排查,检查发现12家企业存在的喷漆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危废管理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共16个,均依法实施了立案查处,对1家企业采取了查封措施,截至目前12家企业违法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受疫情影响,4月18日检查时大部分汽修店(企)喷漆房未正常使用,邗江生态环境局对信访重点反映的扬州利之星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奔驰)、扬州新丰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大众)2家汽车4S店开展监测,其治污设施有组织废气排放和场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相应标准。

        部分
        属实

        一、邗江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区域汽车4S店和汽修企业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密切跟踪相关店(企)停产喷漆工序的使用情况,一旦复产将及时开展废气监测,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邗江生态环境局将联合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汽修行业管理人员的环保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宣教,增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识。
        三、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汽修行业日常环境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报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维扬开发区管委会督促38家有喷漆工序的汽修店(企)全面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计划6月3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

        84

        D2JS202204170040

        扬州市江都市郭村高速口附近,天意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夜间生产扬尘扰民

        扬州市江都区

        大气

        2022年4月18日、4月19日,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政府联合江都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检查。反映的“天意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全称“扬州天意秸秆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从事生物质颗粒加工,有立项和用地审批,主要生产原料为秸秆、废木材,无生产废水排放,破碎、粉碎工段配套有布袋除尘设施。
        关于“无环评手续,夜间生产扬尘扰民”问题。经查,该企业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2020年6月23日江都生态环境局已对其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号:扬环罚〔2020〕04-55号);当年12月28日,针对该企业未按期缴纳罚款行为下达催告通知书,随后申请江都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1年3月31日法院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裁定书(文书号:(2021)苏1012行审9号)。2022年4月18日下午、4月19日夜间检查时,该企业均未生产,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该企业厂区东北侧有村民住宅,最近距离约20米,生产扬尘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部分
        属实


        1、2022年4月18日,郭村镇政府已对该企业电力设备实施查封,并要求该企业落实关停取缔措施,计划2022年4月底前全面拆除生产设备,2022年5月底前完成“两断三清”。
        4.郭村镇政府会同江都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网格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如期完成“两断三清”,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85

        D2JS202204170073

        扬州市仪征市月塘镇丁公村荣泰新型建材厂,已关停2年,窑厂拆除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在厂区西侧约5、60米处的农田大坑内。该公司将收购来的用于制砖的部分污泥填埋在厂区西侧约20米处,并用混凝土浇筑地坪。近期企业挖掉部分上层混凝土地坪,再覆盖黄土,伪装成正常土地。

        扬州市仪征市

        土壤

        2022年4月18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月塘镇政府和自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场调查督办。此次交办件与本轮督察第二批D2JS202203260023、第七批D2JS202203310044、第十二批D2JS2022040500572022、第十八批D2JS202204110044、第二十二批D2JS202204150027交办反映的对象同为“仪征市荣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荣泰建材),该企业从事空心砖生产,目前处于拆除停产状态,拆除前有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申领过排污许可证。
        一、关于“已关停2年”问题。该企业于2020年11月停产,2021年3月按照仪征市砖瓦窑整治要求全部拆除原有窑体和生产设备。整治后,该企业拟建“年产7000万吨煤矸石自保温砌块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通过立项备案(备案手续未超过两年),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不属于关停)。拟建项目环评两次报批并公示,暂未通过环保审批,尚未开工建设。
        二、关于“窑厂拆除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在厂50、60米处的农田大坑内”问题。反映的“建筑垃圾”为该企业拆除窑体产生的土块、碎砖块,“农田大坑”系该企业当年取土后形成的水溏。周边村民为方便农作,利用废弃碎砖铺设在“农田大坑”间的土埂上作为机耕路(尚未贯通),经自规部门勘察该路符合农村道路认定标准。4月15日月塘镇政府抽干水塘积水查看,未发现塘底有建筑垃圾。
        三、关于“该公司将收购来的用于制砖污泥填埋在厂西侧约20米处,并用混凝土浇筑地坪”问题。根据环评,该企业原项目生产原料包含一般固废污泥。4月4日,月塘镇政府委托专业单位对厂区西侧混凝土场地进行了勘探,勘探报告显示该区域地下主要为暗塘,暗塘为制砖取土坑回填形成,填土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经对比该公司库房的污泥样本,初步判定厂区西侧混凝土场地填土为非污泥。为进一步摸清该企业整个厂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月塘镇已于4月12日委托专业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4月13日调查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4月15日已进场勘探,预计4月30日出具土壤调查报告。
        四、关于“近期企业挖掉部分上层混凝土地坪,再覆盖黄土,伪装成正常土地”问题。反映地块原为混凝土地坪,自规部门核查发现该地块违规使用农用地,荣泰建材已于4月12日按整改要求破碎清除混凝土,并覆土恢复土地原状。

        部分
        属实

        一、仪征市月塘镇政府督促协调专业技术单位加快完成荣泰建材全厂区地下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预计4月30日出具土壤调查报告,仪征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土壤调查结果进一步依法调查处理。
        二、月塘镇政府将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大对荣泰建材厂区巡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同时加强属地信访维稳,有效协调化解信访矛盾。

        86

        X2JS202204170039

        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东段的一些翻砂厂、水泥厂,紧邻大运河,无环评手续,扬尘、噪音严重扰民。其中绿杨水泥厂,扬尘污染严重,厂区北侧露天堆放大量生产加工材料未覆盖。

        扬州市邗江区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18日,扬州市邗江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领邗江生态环境局和属地竹西街道办开展现场核查处置。邗江区物港路东段位于扬州市公铁水联运物流集聚区,地处京杭大运河西侧,该路段仅有扬州绿杨水泥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绿杨水泥)1家水泥生产企业,绿杨水泥东侧为扬州新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盟物流),南侧为扬州绿城砼业有限公司(简称:绿城砼业)。
        一、关于“一些翻砂厂、水泥厂,紧邻大运河,无环评手续,扬尘、噪音严重扰民”问题。对物港路东段沿线区域排查,暂未发现翻砂厂和其它“散乱污”企业,反映区域仅有“绿杨水泥”1家水泥生产企业,该企业最近边界距大运河约200米,主要从事水泥熟料研磨加工,无熟料窑烧结工序,建设项目通过立项、用地、环评等审批和阶段性环保验收、排污许可,配套有除尘、控尘设施并落实了正常维护措施。“新盟物流”紧邻大运河,为内河港口码头企业,从事建材、砂石、水泥等仓储运输,选址位于规划岸线,持有《港口经营许可证》,通过立项、用地、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排污许可,厂区西侧建有防风抑尘墙,并采取雾炮喷淋、加强覆盖等抑尘措施。“绿城砼业”租用“绿杨水泥”场地从事混凝土生产,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建设项目通过立项、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进行了排污登记,原料仓库为封闭料仓,通过密闭廊道输送至生产车间,相关工段配套有除尘设施并落实了正常维护措施。上述企业正常生产、运输车辆进出会产生一定扬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上述3家企业初期雨水均收集回用,降雨量大时雨水均排入城市雨水管网。
        二、关于“绿扬水泥厂,扬尘污染严重,厂区北侧露天堆放大量生产加工材料未覆盖”问题。因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需求少,水泥库存较多,绿扬水泥近期生产状态不正常,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能开展相应监测。该企业相关工段配套建有布袋除尘设施,经处理后分别通过5根烟囱高空排放,粉煤灰、熟料、脱硫石膏等原料仓库均为封闭料仓,通过密闭廊道输送至生产车间。反映的厂区北侧露天堆放物料的区域为该企业原料(水砂)堆场,已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检查发现部分防尘网破损。该企业进出车辆冲洗不及时、不完全,有少量扬尘现象。调阅该企业2021年至2022年1季度污染物自行监测报告,噪声、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符合到相应标准。

        部分
        属实

        一、邗江区竹西街道办督促绿杨水泥迅速整改水砂堆场防尘网破损问题,目前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到位;同时跟踪督促该企业加大进出道路洒水降尘频次、严格落实出场车辆完全冲洗要求,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防止扬尘污染扰民。
        二、邗江生态环境局要求周边企业规范运行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及车辆噪音管控,减少噪音扰民。
        三、竹西街道办联合邗江生态环境局对该区域加强执法监管和日常网格巡查,常态化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清零措施,杜绝该区域“散乱污”企业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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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55

        扬州市仪征市大仪镇何巷村,扬山雅键鞋材有限公司,从事复合材料生产,临近五个小型水库(西面两个、东面一个、南面一个、北面一个),破坏自然水资源,阻断水系,影响农业灌溉用水

        扬州市仪征市

        其他污染

        此交办件与本轮督察第十五批X2JS202204080019交办信访件基本重复。2022年4月18日,仪征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大仪镇政府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扬山雅键鞋材有限公司”实为“扬州市雅键鞋材有限公司”(简称:雅键鞋材),主要从事“珍珠棉”生产,建设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和排污登记,无生产废水排放,有机废气经配套设施吸附后排放,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反映的“五个小型水库”实际为5个当家水塘,均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其中雅键鞋材西侧两个水塘无名(共约6亩),东侧水塘为“金庄云沟”(约6亩),南侧水塘无名(约5亩),北侧水塘为“金庄下云沟”(约4亩)。
        一、关于“从事复合材料生产”问题。根据仪征市化工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0日《关于对扬州市雅键鞋材有限公司信访调查情况的说明》,该企业生产工艺为低密度聚乙烯颗粒升温喷丝形成无纺布,整个生产仅为物理过程,无化学复合反应,该企业不属化工企业。
        二、关于“破坏自然水资源,阻断水系,影响农业灌溉用水”问题。该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地埋式无动力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内菜地灌溉,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经水利部门查勘,5个当家水塘与周边水系不连通,水塘依靠降雨蓄水,灌溉时直接提水进田。该企业厂址原为村小学,建厂前后周边农业设施及水系未有改动。4月19日,仪征生态环境局分别对5个水塘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大仪镇政府对属地村民开展走访调查,均反映未发现该企业有直排废水、阻断水系行为。
        第十五批X2JS202204080019交办信访核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技改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缺少丁烷MSDS,警示标识缺少针对性、危化品未落实专人管理和现场空瓶未及时清理,内部防静电措施未落实到位等安全生产隐患,相关部门已分别采取了查处和责令整改措施。

        部分
        属实

        一、仪征生态环境局针对该企业技改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在前期立案查处的基础上,跟踪督促企业整改。目前,该企业正在编制技改项目环评,计划4月30日前报批;同时将加强对该企业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经仪征市应急管理局复查,截至4月26日该企业已完成前期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三、大仪镇政府严格落实网格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该公司跟踪巡查监管,督促依法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切实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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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58

        举报人前期反映“扬州市开发区花园社区兰香园苑50-53栋四幢楼东侧绿化被破坏”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相关部门仅在居民楼边补种些许花草,对600平绿地修复并未提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8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领导召集区市场监管局和属地文汇街道办开展调查会商。反映的“花园社区兰香园苑”为“新城花园小区”一部分,该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兰香园苑50-53栋四幢楼临近“新城花园农贸市场”,该市场由扬州商贸市场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一、关于“相关部门仅在居民楼边补种些许花草”问题。根据《2016年新城花园市场升级改造申报表》、新城花园农贸市场改造平面图及其审批资料,花园社区兰香园苑50-53栋四幢楼东侧应建设停车场及恢复部分绿化,其中楼幢东侧道路以东区域硬化后作为停车场,道路以西与四幢楼之间区域种植一排树木,路面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前期信访交办后,文汇街道、区市场监督局、扬州商贸市场有限公司综合考虑农贸市场现状和群众诉求,商定了整改方案,确定上述道路以东区域停车场保持不变,并在道路西侧铺设了绿化带,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二、关于“对600平绿地修复并未提及”问题。经查阅历史资料,2002年以前道路以东区域停车场原为河流弯道,2002年填土将河道取直形成该区域。经调阅1993年农贸市场规划图,规划未明确该区域为绿化用地。经调阅2002年农贸市场改造规划图纸,图纸反映该道路东侧是经区规划局同意建设的一排沿河临时店面房,未规划种植树木和草坪,2016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店面房拆除,所在区域经审批改造成停车场。经属地社区走访,被访的20户周边居民均对近期绿化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部分
        属实

        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汇街道对铺设的绿化带进行常态化管护,严防绿化带被占用。
        二、文汇街道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宣传相关政策,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同时要求环境网格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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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39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夏庄村贾东组 18 号,住宅内及门前自留地上搭建厂房,从事酒店一次性拖鞋生产、拖鞋油墨印字、拖鞋冲床加工等,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异味、噪音扰民,西侧厂房空压机排放废水。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水,大气,噪音

        4月18日上午,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杭集高新区赴现场核查处置。反映的点位为“胡某某个体作坊”,该作坊于2015年开始利用农村家庭自建住房从事拖鞋半成品加工,工序为鞋面印字、面料冲压,主要生产设备为丝印机1台、冲床1台、空压机1套,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为无纺布和水性油墨,该作坊未办理营业执照。
        一、关于“住宅内及门前自留地上搭建厂房,从事酒店一次性拖鞋生产、拖鞋油墨印字、拖鞋冲床加工等,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问题。经核查,该作坊利用农村自建房进行酒店一次性拖鞋生产,印刷工序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油墨,且年用量小于10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需报批环评。该企业未进行排污登记。
        二、关于“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异味、噪音扰民,西侧厂房空压机排放废水”问题。检查时该作坊未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空压机运行产生少量冷凝水,无其他生产废水;信访反应的噪声应源自冲床和空压机运行,该作坊未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

        部分
        属实

        1、该作坊选址与农村住宅用途不符合,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按“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决定将其关停取缔,要求业主4月30日前完成生产设备及原辅料清理。4月21日上午复查时,该作坊已拆除所有生产设备。
        2、生态科技新城应生局联合杭集高新区管委会加强巡查,确保该作坊取缔后问题不再反弹。
        3、鉴于该业主家庭实际状况,杭集镇党委政府负责给予困难帮扶和就业指导,妥善解决当事人家庭生计,有效化解相关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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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49

        镇江市丹阳市界牌镇界中村工业区,旭程塑件厂,无环评,在楼顶擅自从事喷漆,异味严重扰民。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

        2022年4月18日,丹阳市政府组织丹阳市界牌镇政府并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丹阳市界牌镇旭程塑件厂未生产。
        一、关于“旭程塑件厂无环评”问题。丹阳市界牌镇旭程塑件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关于“旭程塑件厂在楼顶擅自从事喷漆,异味严重扰民”问题。经查,丹阳市界牌镇旭程塑件厂喷涂工段在厂房六楼(共六层),建设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因未生产,该厂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该厂东北侧120米及东南侧200米有居民居住,其他方向无居民。

        属实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界牌镇旭程塑件厂停产整治并报批环评手续、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待相关手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到位后,方可从事生产。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市界牌镇旭程塑件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三、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界牌镇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对丹阳市界牌镇旭程塑件厂加强监管,确保完善环保手续后合规生产。

        91

        D2JS202204170064

        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高新园区,以恒顺醋业公司、健力宝有限公司为主的企业,生产时使用锅炉,异味扰民。

        镇江市
        丹徒区

        大气

        2022年4月18日,丹徒区政府组织高新园管委会并会同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一、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恒顺醋业公司”基本情况。经查,被举报单位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主要从事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的生产。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前期调查发现,该公司1号、2号、3号锅炉未进行低氮改造。该公司额定蒸发量为15t/h的4号燃气锅炉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
        (二)关于“生产时使用锅炉,异味扰民”问题。2022年4月19日,丹徒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该公司4号锅炉已恢复使用,丹徒生态环境局再次委托第三方对企业3号、4号燃气锅炉排放废气进行监督监测,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低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显示废气均达标。
        二、健力宝(镇江)饮料有限公司
        (一)关于“健力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经查,被举报单位为健力宝(镇江)饮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镇江市丹徒新城恒园路18号,主要从事碳酸饮料(汽水类)、果菜汁类、茶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已申领排污许可证。锅炉已进行低氮改造。
        (二)关于“生产时使用锅炉,异味扰民”问题。2022年4月20日,丹徒生态环境局再次委托第三方对燃气锅炉排放废气进行监督监测,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低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出具。
        三、该信访件为重复件,与本轮第五批D2JS202203290060号、D2JS202203290045号,第六批X2JS202203300046号,第十四批D2JS202204070015号交办问题内容重复。

        部分属实

        一、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已要求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关于开展丹徒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要求,立即对1号、2号、3号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在未完成改造前不得使用。目前,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锅炉低氮改造计划和更新锅炉计划。在低氮改造完成后,将进行监督监测,确保锅炉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二、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公司额定蒸发量为15t/h的4号燃气锅炉排放废气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拟处罚26万元。
        三、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园区内企业锅炉监管巡查频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四、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视健力宝(镇江)饮料有限公司废气监测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五、丹徒区高新园管委会将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协调企业尽快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实现集中供热。

        92

        D2JS202204170052

        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扬中胜利电镀厂,位于长江边,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北侧河道,废气异味扰民,夜间生产噪音扰民。

        镇江市
        扬中市

        大气,噪音,水

        2022年4月18日,扬中市政府组织西来桥镇政府并会同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被举报单位为扬中市胜利电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镀加工,2021年1月该公司取得环评审批,2021年10月申领排污许可证,2022年3月27日完成项目一阶段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进行网上公示。3月30日,因扬中市疫情防控要求,该企业停产。4月18日,该公司在未获得地方政府复工复产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公司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
        一、关于“位于长江边,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北侧河道”问题。该公司位于长江背水坡内,距离长江岸线290米。经排查,未发现该公司有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北侧河道现象,厂区与“北侧河道”无排口连通。该公司与扬中市西来桥水务有限公司已签订工业废水接管协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西来桥镇污水管网。4月19日,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对厂区9个涉水点位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雨水收集池总镍浓度为0.75mg/L,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北侧河道”及其余点位水质无异常。现场溯源发现,停产期间污水管道接头渗漏导致污水“跑冒滴漏”流入雨水收集池,已现场要求企业进行修复。经查阅雨水泵运行记录,3月30日停产至今无雨水外排。
        二、关于“废气异味扰民,夜间生产噪音扰民”问题。2022年3月15日企业自主验收报告显示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等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3月30日,因扬中市疫情防控要求,该企业停产。4月18日,该公司在未获得地方政府复工复产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4月19日,西来桥镇政府责令该公司按照扬中市疫情防控要求立即停产。西来桥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待该公司正常生产后对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一、扬中市西来桥镇政府要求该公司按照扬中市疫情防控要求立即停产,停产期间,检查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强化雨水排口水质监测,消除雨水外排隐患。
        二、针对雨水池积水水质超标的问题,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将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扬中市西来桥镇政府向部分镇人大代表和周边群众代表通报针对该公司的处理情况,后续西来桥镇政府将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巡查力度,确保该公司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督促企业采取消声、隔声或围挡、声屏障等降噪措施,保证厂界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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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68

        镇江市丹阳市访仙镇独山村的一家电泳厂(老板巢某方),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周边水沟,异味扰民。

        镇江市
        丹阳市

        2022年4月18日,丹阳市政府组织丹阳市访仙镇政府并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丹阳市轩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丹阳市访仙镇独山村西山凹自然村,主要从事年产5万件汽车配件的生产加工项目。该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一、关于“丹阳市轩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周边水沟”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丹阳市轩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的调节隔油池内有一潜水泵连接一条软管,该软管直通厂区北侧水沟。经调查询问丹阳市轩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巢某,该公司废水处理站的调节隔油池内原囤积了约2吨的废水,为节约成本于2022年4月17日下午用潜水泵直接将废水打到了厂区北侧水沟旁的空地上。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区北侧水沟和污水处理站调节隔油池内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
        二、关于“异味扰民”问题。经查,异味源为王旭东涂料加工点,该加工点租赁丹阳市轩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西侧部分厂房。该加工点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场未生产。该加工点使用的主要原料为:颜料、醇酸树脂;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研磨→搅拌→成品,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生产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属实

        一、丹阳市政府取缔丹阳市轩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王旭东涂料加工点,目前设备正在拆除。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市轩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30万元,案件程序结束后对责任人将移送公安拘留;对王旭东涂料加工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30万元。
        三、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访仙镇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督促丹阳市轩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王旭东涂料加工点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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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05

        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文化小区21栋附近的垃圾处理站,异味扰民,早上5点垃圾清运车噪音扰民,垃圾渗滤液及车辆清洗污水异味严重,

        镇江市
        扬中市

        大气

        2022年4月18日,扬中市政府组织扬中市城市管理局调查处理。
        一、关于“异味扰民……垃圾渗滤液及车辆清洗污水异味严重”问题。经检查发现,该中转站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每日按要求冲洗消杀。此次“异味扰民”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3月30日,扬中市突发新冠疫情,文化小区中转站紧急封闭暂停使用,一直至4月17日才解除封闭。由于封闭时间较长,当日清理消杀中转站时出现了较大异味。2022年4月19日,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委托镇江新区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对文化小区中转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检测数据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二、关于“早上5点垃圾清运车噪音扰民”问题。经现场调查,有少数环卫工人提前上班进行环卫作业,操作保洁车辆进出时,发出的声响对周边产生了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2022年4月18日,文化小区中转站立即组织人员就每日开放时间进行再次重申,要求所有职工严格按照中转站作业时间(6:30至21:00)进行作业,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2022年4月18日,文化小区中转站根据收运路线、收运体量适时调整了垃圾清运车辆进出站时间和停放地点,并将进出中转站频次较高的垃圾清运车辆转至其他中转站。
        三、调整后,扬中市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4月20日委托镇江新区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对文化小区中转站工作时间周边昼间噪声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噪声未超过标准。
        四、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将优化作业方式,积极推行垃圾压缩车直接清运模式,尽量减少进站垃圾量,减少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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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57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丁家村,兴化金孔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热镀锌渣生产氧化锌,无环评手续,违规建设厂房及多条氧化锌生产线,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废气超标排放;产生的收尘灰、化验室废液、废机油、润滑油等危废,未按规范处置;产生的废坩埚、废耐火砖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使用热镀锌渣生产氧化锌”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原料主要是锌锭,部分原料为热镀锌渣冷却后锌块。
        二、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经查,该公司氧化锌生产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2017年11月2日该公司煤改气及除尘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732128100000097。2020年1月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1726652382X001U。
        三、关于“违规建设厂房及多条氧化锌生产线”问题。经查,该厂区原是一个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米厂,2014年扩建约3000平方米,纳入违法用地整改,后来补办了用地手续。2018年又扩建约4700平方米,并于2020年列入全市整改调整补办手续企业名单中,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等待相关部门批复挂牌。2021年3月,该公司拆除约3000平方米违建厂房,存量集体用地约3000平方米。该公司共建设12条氧化锌生产线,其中两条生产线备用。氧化锌生产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兴化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4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44万元,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四、关于“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废气超标排放”问题。经查,氧化锌生产企业未列入废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及有关规定未要求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该公司定期开展废气监测。根据生产工艺,生产时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侧吸式脉冲除尘设施收集,收集的粉尘即为产品。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2年4月14日对该公司加热熔化炉有组织排放烟气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工业粉尘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达到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
        五、关于“产生的收尘灰、化验室废液、废机油、润滑油等危废,未按规范处置”问题。经查,收尘灰是气化后的锌非充分氧化后的产物(次品氧化锌),通过装置收集后可作产品销售,不属于危险废物。该公司化验室里有天平、光谱电子仪、表面积电子仪、均属于电子设备,不使用化学试剂,无废液产生。该公司租赁第三方公司5台叉车,所产生的废机油、润滑油由供应方统一回收处理。
        六、关于“产生的废坩埚、废耐火砖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问题。经查,该公司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坩埚,存放在厂内固废存放区,由诸城市锦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处理。近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出货,导致有废坩埚未能及时处置,积存堆放。废耐火砖由供应商回收后粉碎再利用。在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随意倾倒废坩埚、废耐火砖等固体废物的行为,现场检查时,发现有一个坩埚在厂区露天存放,一些编织袋随意堆积存放,该公司在固体废物(废品)贮存管理上存在不规范。

        部分属实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兴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订《兴化市锌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大垛镇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收储)一批”的原则分类推进,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兴化市锌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4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垛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落实网格化监管,督促该公司规范生产,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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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50

        泰州市泰兴市张郭镇张郭河海电镀厂、张郭温州工业园区不锈钢酸洗厂、张郭镇所有链条厂,有毒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河水发红,多次反应无果。张郭镇多家不锈钢企业,锅炉夜间排放有毒黄烟,异味扰民。

        泰州市 兴化市

        水,大气

        4月6日下午,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兴化市委副书记、市长现场督查兴化市张郭镇河海电镀厂并提出整改要求(张郭镇是泰州市兴化市下辖镇,不在泰兴市)。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市委常委、戴南镇党委书记4月7日上午对温州工业园区、五星村被举报企业进行实地督办。4月9日-月17日,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泰兴市张郭镇张郭河海电镀厂,有毒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河水发红,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查,该厂前身为兴化市自行车配件二厂,厂界东侧、南侧均是蟹塘、厂界西侧为机耕路(靠近盐靖河)、厂界北侧是菜地。该厂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厂房陈旧,道路破损,废水处理设施空间狭小,存在电镀车间废水“跑、冒、滴、漏”、电镀废水分类收集不规范现象,企业管理水平不高。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未安装在线监控装置,雨水排口未设pH在线监控设备。产生的危废种类与排污许可证不一致,危废台账记录不规范。该厂厂区东北角地面以下有一长、宽、深5米*4米*1.8米的在建应急池,已水泥浇筑完毕,尚未进行防渗处理,无使用痕迹。徐州聚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河海电镀厂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设计能力为50吨,正常生产时该厂日产生废水量约为15吨,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日补充自来水约6吨。目前该厂废水收集池、处理池、应急池设置不合理,废水管线铺设杂乱,废水流向标识不清,因废水处理设施场地受限导致整改难度大。
        该厂2021年产生含铬污泥7.82吨,含镍污泥14.82吨。于2022年2月25日委托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贮存的含镍污泥,于2022年3月18日委托江苏和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处置贮存的含铬污泥,现危险废物贮存量为0。该厂安装了4套碱水吸收塔,2021年8月20日该厂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厂废气进行检测【报告编号(2021)泰州新测环检第152768号】,检测结果显示未超标。但废气吸收装置是否存在吸收不完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核查。检查发现该厂未制订废气治理设施操作章程,无运行台账,不能证明其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因该厂未生产,暂未对该厂废气进行监测。最近居民位于该厂东南角约520米。检查中发现,该厂在2016年将一车间和三车间原先的小型手工电镀生产线升级为一车间自动线滚镀锌线1条、三车间自动线滚镀锌线1条和吊镀锌自动线1条,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022年4月12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厂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共4次,分别如下。
        1. 2018年6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10批77号信访:反映该厂废水、废气污染问题。答复:针对该厂存在的问题,责令该厂停产期间对治污设施加强改造和完善,恢复生产时开展废气、废水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方可投入生产,否则不得进行生产。2018年6月15日,兴化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厂回水池和附近水体(盐靖河)上下游地表水取样监测,未发现异常【报告编号:(2018)兴环监(水)字第(149)、(2018)兴环监(水)字第(150)】。2018年7月10日,该厂委托江苏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水、废气进行检测,未出现超标现象【报告编号:(2018)新测(综合)字第(306)号】。
        2. 2021年省环保督察兴化市信访:反映该厂偷埋危废、废气污染问题。检查时未发现有偷埋危废迹象。戴南镇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企业加强厂区内规范管理,地面清洁及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禁止偷埋危废固废现象。
        3. 2019年2月20日和2019年3月13日两次向“12345”政务热线反映该厂废水污染问题。答复:现场检查没有发现该厂有偷排现象。对该厂上下游、回用水进行了取样。兴化市环境监测站3月19日制作的(2019)兴环监(水)字第(032)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周边水体正常。要求该厂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处理好的废水能够达到中水回用标准,正常使用中水,不得外排。
        二、关于“张郭温州工业园区不锈钢酸洗厂有毒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河水发红,多次反映无果”问题。2022年4月5日,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分别对温州工业园区内8家不锈钢企业周边河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镍、六价铬未检出,江苏正通金属封头有限公司北侧生产河、江苏国森封头有限公司南排口处生产河总锰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标准限值,其余断面总锰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标准限值。因疫情原因,物流受阻,3月底至4月初,温州工业园区内8家涉及酸洗、清洗的不锈钢企业陆续停产,无废气排放(核实一下全部停产,为什么后面又有两家在产),暂未对周边空气质量开展环境监测。抽查企业近年来自行检测报告,江苏巨登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 江苏金日管业有限公司、江苏龙跃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 泰州镜面达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江苏屹伟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江苏正通金属封头有限公司、江苏恒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森封头有限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
        但在检查中发现,该江苏恒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不锈钢拉管酸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未经环评审批,部分主体设备已安装到位。兴化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4月9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在检查中发现,江苏国森封头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位置、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兴化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4月9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关于“张郭镇所有链条厂,有毒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河水发红,多次反映无果”问题。泰州市精工链条总厂等10家链条生产企业均正常生产。现场检查,无生产废水产生,但存在工件油污“跑、冒、滴、漏”的现象,造成厂区地面油污较多。2022年4月5日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分别对五星村泰州市精工链条总厂、兴化市特种链条厂、江苏东发链条有限公司、兴化市宏盾链条厂、兴化市强宇链条厂5家链条厂(为什么没有全覆盖??)周边河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泰州市精工链条总厂思源桥生产河、江苏东发链条有限公司东侧张广河、兴化市宏盾链条厂南侧生产河石油类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规定的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断面石油类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规定的Ⅲ类标准限值。
        泰州市精工链条总厂等10家链条生产企业均正常生产。现场检查,无生产废水产生,但均存在产品油污“跑、冒、滴、漏”的现象,造成厂区地面油污较多。在检查中发现,泰州市精工链条总厂热处理加工工段使用电加热网带炉,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也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兴化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0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泰州市双工链条制造有限公司,热处理加工工段使用电加热网带炉,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也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兴化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21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关于“张郭镇多家不锈钢企业,锅炉夜间排放有毒黄烟,异味扰民”问题。经查,戴南镇原张郭镇不锈钢企业没有使用锅炉的不锈钢企业。戴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夜间巡查,未发现有毒黄烟,走访温州园区等不锈钢生产企业周边居民,没有发现有排放黄烟企业的线索,在走访的居民中没有反映有让人反感的气味。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南镇人民政府委托相关行业专家,对兴化市张郭镇河海电镀厂生产设施设备、污染防治设施以及环境管理能力进行全面核查、评估,劝其退出电镀生产。预计5月15日前,完成对该厂的全面核查。戴南镇人民政府要求10家链条厂对油污地面进行清理,同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并规范处置初期雨水,防止地面油污随雨水进入河道,预计4月30日前完成整改;要求江苏国森封头有限公司规范设置管网和排污口,预计6月底前完成。兴化生态环境局待温州工业园区内8家涉及酸洗、清洗的不锈钢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立即组织开展废气排放和周边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南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加强对相关企业环境监管,以防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企业制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环境保护台账,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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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51

        泰州市泰兴市新街镇孔叶村,泰兴市天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长期占用基本农田,工业废渣填埋在根思马北村。

        泰州市 泰兴市

        土壤

        2022年4月19日-20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市公安局、新街镇人民政府和根思乡人民政府到天源公司和根思乡马北村现场调查核实,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固定污染源登记表、生产台账等资料。该公司2022年2月以来停产至今。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长期占用基本农田”问题。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天源公司位于新街镇孔叶村的6块物料堆场进行了调查,占地总面积99.01亩,其中:耕地56.32亩(基本农田38.48亩)、建设用地41.59亩、未利用地1.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1:位于古马干河南侧,系露天堆场,占地面积18.96亩,其中:耕地17.71亩、建设用地0.55亩、未利用地0.7亩。该堆场使用于2009年前,地面未固化,没有违法建设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该地块为一般农用地。
        地块2:位于根元路北侧,系露天堆场,占地面积26.41亩,为建设用地。该堆场使用于2009年前,地面未固化,没有违法建设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该地块为建设用地。
        地块3:位于根元路北侧,占地面积14.62亩,为建设用地。2013年至2014年期间建成简易防雨棚,并固化地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该地块为建设用地。
        地块4:位于根元路北侧,占地面积14.15亩,其中:耕地14.15亩(基本农田14亩)。2014年至2015年期间建成简易防雨棚,地面未固化。
        地块5:位于根元路北侧,占地面积15.44亩,其中:耕地15.44亩(基本农田15.44亩)。2016年至2017年期间 建成简易防雨棚,地面未固化。
        地块6:位于古马干河北侧,系露天堆场,占地面积9.44亩,其中:耕地9.04亩(基本农田9.04亩)。该堆场使用于2009年前,地面未固化,没有违法建设行为。
        以上6个地块中3个地块(地块4、地块5、地块6)占用了基本农田,系违法占用土地行为。
        二、关于“工业废渣填埋在根思马北村”问题。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根思乡马北村元马线北侧、北庄一组南侧(约18亩)和北庄六组南侧(约21.6亩),共计约39.6亩。该地块2006年前是三座六孔立体窑和制砖操作场地,2006年立体砖窑拆除。2007年5月,北庄一组和北庄六组分别和天源建材法人叶某桂签订合同,将该地块租用给叶某桂,2011年到期后,又续签了合同,租期到 2015年。据原马北村村干部反映,自2007年起,叶某桂在该场地上堆放其他地方运来的红粘土;2014年起,在该场地堆放污泥(叶某桂反映均是用于制砖)。租用到期后,叶某桂对场地进行了平整,并由马北村村民代表对平整后的场地进行验收。2015年后,北庄一组的18亩地出租给叶卫泉用于果树种植,北庄六组的21.6亩地出租给泰州天彩科技有限公司做水泥隔墙板。近期,根思乡对该地块进行试挖,发现填埋有黑色和红色疑似固废的物质,来源和属性尚不明确。

        部分属实

        一、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天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将涉及违法用地的6个地块予以改正、恢复原状。新街镇已组织人员、机械进场清理,地块2已经清理到位,地块4、地块5已基本清理到位,地块1、地块6正在清理,地块3待场地调查结束后清理到位、恢复土地原状。
        二、根思乡委托泰科检测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对马北村原天源公司租用地块开展场地调查,对开挖出的填埋物质开展固废属性鉴定,根据场地调查和属性鉴定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兴市公安局对填埋固废开展溯源调查。
        三、2022年3月4日,泰兴生态环境局已对天源公司存在的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生产、超范围接收污泥、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等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2-27号),责令停止接收污泥,拟处罚款83万元,对当时的企业法人代表叶剑罚款8万元,要求公司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四、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新街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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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40

        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森园路北侧、老东河西侧,孙高甲砂石场,占用农用地,无环评、地面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凌晨3、4点作业噪音扰民;该砂石场内的一处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无废水收集池,废水直排。

        泰州市 海陵区

        大气,噪音,水

        4月18日,城东街道、海陵生态环境局接到交办件后,立即对其开展执法检查。4月19日,海陵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带领城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调查核实,会商研究处置方案。
        一、关于“孙高甲砂石场,占用农用地”问题。经核查,海陵区风英建材商行所租场地为老东河社区三组,根据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海陵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地块地类为建设用地。
        二、关于“砂石场无环评”问题。经核实,该砂石场仅作为物料堆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三、关于“地面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场地已进行硬化处理。现场检查时,该砂石堆场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海陵生态环境局已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关于“凌晨3、4点作业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场地噪音主要为推土机等工程设备作业时产生,正常作业时间:8:00-18:00,凌晨3、4点一般不作业。
        五、关于“砂石场内的一处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无废水收集池,废水直排”问题。经查,该混凝土搅拌站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核实,该搅拌站已在拆除。混凝土搅拌站配有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池和废水收集储罐,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废水直排现象。

        基本属实

        一、城东街道督促砂石场地落实降尘措施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作业,控制噪声、粉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城东街道负责督促孙某甲在5月10日前对搅拌站拆除到位。
        三、海陵生态环境局对砂石场地物料易产生扬尘未完全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四、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常态化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99

        X2JS202204170038

        泰州市靖江市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1.长强钢铁,烟尘、粉尘严重扰民;2.新扬子造船,涂装车间产生的粉尘、油漆废料均直排长江。附近居民房屋出租,导致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异味扰民,化粪池粪污直排内河;3.园区二圩港恒生混凝土公司,产生的砂浆污染周边土壤、水体,尤其对恒义村8、9组南侧河流造成严重污染;4.园区2020年建成的精密仪器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泰州市 靖江市

        大气

        2022年4月18日-22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检查。4月22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靖江市住建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督查整改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长强钢铁,烟尘、粉尘严重扰民”问题。2022年4月18日检查时,长强公司除竖炉车间未生产外,其余车间均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该企业安装有9台废气在线监控设备,分别安装在竖炉、热电车间、1#矿槽、2#矿槽、1#高炉、炼铁车间、炼钢车间、烧结机尾和烧结机头等9个车间(工段),查阅在线监控平台数据,该企业除启停炉及设备标定期间数据存在异常外,其他工况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该企业南侧为长江,东侧隔四圩港为大明重工,西侧隔三圩港为华澄重工、中建钢构,北侧为空地、沿江路、四圩村,周边无住户。4月1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烧结工段及东南侧厂界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长强公司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厂西北界外0.305mg/m3、厂东南界外0.645mg/m3、厂东偏南界外0.681mg/m3、厂南偏东界外0.71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1.0mg/m3);长强公司180平方烧结机烟尘(颗粒物)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浓度6mg/m3、氮氧化物浓度43mg/m3,均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2标准(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尽管达标排放,但对周边环境还是有一定影响。
        二、关于“新扬子造船涂装车间产生的粉尘、油漆废料均直排长江”问题。2022年4月1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新扬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新扬子公司喷涂车间产生的粉尘主要为喷砂工段产生的铁灰,由江阴市明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清运,新扬子公司提供了与江阴市明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江阴市明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江阴市明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仓储一般工业固废2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复印件和2021年涂装车间铁灰收集记录表。其他一般工业固废由靖江市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清运,新扬子公司提供了与靖江市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业垃圾处理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1年工业垃圾清运跟踪表。通过核查,未发现涂装车间粉尘以及其他一般固废直排长江的情况。新扬子公司建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2处,2—1危废贮存设施贮存废漆渣、废定/显影液、废活性炭、废油漆桶,配套了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2—2危废贮存设施贮存含水废油和废液。危废仓库内各危废分类贮存,均张贴危废标签。核查企业危废管理台账,废漆渣、废油漆桶等危废均规范转运处置。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打磨、焊接工段未使用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粉尘废气直排。
        三、关于“新扬子造船附近居民房屋出租,导致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异味扰民,化粪池粪污直排内河”问题。2022年4月18日现场检查时,新扬子船厂周边道路脏乱不整洁,垃圾房内垃圾满溢未及时清运,整体卫生环境不佳。五星村停车场及门面房商户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路面,未接入污水管网,企业周边地区有部分农户生活污水有直排现象。
        四、关于“园区二圩港恒生混凝土公司,产生的砂浆污染周边土壤、水体,尤其对恒义村,尤其对恒义村8、9组南侧河流造成严重污染”问题。2022年4月18日检查时,恒生公司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不在生产,但厂区内部分堆垛未能完全覆盖到位;巡查该企业厂区北侧河道及东侧二圩港,均未发现污水排放口。检查发现该企业于2022年2月开始在厂区办公楼西侧建设1条水稳生产线,3月底建成,尚未投产,水稳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月1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单位北侧河道及东侧下二圩港河水现场进行采样,监测结果(附件2)显示,厂北侧河道氨氮浓度0.316mg/L、总磷浓度0.04mg/L、COD浓度20mg/L、高锰酸钾指数2.4mg/L、pH7.3,东侧下二圩港氨氮浓度0.353mg/L、总磷浓度0.08mg/L、COD浓度16mg/L、高锰酸钾指数2.2mg/L、pH7.4,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氨氮浓度1mg/L、总磷浓度0.2mg/L、COD浓度20mg/L、高锰酸钾指数6mg/L、pH6~9)。
        五、关于“园区2020年建成的精密仪器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严重”问题。经查,该精密仪器加工厂为盛佳公司,该公司热处理工段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接管污水管网,与江苏汇同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生活污水处置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5日)。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该公司按要求建有危废仓库,库房有标识,贮存容器贴有标签,已进行网上申报。与常州大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8日),但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与江苏誉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般固废处置合同(有效期至2022年9月29日),与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恒义村村委会签订生活垃圾处置协议(长期有效)。4月21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界无组织粉尘、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附件4)显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1.0mg/m3)。

        部分属实

        一、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部分打磨、焊接工段未使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2万元。责令该企业打磨、焊接工段配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二、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恒生公司“部分堆垛未能完全覆盖到位、建设水稳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1.625万元。责令该企业停止“水稳生产项目”的建设,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所有堆垛完全覆盖到位。
        三、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盛佳公司“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10万元。责令该企业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四、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对上述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立即组织生活垃圾、河道清理,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有效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100

        D2JS202204170056

        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兴化市新源环保有限公司,排放刺鼻酸雾黄烟,由厂区流入河道内的大量沉积污泥至今未处理。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4月17日,兴化市委常委、戴南镇党委书记对新源环保公司进行实地督办。4月17日-20日,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新源环保公司不锈钢表面处理项目于2015年9月28日经原兴化市戴南镇环境保护局批准(兴戴环管〔2015〕14号)。2019 年8月16日该单位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0年4月23日领取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1088250468L001P,有效期至2023年4月22日。该公司不锈钢表面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湿式氧化还原净化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酸进入废酸处理系统单独处理,漂洗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进入车间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两股废水处理后汇总进入“TFS-OF+RO”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漂洗或车间地面冲洗。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排放刺鼻酸雾黄烟”问题。经查,2021年5月31日,因该公司工人操作喷淋不充分,酸洗槽内黄烟未被喷淋水完全溶解吸收,最终打开酸槽盖子时,黄烟涌出,持续时间10分钟左右,导致周边群众向环保部门反映该单位排放刺鼻酸雾黄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落实环境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企业管理不到位造成。兴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单位周边大气进行布点采样,经连续三次检测,大气中的氟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均未超过大气环境质量二类标准。经查,兴化市戴南新源环保有限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检测要求,2021年3月11日、8月17日委托江苏博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两次对废气进行检测(报告编号(2021)博测第0263号、报告编号(2021)博测第1112号),检测结果均显示该单位废气达标排放。正常生产时不会出现冒黄烟的现象。经核查,自2021年6月至今,该公司未再发生过上述突发事故。
        二、关于“大量污泥排入河道”问题。该单位2021年全年产生酸洗污泥14413.66吨,其中1356.64吨酸洗污泥委托江苏锦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13057.02吨酸洗污泥委托内蒙古辰东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处置。该单位2022年全年产生危险废物3934.01吨,其中378.81吨酸洗污泥委托兴化市利克废金属再生有限公司处置,127.39吨酸洗污泥委托江苏苏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729.55吨酸洗污泥委托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处置,246吨酸洗污泥委托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188.45吨酸洗污泥委托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目前尚余263.81吨,全部贮存在危废仓库。经查阅该公司南侧小河底泥检测报告(﹝2020﹞博测第0357号),判断南侧小河的底泥中没有排放酸洗污泥。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将污泥排入河道的迹象。近期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再次委托资质单位对该公司周边河道进行监督性监测。作为重点污染源企业,该企业对社会公开排污信息不到位,没有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生产管理、环境投入、排污状况等信息,导致公众对企业生产排污情况不了解。
        三、关于“至今未处理”问题。群众于2021年5月31日反映该公司排放刺鼻酸雾黄烟。2021年6月3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未对员工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私自设管道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2021年7月29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1]3-83号)。该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开展了环保应急技能培训,并于2021年11月26日缴纳罚款人民币113.18万元。
        群众反映该公司大量污泥排入河道至今未处理,经调查核实,暂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将污泥排入河道的迹象。近期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再委托资质单位对该公司周边河道进行监督性监测。作为重点污染源企业,该企业对社会公开排污信息不到位,没有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生产管理、环境投入、排污状况等信息,导致公众对企业生产排污情况不了解。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南镇人民政府责令该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责任,开展职工环境安全、环保设施操作培训,定期向公众公开企业环境管理、环保设施投入、排污状况、周边环境状况等信息。新源环保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在5月10日前制定整改方案。兴化生态环境局对新源环保公司周边河道底泥进行监测,预计4月30日前完成。
        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6月3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未对员工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私自设管道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7月29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1]3-83号)。该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开展了环保应急技能培训,并于2021年11月26日缴纳罚款人民币113.18万元。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南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加强新源环保公司环境监管,以防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新源环保公司制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环境保护台账,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101

        X2JS202204170035

        泰州市靖江市季市镇小市埭村,靖江市长安空调减振器配件厂(铸造厂),距离居民住宅仅10米左右,未经审批立项、环评、三同时验收,未批先建,违规采用树脂砂工艺铸造,无除尘设施,排放大量有毒刺鼻废气,晚间开炉噪音严重扰民。

        泰州市 靖江市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18-19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季市镇对靖江市长安空调减振器配件厂进行现场检查。4月22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季市镇相关负责人,到靖江市长安空调减振器配件厂督查整改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靖江市长安空调减振器配件厂(铸造厂),距离居民住宅仅10米左右”问题。该企业北侧厂界外隔小河为长安街住户(距离约10米左右),南侧厂界外为自家住宅,西南侧厂界外为一闲置房屋(距离约6米),西侧为竖心港和长安村农田,东侧隔长安南路为靖江市长安振华面粉厂。
        二、关于“未经审批立项、环评、三同时验收,未批先建,违规采用树脂砂工艺铸造”问题。该企业成立于1998年9月,于2000年下半年建成并投入生产,主要从事铸铁件、减振器配件等设备制造。2020年7月,企业酚醛树脂砂生产线建成投产。4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造型工段已结束,中频炉熔炼工段不在生产。现场未能提供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手续。
        三、关于“无除尘设施”问题。该企业中频炉熔化工段、树脂砂生产线工段各配套了1套脉冲式除尘器,抛丸工段配套了1套袋式除尘器。
        四、关于“排放大量有毒刺鼻废气”问题。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生铁、废钢—熔炼—浇铸(酚醛树脂造型)—脱模—抛丸清砂—成品。该企业酚醛树脂造型工段使用时,为加强固化效果,加入二甲苯磺酸,热分解会产生少量氨,具有刺鼻气味。4月19日0:20-1:05,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无组织氨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上风向(厂东南界外)氨浓度0.183mg/m3,下风向(厂西北界外)3个点位氨浓度分别为0.691mg/m3、0.631mg/m3、0.557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2mg/m3)限值要求。
        五、关于“晚间开炉噪音严重扰民”问题。现场核查,该企业夜间主要噪音源为位于生产车间北侧的中频炉配套的脉冲式除尘器。4月19日凌晨0:03-0:14,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在该企业南厂界外1米及北厂界外1米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0:03-00:14两个点位噪声值分别为53.8dB、69.9dB,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部分属实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生产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擅自投入建设”“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59.6162万元,同时责令该企业在未取得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102

        X2JS202204170033

        泰州市兴化市昌荣镇宝宏村,污水管网未使用,污水处理站未运行;铭盛塑料厂迁至北侧河边,污水直排河道;铭盛塑料厂附近的几家养殖场,异味扰民。

        泰州市 兴化市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19日-月20日,兴化市昌荣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兴化市昌荣镇宝宏村,污水管网未使用,污水处理站未运行”问题。经查,该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处,管网长度约800米,已接入用户35家。由于35家住户中大部分外出务工、经商,长期不在家中,排入污水管网内的水量不足,导致污水处理站运行效果不佳。同时通过走访发现,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被农作物覆盖,周边环境欠佳。
        二、关于“铭盛塑料厂迁至北侧河边,污水直排河道”问题。经查,兴化市铭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PVC管材,有小型冷却水塔两台、粉尘收集装置两套,未发现有污水管路直排河道。该公司仅有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未经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
        三、关于“铭盛塑料厂附近的几家养殖场,异味扰民”问题。通过现场走访发现,铭盛塑料厂附近有6家养殖户(其中3家养殖蛋鸡、3家养殖生猪),三家养鸡户有粪便传送带、干湿分离、定期回收粪便等处理措施。三家养猪户粪便处理措施有限,现场卫生状况较差。养殖场周边存在异味这六家养殖场东侧、南侧距最近的居民点不足百米。

        部分属实

        一、加强规范处置。昌荣镇人民政府对存在问题落实如下整改方案:一是责令宝宏村、污水处理站施工方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全面检查、调试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上方覆盖的农作物,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周边环境良好,该问题要求6月底前。二是根据市工信局整治“散乱污”企业相关要求,对兴化市铭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4月20日已落实断水、断电措施,6月底前关停取缔。三是昌荣镇人民政府在兴化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对6家养殖户制定整改方案,验收合格后养殖经营。6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建立长效管理措施。昌荣镇人民政府提升网格化治理水平,加强对属地企业、养殖户的环境监管,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103

        D2JS202204170050

        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扬州路108号,江苏维达印染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直排厂区北侧河道,废气异味扰民。

        泰州市 姜堰区

        水,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经查江苏维达印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染色印花加工,“1200万米/年色布染整项目”于2004年1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7月通过原姜堰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印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09年9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2月5日通过原泰州市姜堰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04758980786K001P。厂区东侧、西侧、北侧毗邻工业企业,南侧毗邻四支河,附近无居民小区。该公司生产废水配套建设设计处理能力3000t/d印染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姜堰经济开发区苏州路污水管网排入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原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除好氧池均进行加盖,产生的废气配套建设有二级碱喷淋+光氧催化装置;生物质锅炉废气配套建设脱销装置+多管旋风除尘+水箱降温+电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定型工序废气配套建设静电除油+排气筒装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苏维达印染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问题。4月18日,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会同姜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共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现场勘察,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环境较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姜堰生态环境局现场对该公司废水总排口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因子均达标。
        二、关于“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直排厂区北侧河道”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内部实施了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预处理通过姜堰经济开发区苏州路污水管网排入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原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北侧未毗邻河道,距离北侧新通扬运河约1.04公里,南侧毗邻四支河,现场排查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直排入河现象。
        三、关于“废气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厂区附近无居民小区。4月18日姜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厂界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硫化氢浓度达标。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附近有异味。

        部分属实

        一、责成经济开发区督促该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二、责成经济开发区、姜堰生态环境局加强巡查,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4

        D2JS202204170046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该镇涉及氧化锌生产加工的企业,基本使用“炒锌”这一明令禁止的生产方式,废气、异味严重扰民。曾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无果。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 4月18日、19日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该镇涉及氧化锌生产加工的企业,基本使用“炒锌”这一明令禁止的生产方式”问题。经查,氧化锌生产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锌块)→加热熔化气化→自然氧化冷却→收集包装。据了解,“炒锌”生产方式为含锌原料→球磨分离→脉冲除尘→加热熔化气化→进模冷凝→固体锌锭。这是两种不同的生产工艺,产品也不同。大约90年代初期,大垛镇开始有村民将废锌灰筛选提炼成锌锭,俗称“炒锌”,生产时粉尘污染较大,同时产生大量固废,2000年,大垛镇人民政府开始对炒锌作坊予以取缔,但由于投资小见效快,死灰复燃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多措并举,大垛炒锌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2021年,大垛镇人民政府对炒锌作坊进行全面拉网清查,关闭取缔20多家炒锌作坊。2021年至今,保持高压态势,又陆续关闭取缔6家新发现的炒锌作坊,目前无炒锌作坊。从事炒锌的一般都是个人或家庭式作坊。
        二、关于“废气、异味严重扰民”问题。大垛镇氧化锌企业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同时均加装了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生产时除尘设备正常规范运行。根据生产工艺,生产时产生的少量氧化锌尘,通过侧吸式脉冲除尘设备予以收集,所收集的氧化锌尘即为成品。4月12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兴化市万润锌业有限公司、兴化市金孔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加热炉废气排放口烟尘和粉尘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对兴化市鼎润锌业有限公司加热炉排放口烟尘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待举报的企业生产时继续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如果从事炒锌生产,会造成气味和粉尘扰民。
        三、关于“曾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无果”问题。经查,生态环境部门未接到过关于氧化锌企业采用“炒锌”工艺的举报投诉,但曾有群众反映大垛镇存在“炒锌”作坊,经调查核实后,大垛镇已将相关“炒锌”作坊取缔关闭(补充一下具体取缔具体数据)。

        部分属实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兴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订《兴化市锌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大垛镇及周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收储)一批”的原则分类推进,9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工作。
        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兴化生态环境局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未进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对部分未进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的公司和负责人处立案查处。剩余企业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制定执法计划,预计6月底前完成立案查处工作。兴化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预计6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对不能达标排放的氧化锌生产企业立案查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垛镇人民政府对所辖氧化锌企业未通过整治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通过整治的氧化锌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依法依规生产,合法经营。对取缔关闭的企业,要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防止死灰复燃。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履职,对整治后的氧化锌企业加强监管,持续打击涉及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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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37

        泰州市高港区凤凰街道杨庄村,泰州市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任何手续,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东至鼓楼路、西至海陵南路、北至淮河路、南至淮河路向南500米),挖湖造景。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生态

        收件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4月18日开始,凤凰街道会同自规分局、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调查核实。4月19日下午,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周山河街区党工委书记带领凤凰街道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进行了督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未取得任何手续,破坏永久基本农田”问题。2022年4月22日,凤凰街道调取了经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盖章确认的《泰州医药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图)》,经核查,东至鼓楼路、西至海陵南路、北至淮河路、南至淮河路向南500米范围均为一般农用地或建设用地,并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经现场核查,为迎接2022年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第二十届运动会的召开,提升城市形象,泰州深业公司在东至鼓楼路、西至海陵南路、北至淮河路、南至淮河路向南500米范围内正在实施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包括东周港西侧、海陵路东侧的房屋搬迁后环境整治项目及东周港东侧至鼓楼路的田地环境整治项目。其中,房屋搬迁后环境整治项目主要是对东周港西侧、海陵路东侧的房屋搬迁后的环境进行提升整治。东周港西侧、海陵路东侧原有82户住宅,建设用地约90亩,2020年12月15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局公布《房屋搬迁公告》(泰高新建发〔2020〕89号),目前已完成房屋搬迁80户,尚有2户未完成搬迁。东周港东侧至鼓楼路的田地环境整治项目于2021年10月2日正式启动,涉及杨庄社区二、三、四组的一般农用地,共计284.772亩。泰州深业公司已与地块范围内涉及的226户居民签订了附着物补偿协议。2022年1月1日泰州市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凤凰街道办事处、杨庄社区就该地块整理签订协议,拨付杨庄社区相关整理费用。
        上述整治项目均由泰州市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原医药高新区住房建设局、凤凰街道办事处及杨庄社区为协助单位,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地上杂、乱、脏的农户附属物进行整治清理,不对土地的耕植层进行破坏,保持土地原有的使用状态和使用属性,故无需办理前期手续。目前杂物已清除完毕,地面平整,防尘覆盖全面。
        二、关于“挖湖造景”问题。经核查,凤凰街道杨庄社区范围内正在实施两处河道整治项目,分别为东周港河道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栖霞山河及杨庄河整治项目。
        1.东周港河道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8月30日取得泰州市发改委《关于批准泰州市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工程-河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1〕188号)。该项目北至淮河路、南至小港河,总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设单位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主要内容为:东周港河、栖霞山河、杨庄河道岸坡的景观绿化,绿化总建设面积共为64384平方米。该项目于2021年11月26日正式开工。目前绿化提升工程已完成30%。
        2.栖霞山河及杨庄河整治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8月30日泰州市发改委《关于批准泰州市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工程-河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1〕188号);2021年1月21日取得泰州市发改委《关于批准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1〕7号),同意实施该项目;2021年8月20日取得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同意该项目的选址。
        该项目北至跃进河、南至小港河、西至西周港、东至东周港,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开挖河道1.82公里,新建跨河桥梁两座,清淤疏浚河道约3.25公里。建设单位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兴化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开工。
        项目涉及的跃进河至淮河路段于2019年4月12日经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人民政府批复《关于泰州市2019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198号)同意该段的农转用。2019年7月8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政府关于泰州市2019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泰自然资〔2019〕地转字第15号),同意该地块征收,因此栖霞山河(跃进河至淮河路段)土地等手续齐全。
        其余项目涉及范围尚未取得农转用手续,2021年12月8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泰征启告〔2021〕第4011号),对剩余河段涉及土地启动征收程序,目前正在办理后续征收材料。因尚未完成征收,除跃进河至淮河路段外其余地块目前均保持现状,尚未进行任何施工。
        4月23日,属地杨庄社区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附近居民进行随机走访,共走访4人。经反馈,群众普遍支持对“杂、乱、脏”的环境进行整治清理,不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现象;对开挖河道、提升绿化予以支持,但要保障农户权益,及时办理失地农民保障。

        部分属实

        一、督促栖霞山河、杨庄河整治项目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落实未安置人员名单;未取得相关手续,除跃进河至淮河路段外的剩余地块不得开工建设。
        二、凤凰街道将会同自规分局加强巡查,如发现该项目未取得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将第一时间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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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22

        泰州市兴化市安丰镇塘港村崔家组盐靖高速段,距村民住房仅12米,交通噪音扰民。环评报告要求加装隔音墙,超过60分贝加装隔音装置,但至今未安装。多次反映无果。

        泰州市 兴化市

        噪音

        一、关于“泰州市兴化市安丰镇塘港村崔家组盐靖高速段,距村民住房仅12米,交通噪音扰民”问题。兴化市安丰镇塘港村崔舍组127号村民住房,房屋建造时间为1992年,2020年翻新。用地面积262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89.2平方米。高速公路隔离栅与前院及主屋的直线距离均在30米范围内,现场检查隔离栅与前院直线距离为26.4米,与主屋直线距离为19.8米。盐靖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经兴化生态环境局实地测量核实,噪音已超过60分贝。
        二、关于“环评报告要求加装隔音墙,超过60分贝加装隔音墙,但至今未安装,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查,网民曾于2022年2月11日、2月21日通过生态环境厅举报管理平台两次反映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噪声污染环境的问题,答复:你好,关于你反映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噪声污染环境的问题,我局前期调查处理后,判断你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兴化市已将调查情况附噪声监测报告致函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函请该公司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2022年3月23日兴化市执法人员与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接后续处理情况,该公司目前拟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段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部分属实

        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与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接,协调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尽快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07

        D2JS202204170013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世纪大道64号,众成压铸件厂,使用高能耗熔炉及明令禁止的高能耗产品,经常排放废气扰民,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在厂区内及大门口,

        泰州市 海陵区

        大气

        4月19日上午,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九龙镇党委书记带领九龙镇和相关部门查看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一、关于“使用高能耗熔炉及明令禁止的高耗能产品,经常排放废气扰民”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有一台电熔铝炉已拆除,经询问当事人,熔铝炉未配套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废气无组织排放。目前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无污染物排放。
        二、关于“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在厂区及大门口”问题。现场检查未发现随意堆放的固体废物。经了解,该厂一周前大门外堆放有少量建筑垃圾,已于4月14日全部清理。

        基本属实

        一、4月14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众成压铸件厂已将建筑垃圾清理转运,固体废物随意堆放问题已解决。
        二、4月17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众成压铸件厂已将拆除设备搬离厂房,因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排放废气问题已解决。
        三、九龙镇将会同海陵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周边闲置厂房的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108

        D2JS202204170011

        泰州市兴化市戴窑镇,泰州柏瑞琪木制品有限公司南侧50米处的两家无名混凝土搅拌站,洗车污水及生产废水排入车路河。

        泰州市 兴化市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18日-20日,兴化市戴窑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核查,两家企业分别为泰州市中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和兴化市屯祥建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位于戴丁路南侧,车路河北侧,紧靠车路河。泰州市中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洗车污水及生产废水配套有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生产废水直接入河。兴化市屯祥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直接入河,被戴窑镇人民政府列为“散乱污”企业。

        基本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窑镇人民政府责令泰州市中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立刻停产整改,对场地进行打扫清理,经营项目只能为水泥、砂石销售,不可进行其他产品的生产加工;戴窑镇人民政府要求兴化市屯祥建材有限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完善相关手续,后期经营项目只能为水泥、砂石销售。如拒不执行,将进行“两断三清”。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对两家砂石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2家公司的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戴窑镇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督促规范经营,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109

        D2JS202204170019

        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田野村8组,生产队农田表土层被破坏,土壤被挖走,导致无法耕种;田野村村办公室院内,雨天使用大型烘干机,烧柴排放黑烟。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土壤

        一、关于“胡庄镇田野村8组,生产队农田表土层被破坏,土壤被挖走,导致无法耕种”问题。该农田位于胡庄镇田野村季野8组,面积17.4亩,由孙某于2015年7月流转承包。此外,孙某基、孙某父女二人,先后流转了田野村田厦3、4、6、7、8组,季野1、2、3、4、5、6、7、8组的农田,共计758.1亩,并注册了“高港区同人于野家庭农场”“高港区晔贝乐家庭农场”,从事水稻、小麦种植销售。
        近年来,水稻机插秧技术正普及推广,每年5月左右,孙某基选择田野村季野8组的农田作为秧田,为自己和女儿承包的758.1亩农田培育机插钵苗。育秧前,需要在该农田上取薄薄一层表土作为基础土,再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农家肥、营养质后制成营养土,后由工人将营养土均匀填充到塑料秧盘内,并将秧盘放置在秧田内进行育秧,秧苗栽种结束后,秧田作为稻田,继续种植水稻。今年孙某基仍选择该地块作为秧田,已挖取基础土,并混合购买的农家肥、营养质后制成了营养土,土堆体积约106m³。该育秧方法符合《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做好水稻育秧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苏农技〔2022〕8号)的相关要求和技术规程。
        二、关于“田野村村办公室院内,雨天使用大型烘干机,烧柴排放黑烟”的问题。因农场生产需要,2014年,孙某基、孙某二人在田野村村部西侧修建了粮食烘干房,并购买安装了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农机推广补贴目录中(型号:SS-150热风炉下沉型)的循环式谷物干燥机4台,该烘干机使用的燃料为木柴(第一代技术),主要用于水稻烘干。2020年,同人于野农场、晔贝乐农场与江苏丰庆种业有限公司签订水稻良种繁育合作协议,双方商定由江苏丰庆种业有限公司直接向农场收购未经烘干的水稻,该问题属两年前存在的客观情况,2021年以来已停止使用。

        部分属实

        一、该农场取农田表土用于育秧,需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符合省级农业部门育秧技术指导要求,烘干机使用木材为燃料进行粮食烘干,目前该烘干机已停止使用。
        二、要求胡庄镇党委政府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在基本农田保护、粮食烘干等领域大力开展地毯式、常态化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擦亮胡庄生态底色。

        110

        D2JS202204170002

        泰州市靖江市生祠镇芦大村5组界河边,中堂石油化工储油基地,油污排入界河。

        泰州市 靖江市

        2022年4月1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生祠镇对中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因尚在服刑期间,未能到现场,委托企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接待。4月22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生祠镇等相关负责人,到靖江市中棠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督查整改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关于“泰州市靖江市生祠镇芦大村5组界河边,中堂石油化工储油基地,油污排入界河”问题。2022年4月1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沿靖泰界河中棠公司段巡查,靖泰界河河面未见油污。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管网损坏,雨水收集池内废水未及时处置,企业未能提供初期雨水收集和处置台账。4月18日、20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中棠公司收集池内废水采样,监测报告显示,4月18日厂内雨水收集池水质COD浓度79 mg/L、石油类浓度2.85mg/L,4月20日厂内雨水收集池水质COD浓度75 mg/L、石油类浓度2.25mg/L,远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浓度20 mg/L、石油类浓度0.05 mg/L)。
        4月18日、20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东侧支沟和北侧靖泰界河水质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4月18日厂东侧支沟COD浓度27mg/L、石油类浓度0.19mg/L,厂北侧界河COD浓度20mg/L、石油类浓度0.18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浓度20mg/L、石油类浓度0.05mg/L);4月20日厂东侧支沟COD浓度20mg/L、石油类未检出,厂北侧界河COD浓度16mg/L、石油类未检出,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浓度20 mg/L、石油类浓度0.05 mg/L)。

        部分属实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企业近期完成储油罐罐顶呼吸阀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修复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管网,雨水收集池内废水及时送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111

        X2JS202204170052

        宿迁市宿豫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杭大道96号,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大运河北侧,南水北调核心管控区。2020年3月起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3台220吨/小时燃煤锅炉,未批先建,目前已完工80%。

        宿迁市宿豫区

        其他污染

        4月18日接交办信访件后,宿豫区组织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资规局、水利局和宿迁高新区组成联合调查组核查,情况如下:
        1.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中运河背水坡堤脚外176米,距离中运河管理范围界桩156米。《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47号发布施行)第四十条规定“南水北调东线明渠输水工程保护范围划定原则是从堤防背水侧的护堤地边线向外延伸至50米以内的区域”,该厂区未在南水北调工程保护范围内。同时,依据《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河道管理条例》《宿迁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关于区级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明确中运河宿豫区境内非城区段管理范围为背水坡堤脚外扩20米,该厂区也未在中运河管理范围内。
        2.为保障逸达新材料及陆集南片区其他企业供热需求,2021年3月12日,宿迁市发改委同意将陆集南片区集中供热项目作为公共热源点纳入宿迁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宿豫区随即引入宿迁恒源热能有限公司与逸达新材料达成合作,在逸达新材料厂区内部建设区域集中供热一期恒源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即信访件反映的3台220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经调查,2011年6月29日,恒源区域集中供热项目所在地块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苏政地〔2011〕23号);2019年6月20日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苏〔2019〕宿迁市不动产权第0033764号);2021年3月15日取得备案(宿迁高新备〔2021〕21号);2021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宿环建管〔2021〕9号);2021年6月1日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宿发改能审〔2021〕07号)。2021年1月,该项目桩机开始进场,同步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2021年4月,项目桩基、土建等建设单位陆续进场施工。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完成75%。

        部分属实

        1.属地组织专人定期对该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巡查,确保各项规定落细落实。
        2.待项目建成运营后,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

        112

        D2JS202204170025

        宿迁市泗阳县开发区科技综合体8楼801,华谱联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评造假,生产过程中清洗水属于危废,偷排污水管网。

        宿迁市泗阳县

        4月17日接到信访交办件后,泗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开展现场核查处理,情况如下:
        1.经核实,所反映的“华谱联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为华谱联测环境科技宿迁有限公司。该公司2021年3月租赁泗阳开发区科技综合体8楼,同年4月开始房屋装修。实验室项目环评于2021年9月取得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宿环建管表〔2021〕20081号),2021年10月进行排污许可登记,2022年3月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1012050186),目前正在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2.该公司环境检测室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263.7平方,主要建设理化、微生物、土壤分析、有机分析、无机分析等各类实验室。经比对该公司已建成的实验室设备与项目环评设备清单,发现新增液相色谱仪1台(型号220)、气相色谱仪(A60、A91plus)2台、离子色谱仪1台、可见分光光度计(T6新锐)1台,火焰原子吸收光度计(240Duo)1台,电热恒温培养箱(303-4B)1台,自动液液萃取仪(LD-1006)1台,COD恒温加热器(DL-701H)1台等设备,存在批建不符行为。
        3.通过查阅项目环评以及现场核实,该公司实验室主要产生实验废液、清洗水、废有机溶剂、废弃玻璃皿、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清洗水是指实验结束后清洗容器的前两次荡洗用水。每个实验室均设置2个废液收集桶(1L一只,2L一只),用于收集实验废液,存满登记后统一转移至危废暂存间。检查时理化三室废液桶暂存废液30kg、无机前处理室废液桶暂存废液7.95kg。该公司已建设危废暂存场所,张贴有标志标识,建有台账记录。目前场所内暂存含酸废液0.0302吨、含碱废液0.01825吨、废有机溶剂0.00385吨,废玻璃器皿库存0.01376吨。该公司已与宿迁中油优艺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目前尚未转移处置。经核实,该公司主要产生的污水为实验室清洗器皿水、制纯尾水、生活污水。实验室产生的清洗器皿水、生活污水、制纯尾水通过管道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泗阳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厂处理。4月17日泗阳县组织对科技综合体污水总排口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泗阳城东污水厂接管标准。
        4.检查还发现,该公司危化品仓库和危废暂存场所未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未设置防火沙及防爆灯等设施;未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套建设相关应急处置设施。

        部分属实

        1.针对该公司环境检测室项目存在批建不符问题,目前已对该部分设备进行封存,泗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责令其重新报批环评。
        2.该公司已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健全公司环保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并按要求采购消防器材、防火沙及防爆灯等消防、应急设施,4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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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14

        宿迁市沭阳县耿圩镇葛圩村308公交站南侧的无名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机器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

        宿迁市沭阳县

        噪音,大气

        4月18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组织县污防指办、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资规局、住建局、耿圩镇进行现场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无名混凝土搅拌站名为宿迁宇赛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2021年11月建成,2022年1月投运),主要从事混凝土加工及销售,现场未能提供任何环保手续。
        2.该公司厂区占地约10亩,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机1台,铲车1台,商砼车10辆,配套建设2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及雾炮机3台,洒水车1辆;厂区堆放大量黄沙及石子等原料,已进行覆盖;厂区内采取覆盖加喷淋措施进行降尘。现场检查时,地面有积尘,存在粉尘污染。
        3.该企业厂区北侧为库房,南侧为板厂,东西两侧为农田,东侧及北侧无居民区,西南侧60米处有6户居民。主要噪音来源为搅拌机作业及商砼车运输产生噪音。

        基本属实

        1.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拟责令该企业恢复原状。
        2.沭阳县资规局已对该企业违法用地行为立案调查,督促企业2个月内将土地复垦到位。
        3.该企业现已停产,已对厂区地面进行洒水清扫;属地耿圩镇政府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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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08

        宿迁市沭阳县耿圩镇政府西侧,路达超市东侧的无名混凝土工厂,粉尘污染严重,早5点生产机器噪音扰民。

        宿迁市沭阳县

        大气,噪音

        4月18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立即组织县污防指办、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资规局、住建局、耿圩镇进行现场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无名混凝土搅拌站名为沭阳县耿圩镇广达混凝土厂,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主要从事混凝土及非承重性水泥制品加工。该企业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2321322MA1W8N063J001Z),该企业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验收手续。
        2.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数控一体化混凝土搅拌机1台、铲车1辆、商砼车6辆,厂区占地约40亩,建有约1200平方料仓,配套安装2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及2台雾炮机。厂区内采取雾炮喷淋措施降尘,生产设备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降尘。现场检查时,地面有积尘,存在粉尘污染。
        3.该企业厂区北侧、南侧、东侧为厂房,西侧为空地,北侧30米处为商住混合点,该商住混合点东西100米约有20家住户。主要噪音来源为搅拌机作业及商砼车运输产生噪音。

        基本属实

        1.针对该企业违反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责令该企业恢复原状。
        2.沭阳县资规局已对该企业违法用地行为立案调查,责令企业2个月内将土地复垦到位。
        3.该企业现已停产,已对厂区地面进行洒水清扫;属地耿圩镇政府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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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07

        宿迁市沭阳县马厂镇双圩小区西侧150米,沭阳县马厂镇农业机械厂,深夜至次日早7点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宿迁市沭阳县

        大气

        4月19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工信局、马厂镇对该信访件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沭阳县马厂农业机械厂机械配件加工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展“两违”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经原沭阳县环保局备案,纳入“一企一档”管理,2020年6月申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熔化车间窗户破损未完全密闭,地面积尘较多。打毛刺车间东侧未密闭,西侧露天堆放炉渣,已覆盖。该企业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监测,现场提供最近一次2021年6月1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报告,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均达标。
        2.经核查,该企业东侧、西侧均为厂房,南侧为农田,北侧为交通干道,厂区东南拐角约100米处为村民居住小区,自查评估报告中明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
        3.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

        基本属实

        1.针对炉渣暂存场所不规范问题,该企业已制定建设计划,预计4月底前完成。
        2.针对粉尘、窗户破损及打毛刺车间东侧未密闭问题,该企业地面积尘已清理,打毛刺车间未密闭处已采取了密闭措施,破损窗户已修复完成。
        3.针对污染物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的问题,沭阳生态环境局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宿环责改字〔2022〕(2)5009号),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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