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JS202204180015 | 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威尼斯水城五街区,宠物店隔音效果不佳、五金店夜间加工及菜市场经营导致噪音扰民,周边餐饮店经营噪音、油烟异味扰民。 | 南京市 江北新区 | 噪声 | 4月19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会同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对相关举报点位开展调查核实,包案领导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产业发展平台主任调度办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威尼斯水城五街区,宠物店隔音效果不佳、五金店夜间加工及菜市场经营导致噪音扰民”问题 1. 威尼斯水城五街区沿街底商共有1家宠物店(龙美宠物馆),4家“五金店”(创新门窗、爱家门窗、五金电动工具及信惠五金水暖店),3家“菜市场”即生鲜超市(永旺生鲜、宏记生鲜、六合平价生鲜),均领取营业执照,属合法经营(生鲜类超市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发现,龙美宠物馆内仅有1只狗、3只猫。由于受疫情影响,近期很少有顾客前来寄养宠物,每天留在宠物店过夜的宠物只有3只猫,且宠物店被分割为两层,一层饲养宠物、宠物打理,二层堆放杂物,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隔音作用。创新门窗和爱家门窗营业时间从8时-21时,门窗加工店内大部分都是直接组装的材料,只有少部分材料涉及切割,切割频率为一周3-4次,每次约半小时,且大都安排在下午进行作业。五金电动工具和信惠五金水暖店只涉及五金销售,不涉及加工作业。 永旺生鲜、宏记生鲜、六合平价生鲜主要售卖瓜果蔬菜及肉类食品,3家生鲜超市存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叫卖的情况。 3. 4月19日15时,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组织对上述8家店铺开展噪声监测(五金店未进行切割、生鲜超市高音喇叭未播放),结果显示均达标。 二、关于“周边餐饮店经营噪音、油烟异味扰民”问题 1. 基本情况 威尼斯水城五街区启新路沿街底商共40家商铺,其中有10家餐饮店。经调查核实,10家餐饮店铺均拥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合法商铺,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中川海丰尚麻辣烫、飞扬烧烤在油烟净化器的末端还加装了除异味装置。 2. 历史投诉处理情况 今年以来,新区共收到5起关于威尼斯五街区餐饮油烟信访工单,均及时响应,特别是在2022年3月2日夜间,沿江街道办事处联合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威尼斯水城五街区10家餐饮店铺进行突击检查专项行动,并于3月7日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对10家餐饮店铺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餐饮店铺立即进行整改,提高环保意识,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10家餐饮店铺进行油烟监测,监测数据显示10家餐饮店铺油烟均达标。 3. 本次调查核实情况 受疫情影响,沿街餐饮业态经营状况相对较差。4月18日,沿江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10家餐饮营业相对客流量大的时间段,对小区附近进行臭气浓度监测,数据显示,四个点位臭气浓度分别为小于10、14、22、16(无量纲),确有异味。经排查发现,异味主要来自螺蛳粉餐饮店的食材。同步对其周围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昼间均达标,夜间噪声除1处因紧邻道路监测结果受干扰偏高外(高2dB),其他均达标。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要求创新门窗、爱家门窗合理安排切割时间,避开清晨、午间居民休息时间段内切割作业。 二、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加大对永旺生鲜、宏记生鲜、六合平价生鲜店铺的检查力度,禁止利用高音喇叭宣传叫卖。 三、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督促螺蛳粉店铺提高油烟净化器清洗频次至两个月一次。 四、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加大对底商餐饮店铺检查力度,督促各餐饮店铺落实环保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 五、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沿街各类底商的监督管理,提高商铺店主的环保意识,定期对商铺风机进行检查,对存在异响的风机及时进行维修,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 六、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疫情期间纾困小微企业政策,同时要求商户守法经营,提高对周边居民投诉的重视程度,构建文明和谐的邻里关系。 | 无 |
2 | D2JS202204180050 |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钟毓街6号五矿晏山居4栋xx3室,三恒系统运行噪音扰民。 | 南京市 玄武区 | 噪音 | 4月20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玄武分局、孝陵卫街道办事处及物业公司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住户于2017年12月26日开始装修,2019年夏季安装了麦克维尔牌“恒温、恒湿、恒氧”三恒系统,2020年1月入住,三恒系统配套的室外机安装于xx2室与xx3室之间通风井结构横梁上。经了解,该系统每年夏季和冬季使用,目前暂未开启。自该系统使用以来,相邻居民曾就系统外机噪声问题进行沟通。2020年,xx3室住户为室外机加装了4个硬质橡胶减震垫,并在通风口加装排风管,风口未指向邻近居民住宅。2021年夏季,xx3室住户在xx2室住户的通风井外墙处加装了吸音棉。 | 属实 | 一、4月20日,玄武生态环境局经现场勘察后,建议五矿晏山居小区4幢xx3室住户今年夏季开启三恒系统时,拨打玄武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025-86648246),联系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相关情况,如有因共振引发的噪声扰民现象,进一步治理。 二、如后期仍有相关投诉,南京市玄武生态环境局、公安玄武分局、孝陵卫街道办事处及小区物业公司将依法进行调解。 | 无 |
3 | X2JS202204180021 | 南京市秦淮区苜蓿园大街53号楼前,设有大邦花园垃圾桶,夜间清运噪音扰民,白天扬尘严重,夏季异味扰民。 | 南京市 秦淮区 | 大气 | 4月19日,接交办单后,秦淮区政府安排月牙湖街道牵头,联合区房产局和区城管局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秦淮区苜蓿园大街53号楼前,设有大邦花园垃圾桶,夜间清运噪音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大邦花园(苜蓿园大街59号)垃圾车近期都在每日早晨6:00后进行清拖垃圾作业,并不存在夜间清运垃圾的问题。 二、关于“白天扬尘严重”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大邦花园小区(苜蓿园大街59号)垃圾分类收集点地表已硬化,垃圾桶摆放有序,周边无散落垃圾,并无白天扬尘严重的问题。 三、关于“夏季异味扰民”的问题。大邦花园小区(苜蓿园大街59号)的垃圾分类收集点有6个垃圾桶,包括1个厨余垃圾、5个其他垃圾。现场核查时贴近垃圾桶能闻到一定异味。 | 部分属实 | 一、秦淮区月牙湖街道协调相关单位将垃圾清运时间从6:00推迟到6:30以后。 二、秦淮区月牙湖街道要求物业公司立即组织整改,对垃圾清运点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消杀。 三、秦淮区月牙湖街道督促物业加强巡查力度和管理,提高小区日常保洁频次,及时擦拭垃圾桶和对垃圾收集点洒水保洁,确保垃圾桶和环境卫生长效保持有序、干净、整洁。 | 无 |
4 | X2JS202204180011 | 南京市秦淮区琵琶巷38号,原大胡子烧烤即将开设新的餐饮店,违反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楼相邻的楼层禁止开设餐饮的规定;乌衣巷内仍有两家餐饮店,污染周边环境。 | 南京市 秦淮区 | 大气 | 4月19日,接交办单后,秦淮区政府安排夫子庙街道牵头,联合秦淮生态环境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秦淮区琵琶巷38号,原大胡子烧烤即将开设新的餐饮店,违反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楼相邻的楼层禁止开设餐饮的规定”的问题。经现场核查,琵琶巷38号共五层楼,建筑面积676.36平方米,整体为商业性质用房,油烟高排管道已在该幢楼房西侧设置。原大胡子烧烤店已于2021年8月停业,现承租人准备经营中式餐饮,正在办理经营证照。 二、关于“乌衣巷内仍有两家餐饮店,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经现场核查,乌衣巷内有三家餐饮店:乌衣巷45-1号郭立兵小吃店、乌衣巷45-2号老宣牛肉面和乌衣巷41-2韦宁小吃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均未予办理。三家店目前均处于停业状态,但前期在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因加工食品产生气味扰民情况,影响周边环境。 | 部分属实 | 一、琵琶巷38号商户取得经营许可后,夫子庙街道将督促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二、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将加大乌衣巷的巡查监管力度,引导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商户转换业态。 | 无 |
5 | D2JS202204180012 |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石杨路2号,江南明珠小区住户破坏公共绿化植被。 | 南京市 秦淮区 | 生态 | 4月19日,接交办单后,秦淮区人民政府安排光华路街道牵头,联合区房产局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现场核查发现,由于该小区内大树严重靠近居民楼,树木过于高大,严重影响住户采光和行人车辆安全,2021年11月12日,江南明珠小区业委会关于小区内树木降高的问题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征询意见结果如下:小区业主总户数为1510户,总建筑面积160148.35平方米,参与户数1011户,同意户数为967户,不同意户数为44户;参与户数总面积为123317.17平方米,同意户数面积105461.51平方米,已满足占全体业主的2/3户数参与,参与户数的建筑面积之和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3;同意户数超过参与户数的1/2,同意业主建筑面积之和已超过参与业主建筑面积之和的1/2的要求。 二、2022年1月27日,万园物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南京一盆好花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对江南明珠小区树木进行修剪。2022年3月30日,南京一盆好花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向秦淮区城市管理局提交《万达江南明珠申请树木降高情况说明》和《江南明珠小区树木修剪申请书》。2022年4月10日,万园物业向秦淮区城市管理局提交《南京市城市树木砍伐、移植、大修剪申请表》。2022年4月13日,江南明珠小区树木修剪事项取得《园林绿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秦城管移伐审字〔2022〕002号)。2022年4月18日,南京一盆好花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开始对小区树木进行修剪。 三、4月19日现场核查时,万园物业正组织南京一盆好花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在53幢处修剪香樟树。 | 部分属实 | 一、秦淮区光华路街道督促万园物业加强江南明珠小区内部巡查和日常管理,防止有毁绿行为发生。 二、秦淮区光华路街道督促万园物业进一步做好小区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争取大多数小区居民理解支持。 | 无 |
6 | X2JS202204180008 | 南京市建邺区金地中心风华南北门口,环境脏乱差,地面大量纸屑垃圾无人清理,商户门口随意堆放杂物,垃圾桶满溢。 | 南京市 建邺区 | 土壤 | 4月19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政府立即组织区城管局和双闸街道现场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核实,金地中心风华小区南北两侧各存在沿街商铺35户,共计70户。 二、现场检查时,北门沿街商铺35户中的12户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店前无杂物堆放,配套垃圾亭(房)正常使用,未发现垃圾桶满溢的情况;南门沿街商铺35户中的26户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好又多超市”和“胡萝呗宠物”门前堆放垃圾和杂物,物业放置的垃圾桶未有满溢的情况;南门沿街商铺前地面以及绿化带内存在少量垃圾。 | 部分属实 | 建邺区城管局、双闸街道现场约谈小区物管单位,要求立即对南门沿街商铺前地面以及绿化带内的垃圾进行清理,保持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洁;同时,要求“好又多超市”和“胡萝呗宠物”立即清理堆放的杂物和垃圾,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截至2022年4月19日20时,上述整改工作均已完成。 | 无 |
7 | X2JS202204180020 | 南京市鼓楼区青云巷33号五单元,住户侵占近50平公共屋顶,用于种花种菜、堆放杂物,浇灌用水及肥料从屋顶流入雨水管网,施肥异味扰民,屋顶环境脏乱。 | 南京市 鼓楼区 | 水 | 4月19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各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南京市鼓楼区青云巷33号五单元7楼某住户侵占近50平公共屋顶,用于种花种菜、堆放杂物,浇灌用水及肥料从屋顶流入雨水管网,施肥异味扰民,屋顶环境脏乱。 | 属实 | 一、4月20日,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工作人员清除了屋顶堆放的杂物、花草和蔬菜。同时对约50平方米公共屋顶进行了彻底的卫生大扫除,目前已整改完成。 二、鼓楼区湖南路街道、社区加强宣传,要求住户不得在屋顶及公共空间内种植花草蔬菜和堆放杂物。 | 无 |
8 | X2JS202204180017 | 南京市鼓楼区二条巷7号102室炸油条,油烟、噪音扰民,污水未经隔油隔渣,直排雨水管网,烟道正对居民厨房窗口;101室饭店,油烟扰民,为扩大营业面积,将披棚作为厨房后场,存在安全隐患;104室粮油店,超营业范围贩卖水产品,占道经营,污水横流,异味扰民。2018年“回头看”曾反映,至今未解决。 | 南京市 鼓楼区 | 大气 | 4月19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各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鼓楼区二条巷7号102室炸油条,油烟、和面机噪音扰民,污水未经隔油隔渣,直排雨水管网,烟道正对居民厨房窗口”的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店证照齐全,2018年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油烟管道高排,但离居民窗口较近;有油水分离器,但未接入使用。经鼓楼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监测,包子店风机开启时边界昼间噪声超标8分贝。 二、关于“101室饭店,油烟扰民,为扩大营业面积,将披棚作为厨房后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店证照齐全,现已转为馄饨和汤包店,但制作员工餐时会产生少量油烟。店家后场有违建,用来堆放厨房用品。 三、关于“104室粮油店,超营业范围贩卖水产品,占道经营,污水横流,异味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核查,104室孙付田粮油店,营业执照有水产品销售内容,在违建内卖水产品,有倚门出摊的问题,卖鱼时有水流出,有鱼腥味。 四、关于“2018年“回头看”曾反映,至今未解决”的问题 经核实,2018年第26批90号信访交办件内容:南京市鼓楼区二条巷7号101室的双惠饭店,油烟扰民,噪声扰民,污水未经隔油隔渣设施,直排雨水管网,102室的炸油条商贩(租客),油烟扰民,附近的鱼贩子占道经营,污水横流,异味、噪声扰民。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当年均立查立改,整改到位。 | 基本属实 | 鼓楼区湖南路街道联合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鼓楼生态环境局对投诉人反映问题进行现场处置。 一、二条巷7号102室(南京市鼓楼区杨文全包子店),已同意转向经营,拆除油烟净化器及高排烟道,不再从事产生油烟的热食制售;同时拆除院内违章搭建,排水接入油水分离器。对产生噪音的风机立行立改,于4月23日前拆除。 二、要求二条巷7号101室(南京双惠餐厅),拆除后场违章搭建,停止制作员工餐,清理杂物,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求二条巷7号104室(南京市鼓楼区孙付田粮油店),拆除房屋西侧外墙违章搭建和私设水池、水管,立即整改倚门出摊和养鱼水乱倒行为。 截止4月20日,三家店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 无 |
9 | D2JS202204180001 | 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63号龙凤玫瑰园楼下,凤凰西街沿街多家餐饮店(如:虾客、牛肉汤馆、面条店等),餐饮油烟扰民,油烟净化设备设在小区内,噪音扰民,持续至深夜。多次反映无果。 | 南京市 鼓楼区 | 大气 | 4月19日,接到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各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凤凰西街163号虾客等多家餐饮店油烟扰民”的问题 1. 经核查,凤凰西街163号龙凤玫瑰园1栋、2栋楼下14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未见异常,有清洗维护记录。其中4家餐饮店(品渡、酒与饭局、虾客、贵州黄牛肉馆)安装有油烟在线监控,通过在线监控平台查询,显示油烟排放达标。4月20日,牛串风烧烤、肥叔锅贴、高邮陈记饭店、两淮一绝面馆等4家餐饮店也安装油烟在线监控,在线监控显示油烟排放达标。 2. 余下的6家店,其中正春园主营汤包、馄饨,为轻餐饮,经营期间无油烟产生;凤凰里潮汕火锅为水煮火锅,火锅底料均为外购,经营期间不产生油烟;牛魔丸经营面积不足10平方米,主营水煮产品,电加热油炸锅已停用,将于2022年4月底房租到期,届时将停业。4月20日,鼓楼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3家店(常熟炒浇面馆、樊记炸鸡、岁月留香龙虾)油烟排放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常熟炒浇面馆、岁月留香龙虾2家店油烟排放浓度达标;樊记炸鸡油烟排放浓度超标。 二、关于“油烟净化设备设在小区内,噪音扰民,持续至深夜”的问题 1. 经核查,虾客营业时间为12:00-02:00,品渡、贵州黄牛肉馆营业至11:00-21:00。贵州黄牛肉馆、品渡、虾客等3家店的风机和净化器均安装在小区内,经营时设备噪声对小区环境有影响;其余11家餐饮店风机设备及排烟管道在室内,设备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 4月20日,鼓楼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在小区内的3家店家设备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品渡、贵州黄牛肉馆2家店昼间噪声超标1 dB(A);虾客昼间边界噪声达标,夜间噪声超标10dB(A)。 三、关于“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 经核实,2019年至今,该处餐饮店共涉及类似投诉12件,主要反映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投诉后,鼓楼区凤凰街道联合鼓楼生态环境局对沿街店铺进行过多次联合整治。2019年督促3家(岁月留香龙虾、高邮陈记饭店、凤凰里潮汕火锅)更换油烟净化设备;2021年督促3家(樊记炸鸡、两淮一绝、贵州黄牛肉馆)更换油烟净化设备;要求油烟排口设在小区内的3家餐饮店(品渡、虾客、贵州黄牛肉馆)安装油烟在线监控。同时,鼓楼区凤凰街道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沿街店铺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减少油烟扰民。 | 部分属实 | 一、鼓楼生态环境局和鼓楼区凤凰街道要求上述14家餐饮店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清洗,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截止4月22日,6家(正春园、两淮一绝、肥叔锅贴、岁月留香龙虾、樊记炸鸡、牛魔丸)已建立健全清洗台帐。 二、4月21日,鼓楼生态环境局再次对樊记炸鸡污油烟净化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油烟净化器设备完好,但高压发生器未调至最佳工作状态。工作人员现场要求店家将油烟净化器高压发生器工作状态进行调整。4月23日,鼓楼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店油烟排放达标。 三、虾客店主承诺每日22时之后厨房不作业,停用风机,避免夜间产生噪音。鼓楼生态环境局要求品渡、贵州黄牛肉馆于4月30日前完成噪声治理。 四、鼓楼区凤凰街道跟踪牛魔丸后期停业转向情况,确保问题不回潮。 | 无 |
10 | X2JS202204180028 | 南京市江宁区香港嘉华嘉宏峰小区(2016G89),南侧距宏运大道最近距离为34米,宏运大道拓宽后将变为23米,道路拓宽项目建设前期征求意见稿中噪音、粉尘环评报告数据造假,因为当时2016G89地块尚未建设。项目实施后,将会加剧噪音、扬尘污染。 | 南京市 江宁区 | 其他污染 | 一、关于“南京市江宁区香港嘉华嘉宏峰小区(2016G89),南侧距宏运大道最近距离为34米,宏运大道拓宽后将变为23米”问题 1. 根据NO.2016G8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平面核准图,宏运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80米,嘉宏峰小区裙楼距离现状宏运大道道路红线距离为10米,住宅单元距离现状宏运大道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19.8米。经现场核实,小区与宏运大道道路红线距离与规划一致。 2. 宏运大道快速路(机场高速至外秦淮河段)建设工程在现状道路红线范围内实施,没有新增用地,目前设计方案正在研究深化中。宏运大道快速路(机场高速至外秦淮河段)建设工程实施后,小区首排建筑与宏运大道道路红线距离不变。 二、关于“道路拓宽项目建设前期征求意见稿中噪音、粉尘环评报告数据造假,因为当时2016G89地块尚未建设”问题 1. 经核实,2021年3月,环评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宏运大道快速路(机场高速至外秦淮河段)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环境现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期间嘉宏峰小区正在施工建设中,不具备检测条件,故该小区声环境现状值类比了环境特征相似的万科新都荟实测值。 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本项目无需监测粉尘因子,故环评中未监测粉尘,环评报告中也无粉尘相关数据。 三、关于“项目实施后,将会加剧噪音、扬尘污染”问题 1. 经核实,根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年)》和《南京市铁路南站地区(MCd08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9月16日版),宏运大道快速路规划早于嘉宏峰小区规划(2017年)。本项目尚未开工,目前设计方案正在研究深化中。 2. 本项目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目前处于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优化过程中。为积极响应沿线市民诉求,南京市交通局将在宏运大道恢复正常出行交通量后,请环评单位对嘉宏峰小区(2016G89)地块建筑现状噪声进行补充检测,优化项目环评报告;根据检测情况提出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和环保政策要求。在后续的工程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尽可能降低建成后噪声、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一、南京市交通局将优化设计方案,采取科学合理的降噪措施,减轻宏运大道快速路(机场高速至外秦淮河段)建设工程实施后噪声对嘉宏峰小区居民的影响。 二、江宁区人民政府做好群众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 三、南京市交通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采取搭建临时围挡等措施,开启喷淋系统、洒水降尘,及时做好裸土覆盖,尽最大努力降低施工期噪声和扬尘污染。 | 无 |
11 | D2JS202204180070 |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靶场路29号附近的一家超大型钢筋粉碎厂,粉尘、噪音严重扰民,厂区遍地垃圾,机油渗入土壤。目前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 南京市 江宁区 | 噪音,大气 | 4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麒麟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为南京集利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宁区麒麟街道靶场路29号,2020年8月承租约19亩场地开始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21MFMJ8G,现有员工8人,主要从事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剪切和销售。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粉尘、噪音严重扰民,厂区遍地垃圾,机油渗入土壤”问题 1. 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签订了退租协议,2022年2月至今停产。现场有1台龙门吊(租用原场地)、1台龙门剪、2台抓机,1台叉车,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来料—剪切—出售。场内道路及作业区为水泥硬质化地面,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作业,场内露天堆放约300吨废旧铁质金属物料,目前正在清运中。 2. 靶场路29号附近两年前已拆迁,周边1公里内已无居民居住。 3. 检查时未发现噪声严重扰民、厂区遍地垃圾及机油渗入土壤现象,但不排除前期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的可能。场内现状道路及作业区地面积尘严重,洒水、保洁等降尘措施不到位,清运车辆进出过程中产生扬尘。 (二)关于“目前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 经核实,由于该地块属某部队,计划收回场地,目前正在商谈中。受上述原因及疫情影响,该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签订了退租协议,2022年2月底停产并进行物料清运。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4月19日,江宁区麒麟街道协调某部队及委托管理单位,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督促南京集利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行立改,加快进行物料清运和加工设备拆除工作,落实洒水、保洁等降尘措施。4月22日,该公司已全部完成物料清运和加工设备拆除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江宁区麒麟街道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同时,督促地块管理方加强后续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环保要求,避免发生环境污染。 | 无 |
12 | X2JS202204180013 |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砂子沟社区化工园区,企业污水通过地表排入滁河流入长江,周边村庄池塘水体黑臭。兰精纤维(化工企业),夜间排放含二氧化硫废气,异味扰民,冬季及烟雨天尤为严重,几座高烟筒排放烟尘,排气噪音扰民,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近期园区引入大型镀锌项目,建成后将加剧污染。 | 南京市 六合区 | 大气, 水, 噪音 | 4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六合区人民政府安排六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办,雄州街道办事处、六合生态环境局和区水务局协同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经查,信访件所述“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沙子沟社区化工园区”,实为六合经济开发区下属的南京新材料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位于六合区雄州街道砂子沟社区,规划面积4.1平方千米。产业园现有主导产业为高性能纤维、电子信息新材料和表面处理中心(电镀),配套两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定位不属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2. 信访件所述“兰精纤维(化工企业)”,实为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精公司),位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内,项目为年产12万吨特种粘胶纤维。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企业污水通过地表排入滁河流入长江,周边村庄池塘水体黑臭”问题。经查,(1)产业园现有各类生产型企业40家,产生污水处理达标后,均汇入园区专用污水管网,接管至南京化工园长芦片区污水厂,处理后最终排放入河;(2)产业园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红山雨水泵站后排入滁河。据第三方检测报告,红山雨水泵站前池内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3)产业园周边水体有中心河1条和水塘4面。据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上述水体对照黑臭水体认定标准不属黑臭,但存在1个劣V类点位(中心河北段)。 2. 关于“兰精公司废气异味扰民,烟筒排放烟尘,高烟筒排放烟尘,排气噪音扰民,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问题。经查,(1)兰精公司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等,其主要废气处理设施WSA和CAP处理装置,分别通过两座120米排气塔排放。兰精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兰精公司有组织与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开展检测,数据均达标;(2)六合区环境监测站于4月19日至21日四次对兰精公司噪声排放开展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厂界昼夜等效声级均达标。后经调查核实,兰精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无排气泄压;(3)兰精公司日均废水产生量约2万吨,经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专用污水管网。经六合生态环境局监测,废水总排口监测数据均达标。兰精公司虽达标排放,但有硫化氢等恶臭类物质排放,在不利气象条件、生产工况较大波动等情况下,易对周边环境产生异味影响。 3. 关于“近期园区招引一家大型镀锌项目,担心建成后污染更加严重”问题。经查,产业园中的表面处理中心现有电镀企业24家,配套电镀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座。现运营单位为南京核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其自2015年以来未新引进镀锌项目。通过查阅,南京核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发展规划及与公司进行问询,该公司近期及长远也无引入镀锌项目的入驻计划。 | 部分属实 | 一、六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新材料产业园雨污管网加强日常管养维护,对雨水排口开展定期巡查与监测。 二、六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园区企业污水排放情况实施重点管理。 三、六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导兰精公司制定环境整治提升方案,监督企业按时完成,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六合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兰精公司执法检查的力度,对废气、废水排放情况开展日常监测。 五、六合区雄州街道办事处加强河道巡查及问题治理,保持河道、水塘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 无 |
13 | D2JS202204180085 | 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无锡市中保毛纺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废气、废水超标排放。 | 无锡市 惠山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9日,惠山生态环境局、前洲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无锡市中保毛纺有限公司,位于惠山经济开展区前洲配套区北区,主要从事毛纺织品制造、加工,未办理环评审批、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西南方向约1公里处的黄石街村。 经查,该公司擅自新增常温常压呢绒卷染机4台、高效洗布机1台、洗缩一体机1台、洗布机2台,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该公司产生的印染废水委托无锡市惠利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集中预处理后接管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前洲厂),磨毛机、剪毛机、轧光机产生的粉尘均配套布袋除尘装置。4月19日检查时,该公司停产。 | 部分 属实 | 1、针对该公司新增设备未经环评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针对该公司新增设备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单位拟处罚款 46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64号),对负责人拟处罚款8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65号)。前洲街道督促该公司立即对上述新增设备进行安全拆除,目前已拆除到位。 2、待该公司复产后,惠山生态环境局立即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 无 |
14 | X2JS202204180052 | 无锡市惠山区无锡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盲目上马扩增高污染印染设备,违反国家严控“两高”政策。与2017年补做的环评报告上设备量相比,公司自2020年新增圆网印花生产流水线4套、蒸花机1台、定型机11台、高温染缸23台等高排放设备,排放大量刺鼻废气,雨污未分流。 | 无锡市 惠山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9日、20日,惠山生态环境局、洛社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无锡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惠山区洛社镇石塘湾工业园区振石路818号,主要从事色织布、棉布、涤棉布、印花布、化纤染色布、毛纺呢绒染色布和散毛染色加工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西北方向约80米处的天授村对桥巷。 1、关于“盲目上马扩增高污染印染设备,违反国家严控‘两高’政策”的问题。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定,印染行业未列入“两高”项目。 2、关于“2020年新增圆网印花生产流水线等高排放设备”的问题。经查,目前该公司有四个车间,为:北车间、一车间、二车间、毛纺车间,与2017年环境保护现状评估报告主要生产设备数量相比,新增了8 台定型机、7 台高温高压染色机、4 台圆网印花机、1 台平网印花机、1 台蓝光制网机、1 台喷墨制版机、1 台蒸化机和 2 条台板印花打样线,一车间、二车间除新增设备外其余生产设备均进行淘汰更新。上述新增、更换新设备未通过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即投入使用。 3、关于“排放大量刺鼻废气”的问题。经查,该公司一车间8台定型机和3台印花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3套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装置,2台印花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1套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装置;二车间6台定型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3套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装置;北车间的1台定型机和1台印花机配套1套水喷淋+光氧处理装置;起毛、剪毛产生的纤维尘配套布袋收尘装置;废水收集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配套1套碱喷淋装置。4月19日、20日检查时,该公司停产,未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查发现该公司北车间台板印花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 4、关于“雨污未分流”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雨污分流不完善,厂区部分雨水会混入生产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雨水排放口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监测。 | 部分 属实 | 1、针对该公司新增、更新设备未经环评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2.6343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8号);针对该公司新增、更新设备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单位拟处罚款65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8号)、对负责人拟处罚款9.65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9号),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用新增、更新的设备。 2、针对该公司台板印花车间有机废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2.6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8号),并责令该公司台板印花车间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前不得生产。 3、针对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雨水排放口进行监测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8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8号),并责令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雨水排放口进行监测。 4、针对该公司雨污分流不完善的问题,惠山生态环境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锡惠环法责改决〔2022〕2062号),责令企业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5、待该公司复产后,惠山生态环境局立即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 无 |
15 | D2JS202204180051 |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钱藕路与金山路交叉处,建勇汽修厂,无环保手续,厂区雨污未分流,危废直接出售给无资质回收商。 | 无锡市 惠山区 | 水 | 2022年4月19日,惠山生态环境局、惠山区城管局、钱桥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惠山区钱桥建勇汽车维修部,位于惠山区钱桥街道金山路500号,主要从事汽车维护保养、车辆清洗,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经查,该维修部营业面积约1690平方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经惠山区城管局现场检查,该维修部生活废水和洗车废水均设置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接入金山路市政污水管网,雨水接入金山路市政雨水管网,不存在雨污未分流情况。该维修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滤、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腻子灰、漆渣、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洗枪废水,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检查发现,该维修部废包装桶等危废未按照规范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签、未建立出入库台账,未如实申报。 | 部分 属实 | 1、针对该维修部废包装桶等危废未按照规范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签、未建立出入库台账、未如实申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20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4号)。 2、该维修部已对库存危废张贴标识标签、建立出入库台账,并在“小微企业”管理平台进行网上重新申报。 | 无 |
16 | D2JS202204180040 | 无锡市江阴市璜土镇石庄扬子大道30号,中意漆业有限公司,生产时异味扰民。 | 无锡市 江阴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9日,江阴生态环境局、临港化工园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江苏中意漆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璜土镇扬子大道30号,主要从事涂料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东南侧约1公里处的璜土镇花港苑。 1、4月19日检查时,该公司甲类(溶剂型油漆涂料)车间正在生产,丙类(水溶性油漆车间)车间未生产,甲类车间、危废仓库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内无明显异味。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恶臭、1#废气排放口、3#废气排放口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达标。该公司厂界西南侧安装电子鼻(报警式挥发性有机物(TVOC)监测仪),监测指标为PM2.5、TVOC,经调阅近期历史数据,未见异常。江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厂界及厂区内开展GC-MS走航监测,TVOC均值低于标准限值。 2、检查发现:该公司甲类车间研磨隔间部分废气收集装置采用上下伸缩管路与研磨机盖孔连接,如果操作不规范会产生连接不紧密情况,导致废气收集不完全;甲类车间为全密闭车间,车间门框加装电动气幕风帘,生产时能做到车间内气体不溢出,但在转运产品时需短时打开物流门,导致少量气体溢出,车间门附近偶尔会产生轻微异味现象。 | 部分 属实 | 按照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印发的《江阴临港化工园区产业质效提升实施方案》的要求,该公司已被列入2022年度拆迁计划。停产前,临港化工园区管理中心要求企业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优化岗位操作流程和规范,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收集装置完全收集到位,同时优化车间产品转运时间及频次,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 | 无 |
17 | D2JS202204180049 |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东顾巷家园C区41号门内的两台电梯,电梯井与居民住宅共墙,墙体震动导致低频噪音超标,长期扰民。 | 无锡市 滨湖区 | 噪音 | 2022年4月19日、22日,滨湖生态环境局、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蠡湖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东顾巷家园住宅小区,位于滨湖区太湖大道与青祁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总建筑面积22.6万平方米,共分A、B、C、D四个地块,建设单位:滨湖区蠡湖街道办事处,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经查阅图纸、实地走访,东顾巷家园C区41号楼总高33层,一层三户,电梯井与其中西户的客厅、厨房共墙,电梯运行产生的噪声可能对西户造成影响。4月22日,27日蠡湖街道委托无锡诺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正常使用的电梯进行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 部分 属实 | 如果监测结果超标,由滨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督促蠡湖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落实噪声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行整改。 | 无 |
18 | D2JS202204180035 | 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团东方钢材城,车辆运输及生产噪音长期扰民,距离钟巷村不足3米,废水排入河浜导致水体黑臭。 | 无锡市 锡山区 | 噪音,水 | 2022年4月19日、21日,锡山生态环境局、东北塘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江苏东方钢材城有限公司,位于锡山区北环路118号,主要从事不锈钢仓储和销售服务,已办理环评审批、无需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1、关于“东方钢材城,车辆运输及生产噪音长期扰民、距离钟巷村不足3米”的问题。 ⑴经查,东方钢材城距钟巷村最近的居民敏感点约12.5米,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叉车行驶和装卸物料时产生的噪音及钢材城内商户切割物料等产生的加工噪音。东北塘街道成立了东方钢材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市场内的停车占道经营、违章建设、环境保洁、河道治理、秩序提升、扬尘与噪音防治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街道组建联合执法组,通过不定期“日查夜巡”的方式对市场内商户进行检查。市场方在周边路段设置了禁鸣标志,规定商户货车每日进出市场时间为7:00-20:00,其余时间严禁商户车辆出入、装卸货物和进行切割等作业。属地正阳村委在钢材城与村庄之间建成总长420米、高2.8米的围墙并种植绿化。此外,东北塘街道委托金马物业进驻钢材城,对车辆禁鸣、环境保洁、扬尘与噪音防治等方面加强日常巡查管理。 ⑵4月19日,锡山生态环境局委托无锡中证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对钢材城厂界、钟巷村进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现场噪声检测时发现,运输车辆、叉车行驶和装卸物料时,距离东方钢材城最近的钟巷村居民敏感点存在瞬间噪音超标现象。 2、关于“废水排入河浜导致水体黑臭”的问题。经查,钢材城内污水已接管至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4月19日,锡山生态环境局对钟巷浜河道沿线进行排查,仅发现河道西侧(靠居民区)有一个雨水排口,检查时无水外排。钟巷浜河道落实河长制,街道组织定期进行河道巡查,清理岸角垃圾、打捞漂浮物。根据东北塘街道提供的钢材城周边河道水质监测数据,自2022年起,白屈港水质为Ⅲ类,市镇河水质Ⅴ类,钟巷浜水质为Ⅴ类。4月19日、4月21日,锡山生态环境局委托无锡中证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对钢材城周边河道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白屈港、市镇河水质为Ⅳ类,钟巷浜水质为Ⅴ类。 3、检查发现:一商户未落实20点后停业的要求;钢材城周边河道有零星漂浮物。 | 部分 属实 | 1、东北塘街道将加强对东方钢材城市场的检查力度,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夜查,发现违规经营、噪音扰民的依法查处。 2、东北塘街道责成东方钢材城投资方与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在市场主要节点设置禁止鸣笛指示牌并针对进入车辆发放禁止鸣笛告知书,在通道转弯口、装卸货处等位置安排安保人员,加强对市场内部交通噪音的精细管控,进一步落实晚八点后停业的管理要求。 3、东北塘街道将强化河长制管理职责,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加强河面、河岸清理保洁,定期对河道进行水质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整改。 | 无 |
19 | X2JS202204180054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310069、X2JS20220403002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无锡市宜兴市汉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还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1.企业环评造假,原料盐酸用量与成品产量严重不对应,阿期巴甜实际产量超过1万吨;2.由于该公司在前期调查中虚报产品产量及盐酸使用量,因此专家之前得出的物料平衡结论有误,且该公司不具备处理如此高盐分废水的能力,而是长期通过宜兴城市污水厂违规偷排;3.该公司淘汰的31套反应釜一直在偷偷使用,其他车间也长期使用大量不符合环评要求的设备,应立即拆除;4.根据阿斯巴甜的生产工艺,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证实施办法》,冰醋酸的生产需要办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2020年4月至2021年11月该公司既无危化品生产许可证也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5.该公司2022年盐酸用量已超过1万吨,远超环评要求,最近晚间擅自开工投料,继续超量生产,违法排污,对太湖流域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 无锡市 宜兴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9日,宜兴生态环境局、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江苏汉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桥路26号,主要从事阿斯巴甜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1、关于“企业环评造假,原料盐酸用量与成品产量严重不对应,阿期巴甜实际产量超过1万吨”的问题。经查,该公司环评批复盐酸用量5104吨、阿期巴甜产量为5000吨。2021年盐酸使用量为38944.88吨,阿斯巴甜产量为10457.5吨。盐酸用量和阿期巴甜产能均超环评审批量。 2、关于“由于该公司在前期调查中虚报产品产量及盐酸使用量,因此专家之前得出的物料平衡结论有误,且该公司不具备处理如此高盐分废水的能力,而是长期通过宜兴城市污水厂违规偷排”的问题。经核实:⑴该公司在前期调查中确实虚报产品产量及盐酸使用量。⑵该公司高盐分废水通过四效蒸发器处理。2022年4月8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聘请南大规划院专家根据该公司2021年相关原料使用量:醋酸酐20955.97吨、醋酸11094.69吨、36%盐酸18572.9吨、31%盐酸20866.1吨、32%液碱44835.23吨,阿斯巴甜产量为10457.5吨,副产品冰醋酸28790.2吨、醋酸钠(58%)5675.5吨、醋酸钠液体(50%)5526.18吨、工业盐18140.63吨,进行重新核算,结论为:工业盐产生量在误差范围内总体平衡,四效蒸发除盐设备运行总体正常。 3、关于“该公司淘汰的31套反应釜一直在偷偷使用,其他车间也长期使用大量不符合环评要求的设备,应立即拆除”的问题。31台应淘汰的反应釜已停用正在制定拆除计划,预计5月底前完成。其他车间超过环评的生产设备在前期查处过程中,宜兴生态环境局已实施查封、断电,责令该公司未经审批前不得使用。4月19日检查时,上述设备均处于查封中,未在生产。 4、关于“根据阿期巴甜的生产工艺,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证实施办法》,冰醋酸的生产需要办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2020年4月至2021年11月该公司既无危化品生产许可证也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于2014年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许可证到期延期一次。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该公司行业类别为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无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年11月11日由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应急管理厅依法对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注销。2021年11月,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上级对危险化学品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的最新要求,从加强安全监管以及如实记录危化品流向的角度出发,于2021年11月22日对该公司发放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关于“该公司2022年盐酸用量已超过1万吨,远超环评要求,最近晚间擅自开工投料,继续超量生产,违法排污,对太湖流域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经查,该公司环评审批中盐酸使用量为:36%的3615吨/年、31%的489吨/年;2022年1-3月盐酸实际使用量:31%的5059吨,36%的5016.42吨,合计10075.42吨。该公司2022年阿斯巴甜产量:1月份997吨、2月份925吨、3月份1035吨、4月1日至4月23日206吨;冰醋酸产量:1月份2220吨、2月份1984吨、3月份2174吨、4月1日至4月23日192吨,自4月1日起,该公司产量已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 部分 属实 | 1、针对该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增加生产设备、超环评审批产能生产、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投入生产、未核实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主体资格、转移固体废物出省利用未报备案、2021年COD排放量超过排污许可证年最大允许排放量、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中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环境违法行为,在办理编号为D2JS202203310069、X2JS202204030022、D2JS202204060063的信访件时,宜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并对新增设备进行查封。 2、针对该公司“阿斯巴甜环保安全智能化改造项目”安全设施未办理“三同时”手续的违法行为,在办理编号为X2JS202204030022的信访件时,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已立案查处。 3、针对该公司销售冰醋酸的违法行为,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无 |
20 | X2JS202204180010 | 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雅玛可精密塑胶(无锡)有限公司,环评与实际生产规模严重不符,未批先建,增加几十台注塑机,2022年3月份通过技改方式申请环评手续,未通过验收,满负荷生产,喷漆废气、噪音扰民。 | 无锡市 市辖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9日,新吴生态环境局、旺庄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雅玛可精密塑胶(无锡)有限公司,位于新吴区长江南路5-8号,主要从事塑料零部件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位于旺庄街道旭明工业园,周边无居民小区等敏感目标。 1、经查,该公司共三期建设项目,一期、二期项目分别于2002年9月、2008年1月经原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审批,2003年9月、2008年8月9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一期、二期项目共审批2台注塑机,实际建成2台注塑机。2022年1月10日,针对该公司三期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已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处罚款44.8万元(锡新环罚决〔2022〕2号、锡新环罚决〔2022〕3号)。三期项目于2022年4月11日经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目前已部分建成,正开展“三同时”自主验收,该公司三期项目批准建设注塑机45台,实际建设40台,注塑机实际生产规模符合环评要求。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塑料成型原辅料年用量,注塑成型生产产能约占环评批复产能的80%,尚未达到满负荷水平。4月19日检查时,该公司两条涂装线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新吴生态环境局现场委托无锡环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排放口、厂界废气、厂界噪声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2、检查发现:该公司电火花加工、产品擦拭未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注塑工序正在生产,其废气处理设施已开启但脱附装置未运行;未将废油、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纳入危废管理计划。 | 部分 属实 | 1、针对该公司电火花加工、产品擦拭工段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涂装线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中的脱附装置未按规定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5.8万元(锡新环罚立〔2022〕69号),该公司已立行立改。 2、针对该公司废油、废过滤棉等未纳入危废管理计划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9.8万元(锡新环罚立〔2022〕69号),并责令企业根据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情况重新申报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预计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 | 无 |
21 | D2JS202204180089 | 徐州市泉山区湖滨街道云珑府(琅悦锦园),南苑门口及西侧沿河长期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清理,且不断有工地及个人在此处随意倾倒垃圾。 | 徐州市泉山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9日,泉山区攻坚办、泉山生态环境局、泉山区农水局、湖滨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查,云珑府(琅悦锦园)南侧、王窑河东岸绿化带东侧存在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总长度为100米,大概约700平方。经核查,该处建筑垃圾为已完工的云珑府(琅悦锦园)施工遗留及部分小区业主夜间偷倒的装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为周边小区居民偷倒的私人生活垃圾。该地段为新开发片区,道路还未开通,未纳入区市场化保洁范畴。 | 属实 | 1.泉山区政府对云珑府(琅悦锦园)南侧、王窑河东岸绿化带东侧沿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后对约裸土进行覆盖。 2.泉山区政府安排专人每日对该地段进行保洁,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3.泉山区政府在道路开通之前使用铁皮围挡出入口,并在出入口相关位置安装监控,只允许电动车和行人通行,严禁大型车辆进入场地偷倒垃圾。同时,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及频次,严禁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长效巩固整治成果。 | 无 |
22 | D2JS202204180047 | 徐州市新沂市双塘镇佃户村、高塘村、凉泉村、段宅村、北沟街道、仲庄村、官庄村、陈相村、阿湖村、上旺村,开挖基本农田,夜间采集强风化花岗岩,从事非法洗沙,并使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多次反映无果。 | 徐州市新沂市 | 生态 | 2022年4月20日,新沂市政府包案领导带领联合工作组进行现场核查。 1.针对“开挖基本农田,夜间采集强风化花岗岩,从事非法洗沙”问题,经现场核查,2020年前后,双塘镇佃户村五组有盗采情况,盗采人员马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2020年10月后,段宅村桃澄路东侧有盗采情况,盗采人段某张某等5人,于2021年12月全部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段宅村老联中地块院内一处洗砂点,2021年11月已拆除取缔。双塘镇高塘村,北沟街道仲庄村(陈相庄),阿湖镇阿湖村、上旺村,钟吾街道官庄村,均未发现盗采、洗砂及破坏基本农田情况。双塘镇凉泉村未发现盗采及破坏基本农田情况,该村原有一处洗砂点位于凉泉村农科站,2020年7月已拆除取缔。 2.针对“使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问题,经调查核实,双塘镇佃户村五组盗采坑塘未回填,段宅村桃澄路东侧盗采坑塘采用土方进行回填。 3.针对“多次反映无果”问题,2022年2月,市民投诉称北沟街道仲庄村一组土地被开发商以挖矿砂开渠的名义强行挖采。经核查,该施工为新沂市高新区和北沟街道的疏通水系工程,非盗采行为。该工程施工由仲庄村负责,土方由高新区集中管理,并禁止夜间施工,防止发生土源外运等问题。北沟街道已落实货币补偿,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部分属实 | 1.双塘镇佃户村、段宅村部分盗采人员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处理;双塘镇凉泉村、段宅村洗砂点已拆除取缔;对双塘镇佃户村五组盗采现场进行整改,设置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网,消除安全隐患。 2.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新沂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石(采矿取土)、非法洗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传〔2018〕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责任,发挥前沿哨兵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3.新沂市政府对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洗砂等违法行为。 | 无 |
23 | X2JS202204180025 | 徐州市泉山区桃园办事处大门口,修建故黄河观光路后,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砖瓦石块,环境脏乱。 | 徐州市泉山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9日,泉山生态环境局、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泉山区攻坚办、桃园街道办事处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核查,故黄河景观道路(临黄陈庄段)于2022年3月中旬竣工,位于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庞庄街道陈庄社区内。道路紧靠故黄河,长800米,宽7.5米。道路旁河道护坡长约750米,宽8米,内存在杂草300余平方、建筑垃圾10余立方。道路护坡部分路基(路基为回填建筑垃圾)因水土流失造成坑洼和裸露。 | 属实 | 1.泉山区政府对路旁河道护坡内的杂草和建筑垃圾、砖瓦石块进行清理;同时对坑洼地带采用回填土进行修整,确保道路护坡安全。护坡整治完成后,对护坡进行复绿,防止水土流失。 2.泉山区政府进一步强化河道日常保洁,安排河道保洁人员每日巡河,组织对河面漂浮物和水草进行清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枯草、垃圾等及时清运处置。 | 无 |
24 | D2JS202204180021 | 徐州市新沂市,1、上海路北段老化工园区内,恒盛化肥厂原址土壤修复弄虚作假,多家化工厂(东升化工厂、新河化工厂、恒源化工厂、利民化工厂等)均未进行土壤修复,厂区内异味扰民;2、钟吾路新沂物流中心与汽车站南相邻小路南侧的农机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喷漆电焊异味、噪音扰民,已持续3、4年。 | 徐州市新沂市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20日,新沂市包案领导带领相关单位现场核查,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1.针对“恒盛化肥厂原址土壤修复弄虚作假”问题,经核查,恒盛化肥厂已于2021年6月停产,目前尚未拆除,待拆除后实施土壤修复。 2.针对“多家化工厂(东升化工厂、新河化工厂、恒源化工厂、利民化工厂等)均未进行土壤修复,厂区内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新沂市东升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院(江苏)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2020年12月调查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2021年4月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新沂市恒源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2019年7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2021年7月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2022年3月,完成调查报告编制,下步将开展专家技术评审。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2020年12月调查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2021年4月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上述4家企业均处土壤修复阶段,土地未开发利用。厂区按土地管控要求封闭管理,厂区及周边无异味。 3.针对“钟吾路新沂物流中心与汽车站南相邻小路南侧的农机加工点,无环保手续,喷漆电焊异味、噪音扰民,已持续 3、4 年问题”问,经核查,该农机加工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营业执照,无相关环保安全手续,目前已停止生产,正在拆除清理设备。该农机加工点存在异味、噪音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新安街道已将郭茂伯农机加工点列为“散乱污”上报,并对其下达“散乱污”企业限期关闭通知书。2022年4月1日已对郭茂伯农机加工点依法进行断电,目前厂房主要生产设备已清理完毕,部分原料和小部件正在清理装车,预计4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待该地块厂房拆除,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后,制定计划进行修复。 | 无 |
25 | D2JS202204180007 | 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内华村,恒阳采石场,无相关手续,非法开采大山,噪音严重扰民。 | 徐州市铜山区 | 噪音 | 2022年4月19日,收到转办信访件后,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茅村镇政府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1.信访反映的恒阳采石场,实际名称为徐州市恒阳采石厂。该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4月20日通过原徐州市铜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17年9月12日通过原徐州市铜山区环境保护局验收。主要产品为2-3cm建筑用石子,生产工艺为石料—破碎—筛分—成品,主要设备为2台破碎机、4台震动筛,1台喂料机,1台除尘机组、1台潜孔钻车、2台挖掘机。该公司建设封闭物料大棚2处,配套安装喷淋系统,厂区北侧1次破碎车间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喷淋系统,2次破碎车间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喷淋系统,筛分车间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使用封闭式皮带廊道传送物料。 2.徐州市恒阳采石厂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3月6日至2018年7月6日,矿区面积0.0521平方公里。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露采矿山整治实施意见 徐州市采(碎)石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8〕117号)文件精神,铜山区对包括恒阳采石厂(大山)在内的11家矿山企业进行了整治关闭。通过现场核查及数据对比,原徐州市恒阳采石厂采矿区在关闭后不存在违法违规开采资源行为。 3.2022年4月17日,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没有生产原料及产品。调取用电记录,该厂自2018年采矿权到期至2021年6月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2月,徐州市恒阳采石厂与徐州瑞沣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石料委托加工合同》,2021年7月、9月、10月该厂处于生产状态;2021年11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原料来源于外购买土石料,期间累计生产约5万吨。车间内地面积尘较重,易产生扬尘,道路未完全硬化,未建设进出车辆冲洗装置,厂区内洒水频次较低。现场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并无该厂排污许可证公开信息记录。 4.经现场走访,该公司西侧200米范围内有居民居住,生产时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对徐州市恒阳采石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实施查封,责令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2.铜山区人民政府加大对徐州市恒阳采石厂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管,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3.铜山区人民政府要求徐州市恒阳采石厂做好车间密闭工作,减少扬尘的同时,降低噪声排放。 | 无 |
26 | D2JS202204180076 |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李毛路49号,常州训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乙酸乙酯用量超标,晚18点后排放废气扰民。 | 常州市武进区 | 大气 | 4月19日,武进生态环境局会同礼嘉镇政府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常州讯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武进区礼嘉镇礼毛路49号,主要从事“PE膜制品”项目的生产。 1、关于“环评造假,乙酸乙酯用量超标”问题。常州讯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平方米PE膜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月7日经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同意,2021年4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经查,该单位环评和验收资料明确乙酸乙酯使用量3吨/年,2021年乙酸乙酯实际使用量36.9吨,超过环评审批同意使用量。该单位存在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向环保部门重新报批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 2、关于“晚18点后排放废气扰民”问题。4月19日12时许,现场检查时,该单位PE膜制品项目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对该单位排气筒有组织废气、车间门口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查时该单位负责人称生产实行一班制,15天白班(早上六点至晚上六点),15天晚班(晚上六点至次日早上六点),2022年4月18日刚调整为白班,近期晚上不进行生产。 | 部分属实 | 1、针对“常州讯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向环保部门重新报批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的问题,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于2022年4月2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共计26.474万元。 2、礼嘉镇政府于4月22日约谈常州讯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单位在完善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恢复生产。4月22日17时许,武进生态环境局进行检查,该单位已决定自行关闭,检查时未在生产,现场正在拆除生产设备。 3、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落实问题整改。 | 无 |
27 | D2JS202204180071 | 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路388号,常州市常缘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噪音扰民,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直排下水道,厂区内的多家小作坊,粉尘、噪音严重扰民。 | 常州市新北区 | 噪音,水,大气 | 4月19日,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魏村街道办事处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件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路388号”是常州常源正泰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线束及线束组件”项目的生产。信访件指出的常州常缘电器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路388号,实际生产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滨德路王家巷工业园。两家单位相距约2500米。 1、关于常州常源正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噪音扰民,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直排下水道”问题。现场检查时,常州常源正泰电子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噪声源主要是压接机、自动铆接机等设备,利用车间门窗和墙体进行隔音。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厂界昼间噪声、生活污水接管口积存水、雨水排放口积存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月19日夜间,调查组进行突击检查,该单位未在生产,未监测夜间噪声,后续待符合监测条件时开展监测。 2、关于常州常缘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噪音扰民,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直排下水道”问题。现场检查时,常州常缘电器有限公司正在生产,车间位于王家巷工业园厂房四楼,噪声源主要是压接机、裁线机等设备,利用车间门窗和墙体进行隔音。经查,常州常缘电器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常州常缘电器有限公司位于王家巷工业园厂房四楼,现场不具备生活污水和厂界噪声的监测条件。 3、关于“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路388号厂区内的多家小作坊,粉尘、噪音严重扰民”问题。经查,新北区黄海路388号内仅常州常源正泰电子有限公司一家企业,该单位生产过程中无粉尘等污染物产生。经检测,常州常源正泰电子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查中发现,常州常源正泰电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现场未设置识别标识,且未及时清运场所内一般工业固废。常州常缘电器有限公司所在厂房楼下为常州劳莱电器有限公司,该单位主要从事电器配件组装,相关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十六批信访交办件中已开展现场调查,新北生态环境局现场采样监测,该单位有组织废气、车间外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1、针对常州常源正泰电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的问题,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单位于5月15日之前完成整改。 2、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责成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速查处。 | 无 |
28 | D2JS202204180065 |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花园街新城公馆二期小区外围商铺,污水通过改装的下水管道渗透进小区,异味、油烟及空调外机噪音扰民,如:金鸳鸯、麦合、乐享水果、7 7餐饮店。周边几家餐饮店在小区游乐场西侧安装公共排油池,异味严重。要求移除该排油池。 | 常州市武进区 | 大气 | 4月19日,湖塘镇政府会同武进水利局、武进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新城公馆二期小区位于花园街与府东路东北侧,住宅楼301、306栋与外围商铺相连。小区外围共有33间商铺,共20家经营户,产生油烟的餐饮店4家,分别为信访中反映的3家(金鸳鸯、麦合、77餐饮店)和武进区湖塘香滋滋牛肉锅贴店。信访件中指出的乐享水果,主要经营自制饮品,不产生油烟。金鸳鸯、麦合、77餐饮店、乐享水果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武进区湖塘亚飞特色小吃店、武进区湖塘熊窝麦合咖啡馆加盟店、武进区湖塘对柒餐饮店、武进区湖塘乐享柒果水果商行。 1、关于“新城公馆二期小区外围商铺,污水通过改装的下水管道渗透进小区”问题。检查中发现,武进区湖塘对柒餐饮店和武进区湖塘乐享柒果水果商行对厨房间污水管道进行改造,改造后厨房间污水经设置在小区内部的隔油池后再排入小区内污水管道,现场未发现渗漏现象。检查中未发现武进区湖塘亚飞特色小吃店、武进区湖塘熊窝麦合咖啡馆加盟店存在改造污水管网的情况。经现场勘察,小区外围南面府东路沿线商户污水接入南侧道板污水管网,北面社区广场沿线商户与西面花园街沿线商户(除武进区湖塘对柒餐饮店、武进区湖塘乐享柒果水果商行外)污水通过房屋建设时设计的污水管道分别向南、向东接入小区内部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污水管道改造的情况。 2、关于“周边几家餐饮店在小区游乐场西侧安装公共排油池,异味严重,要求移除该排油池”问题。经查,该隔油池是武进区湖塘对柒餐饮店与物业公司协商后于2017年出资建设的,后来武进区湖塘乐享柒果水果商行污水也接入该隔油池。武进区湖塘对柒餐饮店每两个月清理一次该隔油池,目前隔油池内淤积较多,且散发异味。 3、关于“油烟扰民”问题。经查,4家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已配套建设油烟净化器,现场有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已落实定期清洗制度。检查中发现,武进区湖塘亚飞特色小吃店油烟管道穿过厨房东侧墙壁排入新城公馆二期小区内污水管网,旁边还设有一个排气管道;其余3家餐饮店油烟管道均未设置在小区内。现场对武进区湖塘对柒餐饮店油烟排放口进行监测,油烟排放浓度平均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余3家餐饮店由于管道铺设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 4、关于“空调外机噪音扰民”问题。经查,新城公馆二期外围有部分店铺的空调外机设置在小区内,共85台空调外机,其中西面花园街沿线商铺一楼经营户空调外机20台、二楼及以上办公用房空调外机44台,南面府东路沿线商铺武进区湖塘熊窝麦合咖啡馆加盟店空调外机10台,北面社区广场沿线商铺一楼空调外机1台、二楼空调外机10台。现场对新城公馆二期301栋乙单元入口西侧、305栋西侧、306栋乙单元入口西侧的昼间、夜间噪声情况分别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1、对“隔油池内淤积较多,现场散发异味”问题,武进区湖塘对柒餐饮店立行立改,已于4月20日对隔油池进行彻底清理。湖塘镇政府要求该店在后期的管理中提高隔油设施清理标准,加密清理频次。 2、对“武进区湖塘亚飞特色小吃店擅自设置排气管道,且油烟管道设置不规范”问题,湖塘镇政府要求武进区湖塘亚飞特色小吃店立即拆除厨房外墙上的排气管道,对油烟管道进行改造。武进区湖塘亚飞特色小吃店已于4月21日拆除厨房外墙上的排气管道,订购新油烟净化器及配套排气管道,将在到货后尽快安装,预计管道改造工程6月底前完成。 3、湖塘镇政府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要求,督促餐饮店做好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和隔油池的定期清洗工作,并加强巡查检查和噪声监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 无 |
29 | X2JS202204180045 |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科田五金厂,多年使用矿物油、润滑油,从未申报危险废物。 | 常州市武进区 | 土壤 | 经查,常州市科田五金厂相关问题已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六批信访交办件中进行调查处理。武进生态环境局4月1日检查发现,常州市科田五金厂车间内滚齿和金加工过程中有矿物油气味,该单位立即对车间采取进一步密闭措施,强化现场环境管理,并完善了长效管理制度。 接本信访交办件后,武进生态环境局于4月20日和22日对常州市科田五金厂开展现场检查,该单位“电机配件和五金机械加工”项目正在生产。该单位加工后带油的工件、铁屑放置在车间油盘上沥干,收集的油回用于生产。查阅该单位环评资料,无危废产生,产生的空油桶交由供应商周转回用。查阅该单位购买票据,电机配件项目使用10#机油和32#机油,其中10#机油用于滚齿机刀头冷却、工件润滑,2018年至今共购买2.302吨,目前库存0.877吨,平均每年损耗0.402吨。32#机油用于滚齿机轴承润滑,2018年至今共购买0.329吨,目前库存0.155吨,平均每年损耗0.0435吨。五金机械加工项目使用乳化油,用于自动车床、锯床的生产。2018年至今共购买乳化油1.246吨,目前库存0.181吨,平均每年损耗0.266吨。 | 部分属实 | 1、针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常州市科田五金厂车间内滚齿和金加工过程中有矿物油气味”问题,该单位立即对车间采取进一步密闭措施,并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已于4月4日完成整改。 2、武进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常州市科田五金厂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洛阳镇政府于4月20日约谈常州市科田五金厂负责人,要求该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加强企业长效管理。 4、洛阳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 | 无 |
30 | X2JS202204180043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安家镇安家村永新桥北侧,春江特种建材经营部,无环评手续,违规使用移动吊机,烘干过程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砂料堆场覆盖不完全,粉尘污染严重。在德胜河岸边建有一座污水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排德胜河。 | 常州市新北区 | 大气,水 | 4月19日,魏村街道办事处会同新北生态环境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件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新北区春江特种建材经营部未在生产,尚未办理排污登记。 1、关于“无环评手续,违规使用移动吊机”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黄沙堆场位于德胜河西岸,一艘装载黄沙的货船停泊岸边,有黄砂原料正从货船上通过岸边的一台吊机卸载在堆场上。经查,该单位无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2016年编制的《纳入环境保护登记管理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中明确主要生产设备中不含吊机。 2、关于“烘干过程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砂料堆场覆盖不完全,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2018年11月至2021年6月,该单位滚筒烘干机使用常州东利港华气体有限公司供应的罐装天然气为燃料,使用量为219484.81公斤。2021年7月至今,该单位滚筒烘干机直接使用木材作为燃料,目前厂区场地上堆放有约100公斤碎木材。检查发现,该单位滚筒烘干机东侧彩钢瓦搭建的厂房内,堆放1台停用的煤气发生炉(管道已拆除)和1台皮带输送机,地面上散落有约20公斤煤炭。 该单位黄沙堆场北侧、南侧、西侧有约5米高的围墙,东侧未设置围挡。堆场上黄沙已进行了苫盖,部分防尘网存在破损。干砂提升机与旋风除尘器部分连接管道未密闭,车间地面有较多积尘。 3、关于“在德胜河岸边建有一座污水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排德胜河”问题。经查,该单位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东侧靠德胜河岸边建有1只约20m³的喷淋水沉淀池,废气设施的喷淋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当作肥料自用;未发现该单位存在废水直排德胜河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针对新北区春江特种建材经营部存在问题,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按照“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要求,将新北区春江特种建材经营部纳入“散乱污”名单,实施关停取缔工作。魏村街道办事处已对该单位实施断电措施,计划于5月30日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目前已拆除吊机和滚筒烘干机。 2、新北区政府坚持“常态管控、严厉打击”原则,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合、制度保障、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落实“散乱污”常态化监管措施。 3、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责成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从严从速查处。 | 无 |
31 | X2JS202204180042 | 常州市天宁区紫云小学,距离铁路约30米,属于不宜临路建设学校范围,每天8-17时大量火车经过,震动、噪音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生活,未采取隔音门窗、绿化带等降噪措施。 | 常州市天宁区 | 噪音 | 4月19日收到信访后,天宁区教育局、住建局、天宁生态环境局会同青龙街道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进行实地勘查。经查,常州市紫云小学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沪宁城际铁路北侧、丁横河西侧地块,为走读制学校,无住宿。2013年7月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原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2015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1、关于“常州市天宁区紫云小学,距离铁路约30米,属于不宜临路建设学校范围”问题。经查,“常州市天宁区紫云小学新建工程”项目于2013年通过市发改委立项审批,2013年5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通过市规划局审批,2013年6月项目建设用地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根据规划测量满足《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明确的“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米”要求。 2、关于“每天8-17时大量火车经过,震动、噪音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生活,未采取隔音门窗、绿化带等降噪措施”问题。经查,常州市紫云小学教学区教室、综合楼等功能区教室均采用双层中空玻璃。走访学校师生得知,北区教学楼上课期间师生未感受到火车噪音、震动等情况,不影响正常上课。因南区操场靠近铁路一侧,在操场上体育课时,偶尔火车经过会受短暂影响。4月20日,天宁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分别在教学楼、操场等区域分时段开展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教学楼南一楼、东南二楼、南四楼符合二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足球场南13:35-13:55的监测结果超过二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南边界中间铁门处、辅助楼南、教学楼南一楼的震动检测值均未超过文教区无规振动限值。此外,近期因新冠疫情影响火车班次减少,不排除正常火车班次时对环境有影响。 | 部分属实 | 1、青龙街道要求常州市紫云小学于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南侧操场区域降噪绿化带补植,同时全面排查学校门窗,发现老化及破损情况及时更换。 2、青龙街道严格落实学校周边外环境网格监管要求,加强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 无 |
32 | D2JS202204180053 |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丰收路16号,常州安太电热电器有限公司,生产时粉尘、异味、噪音扰民严重,污水直排下水道。 | 常州市新北区 | 大气,噪音,水 | 经查,常州安太电热电器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十八批信访交办件中已开展现场调查。新北生态环境局在4月12日的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搬迁后尚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也未变更排污登记。魏村街道办事处已督促该单位5月30日前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新北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未及时变更排污登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排污登记信息变更。 4月19日,接本信访交办件后,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魏村街道办事处对常州安太电热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单位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入厂区西侧青河路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管道接入厂区南侧丰收路雨水管网,均已在接管处建设排放池并安装截止阀。现场检查时,雨水排放池内无水,雨水口阀门关闭。现场检查时,雨水排放池内无水,雨水口阀门关闭。经检测,该单位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水接管排放池内积存水、厂界昼间噪声、厂界夜间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1、对常州安太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尚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问题,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单位于5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 2、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速查处。 | 无 |
33 | D2JS202204180033 |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庄城村花桥村,夏某平私人养鸡场,异味扰民。 | 常州市金坛区 | 大气 | 4月19日和20日,金城镇政府会同金坛生态环境局、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夏某平私人养鸡场实为金坛区白塔花桥养鸡场,位于金城镇花桥路。每日产生鸡粪约5吨,通过自动传输带输送至运输车辆后外运,已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求在鸡舍东侧配套建有600㎡大棚,用于临时应急存放鸡粪。 现场检查时,金坛区白塔花桥养鸡场正常经营,鸡舍东侧大棚内堆放约10吨鸡粪,大棚附近有一定异味,养鸡场周边无明显异味。该养鸡场负责人称,因新冠疫情交通管控,部分待委外处置的鸡粪未能及时转移。现场对养鸡场臭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1、金城镇政府督促金坛区白塔花桥养鸡场对大棚内暂存的鸡粪及时清理并消毒,已于4月23日完成清运。 2、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巡查、督促指导金坛区白塔花桥养鸡场做好设施设备检修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有效运行,畜禽粪污规范处理、高效利用。 3、金城镇政府、金坛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对金坛区白塔花桥养鸡场周边区域环境监管巡查,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 无 |
34 | D2JS202204180026 |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九华村白家塘88号民房内加工塑料颗粒,异味、噪音扰民,早上7、8点至下午17、18点。 | 常州市武进区 | 大气,噪音 | 4月19日,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南夏墅街道联合武进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举报件反映的“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九华村白家塘88号民房内加工塑料颗粒”实为某个体作坊租用的仓库,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再生加工项目的生产,未办理营业执照,无相关手续。 检查时,该作坊未在生产,正在修理生产设备。该个体作坊破碎工段生产时有噪声产生。挤出、造粒、焙烧工段生产时有废气产生,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因现场检查时未在生产,不具备噪声、废气监测条件。4月20日,武进生态环境局对该作坊进行再次检查,发现其生产设备已拆除,正在清理仓库内原辅材料。 | 部分属实 | 南夏墅街道根据《武进区“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整治要求,对该个体作坊进行取缔,责令其立即拆除设备,做到“两断三清”,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目前该作坊主要设备已拆除,正在清理原料及产品。 | 无 |
35 | D2JS202204180016 | 常州市武进区昌盛路,封岸电镀厂,厂内一处污水池异味扰民。 | 常州经开区 | 大气 | 4月20日,横林镇政府会同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常州市葑岸电镀有限公司开展联合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封岸电镀”实为常州市葑岸电镀有限公司,位于横林镇杨歧村。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部分车间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污水接管口间歇排水,检查时不在排放。 经查,该单位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厂区北侧,建有40个各类收集池。异味主要来自于污水站内的酸性废水收集池,该池容积约40立方米,贮存有20余吨酸性废水,未进行加盖,仅临时用塑料雨布覆盖,密闭不到位。现场对该单位13号车间镀锌线和锌镍线配套设施排放口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含镍、含铬废水分质处理后排放水和污水接管口积存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查中发现,该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待加工件露天堆放于厂区过道,污泥贮存量较大。 | 部分属实 | 1、横林镇政府责令常州市葑岸电镀有限公司立即对酸性废水收集池进行加盖处理,并将废气接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2、横林镇政府责令常州市葑岸电镀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严禁露天堆放待加工件,加快污泥转移处置,降低环境风险。 3、横林镇政府按照《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 无 |
36 | D2JS202204180011 | 常州市武进区南庄村藤树科小队,三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噪音、扬尘扰民。 | 常州市武进区 | 噪音 | 4月19日和20日,武进生态环境局会同嘉泽镇政府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三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武进区嘉泽镇夏溪北路150号,从事“冶金轧辊及铸钢件”项目的生产。 1、关于“24小时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冶金轧辊及铸钢件项目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现场对该单位厂界昼、夜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该单位厂界南侧为工业企业,东侧为跃进村边沟村民小组(已纳入拆迁规划,部分居民已签约),北侧为三鑫美树馆,西侧为本信访件提及的南庄村藤树科小队,共有30多户居民,距离该单位西厂界最近处约70米。虽然该单位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偶发高值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2、关于“扬尘扰民”问题。经查,该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八批交办的信访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武进生态环境局在4月2日的检查中发现,该单位电炉配套的除尘设施操作规程未上墙;钢渣及除尘灰贮存场所未设置标志牌;铸造车间、锻冶车间管理不到位,车间内有粉尘逸散,地面积尘明显。武进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4月19日和20日,武进生态环境局会同嘉泽镇政府对该单位进行检查,该单位冶金轧辊及铸钢件项目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电炉除尘设施操作规程已上墙,钢渣及除尘灰贮存场所已设置标志牌,铸造车间、锻冶车间安装雾炮装置,车间地面已进行清扫。现场对该单位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1、针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三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已进行整改,完善了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并上墙公示,在钢渣及除尘灰贮存场所设置了标志牌,在车间安装雾炮装置,定期清扫,并建立长效机制。 2、针对“三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厂界仍有偶发噪声高值,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的问题,三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已制定噪声提升整治方案,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拟于5月10日前完成整改。 3、武进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三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并及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4、嘉泽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三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加快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 无 |
37 | D2JS202204180083 | 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新城翡翠湾小区,临近苏州绕城高速及常嘉高速公路,交通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 苏州市昆山市 | 噪音 | 2022年4月21日,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巴城镇政府、昆山市交通局、昆山市信访局、昆山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召开视频协商会,对“常嘉高速(苏州绕城高速与常嘉高速在昆山段共线)交通噪声影响新城翡翠湾小区”信访交办件进行研究部署。 1.经排查,翡翠花园立项、规划、施工、环保等手续齐全,所有楼幢分批次通过了规划、环保、竣工等验收,并办理了商品房交付备案证书。该小区距离西侧常嘉高速直线距离约220米,高速公路经过小区部分自南向北约680米,符合由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环境保护厅、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交通厅、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建设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防止高速公路两侧噪声扰民意见的通知》(苏环管〔2008〕342号)中“高速公路两侧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类建筑,建筑物与高速公路的距离应控制在200米以上”要求。 2.近年来,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大,且常台高速公路相城互通至吴中互通实行全天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管控措施,造成小区西侧常嘉高速车流量大幅增长,导致交通噪声对翡翠花园小区居民居住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20年以来,巴城镇曾多次组织对常嘉高速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开展现场踏勘,并委托实施了3次噪声监测。2020年9月30日,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小区西侧自南向北布置4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噪声均未超标。2021年12月23日,昆山市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小区西侧自南向北布置3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噪声均超标。2022年4月20日夜间、4月21日昼间,苏州市昆山环境监测站在小区设置3个监测点位,分别是:10栋1005室西侧窗外1米(测点1)、42栋706室西侧窗外1米(测点2)、53栋1107室西侧窗外1米(测点3)。4月20日夜间3个监测点位结果分别为:59.5dB(A)、58.8dB(A)、61.5dB(A);4月21日昼间3个监测点位结果分别为:61.0dB(A)、59.5dB(A)、61.9dB(A)。夜间3个测点、昼间2个测点(1、3)声环境噪声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2类)标准限值夜间50dB(A)、昼间60dB(A)。 3.因本轮疫情影响,2022年4月21日,巴城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小区部分业主代表进行了电话回访。业主代表反映,要求协调安装高速公路隔音屏,消除噪声污染问题。工作人员已告知业主,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降噪措施,通过专家论证后予以实施。 | 基本属实 | 1.受本轮疫情影响,降噪方案设计、施工等暂时均无法组织实施,待疫情结束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山市巴城镇政府计划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声屏障建设方案的制定和专家论证工作,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声屏障工程建设。 2.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全过程监督隔音屏的设计、施工、验收,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并按期交付。 3.昆山市巴城镇政府持续强化小区周边整体环境管理,了解居民对目前声环境状况的感受及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 无 |
38 | X2JS202204180027 | 苏州市姑苏区南环路鼎泰花园7幢高层住宅楼前的一处垃圾亭,未执行定时投放要求,垃圾亭外摆放垃圾桶,环境脏乱差,污水流入雨水管网,且垃圾亭阻塞消防应急通道。 | 苏州市姑苏区 | 水 | 2022年4月19日,姑苏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姑苏生态环境局、吴门桥街道及南华社区进行现场核查。 1.鼎泰花园位于苏州市南环东路899号,举报反映的垃圾亭为位于鼎泰花园7幢居民楼西北侧垃圾分类收集亭。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未执行定时投放问题。7幢垃圾收集亭开启时间为上午6:30至8:30,晚上18:30至20:30,其余时间关闭。吴门桥街道每日现场巡查2次,该收集亭均在规定时间内投放垃圾,但不能排除小区住户在规定时间外投放垃圾的行为。 3.现场未发现垃圾亭外摆放垃圾桶、环境脏乱差问题。7幢垃圾收集亭分类垃圾桶均收储在垃圾分类收集亭内,周边为绿化,未发现垃圾桶摆放在外及环境脏乱差的情况。 4.现场未发现污水流入雨水管网问题。原7幢垃圾收集亭东侧有一处洗手池,因居民投诉已于2021年12月拆除。 5.现场未发现垃圾亭阻塞消防应急通道问题。7幢垃圾收集亭所处位置非消防应急通道。 | 部分属实 | 吴门桥街道负责落实长效管理,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要求加强监督,督促鼎泰花园物业落实定时、分类投放垃圾,定期对7幢垃圾收集亭周边环境进行清理。 | 无 |
39 | X2JS202204180026 | 苏州市相城区锦绣江南花园小区,距离春申湖快速路最近仅3.4米,该公路为一级公路,不符合距离建筑不少于30米的要求,小区外的绿化带被道路侵占,交通噪音、扬尘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 苏州市相城区 | 噪音 | 2022年4月20日,相城区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城高新区管委会(元和街道)建设管理局、相城区城管局、相城区园林绿化办、相城生态环境局、相城资规分局、相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锦绣江南花园小区进行现场核查。 1.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为跨区域市级工程,项目的选址、用地、建设方案等手续均依法合规办理,并符合相关规划。该项目主线为城市快速路,非一级公路。锦绣江南北门外绿化带位于春申湖快速路绿化工程范围内,为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的配套工程,已于2021年9月份竣工,北门外绿化带可实施绿化的区域已全部种植完毕。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锦绣江南小区外绿化带被道路侵占的现象。 2.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采取了安装一体化嵌入式横截沟、采用SMA改性降噪沥青路面、在主线高架桥两侧加装高度为4米的声屏障、在高架桥及地面道路周边区域按照规范设置相关限速限行标志等多种降噪措施。2021年7月1日春申湖快速路通车试运营后,车流量不断增加,由此产生了各种噪声,对周边住宅小区影响增大。4月9日,相城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锦绣江南花园北侧交通运输噪声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值。 3.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2022年3月29日相城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报告显示,春申湖快速路(紧邻锦绣江南花园路段)属于达标路段。距离锦绣江南花园约650米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服装城微站点数据显示,第一季度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 部分属实 | 1.相城区交投集团已委托设计单位对锦绣江南小区沿春申湖快速路居民楼噪音问题编制降噪方案(锦绣江南外窗改造工程方案),待疫情稳定后,召开业主协调会听取群众意见。目前,已完成锦绣江南外窗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预计11月底前完成噪声扰民问题的整改。 2.4月20日,相城区交运局会同区交投集团、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环快速路管理大队、悉地设计院,针对隧道敞口段地面交通安全警示震荡线可能产生的噪音问题进行现场踏勘,将在满足安全规范前提下进一步研究可行的降噪措施,预计11月底前完成噪声扰民问题的整改。 3.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加大该路段日常保洁力度、洒水频次,杜绝出现扬尘污染现象。 | 无 |
40 | X2JS202204180024 | 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双滨路拐弯方家路处的一家废纸打包站,露天作业,纸屑乱飞,噪音扰民,污水流入农田,多次反映无果;辛庄大道387号厂内的一处废纸打包作坊,噪音、粉尘污染严重,废纸乱堆乱放。 | 苏州市常熟市 | 大气,噪音,水 | 2022年4月19-20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辛庄镇政府组织开展信访核查。 1.苏州鑫轩浩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常熟市辛庄镇方家路103号,主要从事废纸回收。苏州洲美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常熟市辛庄镇张港泾村辛庄大道387号3幢1层,主要从事废纸回收。 2.4月19日,苏州鑫轩浩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未在作业,有部分废纸露天堆放,现场环境较差。现场未发现有废水排入外环境的情况。执法人员安排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颗粒物排放情况以及厂区西侧唐家浜河(分别位于该公司上下游)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唐家浜河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4月20日上午,对鑫轩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周边的双浜村唐家宅基自然村组部分居民进行了走访,均表示该公司噪音、粉尘等对其无明显影响。 3.4月19日,洲美再生资源公司未在作业,有部分废纸露天堆放,现场环境较差。执法人员安排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1.辛庄镇要求两家企业对露天堆放的废纸尽快拖运处置,不得堆放在场地,并对现场环境进行清理,妥善存放回收的纸屑,确保环境整洁。 2.常熟市辛庄镇政府将会同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强对鑫轩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洲美再生资源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无 |
41 | X2JS202204180018 | 苏州市常熟市浦家堂路36号,常熟市紫罗兰化工设备厂内的一家废塑料粉碎加工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排放污水,回收危废。 | 苏州市常熟市 | 大气,噪音,水 | 4月4日,4月19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辛庄镇政府赴现场进行调查。 1.常熟市紫罗兰化工设备厂,位于常熟市辛庄镇桃园村浦家堂路36号,从事废塑料切割粉碎加工。 2.检查时,紫罗兰设备厂废塑料粉碎加工设备正在生产,配套的移动式工业除尘器处于开启状态,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也未发现存放危废。 3.委托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紫罗兰设备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噪声排放情况及厂区北侧里泾河2个断面(分别位于厂区东西两侧)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厂界噪声最高值为58.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东侧里泾河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 4.紫罗兰设备厂正在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对厂区内的产品和原料进行了清理,厂区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但因受疫情影响,一些原料和产品还是积存在厂区。 | 部分属实 | 1.辛庄镇要求紫罗兰设备厂有序存放原料及产品,确保环境整洁,并在疫情转好后,及时转运积存的产品。 2.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将会同辛庄镇政府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无 |
42 | D2JS202204180017 | 苏州市工业园区中心大道与星汉街交界处,金鸡湖隧道工程夜间施工,每间隔10-20分钟发出巨响,噪音扰民。 | 苏州市工业园区 | 噪音 | 2022年4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1.投诉对象为金鸡湖隧道主体工程一标段星汉街工地,位于中新大道与星汉街交界处,施工单位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管线铺设、路面恢复等收尾工程,整体工程预计2022年12月完工。 2.检查时,工地正在进行SMW型钢拔除工作,该施工作业均安排在白天进行。 3.该工地2月25日复工以来共申请并取得8次夜间施工证明,夜间施工证明申请材料齐全,审批情况均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作业公告”栏目及施工现场予以公示。 4.该工地2月25日复工以来,共收到3次居民投诉反映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投诉时段均取得了夜间施工证明。 5.该工地距离居民区较近,长时间施工作业,存在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1.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功能区、规建委、综合执法局、街道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制定方案,优化施工安排,强化噪声管控,切实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委会督促星汉街工地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如因施工需要,确需要夜间施工,星汉街工地需提前将工地夜间作业证明审批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 3.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委会加强对该工地的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 无 |
43 | D2JS202204180013 | 苏州市姑苏区312国道附近回族墓地、新塘工业园新兴路88路厂房内,两处均在夜间熬制地沟油,异味扰民。 | 苏州市姑苏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9日,姑苏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委、住建委、市场监管局、姑苏生态环境局、姑苏公安分局、属地街道进行现场核查。 1.回族墓地南侧围墙外三间房屋均已完成动迁收购,面积约300平方米。房屋内共有油桶119个(其中铁桶75个、塑料桶44个),桶内地沟油共计1.504吨。现场未发现地沟油熬制设备,无明显异味。2022年3月初,来苏无业人员任某擅自将三间房屋作为收集、贮存地沟油场地使用。 2.新星路88号厂房内停有2辆油罐车(苏E5U262、苏E2B602),车内装有地沟油约3吨。车主张某称,地沟油是使用吸粪车从张家港各地污水管道中吸取,暂存于2辆油罐车内,达到一定数量后出售。经核查,新星路88号厂区从2020年启动拆迁起就处于停水停电状态,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未发现地沟油熬制设备,无明显异味。检查人员询问拆迁厂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称未发现过存在熬制地沟油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4月19日下午,姑苏区平江街道联系水发鲁控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对回民墓地附近房屋内存放的地沟油及容器进行处置,并组织施工队对三间房屋进行拆除。 2.4月19日晚,姑苏区苏锦街道暂扣了新星路88号厂房内2辆油罐车,将其拖至街道集中停车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车内地沟油进行合法性认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3.4月21日至22日,姑苏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辖区内征收拆迁地块、待开发地块开展联合排查,要求属地街道、保障房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人防、技防措施力度,防止发生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44 | D2JS202204180005 | 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金科廊桥雅苑小区21栋西侧15米处的配电房以及楼下的多个设备,24小时低频噪音扰民。 | 苏州市张家港市 | 噪音 | 1.金科廊桥雅苑于2015年6月建成,地址为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镇山路202号,小区低频噪声来自配电房及消防泵房。 2.2022年4月2日张家港市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消防泵房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3.4月19日,金港街道会同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进行信访核查,现场无明显噪声。 4.4月20日晚,金港街道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排查,未发现新增噪声源,经问询附近居民均表示未受到噪声影响。 5.4月22日,金港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配电房四周墙体外1米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35~37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标准要求。同时针对低频噪声,在距离最近的居民家中进行了倍频带声压级限值检测,其中31.5Hz频率检测结果为34.1dB,63Hz频率检测结果为29.4dB,125Hz频率检测结果为24.5dB,250Hz频率检测结果为21.3dB,500Hz频率检测结果为14.2dB,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3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满意度,国网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电力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供电分公司拟对西侧配电房中的变压器增加缓震垫,目前已向贝尔金减振设备制造(昆山)有限公司定制缓震垫,因疫情原因,生产厂家暂无法前往现场查勘,待疫情缓解,市供电公司将第一时间联系厂家进行整改。 | 无 |
45 | D2JS202204180069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裤子港闸向南长江边设置的钢丝网上,存在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漂浮物等,污染长江水质。 | 南通市 开发区 | 水 | 2022年4月20日,开发区住建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裤子港闸站位于裤子港河最南端,靠近长江,该闸于2019年由南通市水利局主持、市城建集团代建进行了拆除重建,并于2020年10月正式移交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运行管理。 2.现场检查发现,裤子港闸两侧无设置钢丝网情况,也未发现大量垃圾。核查人员扩大排查范围后,在裤子港闸下游(东南方向)约800米建有一座长江水文监测站,水文监测站东侧设置了钢丝防护网,周边确有生活垃圾散落。现场发现有废混凝土块铺放,为前期江堤整治作为护滩所用。 | 部分属实 |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现场散落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完成水文监测站周边区域散落垃圾的清理工作。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成住建部门开展铺设在江堤上破裂混凝土块加固工作,进一步做好江滩防护工作。 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成住建部门全面强化江堤常态化管理,增加人工巡堤频次、提升江堤技防水平,举一反三做好江堤保洁及日常维护工作。 | 无 |
46 | D2JS202204180058 | 南通市如东镇双甸镇工业园区,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排口排放。 | 南通市 如东县 | 水 | 2022年4月19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双甸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学镜头生产,共有东西两个厂区,西厂区高速抛光小球面镜片生产线改造项目2003年经环保审批,2004年通过验收;光学镜片镀膜生产线技改项目2005年经环保审批,2006年通过验收;索尼镜头生产项目2010年经环保审批,2013年通过验收。东厂区光学加工智能制造扩产项目2019年通过环保审批、验收。西厂区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至2026年,东厂区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东、西两个厂区均在生产,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均在运行。东厂区雨水排口阀门处于关闭状态,雨水管网内无积水;西厂区雨水排口闸门处于关闭状态,雨水窨井内有少量积水。执法人员巡查雨水排口及如泰运河周边,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痕迹。该企业东、西厂区均安装有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到位并投入调试运行,现场调阅废水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数据无异常。 3.经调查询问,2022年4月18日晚,该企业西厂区空压机起火引发火灾,灭火的消防废水进入雨水管道。事故发生后企业及时关闭雨水排口阀门,消防废水未外排。执法人员现场立即要求企业将雨水管网内的消防废水抽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部分属实 | 1.如东县政府责成双甸镇政府履行基层网格化监管职责,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置。 2.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废水在线监控设施与如东生态环境局联网;增加环境监察频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47 | D2JS202204180019 | 南通市如东县217县道北50米,南通天娇锌业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至厂区东侧江海河,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异味扰民。 | 南通市 如东县 | 大气,水 | 2022年4月19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新店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南通天娇锌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锌原料湿法制锌、金属制品生产与销售等,利用含氧化锌灰渣湿法制锌生产项目2015年经环保审批,2016年通过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 2.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因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自2021年起进入停产状态。该企业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用于肥田。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于浸出工段和电积工段,电积工段和浸出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执法人员巡查厂区及周边,未发现异味。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厂区下风向采取气样,监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执法人员走访新店镇政府和汤圆居委会工作人员,均答复未发现该企业生产。 3.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仓库内存储有20个吨袋原料和约100个吨袋生产废渣,未及时处置;应急池内贮存一些积水和杂物;雨水排口不在排水,堆积有大量杂物。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废水直排厂区西侧江海河及周边环境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将仓库内存储的原料和生产废渣交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2.鉴于该企业位于江海河清水通道管控区内,如东县政府责令新店镇政府牵头关闭取缔该企业,同时会同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关闭过程中次生污染监管。 | 无 |
48 | D2JS202204180003 | 南通市如东县栟茶镇江安村26组,如东众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破碎及水泥砖制作,多年无证经营,无合法手续,噪音扰民,一般持续至傍晚18、19点,露天堆放5万吨建筑垃圾,扬尘污染严重。屡次以临时停产应对检查,多次反映无果。 | 南通市 如东县 | 大气 | 2022年4月19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栟茶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如东众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型标准砖制造、码头经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至2023年,年产新型标准砖1500万只项目和码头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涉及该厂房的建筑垃圾破碎项目环评正在办理中。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疫情影响不在生产。制砖项目位于企业北侧厂房,厂房内安装一台免烧砖线,另有一台免烧砖机线尚未组装;东侧和南侧分别堆有承装成品砖塑料托盘和石子、石粉等;西侧建有一间养护车间,用于堆放半成品砖。调阅资料和走访发现,该企业正常生产时间为7:00-19:00。 3.检查发现,该企业南侧建有一座厂房,厂房内堆有石粉、石子、路料,两台破碎机处于拆分状态。破碎机输送带、筛料辅助设备及破碎主体设备未进行组装连接,未连接电源,设备均使用黑网覆盖。厂房外南侧有一块未硬质化空地,场地上有使用黑网遮盖的水泥粉储罐、下料斗、输送带等设备;堆有约2万吨混凝土碎块、砂石路料等,部分未使用防尘网进行遮盖,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地面有积尘。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露天堆放砂石路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措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9万元。 2.如东县政府责成栟茶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对露天堆放的砂石路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并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开展未组装生产设备清理并完成混凝土碎块清理。 | 无 |
49 | D2JS202204180079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街道,盛虹集团、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卫星石化、中化国际、江苏斯尔邦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均通过东西走向暗管排入厂区后的黄海。盛虹集团以修路名义阻断228国道、西安路及板徐路。 | 连云港徐圩新区 | 水 | 4月19日,徐圩新区管委会组织新区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徐圩分局、建设局、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大队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一、关于反映工业废水通过暗管排放问题。 1.4月19日,新区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徐圩分局、建设局、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大队同步开展现场排查,未发现虹港石化、卫星石化、瑞恒新材料、斯尔邦石化存在通过暗管将工业废水排入黄海现象。 2.4月20日,新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大队通过无人机对虹港石化、卫星石化、瑞恒新材料、斯尔邦石化外围进行全方位排查,未发现暗管。4月20日、21日,新区环保局委托管道探测公司利用管线仪对虹港石化、卫星石化、瑞恒新材料、斯尔邦石化外围进行全面探测,未发现暗管。被举报对象的工业废水均通过“一企一管”明管输送至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4月22日,新区环保局调阅了虹港石化2020年、2021年和斯尔邦石化2020年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上述报告均通过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卫星石化及瑞恒新材料因2021年处于调试阶段,因此未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以及虹港石化、卫星石化、瑞恒新材料、斯尔邦石化2022年第一季度水平衡资料,未发现四家企业存在工业废水偷排的问题。 二、关于反映道路阻断问题。 1.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等文件要求,徐圩新区正在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2020年4月10日,228国道绕行方案获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交通运输厅批复;2021年2月7日,在228国道徐圩新区段设置临时交通卡口申请获准予交通行政许可,2021年3月20日正式对228国道徐圩新区段进行交通管制,实现228国道徐圩新区段绕行,并非盛虹集团以修路的名义阻断。 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新区对西安路、板徐路(徐新路-张圩河路段)等实施交通管控,对符合入园要求的人员及车辆经查验后放行;前期板徐路(疏港大道-苏海路段)因路面损坏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自2022年1月15日起进行封闭维修,目前仍在施工中。 | 不属实 | 1.徐圩新区将在板徐路(疏港大道-苏海路段)完成维修后及时开放交通; 2.西安路、板徐路(徐新路-张圩河路段)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时调整道路管控措施。 3.徐圩新区管委对虹港石化、卫星石化、瑞恒新材料、斯尔邦石化等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无 |
50 | D2JS202204180068 | 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镇曹赵村党群服务中心1公里,江苏石化加油站院内的洗沙场和碎石场,生产物料露天堆放在农田内,扬尘、生产噪音严重扰民。 | 连云港市灌云县 | 大气,噪音 | 4月19日,灌云县政府组织县纪委、公安局、灌云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南岗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 1.经查,信访举报对象为连云港竣铠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80000吨石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26日经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2021年5月30日通过治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关于反映“江苏石化加油站院内的洗沙场和碎石场,生产物料露天堆放在农田内”问题。 江苏石化加油站院内的洗沙场和碎石场,位于江苏石化加油站东北侧,现场无洗沙生产线,厂区东侧农田内露天堆放部分物料。 3.关于反映“扬尘、生产噪音严重扰民”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主要处理工艺为在碎石机和振动筛分别安装集气罩,通过风机收集粉尘,经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无组织粉尘通过车间内雾化喷淋降尘;厂区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及振动筛工段,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方式减少噪声对厂界环境影响。厂区内西北侧裸土堆放有约50吨黄沙,未进行覆盖;厂区内地面上积尘较多;生产车间未完全密闭,未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厂区四周100米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点。该公司从春节后停产至今。 | 部分属实 | 1.该公司车间外东侧农田堆放的物料已完成清理。 2.对该公司露天堆放建筑砂石,未覆盖到位的问题,灌云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4月21日进行立案查处,相关物料已清理完毕,裸土已覆盖。 3.已责令该公司对生产车间进行密闭,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 无 |
51 | D2JS202204180067 | 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开发区猴嘴街道,5千方煤灰填埋在光大污水处理厂斜对面的三处地址,1、老310国道临洪闸东侧300米路北侧大门内右前方15米,2、大门内最左边水沟内,3、过临虹桥顶的一块凹陷地。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土壤 | 4月19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猴嘴街道及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1.关于反映老310国道临洪闸东侧300米路北侧大门内右前方15米填埋的问题。 该处确有一个约100平方米的洼塘,由于该处场地一直作为新海电厂的煤灰堆场,洼塘表层已被裸土覆盖,下挖后有煤灰存在,现场未见有故意填埋的迹象。 2.关于反映大门内最左边水沟内的问题。 经查,是由于清理煤灰时,煤灰堆放在沟边,经雨水冲刷后流入沟内,未及时清理造成,未见故意填埋的迹象。 3.关于反映过临虹桥顶的一块凹陷地的问题。 过临洪河桥向北约100米处的凹陷地是由于煤灰位于高架桥下,考虑到施工安全问题无法利用机械深入桥底开展清理作业,造成桥下凹陷地内煤灰无法全部清出,仍有部分煤灰堆放在桥墩周围,现场未见故意填埋的迹象。 | 部分属实 | 一、对海州区新浦街道范围内存放的煤灰采取以下措施。 1.先期委托第三方,对现场现存的煤灰进行抽样检测。如煤灰具备再利用价值,两街道将共同寻找联系可回收煤灰进行再利用的企业或个人立即开始转运。 2.如经抽样检测现存煤灰已不具备再利用的可能,将另寻其他临时堆放场地,并对临时堆放场地实施防渗漏处理后,将现场堆存的煤灰实施转运,同时做好煤灰转运后的覆盖。 二、对位于猴嘴街道范围内的现存煤灰,位于临洪高架桥下,受桥墩所限,考虑到高架桥的桥墩安全,下一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论证,将依据论证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李永被给予警告处分 |
52 | D2JS202204180066 | 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镇北侧加油站西侧道路直走约两里,八栋楼房建筑物的西侧四栋楼房内从事炼油,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一同排入下水道。 | 连云港市东海县 | 水 | 4月19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安峰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1.经查,信访反映对象为东海县润美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食用肉松、肉粉、肉饼、食用动物油、骨粉、软骨粉、软骨带白粉,该项目于2018年6月6日经原东海县环境环保局审批,该项目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7000吨肉饼、3000吨食用动物油生产线项目”于2019年12月7日通过“三同时”验收,二期“骨粉、软骨粉、软骨蛋白粉”项目于2021年11月8日与第三方机构签订验收合同,因疫情原因验收工作停滞,目前该公司正在组织第三方开展验收工作。 2.东海县安峰镇北侧加油站西侧道路直走约一公里处,未发现信访反映的企业。经对周边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在安峰镇北侧加油站向东直走约一公里处,位于东海县安峰镇工业园内发现有八栋厂房,其中西侧四栋厂房为东海县润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仓库。该公司一期项目建有一台4吨生物质锅炉,于2019年12月7日通过“三同时”验收,已配套建设脉冲布袋除尘器一套,生产车间已安装两套UV光氧催化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空排放口排放。该项目蒸煮、灭菌、压榨脱脂环节产生动物油脂,产生的动物油脂收集到储油罐内储存作为成品销售,动物油脂可作为动物饲料深加工的原料。 3.该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管网,排入安峰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公司在正常生产时蒸煮环节使用食用碱后添加盐酸进行中和,中和后进行静置分层、过滤、精滤、纳滤后产生废水,产生的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中和过程中使用的盐酸经东海县公安局审批后购买。由于安峰镇污水处理厂没有处理工业污水的能力,该公司正常投入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将达到标准的废水运至东海县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2019年11月12-15日,东海县润美食品有限公司在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中,预处理后的污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和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该公司提供了与东海县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签订的处理协议、送水处理登记表及东海县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接收记录表,该公司投产至今年共向东海县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运送污水680.5吨。 | 部分属实 | 1.东海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终止与山左口绿源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合同,提标改造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2.东海县安峰镇将加强属地网格员日常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 无 |
53 | D2JS202204180045 | 连云港市灌南县新集镇季圩村4组,士军禽业专业合作社场地内从事养殖,天热时异味严重,鸡粪露天堆放在场区内,雨天随雨水四处流淌。 | 连云港市灌南县 | 大气 | 4月19日,灌南县政府组织灌南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新集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1.经查,信访反映的士军禽业专业合作社为灌南县新集镇羽丰畜禽养殖场,经营范围:蛋鸡养殖、销售,属于非规模化养殖,养殖蛋鸡约6000只。 2.关于反映“天热时异味严重”问题。 经对该养殖场场区及周边进行巡查,发现养殖场西侧鸡粪池未密闭,沉淀池覆盖物为厚塑料薄膜,现场有异味产生。 3.关于反映“鸡粪露天堆放在厂区内,雨天随雨水四处流淌”问题。 鸡粪均堆放在干粪场地,干粪场地上方建有大棚,四周无围挡和雨水收集沟,排污口和排水管道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情况。 | 部分属实 | 1.要求新集镇羽丰畜禽养殖场养殖车间西侧鸡粪清理暂存池及脱水加工区改造成密闭车间,加装负压收集装置;养殖车间排风扇外设置集气管道,终端设置臭气处理设施(光氧等离子+生物液喷淋除臭),需达标排放;鸡粪发酵池加盖处理,并通过引风装置引入臭气处理设施;厂内设生物喷淋液喷洒装置,定期喷洒除臭;废气排气筒设置检测平台及规范化标识,按规范要求定期开展监测。(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3日) 2.要求新集镇羽丰畜禽养殖场鸡粪加工车间外设雨水导流沟;鸡粪加工车间内设地面冲洗水收集槽,污水引入鸡粪收集池;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发酵池污水抽吸托运协议,按时定期处理,严防污水外溢。(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3日) 3.要求新集镇政府、灌南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跟踪督促新集镇羽丰畜禽养殖场整改。 | 无 |
54 | D2JS202204180044 | 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镇毛北村北侧水库,存在非法采砂,破坏水库北侧、东侧基本农田100余亩,非法出售农田内的砂石、土壤,并用生活垃圾回填被破坏的农田。 | 连云港市东海县 | 生态 | 4月19日,东海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安峰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关于反映“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镇毛北村北侧水库,存在非法采砂,破坏水库北侧、东侧基本农田100余亩,非法出售农田内的砂石、土壤”问题。 1.东海县安峰镇毛北村小水库附近,近年来确实存在零星非法采砂取土现象,但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破坏水库北侧、东侧基本农田100余亩”的现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因偷挖盗采砂石土壤造成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较大面积变动减少情形。 2.通过筛查近年来自然资源信访交办件、核查梳理2020年以来查处卷宗,发现涉及东海县安峰镇毛北村小水库附近地块的偷挖盗采案件共计2宗,均已立案查处。 3.2018年,安峰镇依法取缔毛北村部分企业,企业关停后剩余砂石、石英、金红石被堆放在闲置场地,亦有村民从山东省及安峰镇附近矿区购买砂石在村里进行存放并销售。 二、关于反映“并用生活垃圾回填被破坏的农田”问题。 经联合调查组在毛北村开展走访调查取证工作,与毛北村村干部进行详细谈话,并随机走访毛北村10组水库周边6户群众,毛北村干部群众均表示未发现水库周边农田内生活垃圾回填现象。 | 部分属实 | 1.安峰镇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县乡村组四级“田长制”落到实处。 2.东海县农业农村局、资源局、东海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案件查处协作配合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等涉土涉矿违法违规行为。 | 无 |
55 | D2JS202204180027 | 连云港市灌云县通榆河两侧,违规建设十余家高污染企业,如:窑厂、雷神搅拌站、大硕搅拌站、瑞昌搅拌站、翔润和搅拌站等,污染严重。 | 连云港市灌云县 | 其他污染 | 4月19日,灌云县政府组织县纪委、公安局、灌云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沿线镇街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 一、关于反映违规建设问题。 1.灌云县亚东新型建材厂,主要产品为淤泥烧结砖,年产量3600万块,该项目于2018年10月25日通过县经信局备案,2019年4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项目环评于2019年1月15日通过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21年6月4日通过自主验收。 2.连云港雷神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年产量40万立方米,该项目于2014年9月16日通过县发改委备案,2017年11月28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项目环评于2015年6月2日通过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一期年产20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于2020年9月13日通过自主验收。 3.江苏大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化住宅PC预制构件、商品混凝土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5月13日获得县发改委立项备案,2019年4月8日获得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确认书,项目环评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一期工程2020年9月7日完成自主验收。 4.连云港瑞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新型绿色环保一体站项目(一期建设商品混凝土、干砂浆、机制砂生产线,二期建设混凝土构件生产线)2018年9月6日获得县发改委立项备案,2019年4月15日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环评于2019年6月4日获得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一期项目于2020年11月5日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 5.连云港翔润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商品砼混凝土,年产量50万立方,该项目于2018年8月15日获得县发改委立项备案,项目环评于2019年5月20日通过原灌云县环保局审批。2020年4月27日完成(废气、废水、噪声)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9月4日完成(固废)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上述企业均已取得项目备案、土地、规划、住建、环评等相关手续。 二、关于反映高污染企业问题。 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高污染”产品名录,经核实窑厂生产的淤泥烧结砖、搅拌站生产的混凝土、PC预制构件产品均不在高污染产品名录。 三、关于反映污染严重问题。 以上企业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硕建材、翔润和建材、瑞昌建材、亚东建材等均存在物料露天堆放、覆盖不完全问题,易造成大气污染。同时,雷神建材存在二期项目未验先投问题,大硕建材、翔润和建材存在石子生产线批建不符问题。 | 部分属实 | 1.灌云生态环境局已对雷神建材二期项目未验先投问题立案查处。 2.灌云生态环境局已对大硕建材、翔润和建材批建不符问题立案查处。 3.灌云生态环境局已对翔润和建材、瑞昌建材、亚东建材覆盖不完全问题立案查处。 | 无 |
56 | D2JS202204180025 | 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镇张薛村,温氏养鸡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鸡打疫苗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与鸡粪掺杂后外运处置,异味扰民。 | 连云港市灌云县 | 大气 | 4月19日,灌云县政府组织县纪委、公安局、灌云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南岗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 1.信访反映的温氏养鸡场为连云港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该公司年饲养700万只肉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4月18日经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2020年12月16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12月15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连云港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环保责任主体2019年10月15日备案转移至灌云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肉鸡存栏量为667136只,日常产生的鸡粪和污水处理的污泥由厂区内东北侧连云港丰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鸡粪无害化处置项目进行无害化处置,未发现医疗废弃物掺杂其中,该公司危废仓库内暂存动物医疗废弃物81.59Kg,已与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未在网上进行申报。 3.该公司周边500米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点,鸡舍内臭气经降温处理后排出厂房,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和缺氧池)和鸡粪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水喷淋+除臭剂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出。 | 基本属实 | 1.灌云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4月7日对该公司未依法进行危废网上申报的问题立案调查。 2.灌云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该公司监管,规范动物医疗废弃物存放,指导污水处理站规范运行。 | 无 |
57 | D2JS202204180023 | 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前徐福村,龙王河边(村民家承包地排水沟两侧),采沙后的坑内填埋生活垃圾,至今未清理,面积约5、60平。 | 连云港市赣榆区 | 土壤 | 4月19日,赣榆区政府组织区水利局、城管局、金山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1.金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龙王河边(村民家承包地排水沟两侧)挖掘3处,挖掘面积200余平方米,深度约1.5米,均未发现填埋生活垃圾现象。 2.现场核查中发现,距离龙王河边(村民家承包地排水沟)南侧100米左右的小土坑周边,群众倾倒两堆约2平方米碎砖头;龙王河前徐福村段下游,垂钓者新丢弃的食品袋等零星生活垃圾约1平方米。 | 部分属实 | 1.金山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将碎砖头和零星垃圾全部清理完毕,计划在龙王河(金山段)沿岸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全面从严管控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2.金山镇人民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倾倒生活垃圾行为,立即制止。 | 无 |
58 | D2JS202204180018 | 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大道口村,233国道北侧旁的一家废品回收厂(回收废铁),占地约50亩,该处土地为基本农田,拆解车辆发动机,油污渗入土壤。 | 连云港市赣榆区 | 土壤 | 4月19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墩尚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1.经查,信访反映的废品回收厂为连云港双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业务,该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备案。 2.关于反映“占用基本农田约50亩”问题。该公司占地面积约49亩,其中,建设用地约24亩,基本农田约25亩。2019年,该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大道口村基本农田约25亩,堆放零散货物。 3.关于反映“拆解车辆发动机,油污渗入土壤”问题。该公司主要收购废旧钢铁,未发现收购拆解车辆发动机行为,现场废旧钢铁堆放的位置为建设用地,地面已硬化,未发现油污渗入土壤现象。 | 部分属实 | 1.4月21日,赣榆区墩尚镇人民政府已督促该公司将25亩基本农田地面上的零散货物清理完毕,尽快恢复原状。 2.赣榆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扬尘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该公司整改到位。 | 无 |
59 | D2JS202204180060 | 淮安市涟水县梁岔镇街东村苗谢组,涟西中学生活污水、附近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附近居民生活垃圾均排入村口南侧河流,异味严重。 | 淮安市涟水县 | 水 | 4月20日,涟水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包案人带领梁岔镇、涟水生态环境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关于涟西中学生活污水排入村口南侧河流问题。经排查,涟西中学生活污水排入梁岔镇文卫路污水管道接入梁岔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但现场发现校北侧约100米处文卫路污水管道出现堵塞现象,致该校生活污水从管道中溢出,流入文卫路边排水沟往南倒排入河流。 2、关于附近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排入村口南侧河流问题。经查,涉及村口南侧河流的主要是梁岔园区东片区新入驻的3家企业,分别是涟水伟昱电子有限公司、淮安东信发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宏骏钢结构(江苏)有限公司,这3家企业均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未接入镇污水管网。其中伟昱电子、东信发管道2家企业在厂区内设有食堂及宿舍,产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村口南侧河流,宏骏钢结构无生活污水排放。现场发现,伟昱电子在生产时VOCs处理装置未能正常运行。 3、关于附近居民生活垃圾问题。经查,村口南侧河流为梁岔镇梁岔居委会和薛元居委会附近的一条排水沟,沟内有生活垃圾,存在一定异味。 | 属实 | 1、迅速解决园区东片区生活污水接管、文卫路污水管网堵塞问题。目前,该镇已将园区东片区污水管网建设纳入2022年镇街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年内将动工建设。4月21日,伟昱电子建成三级生活污水沉淀池,督促伟昱电子、东信发管道2家企业定期组织吸污车将污水清运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另外,组织人员对镇文卫路污水管网进行疏通,涟西中学生活污水溢出问题已解决。 2、梁岔镇结合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全镇范围内深化“村转运、组保洁”垃圾清运机制。4月20日组织力量清除排水沟生活垃圾,并进行清淤疏浚,消除垃圾异味。 3、涟水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规行为。4月21日涟水生态环境局对伟昱电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立即整改。 | 无 |
60 | X2JS202204180041 | 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原王营镇)越河村六组,华能淮阴电厂220KV高压线从村民屋顶跨越,存在电磁辐射和安全隐患;王杨路(万达车检-杨庄),道路坑洼,导致扬尘。 | 淮安市淮阴区 | 辐射,大气 | 4月19日—24日,淮阴区包案人带领淮阴生态环境局、王家营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赴现场调查核实,推进问题整改。(一)关于群众反映“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原王营镇)越河村六组,华能淮阴电厂220KV高压线从村民屋顶跨越,存在电磁辐射和安全隐患”的问题。4月22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淮阴生态环境局、华能淮阴电厂、国网淮安供电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现场勘查,跨越房屋线路为220kV华能淮阴电厂至上河变双回线路(杨上I4667线/II4668线)、华能淮阴电厂至新御变双回线路(杨御4933/4934线),距208号、202号房屋最高处垂直距离为分别为30米、16.9米,符合《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220kV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为6.0m的安全要求。根据环保验收意见(苏环核验〔2014〕79号),三条220千伏高压线路周围及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标准限值要求。因淮安本地无辐射检测单位,外地检测单位因疫情原因,暂无法来淮开展电磁环境监测。 (二)关于群众反映“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王杨路(万达车检-杨庄),道路坑洼,导致扬尘”的问题。经调查,王家营街道王杨路因建设标准低、使用时间长,加之工业园区位于道路两侧,通行货车较多,造成路面碾压严重,部分路段形成坑洼,扬尘较大。 | 部分属实 | 1、根据疫情情况,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华能淮阴电厂高压线路周边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淮阴区王家营街道已组织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并要求沿途村委会加强巡查管护,一旦发现有路面坑洼及时修补。 3、针对扬尘问题,王家营街道已安排洒水车对道路洒水降尘,并开展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扬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无 |
61 | X2JS202204180037 | 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同兴村原木板厂,新开设的纸杯厂,使用废纸作为原料,每天从北墙向外排放污水,流入附近沟塘(用于农田灌溉)。 | 淮安市涟水县 | 水 | 4月20日,涟水县政府包案人带领属地高沟镇、涟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现场调查,督促问题整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北侧有四个水池由南向北排列分别为浓纸浆池、稀纸浆池、回水池、储水池,其中储水池东西侧各有一个排口,通往厂区北侧外的沟渠中;厂区东侧生产车间有一排口通至厂区北侧外的沟渠。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没有排水,对储水池东西侧两排口取水样检测,未发现超标数据。该公司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 属实 | 1、高沟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按照“散乱污”整治要求,迅速对该企业关停取缔,及时清除原料、产品、设备,保障周边居民良好生活环境。 2、涟水县发改委和工信局对该企业迅速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3、涟水生态环境局配合高沟镇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无 |
62 | X2JS202204180022 | 淮安市盱眙县河桥镇淮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有人垂钓、游玩,水面漂浮垃圾,距离取水口几米范围内种植100多亩小麦和20多亩油菜花并喷洒农药,严重威胁饮用水源安全。 | 淮安市盱眙县 | 水 | 4月19日,盱眙政府包案人多次带领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河桥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现场调查核实,推进问题整改。 1.关于保护区内有人垂钓、游玩,水面漂浮垃圾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边的管理保护情况较好,未发现涉及污染环境的不良现象。水源地保护区内警示、提醒标牌标识完整,视频监控和水质监控运行正常,一级保护区隔离网安装到位,实现封闭隔离。调阅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驻淮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年均达标率为100%。2022年3月29日,盱眙淮河河桥水源地巡查系统正式试运行,能随时掌握属地管理单位河桥镇每日巡查情况。查阅河桥镇水利服务站3月16日至4月18日值班巡查记录,发现河面会有漂浮物漂移至水源地的情况。同时,也会有社会人员利用管护人员巡查间隙,破坏封闭大门、隔离网进入保护区水源地,存在私自垂钓、游玩的现象,保护区内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2.关于种植小麦、油菜花并喷洒农药,严重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问题。经调查,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2019年1月划定后,在其范围内仍遗留一承包地,系2005年王某从盱眙县林总场淮河分场承包的林地,在饮用水保护区划定之前王某就开始种植意杨,部分林地间栽种小麦、油菜等农作物,有圩埂及圩沟与淮河相隔离,距离取水口最近直线距离约50米。发包方曾多次与承包人商谈解除合同,因补偿款数额差距较大均未达成一致。2022年3月17日,盱眙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和检察院前往该承包地,针对河道定位、承包地有无使用化肥和农药问题及对水源造成的污染程度、承包地性质进行联合现场调查,未发现喷洒农药行为。3月17日、4月21日,盱眙生态环境局对该承包地圩沟内水质采样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III 类水标准。 | 部分属实 | 1.河桥镇已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封闭大门、隔离网损坏处进行修复加固,多区域安装警示牌;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在水源地大门旁新建值班用房1间,实行24小时值班巡护。 2.针对遗留承包地种植农作物问题,盱眙县要求该地块承包人在当季庄稼收割完后,不得再进行耕种。盱眙县林总场积极与承包人沟通,争取早日就解除承包合同补偿事项达成一致。 | 对河桥镇水利服务站站长工作作风不实、管理不到位予以提醒谈话。 |
63 | D2JS202204180031 | 淮安市盱眙县穆店乡范楼村朱坝小队,村民堵某军养牛,废水未收集,异味扰民。 | 淮安市盱眙县 | 水 | 4月19日,盱眙县委包案人、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属地穆店镇、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现场调查核实,推进问题整改。经现场调查,被举报对象为穆店镇龙王山村(原范楼村)朱坝组村民堵某军,在自家老宅中养殖水牛,现有存栏14头(包括3头牛犊),牛舍面积126平方米,暂无粪污收储设施,牛粪暂存在牛舍对面路边废弃的沟塘内,待农时还田,现场有异味。经调查走访,该养殖户老宅及周边居民已全部搬迁,周边15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但异味对路过村民有影响。 | 部分属实 | 1.穆店镇已安排专人对废弃的沟塘内牛粪进行清理,周边环境均已整改到位。 2.经穆店镇协调,该养殖户已同意于4月29日前转运出售养殖的14头牛,届时将对牛舍进行拆除。 3.穆店镇将举一反三,落实长效管理,镇村加强巡查督查,指导养殖户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 | 无 |
64 | X2JS202204180012 | 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华源化工有限公司,无相关手续,实际产能远超备案产能,排放刺鼻白烟,夜间尤甚,满载危险品车辆随处停放,液氯贮槽换头直接用于生产,存在安全隐患。 | 淮安市涟水县 | 大气 | 4月20日,涟水县包案领导、分管副县长带领涟水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1、关于“华源化工有限公司无相关手续”问题。该公司年产38000吨三氯氧磷系列产品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2月26日取得原淮安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淮环发〔2009〕22号),2013年2月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2019年12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8267855626437001V),2019年12月29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涟水生态环境局备案,目前该公司仅生产三氯化磷和三氯氧磷。 2、关于“排放刺鼻白烟,夜间尤甚”问题。经查,该公司共有两个废气排口,其中三氯化磷、三氯氧磷车间工艺废气采用“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危废库、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活性棉吸附处理后排放。现场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刺鼻白烟现象。4月20日夜间,涟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两个排气口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未超标。 3、关于“实际产能远超备案产能”的问题。调阅公司生产台账,2021年实际年产量为三氯化磷2.265万吨,三氯氧磷4.7万吨,而环评申报量为三氯化磷1.4万吨,三氯氧磷1.5万吨。经进一步调查,该企业2021年4月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造等方式,增加了产能。 4、关于满载危险品车辆随处停放,液氯贮槽换头直接用于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4月22日,涟水县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该企业实地调查时未发现有满载危险品车辆随处停放现象。2018年12月8日该企业“液氯罐式集装箱封闭改造方案”(液氯库建设方案)经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化工行业协会论证可行。现场液氯贮槽(车)停入氯气库后使用万向接头连接生产设施进行生产,符合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1月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经淮安市应急局组织专家论证并报省应急管理厅审查后完成备案,并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 部分属实 | 1、涟水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涉嫌超产能未依法进行后评价环境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停产,限期恢复原状。同时,加强对企业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必须正常运行,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排放。 2、涟水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循环经济产业园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做好疫情期间物流车辆调度,严禁危化品车辆随意停放,杜绝安全隐患。 | 无 |
65 | D2JS202204180020 | 淮安市淮安区楚州区宋集工业园区,长锋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铁铸件,使用锅炉,烟囱高排,烟尘污染严重,生产时门窗未密闭。 | 淮安市淮安区 | 大气 | 4月19日,淮安区副区长、包案人带领生态环境部门和钦工镇政府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年产15000吨耐磨钢铸件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月17日取得原淮安区环保局批复,2019年8月15日通过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2021年9月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2019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803323658835D001Q。该公司使用一台0.98吨生物质颗粒锅炉,隧道焙烧炉2台,燃料为生物质颗粒,产生废气通过水喷淋+静电除尘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三台中频炉熔炼废气采用滤芯布袋除尘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中频炉、隧道焙烧炉已停止作业(三台中频炉正常为夜间生产使用,隧道焙烧炉根据生产需要时使用),0.98吨生物质锅炉正在使用,水喷淋+静电除尘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中频炉、隧道焙烧炉车间无门窗;清砂车间未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抛丸粉尘收集未封闭(盖板未盖)。调阅该公司2021年以来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未超标,淮安生态环境局现场在该公司生物质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氮氧化物超标。 | 基本属实 | 1、淮安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公司清砂车间未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及4月19日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进行立案查处。 2、责令该公司中频炉、隧道窑车间门窗、清砂车间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投入使用。该公司目前中频炉、隧道窑车间门窗已经开始安装,清砂车间已开始密闭、围挡施工。 3、责令该公司立即封闭抛丸粉尘收集池,当日已完成整改作。 4、淮安生态环境局将在该公司隧道焙烧炉、中频炉正常使用时,对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出下一步处理。 | 无 |
66 | D2JS202204180014 | 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淮安元振建材有限公司,固废未按规定收集处理,堆放在办公室楼附近,场地内降尘设备未正常开启,造成扬尘污染。 | 淮安市淮安区 | 大气 | 4月19日,淮安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带领属地朱桥镇、淮安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新型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1年12月21日取得原淮安区环境保护局批复,2019年3月28日编制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2020年4月2日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2020年5月11日登记《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为913208035855383237001X。2019年3月份左右建成,固废主要来源于沉淀池中产生的石子、砂浆,环评文件要求用于筑路填塘。收集的粉料作为原料回收。现场察看,在淮流路和厂区之间有一片低洼空地,路面和低洼空地高度落差大,该公司将沉淀池中产生的石子、砂浆填平洼地,部分已覆土种植绿化,但尚有一部分未覆土种植绿化。 该公司物料堆场设置了围挡,物料已覆盖,但有少部分物料堆放高度高于围挡,厂区门口设有车辆冲洗和喷雾设施,厂区采用喷雾机喷雾和移动洒水降尘,检查时一台移动式喷雾机和固定喷雾机在运行,发现地面清洗不到位,厂区内道路路面有积尘,易造成扬尘污染;沉淀池未及时清理,沉淀物淤积较多。 | 部分属实 | 1、4月20日,该公司对已平整洼地进行覆盖,4月21日,该公司已联系绿化单位种植绿化。 2、4月20日,该公司降低了物料高度,露天堆场旁边增设雾炮降尘设施。 3、4月23日,该公司完成了清理沉淀池中的沉淀物、地面清扫工作,并对厂区内导流沟进一步改造。 4、责令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喷雾、洒水、遮盖、清扫冲洗地面、冲洗车辆等工作,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 5、该公司整改完成恢复生产后,淮安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如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查处。 | 无 |
67 | D2JS202204180082 | 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战备河,河道漂浮大量白色垃圾,污染河水。 | 盐城市射阳县 | 水 | 4月19日,射阳县政府组织水利局、城管局、三维集团、合德镇人民政府、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战备河合德段全长15.5公里(南起运棉河、北至射阳河),为省级骨干河道,其中县城区范围内河道(南四环至北三环段)全长约3.5公里。 2、现场对战备河全段巡查,以及使用无人机技术巡查,发现战备河河面存在零星白色泡沫、柳絮等漂浮物,未见大量白色垃圾漂浮;河道两侧部分河段有少量杂草和生活垃圾。 3、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选取5个点位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评价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1、射阳县组织对河道漂浮物进行打捞,并对战备河沿线环境进行整治提升。 2、射阳县将加强日常巡查管理,落实分段包干责任,加大河面维护和垃圾清运频次,确保河道干净整洁,水生态环境良好。 | 无 |
68 | D2JS202204180080 | 盐城市响水县小尖镇四丰小学东侧500米的两家养猪厂,18点后异味扰民,养殖废水排入厂区周围河道,违规占用农田进行养殖。 | 盐城市响水县 | 水,大气 | 4月19日,响水县政府组织响水生态环境局、小尖镇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分别为响水县小尖镇金丰畜牧养殖场和响水县丰盛畜牧有限公司。 (1)金丰畜牧养殖场位于小尖镇四丰村,距最近居民约300米,生猪养殖项目于2016年4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手续,2020年1月填报排污登记表。目前该养殖场未进行养殖。 (2)丰盛畜牧公司位于小尖镇四丰村,距最近的居民住户约500米,生猪养殖项目于2021年3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手续,2020年4月填报排污登记表。目前存栏生猪900头,均为20公斤左右的育肥猪。 2、现场检查时,金丰畜牧养殖场未养殖。丰盛畜牧公司养殖仓内废气经过滤网过滤,通过水帘(水帘中加入除臭剂)排放,粪液收集池未完全密闭周边有异味。响水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分别在两个养殖场下风向选取三个点位、以及两个敏感点位进行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3、两家养殖场生猪排泄物等养殖废水通过固液分离,液体打到沼气池发酵,发酵后沼液通过第三方,作为生态肥回田。养殖场北侧向阳河未发现排污痕迹。响水生态环境局现场对两场区北侧河道水体采样取样检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磷符合地表水IV类水标准。 4、经查阅原响水国土资源局备案文件,两家养殖场土地均为一般农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部分属实 | 1、丰盛畜牧公司对粪液收集池采取密闭措施。 2、响水县将加强监管,督促养殖场及时维护、修缮风机除臭系统,确保正常使用。 | 无 |
69 | D2JS202204180074 | 盐城市亭湖区大洋村11组附近的3家地沟油黑作坊,异味扰民,其中,治某祥家的作坊,异味尤其严重。 | 盐城市亭湖区 | 大气 | 4月19日,亭湖区政府组织大洋街道、亭湖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亭湖区大洋街道大洋村11组3处废弃食用油脂暂存点,分别为: (1)卢某暂存点。2018年8月租赁智某(即举报件中所称治某祥)宅基地旁约40平方米边角地作为废弃食用油脂暂存点,日收集贮存废弃食用油脂约25公斤。 (2)辛某暂存点。2017年1月租赁陶某宅基地旁约350平方米边角地作为废弃食用油脂暂存点,日收集贮存废弃食用油脂约125 公斤。 (3)武某暂存点。2020年10月租赁蔡某宅基地旁约40平方米边角地作为废弃食用油脂暂存点,日收集贮存废弃食用油脂约20公斤。 上述3处废弃食用油脂暂存点,均不需要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排污登记表。 2、经查,3处废弃食用油脂暂存点,仅进行临时存放,不进行生产加工。贮存的废弃食用油脂达到一定数量后均转运至盐城市清秀废植物油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后续加工生产。 3、经查,卢某废弃食用油脂暂存点周围50米范围内有5户村民,最近的村民约20米;辛某废弃食用油脂暂存点周围50米范围内无村民;武某废弃食用油脂暂存点周围50米范围内有5户村民,最近的村民约20米。3处暂存点四周用彩钢瓦做围挡,上方无顶盖,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存储在加盖铁皮桶中,部分未能完全密封,铁皮桶露天存放,有一定异味。 | 部分属实 | 1、亭湖区督促3处暂存点清运贮存的废弃食用油脂,整理暂存点场地并用绿网覆盖。 2、亭湖区将进一步加大常态化巡查管控力度,对影响生态、破坏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 无 |
70 | D2JS202204180064 |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界村9组,大转盘沐浴东侧的无名砂石厂,无环评,车辆进出扬尘污染严重,装载机、车辆噪音扰民。 | 盐城市亭湖区 | 噪音 | 4月19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新兴镇政府、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无名砂石厂实为砂石经营部,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界村9组;无工商营业执照,对照环评和排污许可有关规定,该砂石经营部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砂石经营部正常经营,场地、进出道路面积尘较重,部分砂石物料未覆盖到位,存在扬尘情况,未采取有效抑尘、降尘措施。 3、该砂石经营部50米范围内共有3户农户,其中距离最近的约3米。现场检查时,装载机未使用,未有车辆在运输。经调查了解,在前期砂石物料装卸、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存在噪声扰民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砂石经营部砂石物料未覆盖的行为立案查处。 2、亭湖区督促该砂石经营部拆除地磅,清运场内砂石物料。 | 无 |
71 | X2JS202204180048 | 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陈洋居委会第二生产组境内,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无土地使用相关手续,未按环评施工,站址向居民住房移动60米,产生大量建筑垃圾,20万伏高压线路跨越居民屋顶,辐射、噪音扰民。 | 盐城市射阳县 | 辐射 | 4月19日,射阳县政府组织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国网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盐城陈洋110kV输变电项目,于2017年4月经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2021年6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该项目建设用地于2018年7月26日获得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12月17日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手续完备。 3、2018年3月27日,项目重新选址后向居民住房方向移动约60米。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辐射〔2016〕84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站址位移不超过500米,不构成重大变动。 4、经现场勘察,未发现大量建筑垃圾,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以及周边居民住房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均已清理。 5、根据环评审批意见,该项目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该项目周边距离居民最近的线路为110千伏振阜线,经实测,线路与用户最近处的垂直水平距离约2.5米,符合《DL∕T 741-2019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要求。 6、2021年8月8日,射阳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委托江苏润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变电站东、南厂界1m处、近点高压线等5个点位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分别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标准要求。2022年4月8日、4月19日,射阳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人员对变电站东、南、西、北厂界围墙1m处以及东南侧最近的1户居民等5个点位昼夜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 部分属实 | 1、射阳县将加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日常监测,及时公开监测结果。 2、射阳县将积极做好周边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 无 |
72 | X2JS202204180050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9001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整改措施不实,丹顶鹤北二实验区约2000亩复垦土地,2020年起全部违法用于稻鱼养虾,但此地块为基本农田,不能从事稻鱼养虾。 | 盐城市射阳县 | 水 | 4月19日,射阳县政府组织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生态环境局再次进行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是江苏新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新二村58号。 2、经查,丹顶鹤北二实验区约2300亩复垦土地为基本农田,2020年底新禾公司将2300亩土地先后分包给11个自然人和单位,从事春季轮虫养殖、秋季稻虾种养至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规定,可以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但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要求。 3、2022年3月30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编号D2JS202203290013信访件,经核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实验区内轮虫养殖行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轮虫养殖行为影响种植条件。 针对上述问题,射阳县已落实以下整改措施:1、对养殖现场进行清理,退出轮虫养殖;2、对养殖尾水利用天然河道,采用生物处理技术,好氧—厌氧工艺,通过生物菌种试剂降解污染物处理后达标排放;3、取消稻渔综合种养,对养殖环沟进行复填,恢复土地原状,并全部用于粮食种植。2022年4月19日现场检查时,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已达标排放养殖尾水8万m³,退出养殖面积约120亩。 | 部分 属实 | 1、射阳县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2月16日对新禾公司实验区内轮虫养殖行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立案调查。 2、射阳县将继续推动恢复实验区内2300亩稻渔种养项目用地原状;对养殖现场进行清理,退出轮虫养殖;加快对剩余地块养殖尾水处理;对养殖环沟进行复填。 3、射阳县将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规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保护区实验区管控要求,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 无 |
73 | X2JS202204180040 | 盐城市滨海工业园区内的一家板材厂及20余家铸造厂,大部分企业于夜间生产,排放含甲醛、氨等刺鼻废气,严重扰民。 | 盐城市滨海县 | 大气 | 4月19日,滨海县政府组织经济开发区、滨海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共涉及8家企业: (1)盐城东南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县盘洋大道与兴工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生产过程中有含甲醛废气产生和排放;年产18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材项目于2011年7月获得原滨海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3年8月通过原滨海县环保局环保“三同时”验收;2016年12月,年产18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配套黏合剂(脲醛树脂粘合剂)项目由原滨海县环境保护局按照“三个一批”规定进行登记备案;2020年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滨海双海特钢阀门有限公司、滨海县铸宝化机厂有限公司、盐城龙威机械有限公司、江苏青云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景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飞锦达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江沅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均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其中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的2家(滨海双海特钢阀门有限公司、盐城龙威机械有限公司),取得“三个一批”登记备案手续的4家(滨海县铸宝化机厂有限公司、江苏青云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江沅机械有限公司、江苏飞锦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景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7家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氨废气,环评对含氨废气未作集中处理要求,均为无组织排放。 2、经查,上述8家企业均有夜间生产的情况。其中,盐城东南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因疫情影响原料供应不足停产,3月31日向滨海县申请暂停供电,现场检查时未进行废气监测。经核查该公司2021年以来废气自行监测报告,甲醛等废气监测因子均达标。 3、4月20日至21日,滨海生态环境局对工业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及7家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 部分 属实 | 1、滨海县督促滨海双海特钢阀门等7家企业未完成含氨废气治理工作前停止精铸工段生产;江苏景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未经审批不得恢复生产。 2、滨海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无 |
74 | X2JS202204180039 | 1.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镇红旗村四组,中天(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用原盐城冠达特钢铸造有限公司厂址,使用废弃垃圾填埋河塘,违法搭建两千平方米钢结构大棚,以废旧塑料、橡胶废纸、可燃垃圾等为原料,从事颗粒燃料生产。无除尘、降尘设施,长期露天堆放、晾晒原料,生产环境开放,粉尘污染严重,排放高浓度黑烟;2.中天(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周边的两家电镀厂,长期经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西南角、西北角两条下水管道向西侧河道排放电镀废水,导致河水呈深棕黄色。 | 盐城市阜宁县 | 大气,水 | 4月19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政府办、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阜宁生态环境局、沟墩镇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中天(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称为阜宁县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阜宁县沟墩镇工业园区99号(M),垃圾衍生燃料棒项目2019年2月经原阜宁县环保局审批,2021年8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2、经查,原盐城冠达特钢铸造有限公司金属铸件制造项目于2008年建成投产,2010年开始停产至今,厂房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9年6月中天公司租赁冠达公司场地投资建设垃圾衍生燃料棒项目,2020年4月建成并投产。2020年10月,冠达公司被法院查封并于2021年9月15日进行了拍卖,中天公司参与拍卖,但拍卖未成功。因疫情原因,第二次拍卖尚未开展。目前,阜宁县沟墩镇工业园区99号(M)的土地产权仍归冠达公司所有。 3、2021年3月至9月,中天公司外购周边拆迁队拆迁后的建筑垃圾及泥土(约3500立方米)对厂区南侧河塘进行部分填平;2021年9月至10月,中天公司在填平的河塘上浇筑混凝土并搭建钢架大棚(2200平方米),主要用于存放原辅材料。经阜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属于违章搭建。 4、中天公司垃圾衍生燃料棒项目主要生产原辅料为废塑料、服装废料、木质边角料、秸秆。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原料仓库内贮存有废旧塑料、废纸、服装废料等原料,未发现有橡胶制品。 5、经查,中天公司垃圾衍生燃料棒项目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厂区西南侧仓库外有少量物料露天堆放。该企业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安装在冠达公司东车间内,主要有破碎机、压块机、废气处理设施等,生产过程均在该车间内进行。因疫情原因,企业于2022年3月初所有工段停产至今,待恢复生产后立即组织开展现场监测工作。 6、经现场核查发现,群众反映的中天(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周边的两家电镀厂实为位于中天公司东侧一个电镀加工点的两个车间,南车间为镀锌车间,北车间为镀铬车间,该加工点由陈某个人投资,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保相关手续。两个车间生产废水经管道排入车间外西南角收集池中,收集池设置有临时水泵,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中天公司西南角下水管道,排入西侧河沟;中天公司厂区西南角与西北角的管道为同一根管道。4月19日,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电镀加工点车间排口、北车间地面、中天公司西侧河沟等点位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车间排口的总铬、总锌指标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其中总铬超标0.84倍、总锌超标6.6倍;北车间地面(2个采样点)的总铬指标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分别超标13.4倍、17.9倍;中天公司西侧河沟中总锌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排放标准0.66倍。 | 部分属实 | 1、阜宁生态环境局对该电镀加工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4月21日移送公安机关。 2、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沟墩镇督促中天公司对违建(钢架大棚)进行自行拆除,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拆除方案,强化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环境管理。 3、阜宁县督促中天公司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露天堆放物料进行清理,入库贮存;责令该公司申报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恢复生产。 4、阜宁县将加大违法违规项目排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75 | X2JS202204180035 | 盐城市东台市宇厦混凝土有限公司,属于高污染企业,2021年串场河整治中被关停,现搬迁至开发区原东升焦化厂河北侧重新建厂,不具备环评三同时强制标准,污染通榆河水域。 | 盐城市东台市 | 水 | 2022年4月19日,东台市政府组织经济开发区、东台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东台市宇厦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东台经济开发区丁南村一组,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 2、该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项目。该公司原址位于东台经济开发区峰峰路32号,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2005年9月经原东台市环保局审批,2012年4月通过原东台市环保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2020年8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备案登记。根据盐城市串场河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该公司于2022年3月搬迁安置于东台经济开发区丁南村一组现址,并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该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一期)于2022年2月经东台生态环境局审批,2022年4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已委托第三方开展环保自主验收工作。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调试设备,尚未投入生产,物料输送工序尚未按环评要求采用密闭措施,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未采取水雾喷淋措施,目前尚不符合环保“三同时”要求。 4、该公司北侧为丁溪河,丁溪河东接通榆河,距通榆河1.7公里。经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废水直排口及有废水进入丁溪河的情况。 该公司混凝土生产线设备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系统,经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接管污水管网送至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雨水通过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园区雨水管网。 | 部分属实 | 1、东台市督促该企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前,停止混凝土生产设备的调试。 2、东台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无 |
76 | X2JS202204180036 | 盐城市东台市五烈镇至今仍有部分船厂未复垦,如:龙达船厂、明山造船厂、森辉船厂、五烈永华船厂、桂山船厂等。 | 盐城市东台市 | 其他污染 | 4月19日,东台市政府组织五烈镇及相关部门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龙达船厂、明山造船厂、森辉船厂、桂山船厂等4家船厂,位于东台市五烈镇甘港村,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主要从事船舶修造。均于2021年8月完成关闭退出;东台市境内无五烈永华船厂。 2、2022年4月2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编号X2JS202204010054信访件,经核查,东台市五烈镇博岳村梓辛河堤内10家船舶修造厂的临时船台占用耕地47亩未复耕到位,目前相关复垦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经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龙达船厂、明山造船厂、森辉船厂、桂山船厂等4家船厂使用土地总面积共56.39亩,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和全国第二次(2009年)、第三次(2019年)土地调查数据库,均为集体建设用地,未要求复垦。 | 部分 属实 | 1、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东台市五烈镇制定复耕方案,加快推进岳村梓辛河堤内10家船舶修造厂临时船台占用的47亩耕地复耕工作。 2、东台市将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此类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 无 |
77 | X2JS202204180034 | 盐城市大丰区长荣建材有限公司,属于高污染企业,2021年串场河整治中被列入关停目录,却生产至今未关停。 | 盐城市大丰区 | 其他污染 | 4月19日,大丰区政府组织草堰镇、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盐城市大丰区长荣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丁溪村一组,年产50万m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08年4月经原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4年5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年4月1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代码为C3021),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项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露天堆放的砂石物料已全部遮盖,地面未见明显积尘,部分输送带上方的防尘罩脱落。清洗废水收集池容积偏小,已基本蓄满,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入周边河道的情况。 3、查阅盐城市大丰区串场河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串场河综合整治工程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大串指〔2020〕1号),未设置关停目录,该公司因地处串场河边被纳入整治范围,属于协商搬迁。 | 部分 属实 | 1、大丰区督促企业修复输送带上方防尘罩;扩建清洗废水收集池,确保清洗废水全部收集回用。 2、大丰区将加强监管监测,持续跟踪督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无 |
78 | X2JS202204180033 | 盐城市射阳县威驰船厂等多家造船厂、响水县环海之滨勤丰船厂、通榆河边的磊达船厂,均存在扬尘污染,喷砂、喷漆严重扰民。 | 盐城市 射阳县、 响水县、 东台市 | 大气 | 4月19日,射阳县政府组织县工信局、射阳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现场调查。 盐城市威驰船厂,位于射阳县射阳港海产品批发市场二百间第一幢,前身为射阳县港阳渔船修造厂。船舶制造及修理项目2016年12月通过原射阳县环境保护局“三个一批”登记备案;2020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企业南侧为射阳河、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疫情影响自4月16日停产。现场发现该企业东南侧场地上废砂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厂区内道路积尘较多,部分生产场地未硬化;原辅材料、废弃物料堆放混乱等问题。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二)4月19日,响水县政府组织响水生态环境局、工业经济区等现场调查 江苏勤丰船业有限公司,位于响水县陈家港镇海安集居委会灌河南侧。年产50万载重吨船舶修造项目于2007年6月经原响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20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5月通过水、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20年11月通过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自主验收。该企业南侧为村居农田、池塘及居民住宅,喷砂、喷漆房与附近居民住宅最近距离约380米。经查,该企业建设有喷砂房和喷漆房各一间,喷砂废气收集后经滤筒式除尘器净化后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吸附器净化后与烘干有机废气一起再经过活性炭吸附和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有部分喷砂废渣未有效收集覆盖、道路积尘未及时清理、厂内有露天喷漆痕迹等问题。 (三)4月19日,东台市政府组织梁垛镇及相关部门现场调查。 东台市磊达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东台市梁垛镇通榆河大桥南。钢质船制造项目2006年4月经原东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21年12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1年2月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服务协议,正在推进自主验收工作。经查,该企业废气处理配备移动式焊接废气收集机和移动式活性炭收集机;喷砂粉尘采取湿法除尘。2022年1月,企业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监测工作,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均达到排放标准。因造船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在特殊气象条件下,粉尘和废气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1、射阳生态环境局对盐城市威驰船厂易产生扬尘废砂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行为立案查处;督促企业完成场地积尘清理,规范原辅材料、废弃物料堆放;完成生产场地硬化,建成废砂贮存场所并投入使用;加强废气管控,完善提升废气处理设施效能;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响水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勤丰船业有限公司部分喷砂废渣未有效收集覆盖、露天喷漆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督促企业对喷砂废渣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覆盖等措施,清理整治厂区内环境。 3、东台生态环境局对东台市磊达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钢质船制造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立案查处;督促企业抓紧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未通过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加强环境管理,提高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控制无组织排放。 | 无 |
79 | X2JS202204180023 | 盐城市阜宁县东益经济区中小企业园11号,江苏阜华桩业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大量工业废品,生产石料未完全覆盖,扬尘污染严重。未做雨污分流,厂区内积存大量污水,流入附近河道,蒸养池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盐城市阜宁县 | 大气,水 | 4月19日,阜宁县政府组织住建局、阜宁生态环境局、东沟镇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江苏阜华桩业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阜宁县东益经济区中小企业园11号。(1)年产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400万米项目于2013年7月经原阜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于2013年底建设完毕,2020年11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二期目前未建设。2020年11月阜华公司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码头工程项目于2021年3月经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审批,目前正在建设。 2、阜华公司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料有钢材、水泥、砂、碎石等,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内贮存有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和产品(空心方桩),未发现露天堆放大量工业废品。 3、阜华公司扬尘产生源主要为砂、碎石等物料堆场和码头(未建成使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砂石料堆放在碎石堆场,堆场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四周建有8米高防尘网围挡墙;另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在厂区西侧场地和码头,西侧场地堆放了约5000吨的机制砂,已全部采取了防尘网进行覆盖;码头堆放有约3200吨石子、500吨机制砂,其中少量物料未覆盖。 4、经查,该企业蒸养池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未设置雨水排口,雨水混入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现象。南侧厂界紧邻新恒河,未发现设置有排放口外排河道现象,未发现厂区内积存大量污水。 | 部分属实 | 1、阜宁县责令阜华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露天物料进行覆盖,完善防扬尘措施。 阜宁县住建局、阜宁生态环境局、东沟镇强化对阜华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指导帮助企业制定雨水管网改造方案,落实专人督促整改。 | 无 |
80 | D2JS202204180032 | 盐城市大丰区大天路南侧,悦云庭、璟云庭两处在建工地,未开启降尘设施,造成扬尘污染。 | 盐城市大丰区 | 大气 | 经核查,大丰区范围内没有“大天路”,也没有“悦云庭”、“璟云庭”两处在建工地。 | 不属实 | 大丰区将加强辖区内建筑工地巡查监管,建立健全规范施工长效机制;发现环境问题,严格依法查处。 | 无 |
81 | D2JS202204180022 | 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周庄科技产业园9号,至一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4小时噪音扰民,15-20点尤为严重;厂区内露天堆放沙子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酸臭废气间歇排放,异味扰民;锅炉烧煤,排放黑烟,烟尘污染严重。 | 盐城市滨海县 | 大气,噪音 | 4月19日,滨海县组织界牌镇、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是盐城至一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周庄科技产业园区9号。年产35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于2021年5月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2021年12月领取排污许可证,2022年1月完成该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自主竣工验收。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切割机组配套的电动机损坏未生产,4月20日恢复正常生产。据调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6点。根据2022年3月7日江苏蓝天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LTY22120-1)显示: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符合排放限值要求。4月20日,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于10:30—11:30和15:10—16:10两个时间段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及厂区西北侧居民点(距该公司约400米)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相关标准。 3、经查,该公司建有1座原料仓库,仓库内安装4台料浆储罐,原料黄沙和石膏均堆放在仓库,仓库采取封闭并安装喷淋装置。该公司场地上有部分积尘。 4、4月20日,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厂界无组织臭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检测均符合排放标准。 5、该公司8T/h生物质锅炉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该锅炉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碱喷淋设施+炉膛内喷尿素雾化液脱氮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2022年3月7日、3月17日公司先后2次委托江苏蓝天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锅炉排放烟气进行检测,报告显示锅炉烟气排口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林格曼黑度均未超标。4月20日,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烟气排放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 部分属实 | 1、滨海县督促企业建立厂区扬尘管理制度,设立扬尘管理小组、明确责任人;厂区内地面落实专人每日定时清扫、洒水降尘。 2、滨海县将落实属地责任,抓好长效管理。 | 无 |
82 | D2JS202204180052 | 盐城市亭湖区正东村五组的一处拆迁地块,杂草丛生,垃圾成堆。 | 盐城市亭湖区 | 其他污染 | 4月19日,亭湖区政府组织南洋镇、区城管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股园村十二组村民钱某建筑废料暂存场地。 2、经查,该场地非拆迁地块。2018年6月,钱某因房屋年久失修导致结构损坏严重,在未经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将原房屋拆除并原地改建教堂,被镇、村两级发现制止后暂停实施。2019年11月,钱某在仍未获得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再次启动教堂改建工程,后被南洋镇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立即组织城管部门协助正东村村委会进行了违建拆除,拆除的建筑废料由其本人负责处置。钱某对建筑废料未及时处置清理,一直堆放在现场,时间一长长了部分杂草。 3、现场核查时,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田地、乡村道路、沟河等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其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情况。 | 部分属实 | 1、南洋镇安排人员对现场建筑废料和杂草进行清理。 2、亭湖区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长效治理与监管力度,落实常态管护责任。 | 无 |
83 | D2JS202204180004 |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工业园,湃富安全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乳胶手套,废气异味扰民,无污水处理设施,私自扩大生产规模。 | 盐城市大丰区 | 大气 | 4月19日,大丰区政府织刘庄镇、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湃福安全用品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工业园区,劳保手套项目(年产PU手套70.4万打、丁腈(乳胶)手套172.8万打)于2019年7月经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2020年7月完成水、气、声污染防治设施自主验收,2021年4月1完成固体废物环保设施自主验收。年产医用丁腈检查手套4.8亿只项目于2021年2月经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大丰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曾发现该公司生产时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车间门窗未关闭。4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车间门窗已关闭。该公司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最近的居民住宅位于该公司厂区西侧,直线距离约135米。 3、该公司已建成一套设计处理能力为100立方米/天的废水处理设施和一座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并接管至江苏联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4、该公司劳保手套项目包含1条PU手套生产线、2条普通丁腈(乳胶)手套生产线和2条丁腈(乳胶)磨砂手套生产线。目前,仅保留1条普通丁腈(乳胶)手套生产线,其余4条已于2020年全部拆除;年产医用丁腈检查手套4.8亿只项目包含8条医用丁腈检查手套生产线,目前4条已建成投产,2条正在建设,其余2条未开工建设。经核查,2021年该公司医用丁腈检查手套产量约1.55亿只,未超出4.8亿只的环评审批规模。 | 部分属实 |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江苏湃福安全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车间门窗未关闭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大丰区督促江苏湃福公司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挥发性有机废气管控。 3、大丰区将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84 | D2JS202204180084 | 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扬冶路与345国道交叉口东北侧,扬州顺通工艺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非法破碎石子,露天堆放物料,导致扬尘污染。 | 扬州市仪征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9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刘集镇政府、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仪征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反映的“扬州顺通工艺品有限公司”实为仪征市五方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该企业租赁扬州顺通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从事建筑石材加工项目生产,未进行环保审批、验收,没有取得排污许可。 一、关于“无环评手续、非法破碎石子”问题。经核实,该公司建筑石材加工项目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关于“露天堆放物料,导致扬尘污染”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东南角有部分砂土(易产生扬尘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刘集镇政府走访周边群众,群众反映该企业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 | 部分属实 | 一、4月21日,仪征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五方石材“建筑石材加工项目未批先建”和“未采取覆盖措施露天堆放砂土”违法行为并下达责改决定(扬环改〔2022〕03-93号、94号),共拟处罚款2万元,目前沙土未覆盖问题已整改到位。4月23日,仪征生态环境局查封该企业砂石破碎生产线(扬环查(扣)字〔2022〕03-06号)。 二、仪征市刘集镇政府结合“砂石行业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4月7日即已要求五方石材停止生产和进料;4月21日责令其限期1个月内完成物料清运,因疫情目前暂未启动外运。 三、仪征市刘集镇政府督促该企业如期落实取缔清理措施,加强跟踪巡查,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滋生蔓延。 | 无 |
85 | D2JS202204180081 |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东浮桥桥西路北的一家无名沙石厂及厂区内的另一家沙石厂,露天堆放大量沙石料,扬尘污染严重,无环评手续。 | 扬州市邗江区 | 大气 | 该交办件与第七批2JS202203280032、第十三批D2JS202204060056交办件部分内容重复。2022年4月20日,杨庙镇分管领导再次带领生态环境和建设局工作人员到东浮桥砂石经营部现场核查。 一、关于“东浮桥桥西路北的一家无名沙石厂及厂区内的另一家沙石厂”问题。经查,东浮桥桥西路北的一家无名沙石厂为东浮桥砂石经营部,该处仅有东浮桥砂石经营部,不存在另一家砂石厂。 二、关于“露天堆放大量沙石料,扬尘污染严重,无环评手续”问题。经现场核实,东浮桥砂石经营部已停止砂石经营行为。场地内砂石、建材已清除,没有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料。场地上的裸土已覆盖,有少量扬尘。没有环评手续。北侧库房内堆放少量预制品和袋装水泥。
| 部分属实 | 一、邗江区杨庙镇政府对无营业执照经营建材销售的“散乱污”点位依法取缔,东浮桥砂石经营部已停止经营。 二、邗江区杨庙镇政府根据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加强对该地块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要求属地村组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 无 |
86 | D2JS202204180077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 X2JS202204070036 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关于距离居民区较近问题,企业1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原有368户居民,目前剩余3户未拆迁,3户居民与炼铁车间之间的距离分别为353 米、754 米、1073 米’,事实上,卫生防护距离以内还有20户居民未拆迁;2、‘广陵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厂界昼间、夜间噪声,以及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集中排放废气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应标准’,举报人质疑该噪音检测,认为应在居民家中测量。 | 扬州市广陵区 | 其他污染 | 该交办信访件与第二批D2JS202203260050、第十四批X2JS202204070036信访件重复。 2022年4月20日,广陵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领李典镇人民政府、广陵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到现场核查。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主要从事钢铁生产。该公司建设项目立项、环评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审批、验收手续完备。2020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编号91321002055178439T001P),有效期至2025年12月。 一、关于“卫生防护距离以内还有20户居民未拆迁”问题。2016年7月22日,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根据《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0-89)》开展1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地形图测绘。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1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86户2017年8月拆迁完成。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1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282户,目前已拆迁279户,仅有3户未拆迁。未拆迁的3户与恒润公司炼铁车间的距离分别为353 米、754 米、1073 米。经李典镇和高桥镇排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李典镇没有未拆迁居民;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卫生防护距离以内有10户高铁拆迁回迁户(高铁拆迁已安置,1200米拆迁启动后又私自建设)。排查还发现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14处建筑,其中6处经营性小店、6处工业厂房、2处农业设施用房(拆迁之前已存在)均不属于两地政府及恒润公司三方共同商定的拆迁范围。 二、关于“举报人质疑该噪音检测,认为应在居民家中测量”问题。经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明确要求,“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 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生态环境部《关于工业企业噪声监测中测定布设疑问的回复》认为,“对有敏感点的情况,为保证能够测到厂界噪声实际排放,要求在高于围墙0.5m以上布点。”恒润公司厂界外1m内无敏感点,目前广陵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恒润公司开展的噪声监测,完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 部分属实 | 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政府将继续协调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按照两镇共同确定的会议纪要要求,由高桥镇负责剩余户的拆迁工作。 二、李典镇政府将继续协调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履行纪要和承诺,商请高桥镇做好相应人群的稳控和疏导工作,三方协同处置14处遗存建筑物。 三、广陵区已书面恳请上级部门协调镇江市相关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解释工作,确保社会面稳定。 | 无 |
87 | X2JS202204180053 | 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站南路宁仪扬城际轻轨,1、前两次环评中,恒通碧水蓝湾小区至蒋王中心小学区间线路为地下,第3 次变更为地上,要求明确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前两次环评中,该路段为1 类区,要求明确第3 次环评改为工业区和4a 类的依据;3.附近重点区域居民未得到公众参与的通知,未看到张贴公告及《江南时报》刊登的告示;4.恒通碧水湾、蓝湾华府、美的城、恒通蓝湾国际距离轻轨均较近,目前站南路交通噪音已超标,轻轨建成后,将加剧噪音问题。要求将恒通碧水蓝湾小区至蒋王中心小学区间线路恢复为地下形式。 | 扬州市邗江区 | 其他 | 该交办件与第一批D2JS202203250009、第十三批D2JS202204060082、第十五批D2JS202204080083、第十六批D2JS202204090101、第二十批D2JS202204130039、第二十批D2JS202204130073交办件重复。邗江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扬州市发改委、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一、关于“前两次环评中,恒通碧水蓝湾小区至蒋王中心小学区间线路为地下,第3次变更为地上,要求明确变更的原因及依据”问题。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过程中,设计单位曾经提出站南路蒋王小学至蒋王路口段(即群众反映路段)为地下敷设方式。2021年上半年,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过程中,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16 号)相关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线路方案中将站南路部分地段敷设方式调整为地上方案,即从扬州高新区汊河站向西北,上跨沪陕高速、328国道和城南快速通道,沿站南路中过蒋王路后由高架逐步过渡到地下至兴城西路南完全入地。 二、关于“前两次环评中,该路段为1类区,要求明确第3次环评改为工业区和4a类的依据”问题。反映的路段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依据是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4 号)。历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报批稿均依据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进行评价,不存在第3次环评改为工业区的情况。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的依据是《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该标准将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30—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40m之内明确为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关于“附近重点区域居民未得到公众参与的通知,未看到张贴公告及《江南时报》刊登的告示”问题。江苏环保公众网为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环境信息中心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开。江南时报为省级报纸,在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广泛发行。环评编制单位在沿线涉及环境保护目标所处社区、学校及在建小区售楼部等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了环评公众意见征询公告,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 四、关于“站南路交通噪音已超标,轻轨建成后,将加剧噪音问题。要求将恒通碧水蓝湾小区至蒋 王中心小学区间线路恢复为地下形式”问题。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灌区工程)两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轨道交通环评噪声治理和审批原则为:采取降噪措施后,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达标的,项目实施后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不满足功能区要求的,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环评报告针对群众反映路段预测点位置为住宅楼不同楼层室外1m,水平相对距离为敏感建筑距线路外轨中心线的水平距离。采取全封闭声屏障措施805米并同步设置高等减振措施单线1610米后,环境噪声不恶化,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邗江区政府继续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针对宁扬城际项目信访确定包案领导,牵头成立由发改、交通、生态环境、规划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建立沟通对话机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信访矛盾。 二、邗江区政府将进一步主动加强宁扬城际项目施工和营运期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工程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环评报告中有关噪声防治要求落到实处。 | 无 |
88 | D2JS202204180055 | 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豪脉路,扬州业昌助剂有限公司,雨天偷排废水至厂外东侧100米内的向阳河,废气异味扰民,夜间尤为严重。要求核查该公司环评手续,现场实际设备、产品、产能、工艺是否与环评一致。目前该公司正在扩建,要求核查相关环保手续。 | 扬州市高邮市 | 大气,水 | 2022年4月19-21日,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联合送桥镇政府到扬州市业昌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昌公司)现场调查。该公司位于高邮市送桥镇天山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橡胶防老剂、防护蜡的生产销售。2009年9月,该公司生产项目通过原高邮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6年,业昌公司编制了《年产3000吨橡胶防老剂、10000吨橡胶防护蜡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同年12月30日,取得原高邮市环境保护局登记意见。2020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编号91321084722292391Q001U)。 一、关于“雨天偷排废水至厂外东侧100米内的向阳河”问题。4月19日下午现场检查时业昌公司未生产。经核实,业昌公司废水主要包括水洗废水、蒸汽冲刷冷凝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微电解-芬顿氧化-二级沉淀-气浮-萃取-厌氧-好氧-生物滤池-过滤器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湖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接入湖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公司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进污水站处理。现场没有发现废水偷排。4月21日,高邮环境监测站在业昌公司排口、杨家涧分别采样监测,数据表明,业昌公司排口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杨家涧河水没有检出业昌公司特征污染物。 二、关于“废气异味扰民,夜间尤为严重”问题。业昌公司废气主要为防老剂和防护蜡生产车间的苯胺、邻甲苯胺、甲苯等有机废气,经配套的“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排。污水收集池及危废库经配套活性炭废气处理后高排。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配套了水膜+布袋除尘设施处理。2020年6月以来该公司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废气未超标,但现场检查时溢馏酚收集罐、污水处理站周边有异味。4月21日,高邮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样品正在分析中。 三、关于“要求核查该公司环评手续,现场实际设备、产品、产能、工艺是否与环评一致”问题。业昌公司橡胶防老剂车间生产设备比自查报告多3台水浴罐,是真空泵产生的废气处理设施; 该公司只生产橡胶防老剂、防护蜡,与自查评估报告一致;该公司2021年橡胶防护蜡未超出产能,橡胶防老剂超出产能约108吨;经现场检查和专家评估,橡胶防老剂和橡胶防护蜡生产工艺与自查评估报告一致,没有变动。 四、关于“目前该公司正在扩建,要求核查相关环保手续”问题。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该公司扩建项目、厂房和设施。 现场检查发现,3月26日—28日,业昌公司生产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控部分数据超标(26日均值505mg/L、27日均值863.35mg/L、28日均值521mg/L)、自行监测频次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高邮生态环境局责令业昌公司加强溢馏酚收集罐出料、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的收集处理,进一步改造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二、高邮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该公司“总排口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废水”、“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违法行为,拟处罚款共计29.6万元。 三、高邮生态环境局在业昌公司夜间生产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开展夜间监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四、送桥镇政府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网格化管理,对该公司日常产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 无 |
89 | D2JS202204180046 | 扬州市江都区吉港村姜吉公路南侧至吉港公路东侧,扬州市江都区与泰州市海陵区兴刘界河内倾倒大量生活垃圾,杂草丛生,水体黑臭;吉港公路两侧的水渠堆存大量生活垃圾,散发异味 | 扬州市江都区 | 水 | 2022年4月19日,江都区郭村镇政府会同江都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进行核查。 一、关于“扬州市江都区吉港村姜吉公路南侧至吉港公路东侧,扬州市江都区与泰州市海陵区兴刘界河内,倾倒大量生活垃圾,杂草丛生,水体黑臭”问题。经核实,反映的“兴刘界河”实为黄花沟。4月19日下午,郭村镇政府、江都区水务局及江都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调查。黄花沟河面有少量杂草,未闻到异味、未见河水发黑及倾倒的生活垃圾,但沿线一座垃圾池有少量垃圾外溢。江都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黄花沟布设三个点位取样监测,目前样品正在分析中。 二、关于“吉港公路两侧的水渠堆存大量生活垃圾,散发异味”问题。4月20日上午,江都区城管局环卫处和郭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吉港公路两侧的水渠有少量杂草和生活垃圾,郭村镇政府及区城管局迅速组织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19日,郭村镇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对黄花沟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同时对沿线垃圾池中的垃圾、对吉港公路两侧水渠内的生活垃圾、杂草进行清理,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郭村镇制定河道整治方案,4月23日已进场施工,预计5月10日前完成整治。 三、郭村镇加强日常巡查和管护,安排专人负责河道的日常管理,做好水面岸坡的清理保洁;加强对附近居民群众垃圾入桶入池的宣传引导;加大生活垃圾转运频次,及时清运。 | 无 |
90 | D2JS202204180039 | 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创业路3号,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内设一处非法水稳搅拌站,无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废水、污泥直排下水道。多次反映无果。 | 扬州市广陵区 | 大气、噪音、水 |
2022年4月20日,广陵区分管领导带领沙头镇、广陵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核查。反映的“非法水稳搅拌站”实为位于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内的扬州典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核查,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典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均租用沙头镇创业路3号的已有厂房,目前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已撤离,门牌未拆除。两家公司无任何关联。 一、关于“无环保手续”问题。2019年10月9日,广陵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扬州典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项目未办理环评,生产车间西侧露天堆放砂土,未设置严密围挡及有效覆盖。广陵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扬环罚【2020】06-13号、扬环罚【2020】06-14号),要求其在取得环评前不得作业。 二、关于“生产过程中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废水、污泥直排下水道”问题。经调阅用电结果,该公司2019年11月11日已停止生产,因无环评手续被处罚后一直处于停产待报批状态,目前从事砂石经营。2021年1月5日,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后到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发现厂区西侧空地露天堆放砂土,未有效覆盖。广陵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覆盖沙土并立案查处(扬环罚【2021】06-30号)。1月6日,广陵生态环境局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西侧堆放的沙土已用防尘网覆盖。 三、关于“多次反映未果”问题。广陵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查阅近两年来信访记录,只有两次举报。2020年12月31日接举报后2021年1月5日到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已对发现的该公司未覆盖沙土行为立案查处。2022年1月18日接到举报后广陵生态环境局到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20日,广陵生态环境局对扬州典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搅拌机电柜、风机电柜、中控室大门予以查封(扬环查决字[2022]06-10号)。 二、4月21日,广陵区沙头镇政府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搅拌电机,并于4月27日前将厂区内设备全部清理到位;5月7日前将砂石原料清理完毕,清理过程中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 无 |
91 | D2JS202204180028 | 扬州市邗江区邗沟路 80 号,湖畔御景小区,抽水泵运行时噪音扰民。 |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 噪音 | 2022年4月19日下午,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及属地城北街道主要负责人到湖畔御景小区调查。该小区位于扬州市邗沟路80号友谊路和邗沟路交叉路口。该小区2017年建成,占地面积6.7万平方米,共有13幢住宅楼、3幢商业办公楼。其中11幢住宅楼设置地下集水池,配置了136台抽水泵(地下负二层汽车库内42台;地下负一层94台)。 关于“湖畔御景小区,抽水泵运行时噪音扰民”问题。经现场核实,7、8、15幢楼地下抽水泵出水管固定在地下电动车车库走道墙壁,水泵运行时自身产生的噪声及管道振动产生的噪声较大,楼上住户已向物业反映。其它10幢楼住户未反映水泵噪声问题。当晚,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景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进行噪声监测,因长时间未降雨,集水池内水量较小,水泵无法长时间开启,不满足噪声监测条件,但水泵短时间开启时噪声较大。 | 属实 | 一、城北街道要求湖畔御景小区物业对噪声问题进行整改。小区物业已在水泵出水管与墙体之间增设了减震垫,降低共振影响,同时请专业消防维保公司采用隔音棉对管道进行包裹,并将管道与隔层楼板间的间隙扩大,降低或减轻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二、4月21日鸿福社区和湖畔御景工作人员走访7幢、8幢、15幢的居民,向居民解释和沟通整改方案,部分居民对整改方案满意。 三、小区物业将加大地下水泵的日常检查频次,对因设备老化而导致噪声较大的水泵,及时更换,消除扰民隐患。 | 无 |
92 | X2JS202204180016 | 扬州市高邮市汤庄镇,高邮市康乐化工有限公司、高邮市科达化工有限公司,两家化工企业关闭后,未采取任何治理修复措施,目前又建设厂房 | 扬州市高邮市 | 大气,其他 | 2022年4月19日、20日,高邮生态环境局会同汤庄镇政府、高邮市工信局对两家企业进行联合检查。 一、关于“两家化工企业关闭后,未采取任何治理修复措施”问题。经查,科达化工、康乐化工按照2018年高邮市人民政府关闭化工企业的决定,2019年1月底停产。6月,2家企业完成编制方案并备案,生产设备、厂房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在7月、10月拆除到位,科达、康乐两家公司关闭工作分别在10月、11月通过高邮市化治办现场核查验收。2019年11月,高邮市科达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高邮市科达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调查报告》,调查地块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二类用地标准要求。2022年1月,高邮市康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原高邮市康乐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地块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二、关于“高邮市康乐化工有限公司、高邮市科达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又建设厂房”问题。4月19日下午现场检查时,原高邮市康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厂房及污染防治设施已拆除,没有新建厂房。科达公司在原厂区新建两间厂房,其中南侧厂房占地约2500平方米,2021年底宋某租赁该厂房,2022年2月中旬开始从事钢结构工段加工,其中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厂房内有钢结构加工生产设备及原料,未生产。北侧厂房占地约4700平方米,厂房空置。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20日,高邮生态环境局查封宋某钢结构加工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扬环查(扣)字[2022]02-12号),立案查处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合计拟处罚款26.482万元。 二、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督促宋某4月30日前将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到位。 | 无 |
93 | X2JS202204180009 | 扬州市蜀冈风景区梅岭街道锦旺社区南侧,江苏水建集团 2021 年新增一处电房,电流噪音 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 噪音 | 2022年4月19日下午,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及属地梅岭街道负责人到现场核查。反映的“江苏水建集团”实为“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长征西路14号。院内南侧临长征西路,是1996年建设的办公楼和配电房,配电房为一层平顶房,面积约5平方米,通过墙体、门窗与外环境隔开。配电房内部放置了2组配电柜、1组网络交换机。配电房西侧是该公司院墙,与临街一幢商住楼(1、2层为商户;3、4层为住户)隔一条巷道,宽约5米。 一、关于“电房电流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4月19日下午现场检查时,配电房内网络交换机正在运行,有电流声。4月19日晚,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景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再次对电房及其周边噪声源开展检查,发现配电房房顶有空调外机运行。经该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房顶主机为办公楼二楼财务室空调外机,根据降温除湿需要正常处于开机状态。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空调外机开机状态下的噪声检测值超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排放限值。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向梅岭街道环保部门、公司所在社区网格人员核实,扬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之前未收到该类投诉。 | 部分属实 | 一、4月21日,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配电房内配电柜和交换机四周的墙面已经安装隔音棉和隔音板,降低或减轻噪声对居民的影响。4月22日,该公司拆除了配电房房顶空调外机,更换了二楼财务室机房空调,并将新的空调外机安装在楼房南侧临街路边,远离西侧居民楼。 二、4月21日晚,锦旺社区走访该公司周边居民,将噪音问题整改情况告知居民,居民表示满意。 | 无 |
94 | D2JS202204180086 | 镇江市丹徒区长山林场,新天地购物中心公司,毁坏长山林场,侵占林地用于修建停车场,破坏生态林。 | 镇江市 丹徒区 | 生态 | 2022年4月19日,丹徒区政府组织丹徒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等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新天地购物中心公司”基本情况。经调查,被举报单位为江苏悦园商业有限公司,位于丹徒区长山林场长山工区双珠山林班28小班(面积约4.5亩),林地类别为商品林。长山林场长山工区由镇江市丹徒区长山林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该公司为镇江市丹徒区农业农村局下属国有公益性企业。 二、关于“毁坏长山林场,侵占林地用于修建停车场,破坏生态林”问题。2020年3月,长山林场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悦园商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计划在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基础上,将双珠山林班28小班4.5亩商品林进行低产商品林改造、修建生态停车场。同年8月,长山林场发展有限公司将改造实施方案向区林业主管部门报备,在取得林木采伐证后开始施工。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 部分属实 | 一、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将加快低产林改造项目进度,确保按照批复要求开展施工。 二、镇江市丹徒区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破坏林地行为发生。 | 无 |
95 | X2JS202204180044 | 1、镇江市扬中市老旧小区雨污管道不畅,夏季常发生管网堵塞,污水横流,如:扬中市扬子中路71号一幢商品房大楼前,地面污水直流管网,雨天管网堵塞,积聚大量污水,以及扬中市三茅街道柳竹新村、文化小区、江洲小区等老旧小区;2.扬中市骨干河流水面经常漂浮粪便等垃圾,污水直排长江。如:明珠湾河道、三茅大港、永勤河等;3.扬中市大量复垦土地填埋大量固体垃圾及有害垃圾,如:三茅江边复垦土地地下水金属含量超标。 | 镇江市 扬中市 | 水 | 2022年4月20日,扬中市政府组织扬中市住建局、扬中市政园林工程处、扬中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扬中市城管局、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扬中市水利局、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老旧小区雨污管道不畅,夏季常发生管网堵塞,污水横流”问题。经查,扬子中路71号商品房、柳竹新村、文化小区、江洲小区等小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均已完成。部分管网不畅通的主要原因是雨污分流改造后管网维护不到位,未及时开展疏通清淤工作,导致暴雨季节路面产生局部积水现象。其中扬子中路71号商品房为80年代建筑,周边地势较低,暴雨季节积水现象较严重,反映问题属实;柳竹新村、文化小区、江洲小区综合整治后,近几年没有发生积水现象。 二、关于“骨干河流水面经常漂浮粪便等垃圾,污水直排长江。如:明珠湾河道、三茅大港、永勤河等”问题。明珠湾河水由北向南通过泵站与三茅大港连通,永勤河河水由西向东通过泵站与长江联通,三茅大港南北两端均通过闸站与长江连接。明珠湾、三茅大港、永勤河等河道两侧均已完成了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并采取了底泥处理、增加爆气设备等生态治理措施,落实了常态化管理机制,河道水质持续向好。经调查,明珠湾、三茅大港、永勤河等河道内无漂浮粪便,但偶有漂浮物等垃圾,主要原因是部分河道水面保洁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关于“扬中市大量复垦土地填埋大量固体垃圾及有害垃圾,如:三茅江边复垦土地地下水金属含量超标”问题。2015年以来,“三茅江边复垦”土地共三块:永和村占补平衡复垦项目地块、友好村占补平衡复垦项目地块、锦程村占补平衡复垦项目地块。上述3个复垦地块均属一般土地整治项目,复垦完成后由相关村规范管理,复垦后用于种植农作物。4月22日,扬中市政府委托镇江新区环境监测站对3个复垦地块地下水金属含量指标、pH值进行监测,同时委托镇江大地勘察监理咨询公司对3个复垦地块是否填埋垃圾进行地质勘探。 | 部分属实 | 一、扬中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制定管网清淤、检测方案,文化小区、柳竹小区、江洲小区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已进场,重点对雨污水管网进行清淤,对存在的混接情况进行改造,确保所有管网排水畅通,5月5日前完成排查疏通。扬子中路71号商品房水务集团已于4月22日进场对周边管网进行详细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5月10日前整治到位。 二、扬中市人民政府将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河道保洁管护力度,建立河道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台账,提高河道水面和护坡垃圾清理频次,同时组织专职管理员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 三、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待复垦地块地下水金属含量指标、pH值监测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扬中市政府将根据复垦地块地质勘探结果,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 无 |
96 | D2JS202204180048 | 镇江市丹阳市云阳街道,1、永福苏巷里村西侧,蒋某真占用土地建设养羊场,污水排入周围池塘和土地,异味严重;2、永福村委会下辖村庄(苏巷里村、徐甲村、朱甲村、天禾农庄等多家)1千余亩基本农田非法种植苗木,经丹阳农委处理后部分退林还耕,2021年6月退林还耕部分非法种植草坪;3、312国道北侧永福村委会驻地附近的废弃加油站内加工石材,扬尘扰民,周围设有围挡;4、永福村委会东侧小学内的多家易燃易爆产品加工作坊,无正规手续,2021年263专项行动处理过,目前又开始作业;5、永福村委会东侧500米,原秸秆焚烧点现改建为家具加工厂,无正规手续,多次反映无果。 | 镇江市 丹阳市 | 水 | 2022年4月19日,丹阳市政府牵头,组织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蒋某真占用土地建设养羊场,污水排入周围池塘和土地,异味严重”问题。经查,被举报的对象为蒋双正养殖点,该养殖点养了6只羊,雨天可能存在养殖粪污外流的情况,有一定异味。目前,该养殖点已关闭。 二、关于“1千余亩基本农田非法种植苗木,经丹阳农委处理后部分退林还耕,2021年6月退林还耕部分非法种植草坪”问题。经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实为协议期内的存量地块问题。常州丰奕苗木专业合作社租赁丹阳市高新区永福村委会耕地共1996.5亩(包括河埂、道路、废塘、废沟)用于苗木种植。2021年6月,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开始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改工作。通过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不断地宣讲政策,常州丰奕苗木专业合作社开始在丹阳市高新区永福村开展退林还耕工作。截止到2022年4月,已退出土地100亩(现已种植粮食和蔬菜),预计2022年底前再退出100亩,已退林还耕土地未种植草坪。 三、关于“312国道北侧永福村委会驻地附近的废弃加油站内加工石材,扬尘扰民,周围设有围挡”问题。经查,被举报的实为丹阳市云阳镇锦中石材厂,现场未生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该厂无需办理环评,该厂已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2321181MA230TXR3K001X。据向周边居民了解,切割石材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安排对该厂正常生产时的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监测。 四、关于“永福村委会东侧小学内的多家易燃易爆产品加工作坊,无正规手续,2021年263专项行动处理过,目前又开始作业”问题。经查,丹阳市高新区永福村原小学内未发现从事易燃易爆产品加工的作坊,2021年6月被丹阳市云阳街道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闭的“散乱污”作坊未死灰复燃。 五、关于“永福村委会东侧500米,原秸秆焚烧点现改建为家具加工厂,无正规手续,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查,被举报的对象为丹阳市云阳镇跃宁家具加工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该加工部无需办理环评。该加工部已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2321181MA1TAEGQ2H001Z。经查阅“12345”系统、“12369系统”及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管理平台等环境信访平台,2020年以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未收到过该加工部的举报事项。 | 部分属实 | 一、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对蒋双正养殖点实施关闭并清理周边环境;同时督促永福村委会对蒋双正养殖点旁二级沟及其连通的池塘进行清淤。 二、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责任意识;不搞“简单化”、“一刀切”,稳妥审慎处理耕地“非粮化”问题;坚持全面从严管理,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防止新增耕地“非粮化”。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会同丹阳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常州丰奕苗木专业合作社租赁耕地“非粮化”的存量问题己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方案确定获批后将督促常州丰奕苗木专业合作社按序时进度完成退林还耕工作。 三、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市云阳镇锦中石材厂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四、丹阳市人民政府要求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关闭的“散乱污”企业、作坊的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 无 |
97 | X2JS202204180014 | 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圣昌西路8号,江苏普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属于化工企业,曾两次因环境污染问题被要求停业整改。2022年3月12日该厂恢复生产,恶臭严重扰民,该项目选址不合理。 | 镇江市 丹阳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9日,丹阳市政府牵头,组织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苏普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属于化工企业”问题。根据江苏普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评,该公司的皂角液综合利用项目类别为:一般固废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类别及代码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化工企业。 二、关于“曾两次因环境污染问题被要求停业整改”问题。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江苏普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下达过监察意见书(丹环〔2020〕389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镇丹环责改〔2022〕54号),但是并未要求该公司停产。 三、关于“2022年3月12日该厂恢复生产,恶臭严重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江苏普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一辆槽罐车在向反应槽内输送原料,部分反应槽已加热,有一定热度,车间附近有一定的皂脚液异味,厂界周边无明显异味。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未生产,正在调试整改后的废气处理设施。现场该公司 1 号、2 号废气处理系统均在运行(喷淋系统、风机均开启)。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安排对该公司调试时的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 部分属实 |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江苏普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调试时保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江苏普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调试时的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三、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落实网格化管理,协助江苏普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做好周边企业工作人员的解释说明工作,并积极督促江苏普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照先进废气治理技术,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进一步整改。 | 无 |
98 | D2JS202204180024 | 镇江市高新区管委会九华山庄香榭苑小区附近,邮政储蓄银行门口友谊路、友情路,摊贩占道经营,道路两侧堆放垃圾,环境脏乱差,异味及高音喇叭噪音扰民。 | 镇江市 高新区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9日,镇江市高新区管委会组织高新区蒋乔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摊贩占道经营”问题。经摸查,每日上午八点半前约有5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下午5点后约有9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白天其他时间段无流动摊贩经营。 二、关于“道路两侧堆放垃圾,环境脏乱差”问题。经查,摊贩在占道经营时,确有随手将产生的垃圾扔至道路两侧的行为,垃圾桶附近散落各类生活垃圾,路面有明显油污痕迹。 三、关于“异味及高音喇叭噪音扰民”问题。经查,占道摊贩大多经营餐饮行业,存在一定异味,但未发现摊贩使用高音喇叭的行为,现场有一家超市(易家福)使用高音喇叭提醒疫情防控措施。
| 属实 | 一、镇江市高新区管委会对邮政储蓄银行门口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进行规范清理,除上午8点前允许早餐售卖外,全天其余时间段禁止流动摊贩经营,禁止摊贩使用高音喇叭;对道路两侧垃圾进行清理、对地面油污进行清洗,并增设垃圾桶;易家福超市将提醒疫情防控措施的高音喇叭转移至室内,并调小音量播放。 二、蒋乔街道办事处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友谊路、友情路作为重点区域盯防,增派协管员,采取定点值守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巩固整治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 无 |
99 | X2JS202204180015 | 1.镇江市丹阳市云阳街道南三环北侧、丹金溧漕河西侧,基零佳崮绿色商砼水泥混凝土搅拌厂,距居民住宅最近仅十几米,无环评手续,露天堆放混凝土原料,扬尘、噪音严重扰民,污水直排丹金溧漕河; 2.云阳街道巫家至孙家的一条臭水沟,巫家一段已用水冲洗,孙家一段仍未冲洗;3.丹阳市万善公园北侧的一条臭水沟,堆积一米多深污泥,现仅用水冲洗,未清运污泥。 | 镇江市 丹阳市 | 大气,水,噪音 | 2022年4月19日,丹阳市政府牵头,组织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基零佳崮绿色商砼水泥混凝土搅拌厂,距居民住宅最近仅十几米,无环评手续,露天堆放混凝土原料,扬尘、噪音严重扰民,污水直排丹金溧漕河”问题。经查,丹阳市基零佳崮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界北侧为丹阳市高新区云阳街道迈村(此方向仅有两户居民,属于拆迁范围,居民已基本不在家中居住),居民住宅距离料仓约30米,距离生产车间约130米;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和噪声。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安排有资质单位对该公司厂界粉尘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该公司配套建设了三级沉淀池(容积:675立方米,另设有3个10吨的吨桶用于暴雨后沉淀池积水的应急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现场未发现该公司有废水外排的迹象。 二、关于“云阳街道巫家至孙家的一条臭水沟,巫家一段已用水冲洗,孙家一段仍未冲洗”问题。经查,丹阳市高新区云阳水利站按照工作计划已完成丹阳市高新区云阳街道石城村刘家长沟、巫甲水塘整治清淤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九房村孙甲长沟的整治清淤工作。 三、关于“丹阳市万善公园北侧的一条臭水沟,堆积一米多深污泥,现仅用水冲洗,未清运污泥”问题。经查,丹阳市高新区万善公园内景观河整治清淤工程仍在实施中,预计2022年4月25日完成。 | 部分属实 |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基零佳崮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时:保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丹阳市基零佳崮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粉尘、厂界噪声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三、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积极推进丹阳市高新区云阳街道九房村孙甲长沟、丹阳市高新区万善公园内景观河的整治清淤工作。 | 无 |
100 | D2JS202204180006 | 镇江市丹徒区丹徒经济开发区高资街道,玉书路、香山大道等主要道路上开设多家酒店(香逸园酒店、高姿大酒店、好福聚大酒店等),距离居民区约2、30米,17-20点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扰民。 | 镇江市 丹徒区 | 噪音 | 2022年4月19日,丹徒区政府组织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高资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玉书路、香山大道等主要道路上开设多家酒店(香逸园酒店、高姿大酒店、好福聚大酒店等),距离居民区约2、30米”问题。经调查,玉书路、香山大道等主要干道周边开设了镇江市丹徒区新高资大酒店、丹徒区高资街道福在好婆家酒店、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香逸园大酒店和丹徒区高资好福聚饭店4家酒店距离居民区较近。目前,受疫情影响,均处于半营业状态,疫情期间未承办过大型家宴。其中丹徒区高资好福聚饭店于4月10日开始装修,至今未营业。 二、关于“17-20点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扰民”问题。“玉书路、香山大道等”区域不属于烟花爆竹禁燃区,根据当地风俗,群众在上述4家酒店举办红白喜事时,确实存在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 属实 | 一、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督促上述4家酒店,劝导举办酒席的顾客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尽量减少夜间烟花爆竹燃放,防止噪声扰民。 二、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积极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的理念,引导群众办理家宴时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庆祝,尽可能减少噪声扰民。 | 无 |
101 | D2JS202204180002 | 镇江市丹阳市延陵镇宝林大队杨庄北头村13组,当地政府已明令禁止在河道旁建设污染企业,香草河东南侧100多米处仍建有丹阳市佳艺贴花有限公司,厂区油漆异味严重。 | 镇江市 丹阳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9日,丹阳市政府牵头,组织丹阳市延陵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丹阳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当地政府已明令禁止在河道旁建设污染企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道管护范围内建设项目需要审批。丹阳市香草河的河道管护范围为:河道全线,背水坡堤脚外5米。 二、关于“香草河东南侧100多米处仍建有丹阳市佳艺贴花有限公司,厂区油漆异味严重”问题。经查,丹阳市佳艺贴花有限公司离香草河距离约200米,离最近居民约150米。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废气产生,因未生产,无法查明是否达标排放,现场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检查发现该企业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 | 部分属实 |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佳艺贴花有限公司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对丹阳市佳艺贴花有限公司无证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三、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延陵镇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督促丹阳市佳艺贴花有限公司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周边环境。目前,丹阳市佳艺贴花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正在拆除。 | 无 |
102 | D2JS202204180088 | 泰州市兴化市荻垛镇,1、四宁村卫生室东侧的住户家中制作氧化锌;2、兴陈村华特公司内制作氧化锌、氧化铝;3、华特公司斜对面制作氧化锌、氧化铝;4、华特公司西侧(原琉璃瓦厂内)制作氧化铝;5、郏周村天义体育东侧的一家大型氧化铝公司,目前上述五家公司均已停产,均无环评手续及环保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直排,生产噪音扰民,多次举报未果。 | 泰州市 兴化市 | 大气,噪音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兴化市荻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兴化市荻垛镇,1、四宁村卫生室东侧的住户家中制作氧化锌;2、兴陈村华特公司内制作氧化锌、氧化铝;3、华特公司斜对面制作氧化锌、氧化铝;4、华特公司西侧(原琉璃瓦厂内)制作氧化铝;5、郏周村天义体育东侧的一家大型氧化铝公司,目前上述五家公司均已停产,均无环评手续及环保治理设施”问题。接到举报后,荻垛镇人民政府联合兴化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核查,其中许永东加工户正在进行设备拆除。经核查,兴化市建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圣桂法加工户、姚春凤加工户和许永东加工户实际均从事锌锭加工项目,无项目备案,无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等手续。朱银余加工户实际从事铝锭加工项目,生产工艺为废铝原料→熔化→成品(铝锭),无环保手续。2022年1月荻垛镇人民政府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整治,这5家企业都在整治范围内,均采取断电停产措施。 二、关于“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直排,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现场核查时,兴化市建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和4个加工户均处于停产状态。核查发现兴化市建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和4个加工户污染防治设施简易,车间内沉积灰尘。据此推断生产时会产生废气及噪音。距最近的居民点分别约20米-800米。 三、关于“多次举报无果”问题。 经核实,共受理过2次举报。 1. 群众匿名于2021年3月8日通过兴化市“12345”平台反映“荻垛镇野陈村的华特和鼎新,这两间工厂是三无企业,并且化铝和化锌产生的气味很是浓烈,望帮助核查。”答复:经现场核查,业主盛桂法及王建红租用华特和鼎新厂房从事炒锌和化铝项目生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有生产迹象,经查这两个企业都是夜间生产。现场要求荻垛镇供电部门对华特和鼎新采取了停电措施。 2. 群众夏先生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泰州市“12345”平台反映“兴化市狄垛镇四联村陈吕组老板:蒋进华(同音)开办一家化锌的作坊,该作坊烟气和噪音扰民,要求部门对此进行查处。”答复:该厂位于兴化市荻垛镇四联村,主要从事化锌项目生产,经现场检查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厂停止生产,并限2021年7月2日前拆除化锌坩埚,2021年7月2日上午兴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时,该厂已按要求拆除了生产设备。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荻垛镇于4月20日上午与兴化市建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和4个加工户负责人签订了限期实施“两断三清”承诺书,要求于4月30日前取缔到位。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4月30日后兴化生态环境局对上述5家企业进行后督查,如未完成“两断三清”立即立案查处。荻垛镇发挥网格监管作用,加强对相关厂房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散乱污”加工户,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 无 |
103 | D2JS202204180075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7007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该广场距离南侧居民楼约7米,不符合广场规划设计要求,且未提及对东侧居民楼的影响;2、加强监管无法彻底解决噪音问题。 | 泰州市 泰兴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9日-20日,泰兴市公安局、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延令街道办事处多次到现场调查核实。4月19日,泰兴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现场督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该广场距离南侧居民楼约7米,不符合广场规划设计要求”问题。该广场不属于城市建、构筑物,国家有关规范对小区内部广场与住宅之间的间距无明确规定和要求。该广场在建设之前,周边居民多次向社区反映附近生产组成员在此进行高杆种植,乱抛秸秆农作物,垃圾、杂物多,环境脏乱差,而小东联生产组位居城中地段、紧邻泰兴重点初中,周边住户多且车流量大,地块道路狭窄,居民车辆占用车道乱停乱放,上下学期间道路严重堵塞,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强烈希望改善周边环境,增设车位。国庆二村社区党总支、泰兴市政协委员、协商议事会成员联合开展前期调研,深入走访韭菜桥小东联生产组,实地查看居民反映问题的现场情况,与周边居民面对面交流,并充分听取收集居民意见。为切实解决居民居住环境差的问题,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2020年9月15日,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成员围绕“小东联生产组小广场建设”议题组织召开了协商讨论会,就该脏乱差的环境卫生现状,提出改造意见。议事会组织成员结合前期调研情况与居民各方代表开展交流互动,大部分居民表示支持小东联生产组休闲小广场的建设。 二、关于“未提及对东侧居民楼的影响,加强监管无法彻底解决噪音”问题。走访小区广场周边居民了解到,该广场今年开始只有附近的家长带孩子在此健身、玩耍,时间一般不超过晚上9点。前段时间因疫情原因,泰兴市大部分学生都在家上网课,健身、玩耍时间相对多了一点,一般都在早八点前,下午4点以后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多,产生的噪音主要是小孩嬉闹玩耍声音,未发现使用音响器材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文娱活动,周边大多数居民对此并未表示不满。4月21日,延令街道国庆二村社区对周边26户居民进行了民意调查,调查情况如下:17户居民认为没有任何噪音,7户居民认为有噪音产生,主要噪音类型是孩子玩耍嬉闹声音,2户居民未发表任何意见。 | 部分属实 | 延令街道组织对广场周边居民开展“社会噪声”知识宣传,竖立提醒标识牌,引导居民文明健身。公安部门对广场附近居民加强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居民自治,逐步规定时间和项目,避免影响其他居民。同时由所在社区安排专员加强日常监督。 | 无 |
104 | D2JS202204180073 | 泰州市分界镇湖头村五组的无名食品加工作坊(黄姓老板),异味严重扰民,生产废水倒入门口水沟,流入丰产港。 | 泰州市 泰兴市 | 大气,水 | 信访涉及无名作坊是泰兴市可口香猪副产品经营部。2022年4月19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分界镇人民政府对泰兴市可口香猪副产品经营部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气味严重扰民”问题。该经营部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蒸煮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和蒸汽发生器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其中蒸煮工段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设置在车间西侧墙面上的两个排风扇直接外排,燃烧废气经自制的水幕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该经营部东侧紧邻住户,南侧30米处有住户,北侧15米处有住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会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 二、关于“生产废水倒入门口水沟,流入丰产港”问题。该经营部生产废水由车间的一根白色的PVC管道自流排入车间南侧的收集池经四级沉淀后,泵送至溶气气浮机加PEC、PM药剂、破乳剂(药剂主要使杂质气浮,去除杂质,加破乳剂去油,设计能力一小时处理一吨水)处理后,用管道排入收集池西南侧两个各3吨地埋式塑料储罐贮存,定期由湖头村垃圾收集清理人员用拖拉机转运用于农田施肥。对该经营部西侧丰产港沿线巡查,未发现排放口。 | 部分属实 | 分界镇人民政府将泰兴市可口香猪副产品经营部列入“散乱污”项目,采取“两断三清”措施进行清理整顿。至4月22日,该经营部已停电停水,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已清场。 | 无 |
105 | D2JS202204180059 |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司马村8组,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顺天气体开发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提取装置运行3年未通过三同时验收,超规模生产,批准四万吨,实际生产近二十万吨,且废气扰民。 | 泰州市 泰兴市 | 水 | 2022年4月19-22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河失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了该公司环评文件、验收文件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顺天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提取装置运行3年未通过三同时验收”问题。泰兴市顺天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天公司”)2009年6月编制年产700立方米氦气提纯及二氧化碳净化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7月取得原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泰环计〔2009〕22号)。该项目规模年产氦气700立方米,二氧化碳13万立方米。2011年建成投产,实际仅生产二氧化碳不生产氦气,建有1套二氧化碳提纯装置,年产二氧化碳5万吨。2015年9月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华公司”)收购顺天公司,顺天公司转为贸易公司,仅进行二氧化碳销售业务,不再从事二氧化碳(液化的)生产经营活动。润华公司2018年7月组织对高纯度纳米碳酸钙项目(年开采和提纯4万吨二氧化碳工程、使用顺天公司原二氧化碳提纯设备)进行验收,年开采和提纯4万吨二氧化碳工程(不含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环保自主验收,并取得专家意见。2018年8月年开采和提纯4万吨二氧化碳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泰行审批(泰兴)〔2018〕20299号)。 润华公司2020年5月新建并投产1套年产12.84万吨二氧化碳提纯装置,2020年12月公司组织对其中8.84万吨高纯度二氧化碳验收,并取得专家意见,剩余4万吨高纯度二氧化碳未申报环评手续及三同时验收。环评及批复中明确年产8.84万吨高纯度二氧化碳只能用于生产高纯度纳米碳酸钙,实际高纯度纳米碳酸钙项目未建成,8.84万吨高纯度二氧化碳用于外销。对照审批文件,该公司用于外销的高纯度二氧化碳是4万吨,高纯度纳米碳酸钙项目整体发生重大变化,存在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的问题。 二、关于“超规模生产,批准四万吨,实际生产近二十万吨”问题。润华公司生产的二氧化碳均由顺天公司销售。查阅2016年9月至2022年3月顺天公司二氧化碳销售统计表,其中2021年全年销售191783.63吨。经现场核实,润华公司和顺天公司均没有库存,实际销售量就是生产量,超过该公司年开采和提纯4万吨二氧化碳工程的量(纳米碳酸钙项目实际未实施)。查阅该公司生产台账和销售记录,润华公司2021年开票总金额为61191295.54元,二氧化碳全年产量39920吨,与其销售量191783.63吨不符。存在提高二氧化碳单价、降低实际年产量方式,规避实际产能规模扩大未经审批的问题。 三、关于“废气扰民”问题。4月19日现场检查时,润华公司东侧二氧化碳提纯设备正在生产,西侧二氧化碳提纯设备未生产。泰兴生态环境局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西厂界(上风向)、东厂界无组织废气(3个点)及东侧吸附再生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数据显示,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高1.2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值(4.0mg/m3),氨排放浓度最高0.14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最高0.005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0.5mg/m3、排放速率均值3.61*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120mg/m3、10kg/h),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均值分别是3.40*10-3kg/h、7.13*10-5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4.9kg/h、0.33kg/h)。 | 部分属实 | 一、泰兴生态环境局对润华公司高纯度纳米碳酸钙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未经验收项目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二、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河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润华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 无 |
106 | D2JS202204180042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1007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调查情况称“根据企业2021年8月11日废气检测报告显示,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的标准,企业正常生产过程中无明显异味”与事实不符,由于目前处于疫情期间,异味才不明显,之前异味严重,且废水排入附近河流。 | 泰州市 兴化市 | 大气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兴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19日下午,兴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现场督查,4月20日,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被信访对象为泰州海大生物饲料有限公司,位于足球比分365_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bet官网手机版兴化经济开发区城南路3号,主要从事水产和畜禽饲料生产加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由于目前处于疫情期间,异味才不明显,之前异味严重”问题。该公司主要以棉粕、豆粕、菜籽粕、鱼粉、猪油、鱼油等为原料,在混合搅拌、加温及烘干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异味,该公司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安装布袋除尘及喷淋水膜降尘系统来降低产生的气味和粉尘,但由于该公司产品结构设置不合理,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含有易产生刺激性气味的鱿鱼膏等作为原料,从而产生较重的腥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因该公司设备老化、运行维护不力,存在部分管道接头漏风,废气治理设施收集处理效果不太理想,造成部分粉尘及废气(异味)的无组织排放。 二、关于“废水排入附近河流”问题。经查,该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性废水。该公司内部已实施雨污分流,生活废水接入开发区污水管网,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与兴化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运营管理办公室签订《污水委托处理服务协议》。但该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不规范,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部分初期雨水直排厂区北侧河道。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该公司对生产设备、输送管道进行检修,采取密封等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和废气(异味)无组织排放;对产生气味较大的膨化饲料生产线进行停产整改,选用优质原料,禁止使用鱿鱼膏等易产生较重异味的油脂原料,从源头上控制异味的产生;对粉尘除尘的冲洗水减少循环利用的频次,减少因污水处理的气味散发,对喷淋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增加喷淋设施,确保全覆盖,同时在排气口增加除尘设备及除臭光氧设备;定期对水膜除尘器中淤积的污泥进行清理,减轻污泥长时间堆积产生气味散发问题;对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规范化改造,在收集池进水口设置三通阀门,防止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外排。预计5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严查违法行为。对该公司未有效采取密闭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立案查处,拟处罚3.43万元,责令采取密闭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对该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立案查处,拟处罚3.43万元,责令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属地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同时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工作,加强沟通,落实属地政府信访化解和慰问责任。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 无 |
107 | D2JS202204180043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7005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仅清理了垃圾,但该厂仍在继续违建。 | 泰州市 姜堰区 | 其他污染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梁徐街道、水利局、自规分局、城管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再次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经核查,梁徐街道4月11日已对废弃河沟内的建筑垃圾予以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姜堰区梦鑫荣制衣厂仍保持现状,姜堰区政府已责成梁徐街道牵头,区农业农村局、自规分局配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2022年12月底前拆除该厂违建房屋。4月18日,梁徐街道已启动相关程序。 | 部分属实 | 一、责成梁徐街道加强沟通解释,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缓解群众担忧,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信访解释工作。 二、责成梁徐街道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对接,严格对照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确保姜堰区梦鑫荣制衣厂违建房屋予以拆除,目前正在调查取证。 | 无 |
108 | D2JS202204180008 |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失迷村4组,泰兴市金林泰传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居民区内生产,早7点至晚20点,噪音、喷漆异味扰民。 | 泰州市 泰兴市 | 噪音 | 4月4日-19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河失镇人民政府多次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均未生产。该公司自4月5日起停产至今。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该公司位于法定代表人黄玉云在泰兴市河失镇失迷巷居委会失迷四组34号的自住房中,其生产车间在院里一个长13米、宽10米的彩钢板房内,属居民区。该公司主要从事减速机配件加工,不生产成品,无喷漆工序,自4月5日起停产至今。前期多次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喷漆工序,现场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有油漆桶、喷漆设备及喷漆痕迹,现场也未闻到油漆气味。该公司四周均为住户,其中车间东西两侧紧邻住户,南侧距最近住户16米,北侧距最近住户围墙14米,机械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可能会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3日,河失镇人民政府已将泰兴市金林泰传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减速机配件机械配件项目列入“散乱污”项目进行清理,要求将泰兴市金林泰传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减速机配件机械配件项目列入“散乱污”项目,采取“两断三清”措施进行清理整顿。河失镇人民政府已督促该公司停产并搬离,在河失工业聚集区帮该公司找到一处约400平方米的闲置厂房用于搬迁设备的堆放。目前该公司正将原料、半成品及生产设备进行清理并搬离,5月底完成场地清理。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河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 无 |
109 | D2JS202204180010 | 宿迁市沭阳县庙头镇,205国道北侧的一家无名石子加工厂和废铁加工厂(原江苏鼎之顺实业有限公司旧址),露天堆放原料,生产时扬尘污染,污水横流。 | 宿迁市沭阳县 | 大气 | 4月19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工信局、庙头镇对该信访件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2家加工厂分别为李某石子加工厂和陈某升钢渣加工点。均租赁江苏鼎之顺实业有限公司厂房。 2.现场检查时李某石子加工厂未生产。该加工点2021年8月份已被属地庙头镇责令停产并实施断电至今,一直未生产。现场核查时,该加工点的部分设备已拆除,核查时正在组织拆除其他设备,现场堆放有部分原料和产品。 3.现场检查时陈某升钢渣加工厂未生产。该加工点2022年1月份已被属地庙头镇责令停产并拆除。现场核查时,该加工点机器设备已拆除,无原料及产品,厂房内还剩1台筛沙设备(已拆除移位)。南侧有一土塘,土塘内有部分积水,加工点负责人陈述,之前试生产时清洗水排入土塘内。4月20日沭阳县组织对土塘内积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为34mg/L,氨氮0.279mg/L、总氮1.87mg/L、总磷0.163mg/L,符合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 | 属实 | 1. 针对李某石子加工点的问题,属地庙头镇按照相关整治要求,加快推进设备拆除、原料产品清运,预计5月10日前完成。 2. 陈某升钢渣加工点厂房内还剩的1台筛沙设备已拆除,仅堆放在院内。 | 无 |